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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磊在涂山劈荒种地,其实有两个目的。其一是稍微传授一点耕种和天气的知识给当地的百姓;其二是方便他去埃及探望尼克托里斯。若是和伊尹在一起,难保这太监不会多嘴。这山谷在涂山族不是秘密,但是进山的路却是秘密,因为只有一条被严密监视、刻意掩藏的小路。当初彭磊怕他不在家的时候被野猪、野猴什么的毁了家里的东西,所以封住了所有其他进谷的小道,只留下一条。后来有了邻居,尤其是阿娇来了之后,那封路的障碍也没有了多大的意思,但是鸟人也懒得撤掉。
这个神秘的山谷中流出的技术是那么神奇,而到过这山谷的人也并不都是守口如瓶的君子,所以这山谷在涂山族中几乎就是无人不知。不过,自从开始有计划地向山谷中移民,耕就严格审查进谷的人,只有族中的上层人物才能带人进入。看来向夏侯族告密的并不是涂山族中的上层管理者,因为只有很少的几个人进出山谷是不用蒙脸的。夏侯温愿意用岭南百里的良田换此处的山谷,一定是早就知道了这里的繁华,不过看在他们不知道鱼凫其人的那个方面,告密的人可能只是道听途说之徒,也可能是偶尔来过山谷的普通族人。
那个夏侯温即便是找到这里又能怎么样呢?彭磊既然能将这里打造成人间仙境,也能让这里变成人间地狱,所以彭磊对山治那么郑重的回答一点也不感冒。不过,彭磊对那个叫鹰翔的勇士很感兴趣,上次在夏侯大城时就听说过他的大名,可惜没有照面。
鹰翔者,勇士也!据说是夏侯族的第一猛男,即便是在整个高辛王国,鹰翔也是排的上号的。传说他喜欢吃生肉,能空手搏熊,力大无比;传说他天生异能,能连御百女不倒,那个夏侯伯里就是向他学了本事,才这样喜欢沾花惹草……这样的人物彭磊当然要关注的,别的不说,若是他真的能连御百女,那本事就比他鸟人强得太多了!至于吃生肉,那是小小的儿科,是唬那些原始人的!那有什么了不起?老魇还吃烂肉呢!还有,这家伙的名字中有个鹰字,不知道老白知道了,会不会生出冲动?
“夏侯粟还没有死掉,怎么温已经就要即位了?”想着他的乱七八糟的事,彭磊的问题脱口而出。他的脑袋里,关于王位的更迭的模式还是那个长辫子的大清朝的式样,一个死了,另一个才登基。
在这个年代,他这个问题是比较弱智的,连小孩子都知道。果然,山治看他的眼神马上变得怪怪的,仿佛他是个貌如天仙的人妖。山治和彭磊的接触并不多,他脑袋里的彭磊是个无所不知的半仙,不应该问出这样幼稚的问题。在这个年代,流行的人品是诚实,没有哪个大老爷们会装傻扮可爱,那样会被人误会的。不过,解释还是要的。
“粟是阐位,是正式宣布温为下一任族长。粟老了,来日无多了!”
“原来如此!老粟是退居二线,做太上皇了。”彭磊不知道他的弱智的问题已经毁了他原先在山治心里的伟大形象,咧开大嘴笑道,“大兄,岳父大人,不要去管夏侯氏,这件事就让我来处理吧。岳父大人已经把阿娇给了我了,他们再向岳父大人讨阿娇,那就是要和我过不去,是不是?”
“可是,鹰翔不得到阿娇就不离开大村。他们一行多人,在村中肆意横行,吾等只能忍气吞声。吾族虽然人口过万,和夏侯相比,吾族之力根本微不足道。那伯里是无良小人,卑劣的手段已经让人难安。温是下一任的族长,若是违了他的意愿,他将这不快乐记在心里,涂山族的将来一定会多灾多难了。”
山治不愿意开罪彭磊,所以尽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彭磊带阿娇去洞房花烛的时候,他已经在他的老爹那里了解了许多彭磊的底细。在山治看来,彭磊虽然有些本事,但是毕竟不是神仙,不可能保护得了他们涂山族。妹子的幸福是小事,家族的生死才是大事。父子俩其实早就商量好了和彭磊谈判的策略——老头装蒜,儿子出头,阿娇还是给夏侯的妥当。
由阿娇和彭磊在一起时的体态就能知道,这个男人已经占了阿娇的便宜。好在这个年代对女子的贞操不是怎么太重视,会生儿子才是好女人。或许被这个半仙男人开垦过之后,阿娇生儿子的能力也……!但是,作为男人,应该是拿得起,放得下,顾全大局,这个时侯将阿娇让出,彭磊应该并不吃亏。这是山治的意思,毕竟不好意思直说,所以只是拐弯抹角地叹气。
偏偏鸟人的脑袋有时候还真是拐不过弯来,不屑地说道:“鹰翔是什么东西?他若是敢在我族里撒野,我就将他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
“可是他已经在我们族里撒野了!他代表的是夏侯氏,我们也得罪不起!”山治一脸的苦相——这男人是不是仙人?怎么这么笨?这么鲁莽?
第七十三章 鸟人的决心
他彭磊大言不惭,居然要将鹰翔的脑袋拧下来当球踢,在山治的心里,也只是当笑话听了。鹰翔是什么人?超级勇士!没有十七、八个壮汉,休想近得了他的身。你鱼凫是半仙又如何?你有能耐也吃生肉试试!果然,彭磊接下来的话就让人大跌眼镜。
“大兄不用怕他,我来送阿娇到夏侯城去。传说那个温是如何的圣贤,我倒要去会会,看他是怎样的一个人。”
“这样最好!鱼凫真是个大丈夫也!”山治以为彭磊同意割爱了,立即表扬。
“不!郎君答应过的,难道都是戏言吗?”关心则乱!阿娇也误会了,身子一颤,搂紧彭磊的腰,居然抽泣起来。
还是耕比较冷静。和彭磊的接触虽然也不多,但是他的阅历多丰富啊?当然知道彭磊不是那种寡情的人,也不是那么容易妥协的。在耕的心里,彭磊确实是最好的女婿人选。如果时间足够多,在彭磊的指导下,涂山族只要持续有两三个丰收年,在这样多灾的年代,家族的壮大是确定无疑的。到时候,只要拓荒开疆,并弱避强,和夏侯族同起并坐也不是不可能的。
在阿娇的这件事上,表面上耕并没有拿主意,一直是山治在做主。并不是说耕同意了山治的做法,而是他在等,等彭磊的态度。若是这个男人自己退缩了,那只能将阿娇送到夏侯城去,同时彭磊也不能和涂山族翻脸。至于阿娇的幸福,那完全不在男人们的考虑之列。在这个年代的男人看来,女人就是用来陪男人的,随便什么男人都一样,是不是处汝也不是问题。
见阿娇抱着彭磊抽泣,耕原先紧蹙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脸上堆垒的皱纹简直可以和长生殿的郁良长老相媲美。一声长叹,对阿娇道:“娇回家去,我们在商量大事。鱼凫公准备怎么做?耕很惭愧!涂山族人世代农耕,体弱乏勇,一直是寄人篱下,苟且偷安。夏侯伯的族令我们是不能违抗的,否则就可能有灭族的大祸。”
“哈哈哈,我知道父亲大人的苦衷,所以我要亲自送阿娇去。放心好了,阿娇已经是我的妻子,我老彭的女人是绝对不会送人的。嘿嘿,即便是上天的金仙也没胆要!对了,我既然收下了阿娇,作为聘礼,我想送一件东西给父亲大人。”
彭磊一边安慰怀里的女人,探手从储物环里取出一盏精美的铜灯。这是他仿照电影里宝莲灯的样子打造的,用的是很普通的铜材,只不过在灯腔里设置了一个比较复杂的禁锢阵法。灯腔的中心,彭磊放置了一颗鸽蛋大小的玄冰球,取自晶晶的玄阴地脉;灯罩倒是花了鸟人的一番心思,九瓣水晶雕刻的花瓣,配上一个控制开合的开关——彭磊知道这年代什么是最重要的,民以食为天,当然是粮食。生产出来固然不容易,保存起来更难。用了这玄冰灯就简单了,在灯的周围三百米之内,不管是什么东西,即便是放上百年,即便是泡在水里,也绝对不会变质。
“这是我得自仙宫的小玩意儿,岳父大人请收下。”
“这……”在彭磊看来是没有什么用处的玩物,在耕和山治的眼里,绝对是无价的珍宝。沐浴在玄晶冰灯散射出的那股阴凉而又温馨的气息里,连人的情绪也会变得坦然起来。山治大张着嘴,口水一直流到脚板上也没有发觉,连阿娇也忘了担心和委屈,注视那神灯的眼神里充满了迷幻。
这东西如果放置在家里,那岂不是也不用遭受夏日的酷暑了吗?
“真是宝贝!了不得的仙宝!若是拿它献给夏侯,或许能让他放弃阿娇!”山治终于发现了鸟人的价值,也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态,尴尬地抹着下巴上的口水,喃喃地建议道。
“这个是我送给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