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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时空之狗头军师-第5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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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这里,妮娅瞪了西斯公爵一眼。公爵心虚的笑了笑。
  “你救我和欧拉的时候,战死的那些人都是家族卫队的人,狄安娜就是现在家族卫队的首领,当时她带领来寻找我们的那队骑士,就是仅剩的几个家族卫队的士兵了。他们用生命保护尤里乌斯家族,所以我们都想重建家族卫队。”
  妮娅略略停顿了一下,想起了那些为保护自己而牺牲的战士们,心中有些伤感,轻轻擦了擦眼角。
  公爵说:“我希望你能带着欧拉重建和训练卫队,毕竟除了你,谁都不了解重骑兵,欧拉作为公爵继承者,也要了解这些东西,更何况……”
  公爵暧昧地对叶风挤挤眼睛,说道:“狄安娜一直都会是卫队长。”
  叶风沉思片刻,抬起头问道:“卫队要建多大的规模,是和雷必达将军一样,分批训练吗?
  “首批人数只会有几十个人吧,卫队现在还剩下十二个人,我想想办法帮你找些可靠的人,大概会凑够三十个人,首批训练好之后,再由他们训练新人,最终的规模只会在百人左右。”妮娅自嘲地说道,“我们现在的财政状况只能供养的起这么多人。”
  叶风说道:“好吧,但是训练一个重骑兵不是你现在看到的这么简单,到时候会有很多问题,你心里先有个准备。仅他们的战马和铠甲就会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这没事,到时候我会全力支持你的,说起来全靠你我们才渡过来难关。”妮娅咬咬牙,痛恨地说道,“我不想以后会再被一群乡下的土贵族和暴发户围攻,连狄安娜都敢绑架,他们根本就没有把公爵和总督放在眼里,到时候我要让这群人付出代价,尤其是多贝拉和奥修斯。”
  她一拍桌子站了起来,大声说道:“我要让他们明白,谁才是西尼亚的主人。”
  想到当初救狄安娜时,假如自己晚去一步的后果,叶风也是心头一怒,说道:“好,就这么办,等有了实力我们先前修理波休斯那个小子。”
  欧拉这时也凑进了,大声嚷嚷着:“修理波休斯,我们阉了他。”
  妮娅怒道:“叶风你……”
  叶风急忙撇清自己,道“这个不是我教的。”
  公爵面不改色地举起酒杯,一饮而尽,心里暗想:欧拉,有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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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上,叶风和欧拉再次被两个女强人从各自的床上拖了起来,两个人在女人们不断的催促下匆匆吃完早餐,就被拉到了公爵府中卫队居住训练的院落。
  十二名最后的卫队士兵此时正聚集在院子里晨练。
  相比于其他的人,这些就住在公爵府的卫兵对叶风了解的十分详细。
  西尼亚的官方宣传中,我们伟大的龙骑士叶风阁下,是一个具备了古代游侠高尚品质的人,一个正直勇敢,无私无畏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他从强盗的屠刀下拯救妇孺,义正严词的谴责使强盗无地自容,理屈词穷、恼羞成怒的强盗无耻的向我们伟大的龙骑士发动了进攻。
  面对着十万敌人(你没看错,是十万)我们的龙骑士轻蔑的一笑,单人独骑直冲敌阵,入万军丛中如若无物,斩将夺旗,手下更无一合之敌。敌人大惊,竟自溃退,自相践踏而死者不知凡几,云云。后遇公爵大人,大家具为当世豪杰,惺惺相吸,欣然接受重任,教导出一代天骄欧拉陛下。
  而民间的传说更是离谱,赤龙骑士叶风大人原是上神之子,半神之身,与一位天界最美丽的女神相爱后,招致其他神明的嫉妒,他们联合起来陷害叶风大人,并唆使邪恶的邪恶的黑色巨龙梅鲁连叶克巴达拉那斯袭击叶风大人,叶风与巨龙大战三天三夜后,最终将其杀死,并从龙穴中拯救了美丽的公主,公主原是龙神的女儿,变**形时被黑龙抓走。龙神公主以身相许,睡觉的时候可以暖床,打驾的时候可以变龙当坐骑。两个人可歌可泣的爱情遭到了龙神蛮横的阻挠,他逼迫公主回到龙山,叶风大人一怒之下单枪匹马杀上龙山,连过龙神设置的三道难关,最终抱得美人归。第一道是……第二道是……。然后又杀回天界尽屠仇敌,拯救女神,从此三人(貌似个都不是人)过着幸福的生活云云。叶风的故事是后世骑士小说经久不衰的题材。迷倒了万千少男少女。
  (写这些就是让大伙看个高兴,但貌似有凑字数之嫌,见谅见谅—)
正文 第四十九章 龙枪卫队
 更新时间:2008…9…26 22:11:38 本章字数:2552
  卫队的十二个人都知道叶风的厉害之处并不在他高超的功夫,而在于他无所不用其极的卑鄙上面。  
  如果惹恼了他,他会刮光你身上最后一个铜板,再把你骗的连内裤都没有,扔到西尼亚的大街上。不信你就去看那个胆敢挑战叶风大人的白痴剑手,他现在还在西尼亚水关的城墙上挂着呐。
  看到狄安娜已经把卫队都召集到一起,妮娅来到了众人面前,大声说道:“公爵大人已经决定重建尤里乌斯家族卫队,这次我们都将由叶风大人来训练。从现在开始,叶风大人就是我们卫队的教官,我们的目标是成为像叶风大人一样的龙骑士。不管是人力还是物力,家族都将全力支持。”
  哄的一声,十二个人全都兴奋的惊呼出来。单枪匹马进攻四千人的海盗,不管结果如何,这都已经成了一个永恒的传奇。
  荣耀对一个武者,一个军人来说是高于生命。
  能够成为像叶风一样,四千敌人都无法奈何自己的骑士,他们连做梦都没想过。
  现在妮娅这么说,简直就像突然告诉他们:你们也可以成神,成为一段吟游诗人口中的传奇,这怎么能不令他们激动。
  雷必达训练骑兵的事情他们也清楚,甚至他们现在也通过马上练习有了不错的马上功夫,但是不管是雷必达的士兵还是他们自己,心里都非常清楚:他们缺乏一种气势,像叶风出现在海盗面前的气势。
  即使加上了马镫、马鞍,他们感觉自己和以前还是没有多大区别。  
  叶风在观察雷必达的骑兵们训练的时候,已经清楚的了解了这个问题,他们并没有学会用踩着马镫的脚来控制战马,仅是用它来保持身体的平衡。但仅这一点儿也不是这些菜鸟们一天两天能学会的。
  他原可是最精锐的战斗部队海军陆战一师的杰出参谋,受的训练就是如何一眼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并且,受限于时代的眼光,雷必达的骑兵不了解骑兵的战斗方式,对他们来说骑兵依然是要冲上去砍翻敌人,他们甚至都没有想到列阵联合作战。这些骑兵的战术就是冲上去,先砍了再说。
  同时,他们也没有考虑过进攻的节奏问题。
  重骑兵在进攻时要严格的控制和敌人的距离,必须要能充分发挥出马的冲击力,又不能因距离过长而浪费马力。
  除此之外,还要考虑到敌人的移动,毕竟他们不会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的让你砍,他们也会选择迎战或者后撤,这就要求骑士有高水平的控马能力,因为在骑士随敌人的移动而改变前进速度的同时,他们还要保持自己整齐的阵形。什么时候起步,什么时候慢跑,什么时候加速,这都需要骑士心里有数。
  这也是为什么在东罗马帝国和中世纪,一个骑士从十二三岁就开始训练,成长起来需要近十年的时间,抛开为了维持阶级统治而设置的条件不说,大量的战斗训练也绝对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
  雷必达的骑兵和卫队的士兵,在进攻时都是一抖缰绳,一窝蜂的冲上去,他们认为只要套好牢固的铠甲,保护好马匹,在接敌时都会像叶风对付海盗一样无往不利。这的确是很爽,很快,不过死得也会很快。
  这对叶风来说可是一个艰巨的工作。自己一个人套上两层铠甲去砍人和要一群列成整齐的横列击溃几千人的军队可不是一回事。这些士兵需要最少一年艰苦的马上训练。
  但是在对比过这个时代的战争方式之后,叶风得出一个很轻松的结论,那就是即使只是短时间的训练出重骑兵,在实际的战斗中还是有相当优势的。
  你不需要太过强大,只要比你的敌人强大一点儿就足够了。他已经不记得这究竟是谁说过的话,不过这句话是相当有道理的。
  这个时代,不管是诺曼人、迦太人还是帕提亚帝国,甚至北方的蛮族人和阿伯丁的游牧部落,大家都是使用整齐的步兵方正,区别就在于方阵的列数。
  诺曼帝国的士兵训练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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