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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过纸笔,将一条条已知条件写在纸上,这是他的习惯,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分析问题的时候,也是如此,写出已知求未知,写出来的更加直观。
经过一个小时精密的计算,使用了无数公式定理,最后在结论的位置上写四个大字:主角光环?
妈蛋的,这种怪事,是能用数字计算出来的吗?何况哥的学历不高,就算真的能计算出来,也不是哥能算明白了。
除了幸运二字之外,他能想到的,也就是上面的四个字了。基本上,等于什么都没想明白。
当然,也不能说是一无所获,收获还是有一些的。例如,这一切肯定和消失的灵角有关。
灵角?灵角!
这东西杜千知道一些,可知道的实在有限,在学校里老师含糊的提到过,好象武修士达到战师以上,就可以利用提升战力,可怎么提升,为什么能提升,老师没讲,说他们还小,接触不到这些。
全是屁话,整个战争孤儿学校,战力最高的应该是负责指导修炼的副校长,那家伙什么水准?怕是连姚静都不如,更不要说下面的武修课老师。
这一晚,杜千没有修炼,整个人都不好了,睡也睡不着,脑子又不清醒,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老习惯,早上起来冲个冷水澡,套上衣服,走出小区,早上没作饭,在外面吃了早点,七点刚过,走进珍宝分局。
“小子,不。”杜千走进了休息室的时候,发现冯叔已经来了,正在写东西,看他进来,满意的点了下头。
“过来,把这个抄一份。”说着,将一份巡逻日志扔到他面前。
“哦。”对哟,巡警每天都要写一份巡逻日志,其实也没什么用,通常都只是备档,不过有事情发生的时候,这东西就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刑警、飞虎队、城卫军、城主府,在某些时间,都会过来调用他们需要的巡逻日志。当然,大部分的时候,什么都得不到,偶尔也会找到一些有用的东西。
巡警大队怎么说也是官方暴力机构,该走的程序,自然一样都不能少,这就是规矩。绝大多数时候,你可以无视这些规矩,可有些时候,这些规矩能帮到你,也能要你的命。
拿起笔,开始抄巡逻日志,这让杜千有一种抄作业的感觉。可是写着写着,头上的汗就冒出来了。
“冯……冯叔,这样写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冯宝头也不抬的写着自己的日志,人家有家有口的,下班回家可没功夫写这东西。
作为一名资格老得不能再老的巡警,巡逻日志这东西,手到擒来,早上早来十分钟,就可以搞定了。如果不是昨天杜千捅出那么大的篓子,根本不用提前一小时来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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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我是巡警我怕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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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海风狂暴,海浪潮涌,天浑地暗,狂沙渐欲迷人眼,咸水已末汉子腰,急急中,取枪保护设备,引发走火,射弹九丸……”杜千被雷到了,巡逻日志可以这样写吗?
这是写日志还是写无厘头散文?真没看出来,冯叔的文采这么好,学历得老高了吧,就这水平,当巡警太浪费了。
除了文采,最让他无法接受的是,咸水已末汉子腰,为了保护枪械设备,连忙掏枪,结果走火九枪?还能更扯不?
“快写,一会交上去,上面肯定有人等着要呢,等队里的回复下来,你需要到内勤枪械室走一趟,盖上章就没事了。”冯宝不以为然的说道。
“哦……”好吧,杜千觉得自己的思想已经麻木了,理想已经被冻结,巡警的世界,完全看不懂啊。
这个世界,就是这么奇妙,在杜千看来,谁把这份巡逻日志交上去,肯定是大耳瓜子招呼,事实上,值班队长,扫视一遍,盖上章,一脸的满意:“写的不,好好干,我看好你。”
这……这就完了?还看好我?我好看吗?
如同行尸走肉一般,来到内勤枪械室,负责人接过值班队长开出的回执单,一撇嘴,什么都没说,在上面又盖了一个章。
“好了,下次小心点,没事别走火。”
完了,真的就这么完了。不到八点,冯宝带上杜千,骑上警用巡逻车,上工去了。
没,今天还有车,不过不是巡警用的过山虎,而是一辆双轮动能机车,这才是他们这些巡警的标配交通工具。
杜千带着一脑子的浆糊上工去了,分局里可热闹起来了。不到半小时,全分局都知道,昨天新来的小巡警,为了保护警用枪械,走火九发。
其实,在分局之中,比这更奇葩的事情多得事,不过多一笑料罢了。明白的人,昨天就已经知道了,不明白人,就当猜迷游戏,在茶余饭后,多个谈资。
从秘书那儿得到消息,杜副局长那令人惊艳的脸庞上,透出一丝潮红,看不出喜怒。
已经人过中年,杜副局长依然美艳无双,是整个分局最出色的美少妇,如果不是早就结婚了,这些年进来的漂亮女孩,绝对争不过她一个年过四十的老女人。
美是美,可没人敢打她的主意,别说那些中年大叔,就算分局一把手见到她,也要客气三分。
当然,也只是客气客气,你还别太当真,挂着分局副局长的头衔,那也就是挂着,没什么事情需要她来决定,手中也没有多少权力。
平川珍宝分局杜副局长――杜兰芳,不是花瓶的花瓶。
停好车,冯宝边走边说:“动能机车不同于巡警车,放的时候注意点,这年头,总有不开眼的家伙,别以为是警车,就真的没人敢偷。”
说完,停下脚步,转过头看着杜千,郑重的说道:“杜千,该得的你已经得了,该放的已经放了,从今天开始,你要小心了,不懂可以不作,不作就不会,这是基准规矩,不入条例,不在手则之中,你明白吗?”
“明白。”不就是潜规则嘛,第一次见,不等于没听说过。
杜千眨了两下眼睛,忽然觉得,冯叔刚才那句话里,前面两句,似有所指。该得的已经得了,该放的已经放了。
这该得的,应该指的是灵鱼,那是新人礼,是自己该得的。该放的呢?不会是早上那奇葩的巡逻日志吧。
至少有九成可能,就那样的日志,居然没人多问一句,就这么通过了?哪怕以前没接触过巡警这个行当,杜千也能猜得出来,连开九枪,绝对不是小事儿,居然就这么轻轻揭过了。
他很清楚,姑姑能把他安排进巡警大队,已经尽力了,表姐也说了,能帮他的,也就这么多,事后还给了三千元,可以说是仁至义尽。
昨天出的问题,姑姑应该没有伸手帮自己,那就是说,其实这也是潜规则中的一条,给新人一个机会?
杜千很快理出头绪,还别说,满满的人情味啊,这一刻,杜千对巡警队的印象大好。
从今天起,要作一名光荣巡警,面朝大海,秋来花谢。
嗯,很不的现代诗,在渔人码头工作,可不是天天要面朝大海,现在是秋天,花儿自然开始谢了。
跟了冯叔,哥这文学水准蹭蹭的涨啊。你还别不乐意,哥是孤儿学校毕业的,能写出这么好的现代诗,你就知足吧,我还没写巡警技术哪家强呢,不满意去墙角划圈去。
我是巡警我怕谁啊。
陶醉片刻之后,杜千终于明白了巡警要面对的是什么日子了。
今天冯叔没教他什么东西,根本就没功夫教,左肩上的通讯器,一刻都没停过。昨天果然是迎接新人,相当于放大假。
从上工开始,杜千的腿象车轮似的,跑来跑去,没一刻闲着的时间,全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儿。
“什么?两艘船抢泊位,好的,我马上找商行的人,让他们协调。”
“什么?有苦力闹事?好的,我马上让把头过去。”
“什么?茶水铺子老板娘的狗跑丢了?好的,我马上去找。”
幸福和激动,来的快,去的也快,大半天下来,杜千累成了杜狗,就差吐出舌头了,超过六千的战力,支持他跑得象风车一样快,可这事儿,就没办完的时候,一件接着一件。
作为一名光荣的新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