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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都驻扎在夏周边境。任何一个地方官想要招募私军,都必须掌握一项绝技,那就是大变活人。
不会这招,你便招不到军队,或者说,当你一旦开始募军,就一定会被人知道,那等着你的只有死路一条了。正因此,作为玉隆本地人的彭康德才有机会成为玉隆知府,而且只要政绩及格,在他升迁之前,都可在不超过十年的期限内一直连任。彭家是玉隆本地富商,家族历史长达数百年。家里除了彭姓子弟,就只有李,王,赵三家世代服务与彭家的家仆。
三天前刺杀彭月的艄公名叫李明,正是李姓家仆地一员。李明有一个独子,唤作李谦,当初李兼厌倦了世代为奴的生活,想要靠着自己的儿子拜托彭家的约束。因此他省吃俭用,把李谦送进了学堂,盼望着儿子他日高中,给全家带来荣华与自由。
李谦并不是个聪明的孩子,他书念不好,身体也很差。一年多前,周国朝廷不顾百姓的反对,开始大举征兵,连秀才都还未考中地李谦无奈从军。半个月前,他在军营病死。
PS:最近病着,已经好多天了,非常烦躁,写地也少了一点,本月的更新计划是十万,我会在病好后全力赶工。封面地调查换了,有空的朋友帮忙投投票,也算给三生一个建议。因为我发现相比大多数女频小说而言,我这书在文风稳定后的对话实在少的可怜。
正文 第五卷 天兵风云 第二十二章 责任
更新时间:2009…6…21 17:03:07 本章字数:2330
无法接受儿子殒命的李明第一时间把责任归给了彭康德。
在朝廷发出的征兵令上,理由是说魏国有可能与夏国联合攻周,李明作为彭家心腹,他甚至在彭康德那里还得到了机密理由,魏国有可能从魔芋森林进兵。
当初彭康德把这个消息告诉李明,是因为他对儿子从军的抵触情绪太重,彭康德希望他以家国为重,不要太意气用事。然而李明想要通过培养儿子换来荣华富贵已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了,被欲望蒙蔽的他,早不把主子的话当作一回事,他背地里问了许多相熟的长者,问他们魏国有没有从魔芋森林进攻夏国的可能。
俗话说的好,老顽固老顽固,越老越顽固,魔芋森林作为天然防线已保佑周魏边境千年平静,思想开通的年轻人或者会考虑这方面的可能性,靠经验混日子老人家们又怎能给他一个新鲜的答案。
“你怕我儿子日后飞黄腾达了踩在你彭康德的头上,于是趁着他尚未成名时就找了机会将他害死。”这便是李明苦思数夜后得到的答案。对此,他的应对是,“你害了我的儿子,我也害你的女儿,这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滋味,我李明也要让你彭康德尝尝。”
他的机会很快来了,在得知彭月将陪伴两个客人出游,并且第一站很有可能是彭月最喜欢的蛟王祠时,李明雇佣了四个浪荡子,让他们远远的尾随着彭月一行。借此引开了小王小赵的视线,作为艄公地他,自然就有了足够的时间布置沉船意外。
“一切进展都很顺利,只是多了个你。”故事讲完后,闲云微笑着握了握萧清琳的手,温柔的道,“清琳,你很勇敢。论到果敢,我这辈子都及不上你了。”
萧清琳摇摇头,对他的夸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高兴的地方。“我是勇敢,闲云,不瞒你说,我自己都觉得我很勇敢,勇敢到每当事后想起来的时候,我都会害怕,那个猛冲猛打不要命的人,真的是我吗。在秀水山庄面对黄花菜时如此,面对大夫人的百万两契约时如此,在南部高原面对老虎。面对三色蛟时如此,面对李明时也是如此。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地女孩家,为什么这么多倒霉的事都会找到我的头上,这个问题。我想了许多次。”
“那你找到答案了吗?”闲云眼里闪着期待的光芒,他真的想知道,是什么力量可以让这个女孩一次又一次的直面危险,他也真的想得到这种力量,可以。不要再逃避。
“没有,我没有找到答案。”萧清琳十分干脆的道,“闲云,我不会说,这世上还有许许多多更加倒霉却依然坚强的人,跟他们相比我算是幸运的,因此我敢于面对。我也不会说,我相信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我做了。我就会成功。这些话都是有道理地,我前世接受的教育也是这样引导人的,但对我来说,相信这些大道理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麻痹一下自己地神经,让自己变相的勇敢一些。”
“真实的情况是,”萧清琳凝视着闲云的眼。一字一顿道。“每一次我在面对危险面对困难时,我都怕的要命。但我更怕地是逃避后的将来。要是那时我要是对黄花菜服软了,也许我便再没有跟她争斗的勇气,这辈子都只能受人摆布。要是那时我不去做诱饵让雪鸿屠龙,那我这辈子无论身处何地,都会记挂着王庭的百姓们会不会受到三色蛟的袭击。我不是圣人,有博大的胸怀,有为万民牺牲的觉悟,我只是不想内疚,我只是想让自己活的心安,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拍着胸脯说,我这辈子,没什么可后悔的。”
“那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你死了呢?”闲云问到了关键地地方。
萧清琳失笑道,“我想过的,这个问题每一次都被我自动忽略了,这倒是真的。我怕死,不是一般的怕,我以为我死过一次了会对生命有新的看法,其实不是的,我比原来更加怕死,我喜欢周国,我喜欢你,喜欢海风,喜欢雪鸿,喜欢李秀才,喜欢彭月,跟你们在一起,我很快活,日子又充实又好玩,我死了就见不到你们了,我不想死,真地不想。曾经我想过假如死了正好可以去找黑白无常算算老账,但是我已经很久没动过这个念头了。”
闲云点点头,陷入了沉默之中,萧清琳地话可以说是在他预料之外,也可说是他预料之中,预料之中的是,这个女孩并非有什么处事秘诀躲祸法宝,预料之外地是,她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执着,远远超出他的预料。
十年前,因为他的犹豫,挚爱的女孩自杀身亡。他觉得自己缺少勇气,于是花了十年寻找,十年后,因为他的犹豫,他又错失了跟萧清琳表白的机会。当他鼓起勇气的时候,却发现为时已晚。他缺少的,真的只是勇气么?
萧清琳没有发现闲云在发呆,打开了话匣子的她又自顾自的继续说道,“闲云,战争是不是真的离我们很近了?才进周国的时候,我觉得这是一个美丽的国度,富庶,繁华,大街上一个乞丐都没有,行人个个脸上都洋溢着笑容。周国有那么多美丽的传说,关于思念草原,关于蛟王祠,关于……彭月跟我说周国的传说有几千个呢,可是我现在才听了两个啊。太少了,太少了,明天要让她来陪我讲一天故事。”
她叹息一声,幽幽着又道,“不是李明的刺杀,我还真的感觉不到就要打仗了呢,现在回想起来,在客栈里,在马车上,我见到的行人旅客都以女子居多,男子不仅少,而且要么是小孩,要么是大叔,年轻男人都在哪儿呢?一年之后,三年之后,五年之后……”
“我知道了!”闲云忽然出声,突兀的打断了萧清琳,“我知道答案了!”
萧清琳喔了一声,再看这个男人时,发现他眼里的忧郁已经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热情,跃跃欲试,一往无前的热情,她欣喜于自己的发现,更期待他的答案,“是什么?”
“是责任!”
正文 第五卷 天兵风云 第二十三章 小玉
更新时间:2009…6…21 17:03:08 本章字数:4740
夏天的雨来的急,去的也急,通常都是狂风开路,黑云殿后,瓢泼似的一阵急撒,电光炸雷轰隆隆隆助着声势,把这路上毫无准备的行人浇得鸡飞狗跳。而正当狼狈逃窜的路人好不容易找到一个避雨的屋檐,还没来得及甩掉裤管上的泥点时,那雨忽然间就住了,云啊风啊也好像看完戏后散场的观众,呼啦啦一下走的干干净净,只留一个愣头愣脑的太阳挂在高天上傻笑,只留一帮凡人在地上干跺脚。
眼下,在距离周国首都洛城不足三十里的官道上,正上演着这一幕爆雨赶人的游戏。
明天是周国的传统节日,一年一次的庙会活动。因为京城没有通宵开门的习惯,为了防止节时城门拥堵,朝廷下令所有商户在庙会的前一天就必须赶到城里住下,第二日清晨再出来摆摊。
小玉是洛城郊外一户佃农的独生女,不同于邻家女孩儿们,要不是陪着父母起早贪黑的下田干活磨练得结实粗壮,要不是就是整日闷在厨房里熏的油头黑脸,小玉相貌清秀甜美,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在村里,她是最闲的少女,不需要干活,不需要下地,只需要玩泥巴。
不知道的会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