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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雯韵闻言,不由笑得花枝乱颤起来,一脸的得意。
看来果然不出林浩初所料,对于林浩初和石家的仇人成为朋友这件事,周雯韵和林博轩都很高兴,甚至是自豪。
“哎呀我说,这蠢货和那姓左的小子究竟是怎么玩到一块儿去的?”周雯韵忍不住问道。
林博轩早料到他的母亲会这么问,毕竟在得知这个消息时他也讶异过。
从几张照片中挑出最新抓拍的那一张,照片中林浩初和左湛宇正肩并肩地走在一处走廊的过道上,林博轩指了指他们身侧墙上的几个大字。
“这蠢货怎么去公司了?!”周雯韵顿时紧张起来。
林博轩不由一阵好笑,无奈道:“妈你别自己吓自己!这是昨天拍的,这蠢货是特地带着这个姓左的小子参观我们公司的。”
见母亲还是一副不明白的模样,林博轩继续解释道:“我查了,左湛宇是大本部电子专业的学生,我们公司可是全国知名企业,互联网这一块做得也还可以,估计就是这左湛宇提的要参观我们公司的要求。”
“你是说,左湛宇为了能进我们公司,故意接近这蠢货?”周雯韵猜测道。
“没错!至于那个陈木森,原先住在左湛宇母亲的隔壁病房,听说经常往左湛宇母亲病房跑,所以他应该就是因为左湛宇,才和这蠢货成为了朋友。”
“原来如此。这蠢货倒是重视左湛宇,也不知石家人知道了,会不会恨不得把这蠢货给宰了!”
“呵,这个左湛宇虽然年纪不大,但似乎挺厉害的,身边的很多同龄人都很服他,这蠢货估计也挺听他话的,对他马首是瞻也不一定,还真是没出息!”林博轩说着就嗤之以鼻,接着又胸有成竹道:“你等着,估计再过不久,这蠢货就会过来问我,能不能给他的好朋友在公司安排一个实习的岗位。”
二楼的卧室内。
林浩初听着周雯韵和林博轩的对话,知道自己设下的圈套效果不错,心情很是舒畅。
再过半个月,他就去问林博轩公司里有没有缺实习的岗位,毕竟要让林博轩觉得他自己料事如神呀!
小剧场:
左湛宇:“那台灯是我们的定情信物。”
林浩初:“哦,那太廉价了,换一个。鄙视你→_→”
☆、第34章 (9月5日第一更)第三十四章
十月,h市开始进入秋季。初秋的气候总是比较怡人,没有了夏日的燥热,也没有冬日的严寒,这样恰到好处的温度,似乎令那些生活不怎么如意的人,看天空都愈发觉得蔚蓝清澈了。
林浩初百无聊赖地望着不远的路口,见那边仍是没有半个人影出现,忍不住瞥了一眼身边的左湛宇,试探道:“愿不愿意来我家公司实习?”
“不愿意。”某人想也不想地答道。
林浩初:“……”
其实林浩初早就料到过,左湛宇可能对他家公司没有很大的兴趣。
林氏的确是全国知名企业,但互联网这一块并不是公司主要的业务,说到it行业,h市的另一家外企公司——th。s还要领先于林氏。所以以左湛宇的实力,林氏自然不是他的首要选择,th。s也未必是。
只要左湛宇在明年的全球高校电子竞赛中获得名次,世界级别的it巨头公司都可能会争相向他发出offer,因此林氏,大概只能算是他的备胎吧。
林浩初有些无奈,不过这个问题倒不是很棘手。毕竟不管怎样,每年还是有大量h大本部的计算机学院的学生争破了头要来林氏。给自己将来进入林氏找到一块敲门砖,仍是左湛宇接近他的一个非常合理的动机。
只不过,他有些遗憾不能助长林博轩对于自己料事如神的认识,无法向林博轩提出左湛宇进入公司实习的要求,但是这也影响不了什么。
一旁的左湛宇将林浩初略有些郁闷的神色看在眼底,不禁扬起嘴角懒洋洋道:“我既然跟着你参观了林氏,那后面自是也会配合你,你想安排我进入林氏尽可以去安排,你哥还未必会答应。”
林浩初差点忍不住翻了个白眼,知道左湛宇方才的拒绝是在逗自己。不过他承认,左湛宇这一番话说得很有道理。
林博轩生性比较多疑,左湛宇是他的朋友,林博轩未必就放心左湛宇进入公司了,纵使在他看来他这个蠢货没多大威胁,还未踏入社会的左湛宇也不一定有当间谍的本事。
林浩初笑了笑,倒是没有料到左湛宇会这么肯帮自己。毕竟,林博轩若是答应了,他这个既要照顾母亲,又要上学和准备明年比赛的大忙人,可必须得再挤出时间去林氏实习。
这时候两人其实是在等陈木森,今天的对面的路口仍林浩初觉得自己看左湛宇似乎越来越顺眼了,下意识地又看了下时间,一抹急匆匆的人影终于从路口的拐弯处蹿了出来。
林浩初在瞧清楚陈木森今天的一身行头时,差点以为自己认错了人,若不是来人那一只正剧烈挥舞的打招呼的手照例像装了电动马达似的,他一定会觉得是自己看花了眼。
卡其色的纯棉修身线衣,下半身是一条深蓝色的宽松布裤,脚上还踩着一双黑色的休闲板鞋,这样的时尚有型的穿衣搭配,一下子将陈木森从*丝的大军中给拯救出来。
林浩初上下打量了陈木森一翻,忍不住调侃道:“有女朋友了?突然穿得这么上档次。”
不得不说,陈木森这一声的行头,应该都是在专柜买的,价格应该不便宜。
陈木森闻言顿时脸红到了耳根,只小声说道:“是我妈买的。”
林浩初了然。陈家现在水果店开在了市中心,生意理应会比以往好。
“那阿姨的眼光很不错。”林浩初由衷说道。陈木森今天这一身穿扮,除了本身质量不错外,关键还在于特别适合陈木森。这挑衣服的人想必对陈木森的身材很了解,才能将陈木森的身材优势展现得这般自然。
三个人今天是去离大学城不远的美食街,据说入驻的都是一些台湾本土的美食小吃,前几日才刚刚正式营业,在h市着实火了一把。
这个自然是傻小子陈木森的提议,原本林浩初还想要开车过去,不过左湛宇却建议搭乘出租车。
事实证明左湛宇很有先见之明。美食街几乎人山人海,附近所有空地都停着各种车辆,连半个停车位都找不到。
兴许是因为h市的市民以往没什么机会接触到这么正宗的台湾小吃,所以几乎都携家带口来这儿,也有不少在校生成群结伴,
台湾的美食会比较出名似乎也不是没有道理,比如像鸡排、水煎包、芋愿这样h市本来就有的小吃,它们这边看起来就要更加秀色可餐一些,而且店主或是摊贩穿的服装,好像都是事先专门打造好的,极具地方特色,不失为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林浩初跟着左湛宇他们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望着琳琅满目的各色小吃,说实话,还真的很有大快朵颐吃一番的冲动。
像林浩初这种平时不是在家吃大厨精心制作的精美菜肴,就是出入各种高级酒店和餐厅的公子哥,突然瞧见这种不健康也不能说很精致的普通小吃时,反倒会感到耳目一新和胃口大开。
一行三人倒也没有打算将每家店都尝过一遍,毕竟店铺和小吃实在太多。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陈木森带着林浩初和左湛宇吃吃这家,逛逛那家,在某几类美食吃完要结账时,陈木森还会再打包一份,看起来目的性很明确,就仿若在来之前他就已经想好要打包哪些。
这一回林浩初和左湛宇还都没有问什么,陈木森倒是自己率先开口解释了:“这是打包带回去给我爸妈吃的,他们平时开店都没时间出来。”
陈木森是不可能告诉任何人,他其实在这条美食街刚试营的第一天,就和某个人来这边尝过了,而他打包的这几份小吃,都是那个人上一回吃完后念念不忘的。
一想到不久后就能见到某人,陈木森的心情就抑制不住的兴奋和愉悦,
左湛宇扫了陈木森一眼挑挑眉毛,最终也没打算戳穿他,只是有些意外这傻小子现在撒谎越来越镇定,编的理由也挺有水平,也不知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教他。
这么些油腻重口的食物,估计陈爸爸和陈妈妈平时不怎么吃,陈木森这些应该都是按照某个年轻人的口味来买的……
左湛宇不禁侧头看向一旁的林浩初,此时林浩初正在全神贯注地吃着一串烤鸟蛋,兴许是因为这烤鸟蛋撒了不少的辣椒粉,他那张白皙的脸上都呈现出两酡不自然的红晕,鼻尖也冒出了几滴细小的汗珠,两片薄唇更是吃得油光发亮。
林浩初真是吃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眼里仿佛只剩下了口中的美食,全然没有注意到身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