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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做出小狗似的动作。”他开口斥责。
她吐了吐舌,笑道:“送给我好吗?”
“无妨。就当救济你好了。”
他淡淡地嘲諷,从镜中却看见老劉不贊同的眼神。
“旭日小姐,別担心。你要是没衣服,我有私房钱,明天我请假,陪你去買衣服。”老劉激动得脸都红了,再投给费璋云恶狠狠的眼神。
那眼神着实让费璋云怔住了。老劉算是花家元老级的忠仆,历经花、汤家,算是看着他和花希裴长大的,从小老劉相当疼爱他与花希裴,也一直守着主仆之分,今天为了韦旭日,倒是出乎意料地胳膊往外人身边靠去。
“谢谢劉伯。我不是没有衣服,只是想要一件‘情人’的衣服。费璋云……不不,璋云,我没什么东西好给你。”她翻了翻旅行袋,拿出一只棉布缝制的唐老鴨,差不多一个手掌大小。“就当是我送你的见面礼好了。”
她把唐老鴨塞到他怀里,看着冷漠的他和那只脸上表情暴躁的唐老鴨并列,就忍不住掩着嘴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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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觉得很配你啊。”她努力板起脸。“这是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大伙都喜欢温吞吞的米老鼠,我偏喜欢爱欺负人的唐老鴨,他跟你——挺像的。同样都是暴躁无礼、尖酸刻薄的。”才大不畏地说完,前头的老劉就是一阵呵呵笑。
“对于情感缺乏症的人来说,你倒开心得令人怀疑。”费璋云忽感头痛起来。对于一个视他为唐老鴨的女子,他还能说什么?
“我……我……对旁人没法发洩感情。”她拎着他的袖子,害羞地说:“但对你就不一样。我老感到你很亲切……很能让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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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当她每次一开口说话,圆潤的字珠从嘴里滑出来时,那种如同砂石车輾过的刺耳声音不会无时无刻提醒她——就是费璋云那个自私自利的傢伙害了她的吗?
是的,从听见她的声音起,他就知道她的声带受过伤。她的双手、她的细颈都是遍布的疤痕,虽然并不十分显眼,但能够想像在她衣服覆盖下的身子里究竟还有多少密麻的疤痕。
难道,当她四季穿着长袖的衣服而遭来旁人奇异的眼光时,她一点也不怨他?
一直以来,他以为他的复仇是理所当然,却在无意间伤了无辜者。她怎能够还对他笑得这么……开心?
车一驶进车库,韦旭日先行下了车,过大的黑色外套穿在她身上显得有些滑稽。
“少爷……旭日小姐的行李要擱在哪间房?”老劉特地补上一句:“事实上,那旅行袋跟她一样轻,算不上是行李的。”换句话说,里头极可能只有一、两件衣服而已。
“这是交易,老劉。別付出过多的同情。”他下车,看见他的外套包里着她柔弱无骨的身子,心头不自觉泛起淡淡的痛楚。
破碎的心还会感到疼痛?
他显得有些心烦气躁的,俯下身朝着车窗里的老劉说道:
“行李放在三楼的客房里。还有,请医生过来。”
“医生?”老劉丈二金钢摸不着头脑。
“韦小姐受了风寒。”
“咦?真的?我还以为她只是身子虛弱点。”老劉喃喃道,贼兮兮的眼神投向他。
费璋云当作没看见,跨步向前。
“来吧,我介绍汤家成员让你认识——”话还没说完,一只穿着宽大袖子的玉臂悄悄地勾进他的臂膀中。
“情人。”她仰起脸,朝他巧笑倩兮。
她的笑很纯、很亮,让人忽略了她的年龄:她自称已有二十四岁,处事举止方面确像极孩子。
“你很瘦,我只感觉到一跟骨头攀在手臂上。”他放慢步子配合她。事实上,他发现她很“弱”,不止心脏方面不太好,就连跑几步路也会让她喘不过气来,而且,可以想见她是很容易感染风寒的,就像是一阵风就能吹走她似的。
她皱皱鼻。“如果你喜欢丰满些,我会努力吃胖的。”期待的眼睛又望着他。
这种眼神十分熟悉。相识短短几个钟头里,少说也有四、五次的“期待的眼神”看着他。他并不是有求必应的神祇,但——
“你想要什么?”
“一起吃三餐好吗?”地含羞带怯的。“我们是五十步笑百步,劉伯说你也时常忘了吃饭,我们一起努力吃,至少再加个十公斤。”
显然,老劉是趁着上楼放她旅行袋的时候,捉住机会出卖他的。她究竟有何魅力,让老劉这元老级的忠仆阵前倒戈?
“璋云!”汤競声鼓着圆滚滚的啤酒肚。“一个下午跑到哪里去了?非裔那兔崽子没告诉你要相亲吗?没关系,我们改到晚上去……”
“不关大哥的事,是我忘了。”费璋云礼貌地回覆。“事实上,我不打算相亲了。”
“不打算相亲?”剎那间,汤競声像是傻掉了。他的身材不算高,红红的鼻头、胖胖的身躯,有点像圣誕公公,长相十分讨孩子喜欢,就差没馴鹿在旁。
“对,我有对象了,以后不必再烦劳叔叔费心了。”他心不在焉地说。
闻言,汤競声傻呆呆地看着他,再茫茫然地移到韦旭日脸上。
“是她?”就凭这个从衣索比亚来的女难民?
“是我。我是璋云的情人。”韦旭日大声宣布,显得有些紧张,攀住费璋云的小手紧紧抓住他的衣袖。
那副既侷促又逞强的样子,就如同先前她对他谈条件的时候。不,比起那时候还有一分警觉性。他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的寒毛豎立起来。
就像捍卫自己骨头的小狗。
“你?你是谁?”汤競声悻悻然地瞪着她。
“我叫韦旭日,叔叔。”
※※※
在花间,在林间,在视线所及间,到处可见支离破碎的尸首;在风中,在雨中,在每场梦境中,到处可听吶喊:救我、救我、救我、救我……
费璋云猛然张开眼。汗如雨下。
梦。是梦。
九年来日夜纠缠着他的梦境。
花希裴不瞑目。死不瞑目。藉着托梦求救。
“我要怎么救你?究竟要怎么救你,你才能解脱?”他低咆,苍白的脸色在漆黑的屋內显得格外可怕。
她究竟受到什么样的痛苦折磨?她的身子原就虛弱,心脏的负荷能力受不住太大的惊嚇;在爆炸的同时,她是先嚇得休克,或是先让炸药给炸得……
九年的日子他日夜企求是前者。昏迷了就什么也不知情,至少,不会死得那么痛苦。
他始终无法体验那一刻,希裴究竟有什么样的知觉。是惊惧?或者,什么都来不及感觉?
没人能告诉他答案,连那两个美国凶手都不能。
是他亲手扛那两个凶手进车里,是他亲自确定他们清醒,是他亲眼目睹他们在爆炸声中支离破碎的。
希裴受过什么样的折磨,他们也必须一一受过!但从没想过,这世上竟还存着杀了希裴的凶手!
这就是希裴托梦的原因吗?死不瞑目,还是怨他害了另一个女人——
等等,他的脚踩到的是什么?
柔软、浑圆,甚至类似骨头的玩意——
“旭日?”费璋云凶狠地低咆。
在整棟屋子里,唯一算得上骨类动物的,大概就只有那个像小狗似的韦旭日了。
“嘎……被发现了。”砂砾磨擦的声音在漆黑中出奇刺耳,却又带有几分温暖。
真是她!
“你在我房里做什么?”他咬牙,开启床前的桌灯。床侧下里着一团厚棉被,被里露出张骨感十足的小脸。
她讨好似的笑着。“我怕生嘛……”
“那也不该闯进一个陌生男人的房里。”过去二十四年,她是怎么完好地生存下来的?
“对我来说,你不算是陌生人。”她皱皱鼻。“我认识你八年,比起这棟屋里的其他人来说,你是我最熟悉的人。”
“出去。我没习惯与小狗似的女人共度一夜。”他刻意忽略她乞怜的眼神。
韦旭日将棉被抱得更紧。“我……我以前当然敢独自一人睡,要不是你……自从那一夜后,我怕独处。我怕……在我熟睡的时候,突然有人拖走我……”她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顫。“会作恶梦,怕醒来后是事实……”
醒来后恶梦就是事实!就像他。
费璋云注视她那张彷彿一抖就连骨头都一齐抖掉的小脸。
“起来。”他命令。
“我不走,不走,死也不走!”为表强调,她将身子紧靠在床侧下,就差没抱住床脚。
“去吃饭。”他把了把凌乱的黑发,套上睡袍,下床跨过她的“窝”。
“你饿啦?”她眼睛一亮,从层层棉被里爬起来。“我陪你吃。”
她身上的睡衣就是白天“救济”她的外套。
费璋云不予置评地哼了一声,开门走下楼。
她没用晚餐。这是一晚上老劉在他耳边控诉的事实,其实,调控诉还轻描淡写了些,在前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