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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天读读书,学学字,身边还有两个漂亮可爱的小婢女侍候这,日子过的不亦乐乎。
“公子,你回来了!”
孙权走进来,一个青衣罗衬的小丫头听到声音,迅速的风风火的走了出来,很辛勤的接过孙权特别定做的小书包,笑嘻嘻的道。
这个小丫头就琳儿,某一个贪财的小奸商的贴身丫鬟,特别派来服侍他的,美其名,她不在的时候,做一个代替品。
这个年代,贴身丫鬟多半是通房丫头。
“公子,你今天想要吃什么?”这时候,一个稳重的红裙的少女,踏着莲花小步,走了出来,问道。
这是蔡琰派到他身边的,专门照顾他的,小渔。
“红烧肉!”
孙权大咧咧的道。
他迈入的练气境界之中,武道一日千里,身体营养的需求量也是一日千里,无肉不欢,最喜欢就是小渔做的红烧肉。
“公子,你天天吃红烧肉,不腻吗?”琳儿小丫头瞪着眼,看着孙权,问道。孙权不腻,她也吃腻了。
“呵呵,公子现在正是长身体的时候,需要营养。”
“可你也不能天天吃红烧肉啊!”琳儿撇撇嘴,孙权向来随和,她的性格也活泼起来了。
“好吧,那你们说,吃什么?”
“吃清蒸鱼,清淡一点,小渔姐姐的清蒸鱼可好吃了!”小丫头郑重的考虑的一番,才道。
“好,听你了,我去作业了,不要来打搅我,要是公子明天没有作业交上去,就拿你交上去。”
孙权微微一笑,走进了一个雅致的书房,学生就有作业的,他既然想要做一个普通的学生,就要按规矩来。
今天老师布置了一道作业。以莲为主题,写一篇文章。
学什么好?
孙权苦闷了,他的腹中的墨水还不多,就他的文学水平,小学生都不如,还真的写不出一篇好文章。
不过……
他是谁啊,孙权,带着记忆重生的孙仲谋,虽然写不出来,还抄袭不了吗?
他想了很久,要么就不抄,要抄,就抄最好的,沉吟的半刻之后,他开始下笔了,书读了不多,但是来了这个时代这么就,一手字在蔡邕手把手的教育之下,有几分其实。
不用一刻钟,他下笔犹如神,迅速的完成的一片文章。
“如果这样都还不能让你们这些老学究惊异,本少爷那就有些太失败了!”孙权非常满意看着自己龙飞凤舞出来的一篇文章,道。
翌日。
书院之中,一阵阵爽朗的读书声响起。
老师的书斋之中,祭酒独立庭院,郑玄站着鼻子,一支笔龙飞凤舞的游荡在宣纸之上,他很满意现在的生活,看着一个个辛勤的学子,在他眼皮之下求学,让他心中有一种满足感。
虽然现在钟山书院不及江东书院,但是在江东商会的巨大财力支持之下,他的名声,加上孙权的声望,他相信,总有一天会超越江东书院,成为天下第一的儒道圣地。
读书人,越老越有精神,在名望上的竞争就越激烈,江东书院和钟山书院的竞争,已经变成的他和蔡邕的竞争,同样是闻名天下的大儒,吴国教育界的领袖,他自然不能让蔡邕比自己的名气要打。
“祭酒大人!”一个五旬的中年,大步流星的走进来,看着郑玄,恭敬的道。
“赵老师。”
郑玄抬起头,停下手中的笔,微微一笑,问道:“汝有事情吗?”
“祭酒大人,某看到的一篇好文章,所以想要来和祭酒大人分享一下。”赵穆恭敬的道,他不算是一个大儒,是郑玄用声望从青州请来的一个儒者,知识渊博,才学出众。
钟山书院的老师,基本上都是徐州和青州的人,江东的反而少,因为江东的已经被蔡邕扫了一遍。
“哦!”郑玄目光一亮,笑道:“能让你都好文章的,看来应该不错。”
“祭酒大人请看!”
“这字体不错,有点蔡邕自创的飞白体,这应该是孙权的笔迹吧!”郑玄见过孙权的笔迹,孙权的字来自蔡琰,蔡琰的字来自蔡邕,所以算是一脉相承。
“祭酒英明!”赵穆点头道。
“爱莲说!”
郑玄目光微微一动,嘴里轻轻的读出来了:“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自秦汉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好,好,好!”
郑玄眉开眼笑,朗声的道:“以花喻人,歌颂了莲花坚贞的品格,从而也表现了一种洁身自爱的高洁人格和洒落的胸襟,难得,难得!”
“祭酒大人,东侯年仅十五,有此造诣,可为了难得啊”赵穆道。
“呵呵,一些人总不能以年龄来计算了。”
郑玄微微一笑,道:“你把这一片文章,在书院的广告栏上黏贴,通报全书院,让学子们借鉴一下,记住,把署名写上。”
孙权和孙策的竞争,他不是不知道,到了他和蔡邕这个境界的人,已经跳出的朝堂之争,但是却能从另外一方面,把朝堂上的斗争看的一清二楚。
他不做假,但是孙权有这样的文采,他自然高兴就冲着孙权是钟山书院的一份子,他也不介意为孙权造一把势。
孙权得势,钟山书院也会得势,这是分不了的一条直线。
“诺!”赵穆恭敬的点头道。
一篇爱莲说,彻底在几千学子之中传播开来,让钟山书院变的沸腾起来,三五成群的都在议论这一片文章,这也让孙权在钟山书院,名声鹊起。
无关身份,而是读书人的认可。
这一日,小院子里面。
孙权正在挥舞着手中的笔锋,每一个字他都很用力去写,字是一人的修养,写好字,才能做好人。
第一次抄袭,他会很内疚,第二次,他有些脸红,第三次,他会鄙视自己的,第四,第五……已经没有感觉了。
当抄袭变成了一种习惯的始终,就和吃饭睡觉,差不要的事情。
“公子!”
这时候,琳儿小丫头带着一个青年,走进来。
“子敬,你先坐下来,等我一会,等我写完这一篇文章!”孙权,抬头一看,微微一笑,道。
第三百一十章最新大作
“君侯!”
鲁肃随着小丫鬟琳儿走了进来,安然的站在案桌面前,对着孙权恭敬的行礼。
“子敬,你先坐一下,等我一会,我写完这一篇文章。”
孙权抬头,看了一眼走进来的鲁肃,微微一笑,道。
“诺!”
鲁肃静静的站立在案桌面前,目光凝视着孙权一笔笔写出来的字,这字体在一般读书人的眼中不算什么,但是却有一股神韵。
在读书人的世界里面,字如人,什么人写出什么字,精通书法的人,能把自己的志向性格魄力都融入字体之中。
孙权的字源于蔡邕的飞白体,但是相比之下,差别太远了,最多只能算是公正,得不到蔡邕的精髓,不过这一笔一划的,很大气。
“好了,写完了!”
孙权最后一笔写完,轻轻把手中的笔放回笔架之上,脸上露出的笑容,很满意的笑了笑,然后抬头,目光看着鲁肃,招招手,大声的道:“子敬,来,来看看我这文章写的如何?”
这是孙权的又一抄袭出来的大作。
《爱莲说》不仅仅在钟山书院之上发表,郑玄为了钟山书院显摆显摆,也为了明年的招生工作,算是出尽全力宣扬,给孙权造一个势。
这一篇文章在江东日报上连续三天的头条,让孙权的名字一步步的进入的读书人的影响之中,以一个文人的身份,在士林立足。
而这一篇,是史上最飘逸,最著名的诗人,李白的大作,将进酒!
这可是一篇名留青史的诗文,孙权二话不说,直接当成的自己的专利,至于李白,当他这个蝴蝶把历史的轨迹改变的这么彻底之后,还有会不会存在几百年后人,谁知道啊?
现在就当他不存在好了。
“君侯一曲爱莲说,名誉吴国士林,如今再出大作,肃定当好好拜读!”
鲁肃微微一笑,大步的走了上来,目光落在书案之上,墨迹未干的纸张之上,他的目光凝视着这一篇大气凛然的文章之上,面色越发的凝重起来。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鲁肃忍不住朗诵了出来,一字一言,带着一股人生的大气魄,鲁肃自问十数年如一日的寒窗苦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