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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村部门口,正看见刘森林跟他对象两人在那里说悄悄话。当时容川还喊了一嗓子,让他们注意点。
刘森林的对象也是一个知青。据说是天津来的。长得挺好看。
一说这事,春妮又是重重叹口气,摆摆手,“别提了,那女的回城了。刘森林不愿意走,最后分了。”吃两口菜,小心翼翼看了看王娇,见她并没有皱眉头,鼓足勇气继续说:“我知道,你这几年都没找对象,但人总得有个伴,你可以说我庸俗,但事实就是这样。有想过吗,以后你老了,下不了床。生病了,想喝杯水,屋子里没人咋整?”
王娇没搭话,因为话说出来就是伤人。
难道结婚就能保证万事无忧,未来一帆风顺?
人这一辈子,坎坷太多了。
春妮又说:“其实刘森林这人特好,当初我三妹还看上人家了,结果森林没看上她。这事闹得我三妹难过了好几年,去年才找婆家。当然了,他再好也没法跟容川比。可容川……算了,咱们不说这些!阿娇,你要是不回城,一直呆在兵团也挺好,工资福利都很高。如果想找对象,我觉得刘森林跟你很合适。你可以考虑考虑。”
她还是了解王娇的,凡事不能逼太紧。
王娇沉默片刻,然后很给面子地点点头说:“行,容我想两天。”
三个月后,刘森林和五连一个不愿回家的哈尔滨女知青结婚了。介绍人是王娇。
婚礼上,沈春妮指着她长叹一声:“你哎……”
第111章
1977年10月,历经十年的浩劫终于结束。
北大荒下三场雪了,已进入深秋。但王娇知道真正的春天其实刚刚降临。一切百废待兴。
兵团这里虽然交通闭塞,不如大城市。但消息灵通,很快,一些好消息纷至沓来。那三个人入狱了。很多人平/反了。国家恢复了高考,各地中小学相继开课……然后,1978年春天了。
一天,王娇正站在教室里擦黑板,一个学生笑嘻嘻跑进来说:“王老师,外面有人找您。”
来的是一位面容陌生的高个子女人。
短卷发,长风衣,高筒靴。即使运动结束,这样的装扮依旧大胆前卫。周围很多学生都像看怪物一样的围着她看。传达室王大爷连老花镜都戴上了。谨慎又小心地盯着女人。瞅模样,似乎怀疑她是特务。
女人戴了一双黑色皮手套,一双凌厉的眉目看着王娇,手指间夹着一根白色的香烟。
太风/骚了……
大概是在这里待得太久,王娇觉得自己也有点被洗脑。心想别说王大爷,就是她也觉这个女人来路不明。
特务?
可是,特务找我做什么?
“不认识我?”对于王娇胆怯又谨慎的反应。女人似乎意外,也似乎不意外。
“嗯……”
女人冷笑,挥挥手粗鲁地说:“别他妈支支吾吾的,直截了当告诉我,还认识我吗?”
虽是骂人,但声音却是南方女人特有的软糯。别有风情的粗鲁。
王娇努力回忆,谁呀?听口音像南方人。上海?瞅女人这么时髦的装扮,大概十有□□。所以,是我的老乡了?或者,亲戚?舅妈?不对不对!舅妈现在少说也有四十多岁了,可这女人看起来顶多三十。
这么风情万种的,到底是谁?
见她真不认识自己。女人长叹一声,悠悠抽一口烟。有些悲凉地说:“原来,我都变得这么老了,老到你根本认不出我。王阿娇啊,你倒是一点没变,脸还是白白的,像隔壁弄堂里林阿婆做的甜豆花。记得吗,小时候你很能吃,总吃两碗。猪噢!”
女人眼中的凌厉瞬间被悲伤掩盖。或者,凌厉只是假象,掀掉这层盖头,露出本真的忧郁。
王娇几乎脱口而出:“瑞芳!”
是的!就是她!那张相片看七年,这双眼睛她认得!
瑞芳骂道,“你他妈还算有点良心,如果再不说出老娘的名字,老娘转身就回上海。”说完,也哽咽了,与跑过来的王娇紧紧拥抱在一起。
二月春风似剪刀。北大荒的初春还是非常寒冷。
进了王娇宿舍,瑞芳忙把被子围在身上,嬉笑地问:“盖你的被子不生气吧?”
“瞧你,有啥可生气的!”王娇倒了一杯热水递给她。“我再烧一壶水,一会儿灌一个暖水袋给你,抱着就暖和多了。”
瑞芳冻得鼻子发堵,喝一口热水,难以理解:“现在10月就这么冷,三九天时你可咋过?”而且一过就是七年,瑞芳觉得王娇是钢铁打成的。“真看不出来,你这小身板还挺能抗!”
“这有啥呀!再冷的日子,一天一天过呗。”
瑞芳皱眉,“侬别老说那个‘啥’子好不啦。”
“咋了?”
瑞芳眉头皱的更深:“还有这个‘咋’!听得好别扭的了。土!”
当瑞芳抱着暖暖的水袋终于缓过一点来后,才对王娇讲了自己回到上海后的生活。现在,她已经去服装厂上班了。做质检员。这次来北大荒,也给王娇带了两件新衬衫。王娇拿起来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瑞芳问:“好看吗?”
“嗯!”
“这衣服满上海的商场都有卖。我这头发,看见了吧?老师傅做的!”
说起头发,王娇心中不免担忧。现在运动只是刚刚结束,人们观念还处于紧绷状态。她怕瑞芳打扮这么招摇,容易惹来祸事。
瑞芳呵呵笑,指着王娇说:“你个傻子,大家都着急回城,我们云南那边,为了一个回城名额,有的人恨不得要用刀把脚砍断!你可倒好,明明可以回来,却留在这荒山野岭!这里哪儿好啊?光秃秃的一片,除了雪就是泥,人也长得土不拉几。告诉你,现在上海一天一个样,我同事打扮得比我还时髦,上班还抹口红的啦。”说着,从书包里掏出一支,“这个我用了一次,试试。如果喜欢,就给你了。”
口红是淡淡的粉红,最传统的那一种。王娇记得小时候,妈妈就有过这么一支,香气很浓,色泽很正。
“不赖吧。”瑞芳压低嗓音,很窃喜。
“哪儿买的?”来这里七年,王娇真是第一次看见口红这玩意。连队以前有演出,大家都不化妆,怕被扣上帽子。想着刚刚解禁,商场里不可能这么快就开始卖吧?
瑞芳笑道:“傻瓜!走后门买的呀!这些都是运动前封存的,没来得及销毁,一直封在商场地库里。我们科长家一个亲戚正好在这商场工作,前几天大清扫,就把这些货清理出来了!虽说过期了,但却是稀罕物。你可不知道,车间里那帮小娘们都抢疯了,我是给科长爱人送了一条围巾。人家才勉强卖给我的。喜欢伐?”
“喜欢。”
“那送你了!”
“别,还是你留着吧。”听到那么复杂的购买过程,王娇真不好意思拿。但口红,她真喜欢。
瑞芳瞪她一眼:“瞧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客气了?不都说东北人豪爽大方么。你怎么没学点?还是,你嫌我用过,脏了?”
“才不是!”王娇没洁癖到那个份上,只是觉得兵团这地方民风保守,打扮太漂亮不是好事。
瑞芳不理解一个口红能惹出什么祸端?那要是像她这样打扮,结局会怎样?
王娇扑哧一笑,恐吓道:“派四个壮汉把你抓紧起来!”
瑞芳破口大骂:“侬脑子哇特拉!”
***
晚上,两个姑娘挤在一个被窝里。就像小时候。只是上海的被子没有这里的厚,屋子潮湿阴冷的厉害。
瑞芳说:“还记得伐,你爸爸在供销科,待遇好,总是从单位拿带鱼回家。然后你家这边一炸带鱼块,我立马从家跑出来。你妈妈特好,从来不轰我走。现在想起来,蛮不好意思的。就那么几块鱼……阿娇,你在这边可以吃到带鱼伐?”
王娇想起这件事曾在信里对瑞芳说过,北大荒就是冷,交通闭塞,但饮食不差。“吃过带鱼,这里有一种叫马哈鱼的,鱼肉很鲜美,等周末学校放假,带你去县城里饭馆吃。”然后,王娇告诉瑞芳,以前在连队时,他们经常跑去河边抓鱼。然后在岸边烤鱼吃。
瑞芳“噢”一声,似乎不感兴趣。
教师宿舍一屋两人住。和王娇同屋的女孩回老家探亲了。长久的沉默后,瑞芳捅捅阿娇的腰,说:“你就不问问我为什么从上海来找你?”
这还用问吗?“我知道,你是来劝我回城的。”
“噢,原来你脑子还没有坏掉。”瑞芳忽然爬起来,披了见衣服,咒骂一句“这里真他妈冷,点炉子都像冰窖。”然后坐在床沿边,点起一根烟。她动作熟练,抽烟的样子藏着一股岁月历练出的风情。重重吸一口,转过头眯起眼睛看王娇,“你也会这个了吧?”晃晃香烟。
“嗯。”
“哎,死了男人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