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马戍当时敷在我脚上的药,我送去化验了,里面有朱砂成分,最奇怪的是,它和刘月追棺材里一种液体的朱砂含量一模一样,我是否可以这样解释呢——马戍注意到并接触到这个墓地,绝对比两个农民早。
在寻找马戍的过程中,我始终逼自己不要放弃,但是一个黄昏,我接到了妈妈电话,她说因为我的任性,花钱若流水,爸爸的公司都快被我拖垮了,如果我继续找下去,他们将不再承认我是赵家女儿。我走向黄昏的街头,眼泪无声地流,然后,黑暗就死死罩住了我。
神婆说,孩子你找的是一个死人
我晕倒在街口,那里有一家小店,布幔之后是烟火缭绕的香堂。店主把我抱进屋里沙发上,在等我苏醒时,她唱了一些古老曲调的巫歌。我在占卜老人的歌声里走入了梦乡。我看到了什么?
额地神!
是刘月追在弹琴、在品茗、在刺绣、在叹气。他站在她身后,她能看到他但距离不算近,有时她弹琴他会舞剑,她微笑他会舒眉。他一身侍卫打扮,面孔却是马戍。
我从梦里猛醒,身上汗湿一片。占卜老人发着抖说:孩子,刚才我也进入你的梦了,我知道这几天你一直在街上贴寻人告示,但是我帮你找了找,这个人并不在阳间,孩子,请相信巫婆的眼睛,通灵后只会看到阴间的事。
我不能接受这个结果,马戍曾经背过我,给我的伤口上药,他怎么会是死人呢?
重遇
告别占卜老人,我小声哭泣着往简陋的小旅馆走去。也许困顿贫穷的我马上连这样的屋子都住不上了,但是我仍旧想继续追寻马戍,他简直是我命中的一个劫,遇上了就誓不罢休想拥有,理智都骗不了自己。
千回百转苦苦寻觅的男人,竟然坐在我房间椅子上等我。我无法相信自己眼睛,一步一步走过去,抬起手来,马戍便闭了眼睛,把自己的脸贴了上去。他的脸还是这样刺骨的冰凉,我的掌我的身体都微微颤抖起来,他便轻轻拥我入怀,唇间吐出一句话:可儿,从没有女人,千山万水来见我,对我这样好过。
我想要知道一个真相,马戍便捂住我眼睛,温和地说:来。
眼前是一片鸟语花香,大汉盛世,宫殿琉璃翠瓦,金壁辉煌,然而住在里面的人却不开心。刘月追虽贵为公主,却也被天子相逼远嫁匈奴。她剪发、绝食、不从。侍卫马戍终于从远处一步步走近她,轻声说:马戍愿追随公主于地下。刘月追大笑不止,直到泪流满面,然后她说:为何到如今才告诉我?为时晚矣。若千年后,我心属你,我会一吻而醒。她还想说什么,但是腹中断魂散的药效已经发作,她苍白笑着跌倒,即刻香消玉殒。
马戍在刘月追的陵寝旁,也服下了断魂散。
两千年后,她因宫中工匠剥去内脏,放入名贵防腐香料,口中衔一块昆仑宝玉,而保肉身不腐,他却只是一个游魂野鬼,徘徊在她的墓地,等着一个吻她苏醒的诺言。
这世上只有我,能看到马戍,因为我对他动了情,从第一眼到现在。
我应该老早就告诉他的,刘月追只留一具肉身躯壳,她根本不会再醒来。她当时许下千年之约,只不过不想负他一片深情罢了。马戍放开我的怀抱,沉吟片刻答应:可儿,我可以把公主尸身交给你,还你清白。
呵,到了最终,他到底是爱我的。我仰起脸向他请求一个吻,他果真就深深地吻了下去,那样动情至爱,连骨髓都在欢歌。马戍走后,我发现刘月追的尸身,就放在旅馆小床上,有淡淡龙涎香。我轻轻打开包裹她的丝帛,公主秀发千年之后还如云乌黑柔滑。摸上去,温润如瀑,我俯下脸,轻轻贴了贴她额头,说:因吻而醒,终知秘密。
自我解剖
三天后,我将刘月追带回了上官教授的实验室,教授面对国内唯一一具保存得如此完好的千年女尸兴奋不已,他当即同意我复学,并且安排了解剖探秘的手术。
教授忘记问我是费了多大周折才找回尸身,而我亦不打算告诉他这个秘密。实验室进行解剖时,我站在玻璃门外,冷静地看着他们用薄薄刀页剖开了她的身体。两千年了,我还能感知自己肌肤微微的疼痛,还有心灵注定的空落。我暗自冷笑:教授,你们费这么大劲,真的可以在她身上追寻到历史吗?她能告诉你们什么呢?关于宇宙未知的奥秘还是铭记着当初的传奇?
我一直没告诉马戍,赵可儿两千年前有个名字,叫刘月追,是尊贵的大汉公主,她在临死前,有个侍卫对她表明爱意,从此她投胎轮回,也千方百计想要与他重遇。而下一世,他却不再记得她,只是守了无用的肉身唏嘘。我原本想要嘲笑这个笨蛋,但是脸颊却像春雨抚过一般,渐渐潮湿。
☆、相爱的人永远在一起
油灯晃了几下,蜡油溢出了灯台,慢慢流淌在了柜台上。我想要去拨一拨灯芯,忽然却看到了柜台上的蜡油慢慢凝成了几个绳头大的楷体字——“我一直在这里等着你。”
相爱的人永远在一起
庄秦
伊莲一直希望今年的情人节,我能与她一起过。于是我约她在千里之外的簋城古镇见面,我们是网友,从没见过面,但我们早就已经感觉到对方就是自己寻找的另一半。我们会分别赶往簋镇,约在镇口那棵大榕树下不见不散。
那天我遇到了一点意外,等我到达簋镇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我很担心伊莲是不是还在榕树下等着我。当我看到她身着一袭白衣幽怨地望着我时,我那悬着的心落回了原处。
虽然是第一次见面,但我立刻紧紧握住了她的手,解释着迟到的原因。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默默地抽出了手,说:“你的手好冷。”是啊,虽然已经是二月了,可天气还是很冷。
伊莲挽着我,我们沿着一条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走进了簋镇。也许是天黑了的原因,街市边的店面都关了,镇里一片漆黑。簋镇保持了千余年的旧貌,就连路灯也没有安一盏,所幸那天的月亮很圆,而且我们依稀看到在街市的尽头,亮着两盏白色的灯笼。当我们走近后,才看到灯笼上面写了两个字:旅店。这旅馆很是破败,班驳的木墙证明这房子已经存在很多很多年了。
推开薄薄的木门,我与伊莲走进了这破旧的旅馆。在昏暗的油灯下,我们看到了一个佝偻着腰身的老太太站在柜台后,一双无神的眼睛愣愣地看着我们。我看不出她的年龄有多大,但从她的五官来看,依稀可以知道她年轻时,也曾经是个美女。
她穿了一件水绿色的旗袍,样式很老了,却浆洗得很干净。头发在脑后挽了个发髻,看上去很随意,但看上去怎么都觉得舒服。在她面前的柜台上,摆着一只碗,在她的手里则握着一柄长长的筷子。
“老人家,还有空房吗?”我轻声地问道。
“有啊,我这里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住店的客人。”老太太的声音很干瘪,漏风的牙齿让她的语句听上去有些含糊。
“那麻烦您给我们一间干净的客房吧。”我搂着伊莲的肩膀,向柜台走了过去。我看到老太太端起了碗,筷子在碗里夹起什么东西塞进嘴里,然后吱溜一声吸进了肚子里。
我的心脏猛然核突的砰砰跳了起来,因为离得太近,我看清了老太太吃的是什么——那是几只又肥又大的蛆虫!好恶心,我吓得登登登向后退出几步,骇然地坐在了木椅上,浑身泛起一层鸡皮疙瘩,额头上全是濡湿的冷汗。
“年轻人,你怎么了?”老太太愣着问我。这时我才看清她筷子上哪有什么蛆虫,明明是几粒饱满的白米饭。一定是我眼花了吧,一定是我太劳累了吧。
老太太走出了柜台,把房间的钥匙递给了我。我注意到她走路的姿势很奇怪,两个膝盖很僵硬,长长的裤腿拖在了地上,我看不到她的鞋。看她走得这么蹒跚,我想上前一步去搀扶,却忽然听到窗户哗啦哗啦直响,然后啪的一声,一块玻璃落到了地上,摔得粉碎。伊莲被这突然发出的声音惊得扑进了我的怀抱,我也感到了心惊肉跳,而那老太太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没事,屋外的长街起风了。”
从窗外掠进来的风在破旧的旅馆里呼呼乱转,柜台上的油灯灯光也随之不定摇曳,把我们三个人的影子拉得忽长忽短,看上去就如幢幢鬼影一般。我突然感觉到一种阴冷的气息正慢慢包围着我。我望了一眼伊莲,她也裹着外衣浑身瑟瑟发抖。老太太似乎发现了我们的异样,她咳了一声,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