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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过誓要报答李将军!”张季的嗓音有些发颤。他尽力地笑了笑,脸上的表情却比哭还难看,“若不是当年他收留了我,我现在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你们行,我一定也行!”
“把头压低,贴紧马脖子。小心流矢,如果受了伤,就向队伍边缘撤,千万别掉下马背!”亲兵队正罗远见无法劝张季离开,笑着叮嘱。他很喜欢自己这位同伴,与其他文职军官不同,这位曾经在塞外生活多年的参军大人身上带着一股塞上民族特有的率直。此人曾经与主将失去联系多年,却一直没有私吞主将的任何财物。这种品质在中原的商贩中也有,却绝不多见。
他们二人跟在队伍的最末,冲入敌军之中。最前方的主帅所向披靡,整支队伍也锐不可挡。李旭奋力砍倒了一面战旗,周大牛和柳屹二人用战马踏翻了试图冲上前护旗的死士。陆续冲上前的骑兵们纷纷挥刀,将自己身边的喽啰兵们一一砍倒。流矢在他们身边呼啸,竹枪和木棒乱纷纷地从战马两侧闪过,犹如正在移动的丛林。李旭拨转马头,从丛林的另一侧冲了出去。整支队伍像长槊一般将敌阵刺穿,留下一地血肉模糊的尸体。
“左前方!”李旭刀尖前压,指向另一面敌军的战旗。整支队伍如怒龙般转了个身,跟着他扑向正在负隅顽抗的另一伙喽啰兵。马蹄踏过被红血融化了的白雪,溅起万点粉色的泥浆。骑兵们屏住呼吸,高高地举起横刀。
那面战旗下的头目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老手,看到李旭策马杀来,非但不躲避,反而主动迎上前,以长枪和弯刀相对。“杀一个够本!”“老子已经赚足了!”大小喽啰们嚷嚷着,跟在头目身后举起木棒、镰刀。敌我双方很快撞到了一处,金属敲击声和人的呐喊声交织,红雾弥漫,给天地间所有事物镀上一层粉色。
李旭只用两招便将那名头目砍倒,对方看上去年龄比他还小,在被长刀砍中脖颈的那一刻,满脸诧异。生命的迹象很快从他的脸上溜走,倒地之前,他张开了嘴巴,似乎想笑,但从口中喷出的全是血。
“少当家!”张季听见有人在哭喊,撕心裂肺。那哭声却令他心里猛地一松,手中的弯刀也挥舞得愈发顺畅。因为处于队伍末尾,大多数情况下他都是在观战,很少有机会出手。偶尔有一两个倒霉蛋从战马旁边晃过,张季急挥弯刀,迅速在对方身上切开一道尺许长的裂口。部落里所有的男人都有上战场的义务,在草原上这些年,胡人的招术他没少学。
一名已经受伤倒地的喽啰兵猛然坐起,抱着一杆削尖了木棒直戳他的马腹。张季猛提缰绳,坐骑直接从另外几名喽啰兵的头顶跳了过去。罗远将手中长槊一拨一突,直接刺穿那名喽啰脖颈。“跟上!别恋战!”他向张季招呼,然后二人摆脱那些喽啰,跟在主帅身后杀向下一杆战旗。
和官军一样,流寇们也全凭旗帜来掌控队伍。随着一面又一面战旗被砍倒,张金称的部属明显发生了混乱。他们还在奋力苦战,却得不到有效的组织和指挥。平素里在队伍起到核心作用的老兵们一个接一个被杀死,剩余的小头目们威望和勇气不足,根本无法调度身边的弟兄。
局势明显在向官兵一方倾斜,张季感觉到自家队伍遇到的阻力越来越小。他偷眼向前看去,正好看见主帅李旭挑开一把横刀。紧跟着,刀光一闪,那名贼人的脑袋高高的飞上了天空。
“李将军!李将军!”亲兵中,有人为主将的勇武大声欢呼。
“李将军!李将军!”张季跟着大伙高高地举起手中兵器,呐喊,欢呼,热血沸腾。
“功名但在马上取!”这是很多人用来激励自己的座右铭。但放眼大隋,近二十年内能够凭借自身武艺,从寒门爬到大将军,大总管,郡侯位置的只有李旭一个。士卒们知道自己这辈子也未必能达到李旭目前的高度,但自家主帅的经历毕竟让他们看到了改换门庭的希望。这个希望不用太大,哪怕只有萤火虫尾巴光芒那么微弱的一点点,也足够鼓舞起人十倍甚至百倍的勇气。
对于很多士卒来说,李将军三个字代表的不仅仅是他们必胜的信心。同时还代表着他们的人生目标。
他出身与我等相同,才华也未必出众。只是凭借不屑的努力和一点点际遇。“人不是牲畜,不需要名种名血!”很多年前,虎贲大将军罗艺曾经说过的话,在李旭身上得到了一一印证。对很多弟兄们而言,李旭现在就是他们的将来。换句话说,成为下一个李旭,便是他们的全部梦想。
“李将军,必胜,必胜!”城头上,也有无数步卒探出半个身躯,和城下鏖战的弟兄们以同样的节拍欢呼。四下里涌起的欢呼声如阳光,刹那间穿透流寇们用俚歌组成的愁云惨雾。将光明和希望投下去,向战场中央深深地投下去。
“必胜,必胜!”亲兵们举刀呐喊,跟在李旭战马后,在敌阵中往来冲突。流寇们依旧舍生忘死,但他们的抵抗力就像开了春后的积雪一样越来越单薄。“必胜,必胜!”大隋士卒们催动坐骑,风一样从敌人身边驰过,刀光闪亮,绽放出最绚丽的生命之花。
“加把劲,让他们再不敢来!”李旭举刀,高呼。“砸烂他们的胆子!”周大牛、柳屹、张季、罗远等人大声重复,压过战场上其他一切噪音。刀锋扫过流寇们简陋的皮甲,切开败革,切断皮肉,切碎筋骨,夺走一条条鲜活的生命。他们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一小队喽啰兵在几名老卒的率领下扑上前,试图扭转自己一方的被动局面。他们知道自己的武艺远不如对方,所以呐喊声里充满了绝望。黑风毫不客气地踢飞了冲得最快的一名悍匪,李旭用长刀扫倒了第二个。周大牛用马槊捅翻了第三个,柳屹的对手转身逃走,被他从后边追上,一刀砍为两段。敌军快速分散,骑兵们从背后追逐,血很快染红了所有人的铠甲,有流寇们的,也有他们自己的。但没有人喊痛,也没有人退出,他们跟在李旭身后不停地挥舞着横刀长槊,一张张苍老或稚嫩的脸也变得通红,就像喝醉了酒。没错,他们饮得是战争之酒,沉迷其中,不知归路。
那一刻,每个人都体验到一种迷醉得感觉。高高在上,如漂浮于云端。云下,是血与火组成的战场。他们的灵魂看着自己和敌人博杀,为自己的英勇而骄傲喝彩。他们忘记了恐惧,忘记了疲惫,甚至忘记了自己身上刚刚添加的伤口。敌人变得弱不禁风,一推便倒。那些伸过来的长矛和横刀动作缓慢,破绽百出。他们只要探出刀去,便能收获胜利。而胜利的滋味是如此甘美,就像新娘被烛火映红了的双唇……
张季不知道自己跟在李旭身后冲破了多少队敌军,他感觉到自己这辈子从来没有一刻过得像今天这般畅快过。“怪不得仲坚叔宁愿刀头舔血,也不愿意再回塞外做富家翁。两种生活的差异的确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他痴痴地想,同时感受着驰骋疆场的万丈豪情。
“老子今天砍倒了至少六个人,可以册勋一转,如果运气再好一些的话,有可能官升一级,从司仓参军升到行军库槽。”他用刚刚熟悉的大隋军规精确地计算着自己的收获,虽然他的父母早就音讯皆无,家乡也早就毁于战火。但如果得知他已经踏入仕途的话,二老在天之灵也会露出笑容吧。
他的好运似乎一直在继续,特别是跟在无敌主帅身侧。冲散了一伙贼兵,砍翻了其中领军者后,李旭带领着大伙又闯入了另一支做困兽斗的喽啰兵当中。这伙流寇的人数比先前的几伙都多得多,铠甲和兵器的质量看上去也提高了不少。李旭迎住领头的一名中年汉子厮杀,身后弟兄们也扑向距离自己最近的敌人。一名嘴唇上笼着层焦黄胡须的老贼冲上前和官兵拼命,被张季用弯刀挡住。此人的动作很敏捷,发觉张季的兵器比自己手中的竹矛短后,就一直与他保持丈余的距离。老贼前窜后逃,说不出的讨厌。他用削尖的竹矛在马肚子旁乱点,逼得张季的坐骑来回乱跳。“拿命来!”张季怒喝,俯身挥刀,将刺向马腹的竹矛砍断了小半截。“去死!”他又接了一句突厥语,弯刀竖劈,将竹矛从中间劈裂。“斡,斡!”这次他喊的是牧马人常用的词汇,胯下坐骑闻声转弯,借着战马的冲力,他用弯刀泼出一道光,扫断对手的脖颈。
“第七个!”张季心里默默地计算了一下,然后拨马去追大队。李旭已经带人奔向了下一个目标,眼前这伙喽啰兵还剩下一半,但旗帜已经倒了,几个大小头目被砍杀殆尽,再翻不起什么大浪。
喽啰兵们却不愿意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