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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编程思想第4版[中文版](PDF格式)-第29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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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Java包含了一些标准库,用于完成特定的任务。C++则依靠一些非标准的、由其他厂商提供的库。这些 

任务包括(或不久就要包括):  

■连网  

■数据库连接(通过JDBC )  

■多线程  

■分布式对象(通过RMI 和 CORBA)  

■压缩  

■商贸  

由于这些库简单易用,而且非常标准,所以能极大加快应用程序的开发速度。  

(45) Java 1。1包含了 Java Beans 标准,后者可创建在可视编程环境中使用的组件。由于遵守同样的标准, 

所以可视组件能够在所有厂商的开发环境中使用。由于我们并不依赖一家厂商的方案进行可视组件的设计, 

所以组件的选择余地会加大,并可提高组件的效能。除此之外,Java Beans 的设计非常简单,便于程序员理 

解;而那些由不同的厂商开发的专用组件框架则要求进行更深入的学习。  

(46) 若访问 Java 句柄失败,就会丢弃一次异常。这种丢弃测试并不一定要正好在使用一个句柄之前进行。 

根据Java 的设计规范,只是说异常必须以某种形式丢弃。许多C++运行期系统也能丢弃那些由于指针错误造 

成的异常。  

(47) Java通常显得更为健壮,为此采取的手段如下:  

■对象句柄初始化成null (一个关键字)  

■句柄肯定会得到检查,并在出错时丢弃异常  

■所有数组访问都会得到检查,及时发现边界违例情况  

■自动垃圾收集,防止出现内存漏洞  

■明确、“傻瓜式”的异常控制机制  

■为多线程提供了简单的语言支持  

■对网络程序片进行字节码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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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678……………………………………………………………

                        附录 C Java 编程规则  



  

本附录包含了大量有用的建议,帮助大家进行低级程序设计,并提供了代码编写的一般性指导:  

  

(1) 类名首字母应该大写。字段、方法以及对象(句柄)的首字母应小写。对于所有标识符,其中包含的所 

有单词都应紧靠在一起,而且大写中间单词的首字母。例如:  

ThisIsAClassName  

thisIsMethodOrFieldName  

若在定义中出现了常数初始化字符,则大写static final基本类型标识符中的所有字母。这样便可标志出它 

们属于编译期的常数。  

Java 包(Package)属于一种特殊情况:它们全都是小写字母,即便中间的单词亦是如此。对于域名扩展名 

称,如 ,org,net 或者edu 等,全部都应小写(这也是Java 1。1 和 Java 1。2 的区别之一)。  

(2) 为了常规用途而创建一个类时,请采取“经典形式”,并包含对下述元素的定义:  

equals()  

hashCode()  

toString()  

clone() (implement Cloneable)  

implement Serializable  

(3) 对于自己创建的每一个类,都考虑置入一个main(),其中包含了用于测试那个类的代码。为使用一个项 

目中的类,我们没必要删除测试代码。若进行了任何形式的改动,可方便地返回测试。这些代码也可作为如 

何使用类的一个示例使用。  

(4) 应将方法设计成简要的、功能性单元,用它描述和实现一个不连续的类接口部分。理想情况下,方法应 

简明扼要。若长度很大,可考虑通过某种方式将其分割成较短的几个方法。这样做也便于类内代码的重复使 

用(有些时候,方法必须非常大,但它们仍应只做同样的一件事情)。  

(5) 设计一个类时,请设身处地为客户程序员考虑一下(类的使用方法应该是非常明确的)。然后,再设身 

处地为管理代码的人考虑一下(预计有可能进行哪些形式的修改,想想用什么方法可把它们变得更简单)。  

(6) 使类尽可能短小精悍,而且只解决一个特定的问题。下面是对类设计的一些建议:  

■一个复杂的开关语句:考虑采用“多形”机制  

■数量众多的方法涉及到类型差别极大的操作:考虑用几个类来分别实现  

■许多成员变量在特征上有很大的差别:考虑使用几个类  

(7) 让一切东西都尽可能地“私有”——private。可使库的某一部分“公共化”(一个方法、类或者一个字 

段等等),就永远不能把它拿出。若强行拿出,就可能破坏其他人现有的代码,使他们不得不重新编写和设 

计。若只公布自己必须公布的,就可放心大胆地改变其他任何东西。在多线程环境中,隐私是特别重要的一 

个因素——只有private 字段才能在非同步使用的情况下受到保护。  

(8) 谨惕“巨大对象综合症”。对一些习惯于顺序编程思维、且初涉OOP 领域的新手,往往喜欢先写一个顺 

序执行的程序,再把它嵌入一个或两个巨大的对象里。根据编程原理,对象表达的应该是应用程序的概念, 

而非应用程序本身。  

(9) 若不得已进行一些不太雅观的编程,至少应该把那些代码置于一个类的内部。  

(10) 任何时候只要发现类与类之间结合得非常紧密,就需要考虑是否采用内部类,从而改善编码及维护工作 

 (参见第14 章 14。1。2 小节的“用内部类改进代码”)。  

(11) 尽可能细致地加上注释,并用 javadoc 注释文档语法生成自己的程序文档。  

(12) 避免使用“魔术数字”,这些数字很难与代码很好地配合。如以后需要修改它,无疑会成为一场噩梦, 

因为根本不知道“100”到底是指“数组大小”还是“其他全然不同的东西”。所以,我们应创建一个常数, 

并为其使用具有说服力的描述性名称,并在整个程序中都采用常数标识符。这样可使程序更易理解以及更易 

维护。  

(13) 涉及构建器和异常的时候,通常希望重新丢弃在构建器中捕获的任何异常——如果它造成了那个对象的 

创建失败。这样一来,调用者就不会以为那个对象已正确地创建,从而盲目地继续。  

(14) 当客户程序员用完对象以后,若你的类要求进行任何清除工作,可考虑将清除代码置于一个良好定义的 

方法里,采用类似于cleanup()这样的名字,明确表明自己的用途。除此以外,可在类内放置一个boolean 

 (布尔)标记,指出对象是否已被清除。在类的finalize()方法里,请确定对象已被清除,并已丢弃了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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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679……………………………………………………………

RuntimeException 继承的一个类(如果还没有的话),从而指出一个编程错误。在采取象这样的方案之前, 

请确定 finalize()能够在自己的系统中工作(可能需要调用 System。runFinalizersOnExit(true),从而确保 

这一行为)。  

(15) 在一个特定的作用域内,若一个对象必须清除(非由垃圾收集机制处理),请采用下述方法:初始化对 

象;若成功,则立即进入一个含有 finally 从句的 try 块,开始清除工作。  

(16) 若在初始化过程中需要覆盖(取消)finalize(),请记住调用super。finalize() (若Object 属于我们 

的直接超类,则无此必要)。在对 finalize()进行覆盖的过程中,对 super。finalize()的调用应属于最后一 

个行动,而不应是第一个行动,这样可确保在需要基础类组件的时候它们依然有效。  

(17) 创建大小固定的对象集合时,请将它们传输至一个数组(若准备从一个方法里返回这个集合,更应如此 

操作)。这样一来,我们就可享受到数组在编译期进行类型检查的好处。此外,为使用它们,数组的接收者 

也许并不需要将对象“造型”到数组里。  

(18) 尽量使用 interfaces,不要使用 abstract 类。若已知某样东西准备成为一个基础类,那么第一个选择 

应是将其变成一个 interface (接口)。只有在不得不使用方法定义或者成员变量的时候,才需要将其变成 

一个abstract (抽象)类。接口主要描述了客户希望做什么事情,而一个类则致力于(或允许)具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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