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北)。公元前 658 年,与宋、江、黄会于贯(今山东曹县南)。公元前 657年,与宋、江、黄会于阳谷(今山东阳谷县北)。公元前 656 年,会鲁、宋、陈等侵蔡,与楚盟于召陵(今河南郾城县东)。公元前 655 年,会宋、陈、卫等于首止(今河南睢县东南)。公元前 653 年,会鲁、宋等于宁母(今山东鱼台县内)。公元前 652 年,会鲁、宋、卫等于洮(今山东鄄城县西南)。公元前 651 年,会宋、卫、郑等于葵丘(今河南兰考东)。公元前 647 年,会鲁、宋、陈、卫等于咸(今河南濮阳东南)。公元前 645 年,会鲁、宋等于牡丘(今山东聊城东北)。公元前 644 年,会鲁、宋等于淮(今江苏盱眙县)。(14)一:统一,一致。匡:正。一匡天下:使天下归于一统、恢复正道。当时天子衰微,齐桓公靠了管仲的辅助,会合诸侯,订立盟约以尊奉周室,暂时制止了当时的混战局面,所以说“一匡天下”。(15)五伯:见 11.4 注(5)。长:首。五伯并非同时,而桓公居先,所以称“五伯长”。(16)管仲:见 7.2 注(2)。(17)知:通“智”。之:指代“要守”,指任用贤人为相。(18)以:同“已”。(19)有:通“又”。守:管。
[译文]
至于那连续几天把政事治理妥当,合理地调节万物来使它们适用,使各级官吏穿的衣服有一定的规格、住的房子有一定的标准、役使的仆从有一定的编制、丧葬祭祀器械用具都有和等级相适合的规定,把这种做法贯彻到各种事情中去,诸如尺寸寻丈之类的标准,无一不是遵循了法度然后才加以施行,这些都是政府官员和供役使的官吏所做的事,不值得在伟大的君主面前数说。那统治人民的君主,如果为本朝所确立的最高准则完全得当,所任用的总管各种事务的宰相是真正有仁德的人,那么他就会自身安逸而国家安定,功绩伟大而名声美好,高一点的可以称王天下,低一点的也可以称霸诸侯;如果为本朝所确立的最高准则不得当,所任用的总管各种事务的宰相不是具有仁德的人,那么他就会自身劳累而国家混乱,全功尽弃而声名狼藉,
国家一定会危险;这是当君主的关键啊。所以,能恰当地任用一个人,那么天下就能取得;不能恰当地任用一个人,那么国家就会危险。不能恰当地任用一个人而能恰当地任用一千个人、一百个人,在理论上是没有这种事情的。既然能恰当地任用一个人,那么他本身又有什么劳累的事要做呢?只要穿着长袍无所事事而天下就能平定了。所以商汤任用了伊尹,周文王任用了吕尚,周武王任用了召公,周成王任用了周公旦。功德低一点的是五霸,齐桓公在宫门之内悬挂乐器、奢侈放纵,游荡玩耍,但在天下他并没有被说成是讲求享乐,相反地他还多次会合诸侯,使天下归于一致而恢复了正道,成为五霸中的第一个,这也没有其他的缘故,而是因为他懂得把政事全部交给管仲,这就是当君主的重要守则啊。聪明的君主容易做到这一点,所以能造成强大的实力而功业名望极大,除了这个还有什么值得去做呢?所以古代的人,凡是有伟大的功业名望的,一定是遵行了这一点;凡是丧失了自己的国家,危害到他本人的,一定是违反了这一点。所以孔子说:“智者的知识,本来已经很多了,又因为管的事很少,能不明察吗?蠢人的知识,本来已经很少了,又因为管的事很多,能不惑乱吗?”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原文]
11.20 治国者,分已定(1),则主相臣下百吏各谨其所闻,不务听其所不闻;各谨其所见,不务视其所不见。所闻所见,诚以齐矣,则虽幽闲隐辟(2),百姓莫敢不敬分安制以礼化其上(3),是治国之征也。
[注释]
(1)分:见 5.10 注(1)。(2)闲:阻隔,闭塞。辟:通“僻”。(3)化:顺服。《管子·七法》:“渐也,顺也,靡也,久也,服也,习也,谓之化。”
[译文]
治理得好的国家,名分已经确定以后,那么君主宰相大臣百官就各自谨守自己应该听见的东西,不致力于打听自己不应该听见的东西;各自谨守自己应该看见的东西,不致力于察看自己不应该看见的东西。君主宰相大臣百官的所见所闻,如果真正和各自的名分一致了,那么即使是那些幽远闭塞隐蔽偏僻的地方,百姓中也没有人敢不严守本分、遵守制度、用礼来顺服他们的君主,这是治理得好的国家的标志。
[原文]
11.21 主道:治近不治远,治明不治幽,治一不治二。主能治近,则远者理;主能治明,则幽者化;主能当一,则百事正:夫兼听天下,日有余而治不足者如此也,是治之极也。既能治近,又务治远;既能治明,又务见幽;既能当一,又务正百:是过者也,犹不及也,辟之(1),是犹立直木而求其景之枉也(2)。不能治近,又务治远;不能察明,又务见幽;不能当一,又务正百:是悖者也,辟之,是犹立枉木而求其景之直也。故明主好要,而暗主好详。主好要,则百事详;主好详,则百事荒。君者,论一相、陈一法、明一指(3),以兼覆之、兼炤之(4),以观其盛者也(5)。相者,论列百官之长(6),要百事之听,以饰朝廷臣下百吏之分(7),度其功劳,论其庆赏,岁终奉其成功以效于君,当则可(8),不当则废。故君人劳于索之(9),而休于使之。
[注释]
(1)辟:通“譬”。(2)景(y!ng 影):古“影”字。宋浙本作“影”。(3)论(l*n 轮):通“抡”,选择。指:同“旨”。(4)覆:覆盖,庇护,指统治。炤:同“照”,察见。(5)盛:通“成”。(6)论:通“抡”。列:安排位次。(7)饰:同“饬”,整治,整顿。(8)可:用(参见《吕氏春秋·用民》“唯得其道为可”注)。(9)“人”下当有“者”字,参见 12.1。
[译文]
君主的统治原则:治理近处的事而不治理远方的事,治理明处的事而不治理暗处的事,治理根本性的一件大事而不治理各种各样的小事。君主能够治理好近处的事,那么远方的事就会因此而得到治理;君主能够治理好明处的事,那么暗处的事就会因此而变化;君主能恰当地治理好根本性的一件大事,那么各种各样的小事就会因此而得到正确处理:同时治理整个天下,时间绰绰有余而要治理的事少得不够做就像这样,这就是政治的最高境界了。既能治理近处的事,又力求治理远方的事;既能治理明处的事,又力求察见暗处的事;既能恰当地治理好根本性的大事,又力求治理好各种各样的小事:这是过分的做法,如同达不到一样,打个比方,这就好像是树起笔直的木头而要求它的影子弯曲一样。不能治理近处的事,又力求治理远处的事;不能明察明处的事,又力求察见暗处的事;不能恰当地治理好根本性的大事,又力求治理好各种各样的小事:这是昏乱的做法,打个比方,这就好像是树起弯曲的木头而要求它的影子笔直一样。所以英明的君主喜欢抓住要领,而愚昧的君主喜欢管得周详。君主喜欢抓住要领,那么各种事情就能办得周详;君主喜欢管得周详,那么各种事情就会荒废。君主,只须选择一个宰相、公布一套法制、阐明一个宗旨,用这种手段来全面地统治一切、普遍地洞察一切,从而来坐观自己的成功。宰相,要选拔安排好各部门的长官,总管各种事情的处理,以此来整顿朝廷上的大臣和各级官吏的职分,衡量他们的功劳,论定对他们的奖赏,年终拿他们的成绩功劳呈报给君主,称职的就留用,不称职的就罢免。所以当君主的在寻觅贤相时劳累,在使用他以后就安逸了。
[原文]
11.22 用国者,得百姓之力者富,得百姓之死者强,得百姓之誉者荣。三得者具而天下归之,三得者亡而天下去之。天下归之之谓王,天下去之之谓亡。汤、武者,循其道,行其义,兴天下同利,除天下同害,天下归之。故厚德音以先之,明礼义以道之,致忠信以爱之,赏贤使能以次之(1),爵服赏庆以申重之,时其事、轻其任以调齐之,潢然兼覆之,养长之,如保赤子。生民则致宽,使民则綦理。辩政令制度(2),所以接天下之人百姓(3);有非理者如豪末,则虽孤独鳏寡必不加焉。是故百姓贵之如帝,亲之如父母,为之出死断亡而不愉者(4),无它故焉,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