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说时迟那时快,不等女帝的怨气释放出来,约翰抢先一步就怒了。
啪!
就见约翰把还未喝的交杯酒用力往地上一摔(因为女儿国都没结过婚,所以婚礼的步骤都是约翰安排的,包括交杯酒这些东西。也正是因为过程太繁杂,女帝前面才会感觉度日如年),接着二话不说,提着衣服,转身就走。
“哼!”
不消说,女帝直接被约翰的反应给打蒙了。我都还没发怒,你这是在生哪门子气?
“喂!你干什么!站住,你要到哪里去!给我回来!”
女帝连忙吼道。
约翰止住脚步,只回了半边头,给女帝一个冰冷的眼神。开玩笑,身为世界第一美女的女帝,什么时候被人用这种眼神看过啊。于是女帝懵得更厉害了,这是什么发展?打开方式不对啊,你不洞房了吗?是啊,在女帝眼里,约翰搞了这么多诡计,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跟她亲近吗!如今都还没亲近呢,约翰怎么可能会走?他怎么舍得走?真走的话,他不是白做这一切了吗?
所以,女帝想不明白,莫非,她一开始就想错了?
就像是在回答女帝的疑问一样,约翰终于做出了解释,
“我以为你是因为喜欢我才跟我结婚的,没想到居然是为了这个!”约翰痛心疾首,一副被欺骗了感情的样子(我以为你是因为我长得帅才跟我结婚的,没想到居然是为了钱)。
“有什么区别,我们已经成亲了啊。”女帝无法理解,既然目的是结婚,原因重要吗?
“当然有区别!”约翰大声叫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现在的你,根本就不懂什么是爱情!”
“没错,我是很喜欢你,也非常愿意帮你,但前提是,你真正喜欢上我!”
“用这种虚假的婚姻来做交换,不仅是对我的侮辱,同样也是对你自己的侮辱,所以,对不起,我不会答应的,就算你杀了我,我也不会答应的!”约翰义正言辞的说道。
“你?!”女帝眼睛眯了眯,在她看来,约翰应该在装模作样,欲擒故纵,在跟她谈条件。不懂感情的女帝实在找不出约翰还有其他动机,“你到底想怎么样?”女帝直接问道。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我要你真正喜欢上我。”约翰回道。
“可我已经喜欢上你了啊!”女帝忍不住道,“要不然,你以为单凭这件事,就能让我跟你成亲吗?”
事实也是如此,如果没有那所谓的“爱”,女帝跟约翰能走到这一步?
约翰却是摇了摇头,
“你还是不懂。”
“我哪里不懂了!”女帝不服气。
“那我这样跟你说好了。”约翰道,“借用你的一句话,之前你不是说,当我不打算救玛格丽特她们的时候,你就会放了她们吗。那么现在,我也回你一句:当你不打算让我帮你却还愿意跟我成亲的时候,我就会回来继续我们的婚姻,并为你奉献一切!”
说完,不等女帝反应,约翰潇洒离开,毫不留恋。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当然,如果不是光着身子的话,约翰估计会显得更帅气一点,而不是像现在,完全给人一种被女帝从洞房中赶出来的感觉。
房间里,女帝默默发着呆:这就是爱情吗?
约翰,明明非常喜欢她,却能忍住诱惑,甚至不惜性命,这在女帝看来,实在非常难以理解。可不知为何,恰恰是这种难以理解,女帝隐隐从中发现了一丝迷样的魅力。好想了解什么是爱,好想知道约翰心里到底想的是什么,第一次,女帝对约翰产生了好奇。
外面,
约翰踏着坚定的步伐,他之所以不回头,不是他真的不留恋,而是他怕女帝发现他的眼泪。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时。
呜呜呜~~都已经最后一步了~~
呜呜呜~~我的洞房花烛夜~~
呜呜呜~~我裤子都脱了~~
此时,约翰知道,如果他不把透明果实能力开发到那一步,他是再也不可能有机会回到女帝的床上了。
两年后,山治从人妖岛回归,所有人都不意外,但约翰居然能从女儿国归来,世人叹其有大毅力,当然,事情的真相,除了约翰自己以外,无人知晓。
;
第214章 学会霸气
“喜欢,是放肆;爱,是克制!”
约翰在亚马逊百合,为这些纯洁的女孩儿讲解着爱情的真谛,当然,主要是解释他在新婚之夜被赶出来的原因。。。咳咳,呸呸,不是被赶出来,是主动退出来的原因。哎,男人啊,就是好面子,约翰为了保住自己男人的尊严,他也是够拼的。而这句话后来辗转又传到了女帝耳里,让女帝继续又处在云里雾里的迷雾状态。
不过,约翰剽窃名人名言也不是一点效果没有,没过多久,女帝仿佛确认了约翰的真心,终于是把石化的玛格丽特等人放了。只可惜,自此过后,玛格丽特等人再不敢跟约翰过于亲密,见到约翰,虽说也没有故意疏远,但很明显,尊敬的感情大于一切。如果说,以前大家是无话不说的朋友,那现在就变成了上下级,那种不敢轻易乱开玩笑的上下级关系(恩,就好像王妃回家亲人见到也要下跪一样)。
当然,这样也好。都说温柔乡是英雄冢,看看之前的约翰,过着神仙般日子的他,什么时候有认真修炼过?明明身处女儿国这么好的环境中,约翰却没有利用这里的天然资源,满脑子整天都想着女人(喂!女儿国的天然资源就是女人好吧!霸气才是次要的好吧!)。
现在终于好了,约翰是想找温柔乡也没有温柔乡,加上女帝那件事在背后的无形催促,约翰现在是想不修炼也必须修炼了。只可惜,女儿国这里擅长的是霸气,而并非果实能力的开发,约翰想学霸气,能够得到很大指导,但在透明果实能力方面,只能靠他自己继续摸索了。
但约翰并不因此就灰心,约翰相信,一个人的成长是整体的。就好比你锻炼跑步速度,你的腿部力量必然也会有所提升。现实,可不是游戏加点,提升往往都是综合性的,只是因为针对性训练,让某些方面的提升更加明显而已。而且,霸气跟果实能力,也不是一点关系没有。霸气,既然能成为果实能力的克星,那么反过来,通过对霸气的训练,约翰也会更加了解恶魔果实的特性。
万变不离其宗,世界上所有东西都是这样,只要知道其根本,知道其原理,知道其精髓,那么剩下的,其实也就迎刃而解,一点都不难了。知其所以然,显然比知其然更好。根据前辈的经验去学习,固然能够速成,但少了自己的研究跟探索,未来的成就就会有限,至少很难超越前人。
······
一段时间后,
“哈哈,果然,有人指导就是不一样呢!”
约翰从来没有想过,学习霸气居然会是如此简单的事。当然,准确的说,学习过程并不算简单,约翰也吃了不少苦,但约翰却学的很快,所花费的时间比他预想当中要少很多。果然,有经验有诀窍,就是容易速成,要不然这女儿国内,又怎么可能随便一个战士都会霸气呢,总不能说她们每一个都那么有天赋吧!
而且,学会霸气是一件非常美妙的事情。原本约翰认为,霸气,不过是一种实力上的提升,是非常枯燥无味的东西。可现在约翰发现,霸气给他带来的体验,并不亚于恶魔果实!
首先,见闻色霸气:武侠小说当中经常有这样的描述,当境界提升的时候,仿佛眼睛都亮了不少,看世界也清晰了很多。当约翰学会见闻色霸气以后,他也有类似的感觉,从人体的五感之外,又多了个第六感出来,这就好像以前约翰看的都是2d,如今突然变成了3d,明明人还是那个人,物还是那个物,整个却更鲜活了起来!
然后,武装色霸气:这一次就不再是武侠小说,而是奇幻小说了。早前,约翰认为,霸气就像硬功一般,让自己变得钢铁般硬朗。可实际上呢,武装色霸气,不仅能附着在人体身上,同样能附着在武器上面。能够轻易把钢铁砍断,是武器本身的材质改变了吗?不,并没有。等不使用霸气的时候,这武器该碎还是会碎。武装色霸气,就如同气体一般环绕在身边,并且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向自由使用,这样的感觉,难道不美妙吗!
至于最后的霸王色霸气,约翰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也没有人能教导,因此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