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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抢婚,草原上有这样的习俗。其实丁一只关心战例,对草原上习俗并不了解,否则的话他就应该知道:成吉思汗他妈妈诃额伦,就是他的父亲也速该从蔑儿乞人那里抢来的。若干年后,蔑儿乞人也抢走了成吉思汗年轻貌美的妻子孛儿帖……
丁一被她吓到了,抢走?抢人家指腹为婚的老婆?这么做真的没问题?
再说自己现时这身躯,也比这满都海要大上十六、七岁,算了,这不是关键!这一节暂且不提;
关键是:这什么逻辑?把自己的女儿嫁给自己的安答?
事实历史上,满都海嫁给达延汗巴图蒙克,在汉人看来也是逻辑好混乱的。
因为满都海就是达延汗巴图蒙克的曾叔祖母!曾叔祖母啊……
兄死弟妻其嫂,父死妻其后母,这种在汉人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在草原上并没有什么。
“我只是开个玩笑。”丁一真的被吓到怂了,强笑道,“安答便是兄弟,不必斤斤计较的,你若要赠我,将你的弯刀送给我就是了。”一时之间,丁一飞速在脑海里思索,他急于想找个籍口离开个帐篷,巴达玛真的太生猛了。
谁知巴达玛却不罢休,她抬起下巴,端着手中的酒碗,忿然道:“不行!结为安答,必互赠礼物,你若不受,我巴达玛便还了你赠与我的礼物!”说着拔出腰间弯刀,眼看便要往自己颈上斫落,吓得丁一连忙劈手将刀抢下。
巴达玛却端起酒来,喝了一口,便把碗递给丁一,却是道:“便是一碗酒,我也必分与安答喝!”丁一无奈,只好喝了,便听巴达玛拍掌笑道,“如此便是了,只是日后大汗的弟弟满都鲁得知,要找安答你的麻烦,这个巴达玛可就帮不了你了!哈哈!”
大汗?丁一听着真是一颈的大汗!这个满都鲁还是草原大汗的弟弟?想想也对,这个满都鲁,就是满都海第一任丈夫,也是一个大汗来的,他是大汗的弟弟,日后继承汗位,不就是满都鲁汗么?
这时巴达玛脸上泛红,却是一下子歪倒在丁一怀里,丁一把她扶起来,她却说什么:“巴达玛累了!安答,让我靠着憩息一下……”问题她不是靠着丁一的肩膀,而是整个人倒进丁一的怀里,恰好坐在丁一的胯间。
丁一真受不了了,不是说他有多正人君子,这莫名其妙,突然叫他娶了安答的女儿,还是小他十几岁,要不就要把命还给他,这已经很颠覆三观了。这会要还和这安答搞出些什么事来……别说心歪,丁一也是有经历的人,再呆下去发生什么事他很清楚!
这算什么?
若说自己毕竟跟满都海没有血缘关系,被巴达玛以死相胁,至少丁一心里还算交代得过去。但要是这头娶了安答的女儿,然后再跟这安答来一场肉搏战,丁一感觉真接受不了啊,这太混乱了!
但这时巴达玛已把丁一用力往地上推倒,坐在他胯间,扭动着腰肢,她的腰结实而有力,这让丁一身上某处所在,尽管隔着衣物,也在磨擦之间生出了战意。丁一钳住她要解开身上衣物的手,却被巴达玛将他双手按在自己胸前,结实而丰满,这让丁一不自觉咽了一口唾沫,这么下去,肯定出事!
他也只好硬起心肠,抽出手来,一掌砍在她的颈间,将她砍昏过去。
丁一把她放平了,躺上被子,走出了帐篷,对那两个抱着满都海的奶妈说道:“巴达玛喝多了,你们进去照顾她吧。”
被风一吹,丁一打了个激灵,身上那邪火总算消退了一些。
他有些庆幸,事实上,尽管巴达玛长得五官端正,身材也不错,只是皮肤粗糙些、声音沙声,但关键是气质,那种强悍如同母豹一样的气势,真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若果巴达玛是雪凝那样的模样和气质,指不准刚才就出事。
清醒过来之后,丁一很快就理清了头绪,巴达玛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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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猎火照狼山(六)
她是什么人?似乎在乱军厮杀时,她说过自己是什么什么的孙女,脱欢的女儿。
脱欢这人丁一知道,也是草原上的枭雄,跟也先一个级别的。脱欢的女儿绝对不是什么善茬,马匪又不是几百年后的绑匪,无缘无故来攻击她干什么?应该避着走才对啊!敢于来攻击她,便是有利益,或是有人指使。
没人指使,马匪蠢到来攻击脱欢的女儿,他们也不可能成为一个传说,早就死掉多少回了。要知道这马匪之所以能成为传奇,就是因为他们选择下手的部落,都是他们能够完全灭口的。他们很明智地不去招惹会留下痕迹的目标。
谁指使的?谁许以重利,让这伙马匪攻击脱欢这种枭雄人物的女儿、草原大汗弟弟的未来岳母?
而巴达玛又为什么要把满都海硬许给自己?
什么用性命互赠,见鬼去吧!
要是如玉这么说,丁一也信;苏欸这么说丁一也信;但若商辂这么说,丁一铁定第一时间带他去找医生,看看被谁打坏了脑子!脱欢的女儿会跟人玩儿性命相赠?刚在帐篷里,男人有时候总会有些意乱的,此时清醒过来丁一要是相信了,才是有毛病吧?
丁一信步在部落里走着,细细思索着这件不同寻常的事。
连巴特尔那些护卫投来的,对于英雄的仰幕目光,丁一也没去留意。
“嘿。”却是那位当过千夫长的的护卫头领叫住了他,他招手让丁一过来,扔来了一个酒袋,“明国的将领?你父亲是哪位将军?”他突兀地这么问道,因为丁一无论是杀出的时机,还是一连串的作战与战术处置。都让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侧目,他觉得丁一如果不是大明将官,必就是将门子弟。
丁一喝了一口酒,把袋子递回去给他,从背包里取了点茶叶,撕了一块纸角,把茶叶卷了起来,捡起边上一块还着燃烧的木头点着了,对那护卫头子摇了摇头道:“不是,我是大明的秀才。读书人。”
那护卫头领裂开嘴笑了,没有说什么,但明显一脸的不信。
丁一抽着用茶叶替代的烟卷,拍拍对方的肩膀:“你识字吗?”对方点了点头。
于是丁一从背包外侧袋子里抽出一卷纸来,递给对方看。
“‘其’什么‘士’。‘用’什么‘相’,这个字也认得。是‘我’字……”护卫头领看了半天。认出好几个字,颇得意,又去翻下一张纸,读道,“这个是‘万’字,万夫长的万!‘不’字。不字我也认识……”
丁一望了他一眼,把那卷纸从他手上拿过来,这叫识字?“其惟吉士用劢相我国家”和“万钟则不辨礼仪而受之”是商辂和李贤这两个学霸留下来折磨他的作业题目,这位倒好。两句总共认得六个字,还很高兴,应该让那两个学霸来教这位老兄学八股,才是最合适的。
“真是秀才?”护卫头子这回信了,反正他觉得不是秀才不会带这么多字的纸在身上。
丁一抽着茶叶烟卷,真被他逗乐了,便随口说道:“你知道脱欢么?”
“哪有不知道的?”
“他跟也先,谁强一些?”
护卫头子搔着那一脸的胡子,想了半晌说:“这不好说,毕竟两父子,差不多吧……”
“父子?”丁一心头一个激灵,问那护卫头子道,“脱欢是也先的儿子?”
“胡说,反了!”
丁一马上就明白了过来。
刚才一直没有想通的问题,立马就是畅通了。
巴达玛是脱欢的女儿,也就是也先的妹妹。
谁会来刺杀她?
也许只有一个势力会这么干。
那就是草原名义上的大汗!
不论脱欢还是也先,都是把大汗当傀儡的主。
所以丁一脑子里,才会觉得脱欢跟也先是同样的枭雄。
而按巴达玛说的满都海长大后就会嫁给满都鲁,满都鲁将来也是大汗啊。
好了,脱欢和也先把草原大汗当成了傀儡控制着,下一任大汗满都鲁连老婆都是也先这边的人,岂不是要接着一路控制下去?当然,历史上的走势丁一倒是知道不是这样的,也先死后蒙古就进入混乱了,满都鲁怎么当上大汗,那肯定是另外一回事。
不过按着这节奏,大汗很有把巴达玛母女干掉的理由噢,看巴达玛这作派,应该也是上阵能冲阵的猛将,把她杀了至少也算断了也先一指吧?而干掉满都海,更可以摆脱自己弟弟接着被控制的危机。
脱欢不是不想当大汗,是因为他不是黄金家族的血脉,所以部下不同意罢了,所以现今的大汗脱脱不花才是娶了脱欢的女儿,便就是也先、巴达玛的姐妹,才被推上汗位的。或者,有了满都海的联姻,大汗若有什么心思,也先便可以随时废掉大汗,直接捧满都鲁上位也无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