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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件几乎一样,对襟、宽袖,看上去很随便。他的个头比他父亲高不少,修长的身材,长瓜脸,长得很清秀,眼睛有些细长,直直的鼻梁下边也有一个鹰钩,不过比他父亲的小一些,不注意的人看不出来。他的脸是白色的,皮肤是细腻的,只是缺乏血色,缺乏活力,缺乏一个二十岁刚出头那种青年人的朝气。
王一民笑着对他点点头说:“老塞走了?”
“走了。”卢秋影笑着走过来说,“汽车一直在院里等他,可是他非要坐马车,说还要用一晚上,我猜可能是要拉着柳絮影出去兜风。”
“嗅,他们中间的事你知道?”
“我怎么不知道。”卢秋影说,“北方剧团我常去,柳絮影是个国色天香的绝代佳人,真是谁看了谁都喜欢。看她演一场戏回来得让你想一个月。实对王老师说,若不是塞上萧老师捷足先登的话,我也就追上她了。”说到这里他长叹了一口气,两手一摩挲说,“现在没办法了,塞上萧是熟人,我不但得缩回想要拥抱她的双手,还得成全他们,人生就是这么回事!”
他这一席话真把王一民说得目瞪口呆。他们今天是第一次见面,尽管两人年纪差不了一代人,终究还是师生关系,照常情总是要表现得谦恭谨慎一些。可是想不到这个青年人竟毫不遮掩他的思想感情,对那些一般熟人相见都难于出口的话,他竟能在一个生人面前赤裸裸地脱口而出,而且说得那么随便,那么轻松,那么自然。好像他说的不是不好听的话,而是最美的语言。
卢秋影见王一民愣怔怔地站在那里,便忙热情地把手向茶几前一伸说:“好了,别站着说话了,请王老师坐下,咱们一边浅斟慢饮,一边促膝谈心不好吗?”
真的,这两片嘴倒真有点像他爸爸。年纪不大,谈吐老练,语言和年纪能差二十岁。王一民一边想着一边摆手说:“不,我才吃完饭,不能喝酒。”
王一民说的本是句很普通的生活用语,想不到竞引起卢秋影哈哈大笑起来。他一边笑着一边指着王一民说:“王老师呀,你嘴上还没留胡子,竞和我爸爸说一样话,什么‘我才吃完饭,不能喝酒’,这老规矩早不时髦了。”他快步走到桌前,从正准备斟酒的姑娘手中拿过酒瓶举着说,“这是英国威士忌,和啤酒一样,大麦做的,随时随地都可以喝。饭前喝可以开胃口,饭后喝可以助消化。来,来,先于一杯。”
卢秋影说完要去倒酒。那个姑娘忙接过酒瓶,斟了两杯酒,用银盘端着,举到王一民面前说:“请王老师用酒。”
王一民这时只好拿起一杯酒,对姑娘点点头说:“谢谢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姑娘要说,忽又停住,含笑回头看着卢秋影。
卢秋影笑指她说:“说嘛,你叫梅梅。”
姑娘这时转过脸来,笑对王一民说:“梅梅是少爷的叫法。我原来叫素馨,是老爷给我起的。老爷说我生在春时五月,正是素馨开花的时候,所以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可是太太嫌这名叫起来咬嘴,不响快,就给我改名叫冬梅。我从春天的素馨马上就变成冬天的梅花了。”
王一民听到这忍不住笑了,他心里暗想:这个院里的人大概都很善于辞令吧,连一个小姑娘也说得这么好听。他正想再问姑娘一句,却听卢秋影接着说道:“你那个冬梅还不是从你们四个丫头上排下来的吗?”
卢秋影又转对王一民解释说:“我妈妈嫌爸爸起那些名都咬嘴,不好懂,就给她们都重新起了名,四个人,按春夏秋冬排,叫春兰、夏鹃、秋菊、冬梅。”
“可是到您这儿又给改了。”姑娘半垂着头,从头发帘下斜着看了看卢秋影说,“把春夏秋冬又都给取消了,管我们叫兰兰、鹃鹃、菊菊、梅梅。”
王一民听到这儿,忍不住笑起来,他边笑边问道:“那你自己愿意叫什么呢?”
“我愿意叫冬梅。”姑娘把头抬起来,睁着一双黑白分明,纯洁无邪的大眼睛,直望着王一民说,“冬天里别的花都开不起来了,只有梅花在雪地里开,白地、红花,真好看!”
王一民看着她那一身纯白的衣服,衬着头上那朵小红花,多么像她描述的“白地、红花”,这简直是雪里梅花的化身了。王一民不由得一举手中杯,说:“好,我赞成你叫冬梅,我愿意喝了这一杯。”又转对卢秋影说:“怎么样?世兄,你同意我的叫法不?”
“好。”卢秋影和王一民一碰杯,两人同时喝了一口酒,然后,卢秋影转对姑娘说道:“我放弃我起那梅梅的名了,今后就还叫冬梅吧。加上你的姓,全名就叫李冬梅。”
“谢谢少爷。‘”冬梅欢天喜地向卢秋影鞠了一躬。
“不要谢我,是王老师为你正名的。”
“谢谢王老师。”冬梅又向王一民行了一个鞠躬礼。
这时卢秋影又指着冬梅对王一民说:“您知道她为啥不愿意叫梅梅,是因为这两字……”
卢秋影刚说到这,冬梅嗔怪地看了卢秋影一眼说:“少爷,您又来了!”
卢秋影哈哈大笑着说:“因为这两个字听起来像妹妹……”
王一民一听也笑了。冬梅脸羞得红红的,忙拿起银盘说:“少爷,您有事再招呼我吧。”
“好,去吧,去吧。”卢秋影一边向冬梅挥着手一边说,“去向那几个丫头报喜去吧。”
冬梅咬着嘴唇,强忍着欢笑跑了出去。
王一民望着冬梅跑出去,回过头来对卢秋影说道:“从这丫头身上倒可以看出府上是与众不同的,倒颇有些自由空气。”
“过奖了。”卢秋影摇摇头说,“家父对她们是恩威并用,有时是恩大于威。至于我自己倒无所谓,对这个梅梅……不,对这个冬梅我还可以和她谈谈,至于那几个庸脂俗粉,只可端茶送水,实难登大雅之堂了。”
“哦,你这样看!”王一民又感意外地看了看卢秋影,稍顿了一下说,“世兄读过鲁迅新近发表的《祝福》吧?”
“没有,没有。”卢秋影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一样说。
“写得真好!那上写了一个女佣人悲惨的一生。让人读了会对这样的女人充满了同情……”
“不行,不行。”卢秋影的双眉皱成了一字,他不等王一民说完就摇着脑袋说,“鲁迅的东西我读不下去,写得不但生涩,而且太不够味儿了,我一翻开那《呐喊》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就受不了,他在那直劲‘呐喊’,我在这直想打瞌睡。”
王一民对鲁迅先生是最敬重的,他听见卢秋影竟这样放肆地侮辱鲁迅,真想拍案而起,指着他那年轻的厚脸皮大声斥责一番。但他努力把那从心底里往上升的怒火压下去。他的手微微颤抖着端起了酒杯,把那杯威士忌酒一饮而尽。
卢秋影有些地方像他的老子,但在观察事物的敏感性上他可差多了,他对什么都好像大大咧咧,无所谓的样子。一个人从一生下来就锦衣玉食,娇生惯养,没有经过任何生活的磨炼,不知人世上还有艰难二字,自然就容易养成这样一种纨绔子弟所特有的秉性。这时他看王一民一口喝于了杯中酒,竞毫无察觉地笑着说:“哎呀王老师,你还说饭后不喝酒呢,怎么样?会有助于消化的。”
王一民没有正面回答。他放下酒杯,稍停了一下说:“关于对鲁迅先生的评价问题,我想以后再和世兄专门探讨吧。听老伯说,你有一些大作,不知能否让我欣赏一下。”
“那当然要请老师批改了。您等一下,我就拿来。”
卢秋影走进里屋,不一会儿拿出一本缎面洒金的笔记本,放到王一民面前说:“这是我的一些随笔,有的还没形成文章,还只是片片断断的散记。我本想选出两篇交给《日报》发表,可是老子不让,说那是自己办的报,不发表则已,一发表就得惊人才行。老子不让,儿子难办,可我觉得有的散记如果拿出去,不惊人也能吓人一跳,所以我还想选几篇送去,您今天也帮我选选吧。”
王一民一边点着头一边翻开笔记本,只见淡蓝色的格纸上写着一手很潇洒的钢笔字,文章都不长,有的还只是近乎生活随感和杂记,如第一段写的是:夫人自呱呱坠地以来,至了解世故之前,这时期是大自然的时期;赤裸裸的天真如火焰一般的正义同情心是美的陶醉……
对这最后一句话,王一民重复看了两遍,也没弄明白到底是什么意思。只好再往下看。
下面是一篇短文,标题是《静美的女人》。文中写的是:静美的女人,带着浅黑的色调。像穿着黑色的丧服,立在年轻丈夫的十字架之前,低垂着头,流着眼泪,那么哀艳动人,那么令人销魂……
接下去又是一首诗,题名是《你是不是杀人的妖精》,其中一段是: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