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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让历史拐个弯之明劫-第2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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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面前,川西平原无险可守,南宋不得不放弃包括成都在内的平原郡邑,设在成都的军政机构也相继搬迁到金堂云顶山上筑城拒守。在成都城被宋军放弃十余年后,蒙古军于1257年进驻成都平原,重兴修葺宋军废弃的成都城的“楼堞隍堑”,由此奠定了元一代蒙古统治成都的城防基础。其后,驻守嘉定(今乐山市)的宋军溯泯江而上,奔袭成都,曾经抵达东郊沙坎(今沙河堡),攻入成都外城,元军失备,退保子城。可见当时处在军事拉锯之中的成都,蒙古人也是无暇修筑城隍的。洪武四年(1371)六月,大夏政权覆灭。七月,曹国公李文忠奉明太祖之令入蜀,抚绥军民,修筑成都新城。十月,平定川蜀各地,“筑成都新城”,并派兵驻守“诸郡要害”。由李文忠等新筑的“成都新城”,即明代成都府城,“成都府城,与省会同”,故亦称省会。由于成都府城历经宋、元、明夏战乱,城垣官署早已倒塌焚毁,到了明朝一统天下,已经到了重新修筑的时候了。从明初洪武年间增筑成都大城开始,成都城曾经历过多次浚修:洪武二十二年(1389)蓝玉在成都练兵时,曾“复督修城池”。宣德三年(1428年)都督陈怀“复浚池隍,至今赖焉。”嘉靖二十二年(1541),“奏准包砌以石,设四门如砖城制”。其中,以都指挥赵清“甃以砖石”、都督陈怀复浚城隍这一次最为关键,“至今赖焉”。【注:引自《明代成都城郭营造与城市布局》陈世松】

    明代中叶以后,商品经济逐渐恢复发展,与此相适应,城市形态、功能上日渐完善,城市的社会生活不断丰富起来。正是这些因素的互相影响,使得这一时期成都的城市风貌与社会生活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中国古代城池是封建中央集权政治间架性设计的主要因素之一,它是皇权对地方统治的象征,体现着行政等级设置与礼仪规制。明代城池的规模与等级都有较为严格的制度规定。从一开始成都城就是按照省会城市和四川第一府城来设计营造的。

    我国古代城池的建造方法,均以土为主,采用夯土修筑城墙,也用夯土版筑的方法进行施工。从汉代开始,各地也有用砖砌城墙的做法,砖也是用土做墙心,然后经过焙烧而成。这种砖城墙,实际上是在土墙外包砌一层砖,故称“砖砌****”。成都城之有砖砌城墙,始于唐代高骈。不过那个时代,砖城尚不发达,仅仅在个别地方有个别城墙做成砖墙。到了明代,国力强盛,经济及手工业迅速发展,制砖技术达到一定水平,因而烧砖业得到较大发展,所以在全国范围内大量建砖城墙,即内外用青砖进行****,使明代砖城墙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今天,我们在各地所能见到的以及所知道的砖砌城墙基本上都是明代的。

    明初成都的修筑,一方面是出于军事上防守要害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适应大明王朝统治四川,显示封建皇朝的威仪。正如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十八年(1358)谕蜀景川侯曹震所说:“蜀之为邦,在西南一隅,羌戎所瞻仰,非壮丽无以示威仪”。天启《成都府志》载有两幅地图:一幅是“成都府治图”,另一幅是“府治三衢九陌宫室图”。它们为今天再现当年成都大城的修建提供了直观形象的依据。图中形象地绘出了用城墙连接起来的城门与城楼。四座高耸的城楼,城楼上插有一面大旗;在月城的空间,各绘有一座小庙:东门是五显庙、南门是关王庙、西门是温帅庙、北门是玄坛庙。这些设置将成都城墙的防守功能和王朝威严的形象展示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凸显出皇权高高在上的政治象征意义。

    在明初成都、重庆修建城池之后,除个别要害地方屯兵之外,各地郡邑城池并没有立刻模仿增筑。但到了明代中期,各郡邑的守臣无不把修筑城池作为该县的头等大事来抓。其中的原因有二:一是鉴于明代中期四川境内频繁发生大规模农民起义,统治阶级意识到非军事要害的一般郡邑也必须加强筑城。尤其是正德年间持续六年之久的鄢本恕、廖惠农民大起义爆发之后,各郡邑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有城不备的危害性,以及筑城设防的重要性。

    在明代成都府林立的官署衙门中,最显赫的是居于城中心位置的蜀王府。这是蜀藩王居住的地方,是一座城中之城。在它的四周,分布若干座郡王府第,其中被标志出来的有:南川王府、庆符王府、德阳王府、太平王府、富顺王府等。其后依次是四川布政使司、都司、按察司、长使司、提学道台、察院、茶局司、税课司等衙门。再下来是象征国家****的军队———都指挥使司及其所属的前卫、左护卫、右护卫、中卫、宁川卫等卫所。最后是成都府、华阳县、成都县的府衙等等。其布局情况大略是:城中蜀王府居于成都城市的中心,其东为历代宫殿故址;城北府县治所,多因袭宋代故基,变迁不大;布政司亦设在城北府署之后,原为汉昭烈称帝故址。唯巡抚、都司以及按察使司为新设立的官署,故摆布在城东,此为当时高级官署移设东城之始。历代成都城市布局,军政官署多集中在城北,从明代开始,高级官署逐渐向东扩展,受其影响,至清代遂集中于城东,围绕督院街向四周展布,这是从明代开始的政治生态布局的一大新变化。由于上述省级行政、监察、军事机构的主要官署,大多建于明军平定四川之初,当时无论经济还是社会人心都尚待安定,这些情况决定了这些公署主要讲求实用,还无暇追求宏丽。

正文 第299章 官署

    第二百九十八章官署

    承宣布政使布政司,即四川藩署,在城西北隅五担山南麓,即今成都军区内。提刑按察使司,在“东门内正街”,即今春熙南路。都指挥使司,在“东门内正街”,即今城守东大街。清军察院,即清军御史署,在大城东门正街,即今上中东大街。巡抚督察院,在按察使前街,即今督院街。总兵府,在都指挥司后面,约今总府街或提督街。四川巡抚,是兼兵部右侍郎和都察院副都御史的虚衔,故又称部院、都督,其办公地点称“将军衙门”,今仍有街道名“将军衙门”,即今人民公园西侧。成都县署,明人何宇度《益部谈资》称:“扬雄旧宅,在府治西,成都县治,其旧址也。今藩司前有墨池、草玄亭在焉。”正府街西侧的署前街,相传为扬雄故居,即今青羊区教育局教研室所在地。成都府学,在省治南,即文翁石室及周公礼殿遗址,今为石室中学。中国古代地方官衙的建筑格局到明代发生了一个显著的变化,这就是明初太祖颁行了地方衙署建设应遵循的“范式”。这一规制与前朝的主要不同在于“府官居地及各吏舍皆置其中”。按照规定,有司官吏必须居于官府公廨,不许杂处民间。从文献记载来看,许多在明初新修或重修的衙署的格局的确遵循了新的规制,但有些地方限于经济条件或历史格局的影响,并不完全符合新的规制,比如在一些地方吏舍并未被纳入到县衙之中。明代成都府、县衙门大多建于明初洪武时期,应该说都是基本遵从这一营造规制的。

    成都府的宗教和教化性公共建筑十分显眼,占据了官署以外的其余空间。本来,明代成都就是一座宫观寺庙规模不减两都(南京、北京)的城市。据何宇度《益部谈资》载,“仙宫佛院,成都颇盛。半创自蜀藩献王时。既累代藩封,又中贵从而增益之。殿宇廊庑,华丽高敞。观如玄天、云台;寺如昭觉、金像、净居、净因(俗名万福)、金沙;庙如昭烈祠;宫如青羊宫。俱不减两都规模,足供游眺。”

    在天启《成都府志》的舆图内,反映宗教性质的建筑,有祭祀正统宗教佛、道二教的,如昭觉寺、大慈寺、金像寺、金沙寺、金绳寺、西莲寺、白马寺、梵安寺、正法寺、万寿寺、青羊宫、真武宫、重阳观、宝光寺、白云庵等;有供奉俗神的,如城隍庙、南渎庙、五显庙、火神庙、关王庙、温帅庙、玄坛庙、老鬼庙、八蜡庙等;有祭祀圣贤的,如禹王庙、诸葛祠、武侯祠、射洪祠、乡贤名宦祠、六贤祠、赵公祠、乔公祠、大儒祠、潜溪祠、文昌祠等。

    值得注意的是,这之中并不包括未经批准的“淫祠淫祀”在内,供奉的都是官方批准的神明圣贤。这些祭祀供奉神灵的场所,在当时的官员、士绅,以及绘制舆图人士的眼中,和公廨衙署一样,也算是城市的公共空间。由此可见,舆图在把官署作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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