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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一夜间整座城市被毁,虽然男孩此时承担着难以承担的悲痛,可是女孩此时是他满身伤口的唯一慰藉处,在帮助他缓缓的平复着伤口。
数年之后再次相遇,无论是谁,都是激动不已的。
他们一言不发,只是相互抱着痛哭,痛哭过后,是互诉倾心。
男孩似乎是有一腔子说不完的话要说,他不断的讲述着这些年的悲欢离愁,思念如潮水般的涌动,生活之的愁苦。
女孩好像小时候带着他玩泥巴时的样子一样,只是淡笑着,看着他,默默的承担着男孩如痴如怨的倾诉。
男孩讲了很久很久。讲完了,抹一把眼泪,又问女孩这些年是如何过来的。
女孩很平静,讲了一下当年男孩赶考之后去妈祖庙祈福,回到家里后看到的惨败景象,又讲了一下自己为了寻找男孩,踏了茫茫艰苦寻人之路的经过。
那一年。她流落在某个村落,要到了一个馒头。着河水果腹。
那一年,她被人贩拐卖,在对方要把她送入青楼时,她咬死了人贩,流落荒野。
那一年,她昏迷于山间,巧遇道观的师傅,多次寻男孩未果。
那一年,她沉心修道。拜授业恩师,成为了一名修道者,整日研习道法,练习武艺。
那一年,她巧闻南方有抗敌英雄名字与男孩一样,苦笑心动。
那一年,道观被战火毁坏。师傅惨死,她孤身南下。
那一天,他们相逢于县城外,苦战杀敌。
这一天,他们相视于某道观之,互诉衷肠。
一切。似乎都在一种凄美的环境下渐渐的美好。
然而,在男孩看到女孩穿着一身道袍顶礼祭拜的时候,男孩才知道,女孩已经不是那个女孩。
她已经出家,信奉着道家,只身一人,永不结婚。
美好又在这种环境下变得愈发凄美。
数日之后。南方发生了战事的消息传到了道观,道观内的那些出家人,无论男女,均收拾细软,竞相奔走,寻求生路。
这道观原本是时局动荡下众人避难的地方,这会战事起,人们逃命也属于正常。
男孩身体渐好,听闻了南方起了战事的消息,便和女孩商谈离开道观再去报国。
而女孩却果断的摇头,示意他不要去。
男孩不知道的是,这次战事的起因,是他任职的县城顽强抵御那些海来的倭寇导致的。
那些倭寇借着这次战事的机会起兵,大举进攻陆地,企图侵占陆地的大好山河。
而来自女孩的查探,次的战事,并不是真的海盗进攻,而是朝廷之有人卖国求荣,配合了倭寇进行的一次假冒的海盗岸行动。
然后倭寇们找了个非常可笑的理由了岸。
这个理由是,你们朝廷的治理不善,下辖的县城都被屠戮了,我们是来帮助你们抵御外敌,重建家园的。
多么荒唐的理由,多么可笑的理由,历史是惊人的相似,谁能想到,数百年后,同样的理由在同样的过度再次发生,原来腹黑是一个种族骨子里的产物,用血洗都洗不干净的东西。
当时的朝廷因为倭寇岸的事情自然分成了主战派跟主和派。
目前主和派占据着风,而主战派却只有几名将领在据理力争。
作为那次战事的唯一幸存者,还是一个县城的守备,男孩是整个事件的焦点,他如果出现,必然会成为整个事件的风口浪尖,甚至他有可能没得了战场便会死于这场纷争之。
所以女孩打心底里是不愿意男孩重返战场的。
面对女孩的阻挠,男孩却义无反顾的踏了南下的征程。
他没有去指责倭寇的卑鄙行径,而是用最简单直接的方式告诉倭寇们,宁死,他都不会屈服!
一场又一场的惨烈战事不断的发生,男孩一次又一次的死里逃生。
数次之后,他发现自己每次遇到危险的时候,身旁都会出现女孩的身影,此时他才知道,她没有离开他,而是在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他,亦如当年捏泥巴时的照顾一般。
他们再次在战场相遇,相知,至死不渝。
他们虽然没有成为夫妻,却有着相濡以沫的心。
他们没有结伴一世,却在危急时刻相互依存。
最后的战役是凄苦的,他们共同站在悬崖之巅,手挽着手,锋锐的剑芒在眼前闪动,两人已经浑身浴血。
可是他们的心,是暖的。
人生能得一知己,虽死足矣!
“生逢乱世,我心不甘!”
“为什么道士可以娶妻,尼姑却不能出嫁?如果有来世,我来做道士,定要娶你。”
“如果有来世?来世我们一定相守百年。”
“相守百年!”
“万一我早死了呢?”
“你太残忍了,扔下我一个人!”
“谁若九十七岁死,奈何桥等三年!”
“好!”
泪花闪现!一对相望相守却不能相伴的苦命人冲入了敌群,致死,他们的手依然是握在一起的。(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您的支持,是我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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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章三生路(三)
生命轮回,忘川河边,奈何桥,一碗孟婆汤,凝目两相忘。
“我发誓,纵然喝下这孟婆汤,仍不敢相忘!”
“我也发誓,来生作伴,相守百年,借此忘情茶洗目,明辨身份,以冥府幽灵之气膜拜,增益精神,纵然对面相逢不相识,依然不敢忘。”
男孩和女孩魂归地府,一身血煞之气,乃是前世屠戮倭寇所致,虽看起凶恶,实则两人皆为英雄。
踏奈何桥时,两人均了间玄黄色的桥面,是为大恶大善集于一身之辈。
女孩抬手沾起孟婆汤,抹在了男孩的眼睛,是为幽冥洗目,故为幽冥眼。
而后二人相视一笑,饮下孟婆汤,魂归地府,而后轮回,结束了这一世情缘。
看到这里,我和云若的手捏的更紧了,云若举目看着我,两滴眼泪滚落脸颊。
鬼,是会哭的,但是却没有眼泪,能够凝结出眼泪,实则感人至深。
地一天,地下一年。
两个魂魄在地府兜兜转转,轮回之后已是数百年。
数百年后,转为今生。
这一世,能否完成辈子的夙愿?
这一世,国泰民安,再无战事可言。
这一世,男孩投胎至一村落,村名佘山。
没错,这个男孩是我,但是打小跟我一起捏泥巴的,却不再是女孩,而是大雄这个混蛋!
看到画面两个带着坏笑的兔崽子一起摸爬滚打的那一刻,我笑了。
笑完之后我又哭了。
我不是被感动的又哭又笑,那是感情激发到了极致才出现的情绪波动,我这笑,是因为我是那男孩,而女孩,此刻站在我身边。
我哭,是因为我有些分不清,女孩到底是投胎成为了云若,还是特么的投胎成为大雄?
老天。可不能这么玩我啊!哥们可是不搞基的。
呃,虽然前者的概率较大,但是真要是投胎做了大雄,我该如何面对?
当然,这并不是我哭的主要原因。
我哭的最主要原因是这画面勾起了我的回忆,然后,我的头开始疼了起来。
不要认为鬼魂不能头疼。我告诉你,人的头疼感完全来自己于神经。而鬼魂,是神经感知痛楚的主要载体。
所以此刻没了肉体,我疼的更厉害了。
“啊!”
我忍不住倒地痛呼,不停的摇摆着自己的魂魄身子。
魂魄在地府同样有好处,是翻滚起来特别快,甚至于跟飘差不多。
我主动放开了云若的手,拼命的在地翻滚。
而伴随着三生石那些画面不断的翻滚出现,我越发的头疼起来,两只眼睛都变得赤红无。
别问我为啥知道自己眼睛是赤红的。因为我的眼睛此时跟红灯泡似的,照在面前的地,都是红色的。
我的眼睛也开始随着颜色的巨变导致疼痛。
忘川河,无数的冤魂野鬼全部停止了撕咬。
奈河桥下,那血池好像烧开了一般开始沸腾。
一道浓郁的黑气从忘川河升起,那是一只冤魂冒着被下油锅的危险冲出来!
它极为贪婪的看着双目赤红的我,发了狂一般的向我扑了过来。
“滚开!”
云若一声怒斥。手指轻点处,一道黄芒飞出,将那冤魂击得瞬间溃散。
‘嗖嗖嗖’
又是数道声响,这一次,居然一下子飞出了数十冤魂!
那些冤魂看到云若抬手灭杀那只冤魂的时候,全都愣了一下。
但是随之。他们一个个都像是看唐僧肉般的盯着我,似乎在衡量着是否值得冲来。
最后,他们似乎都明白了什么一般,集体的向着我冲了过来。
这些冤魂野鬼为什么会这么选择?
道理其实很简单,与其在忘川河下受苦受难,倒不如拼一把,万一把我吞噬了有啥好处。岂不是能够摆脱这永无出头之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