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如沈天仙这样的人,其实和叶欢一样,二人都属于强悍的。而所有强悍的人,都有一个特征,那就是,不会在人前哭泣。
“若不是叶先生,怕我今日就去了。”
“不,都是沈大家运筹帷幄,你这处苦肉计,就是想引出幕后的黑手。但最终,也没什么黑手。我其实,没帮上什么忙。”
“终究是叶先生相助,毕竟,这件事一出,沈家我也没什么可以信任的人了。”
如沈家这般的大家族,家中一分一毫,都是利益。沈天仙身为一家之主,向外要面对来自四面八方,包括叶欢的压力。而在内,也要面对每个人向外的张力。
这一次,沈天仙要引出家中的内奸,事实上,除了叶欢,她还真没什么人可用。
在竹林精舍那一夜,叶欢和沈天仙相谈良久,谈的,自然不是什么风月,而是这件事的谋划。
某些事,叶欢猜的是不错的,他所住的房间,的确被沈天仙装了窃听器。叶欢虽然检查过,但真也是查不到。
不过,沈天仙知道这件事,并不是因为偷听了叶欢的谈话,她早就知道了向楚才的算计。那一夜密会,不过是想把叶欢,从向楚才的阵营拉过来而已。
而之所以叶欢肯和沈天仙合作,没有选择向楚才,原因也是十分的简单。
如果选择一个伙伴的话,叶欢自然更愿意选择一个聪明人,而不是一个傻瓜。
在向楚才和沈天仙两人之间,谁是聪明人,谁是傻瓜,自然也就一目了然了。更何况,沈天仙还是一个美女,所以,叶欢的选择,也更就一目了然了。
叶欢知道沈天仙现在的心情绝对不会好,他开口道:“沈大家,我先去了,我估计,你还得在床上躺两天。我们下次见面再聊。”
“多谢叶先生体谅。”沈天仙道:“八月十八,还有两天,竹林精舍,我摆宴请叶先生。”
“到时候我一定到。”
叶欢笑笑,迈步就要向外走去,刚迈出一步,迎面就咚咚跑过来一个人。
他脚步匆匆,急的满头大汗,看神情像是发生了什么了不起的大事一般。
走到病房门口,看到叶欢竟然在,先是惊了惊,继而看到沈天仙已经清醒,又是惊了惊。
不过,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大了。他也顾不得震惊,开口道:“老板,老板……”
“慌慌张张,究竟是这么了?”沈天仙冷喝一声。
叶欢也停住了脚步,好奇发生了什么事情。
“大事不好了,大事不好了!”这沈家的手下气喘吁吁道:“向先生死了……”
轰!
沈天仙胸前如中一箭,崩溃般的坐在病床上,开口结结巴巴道:“他死了,他死了……他怎么死的?”
“从楼梯上滚下来的,像是失足掉下的,摔到了脑子。”
“这……”
“喔,对了,向先生临死前,模模糊糊说了一句话……”
“什么话?!”沈天仙立刻站起来,双目灼灼的盯着这名手下。
“他说,他说……”这手下被沈天仙的目光吓得一条,半晌,才把一句话道完整:“他说的好像是:沈大家爱体面,他就给沈大家一个体面……”
咔嚓!
恍惚中,像是听到一个声音,这或许是心碎的声音。沈天仙全身发软,一下瘫坐在地上,长发遮住了她的脸,在一瞬间,她涕泗横流,泪如雨下。
在这一刻,沈天仙哭得像是一个泪人一般。叶欢看着这一幕,轻轻摇摇头,在这个时候,所有的强悍都毫无用处,所有的强悍,也全然崩塌。
第868章若论当初,何必今日
第八百七十二章 风雨通透美人酒
第八百七十二章
月圆之夜的那天,金陵城还是个晴朗的好天气,月明星稀,白云缕缕。但从那一夜开始,好天气便一去不复返了。
从第二天开始,下起雨来,粉条般的大雨从空中哗啦啦落下,天空中彤云密布,乌云像一块块黑色的石头垒起来,然后一直往人的头顶上压,直到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天气不好,人的情绪就容易受到影响,这几天,沈家众人的心情都不太好,所有人都是一副愁云惨淡的模样。
向楚才失足跌下楼梯而死,实在不是一个好消息,匆匆而又隆重的,在金陵城的大雨中,沈家为向楚才进行了葬礼。
唯一的好消息是,意外昏迷的沈天仙终于醒来,开始操持家事。在向楚才的葬礼上,她哭得涕泗横流,比天上的大雨还有磅礴。
人死人生,人喜人悲,日子总还是要往下过的。从来也没见过,时间会因为某人的喜悲而放慢脚步。
捻指,是八月十八。
这一天,雨还在下,淅淅沥沥,密不透风的雨,在眼前挂出一道白色的雨幕。
叶欢站在屋檐下,望着眼前的雨,伸出手掌来,接了几滴水,雨珠在他的掌心砸成碎屑。
隔着好远,透过雨幕看到,竹林精舍的门口,一辆车停下,从车上下来一个身穿黑色外套的女人。
她撑着伞,一步步靠近,隔着雨幕,看不清她的模样,只见高跟鞋踩在水洼中,溅起一片水珠。
渐渐走得近了,已经可以看清楚她的相貌,不是沈天仙又是那个。
沈天仙今天穿着一件西服外套,下身也是一件黑色的修身铅笔裤,一身黑色的打扮,令她的表情显得有些肃穆,也带着愁容。
走进房间,将伞收起来,淅沥沥的水珠,顺着伞尖流淌在红木地板上。
“叶先生等着急了吧,天气实在不好,路上耽搁了。”沈天仙将头上散乱的头发撩在耳后。
“雨确实太大,我还以为沈大家今天不来了。”
叶欢转过身,在房间内坐下,房间的桌子上,已经有沈先生事先令人安排好的酒菜。
两荤两素,一瓶白酒,菜样并不复杂,却极为精致。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沈家这样的千年家族,若论讲究,这世界上还真没几人能比得上沈家。
“有约在先,怎敢失信。”
沈天仙解开胸前两颗扣子,稍微松了口气,雨毕竟太大,撑着伞的沈天仙也湿了小半衣服,裤腿还有点点泥泞。
发丝贴在脸上,沈天仙整理了一下,将发丝撩在脑后。
如此,她在在桌子旁坐下,正面面对着叶欢。
为自己和叶欢满满斟了两杯酒,沈天仙双手捧着酒杯,开口道:“这几日,多谢叶先生相助,这杯酒,我敬叶先生。”
双手捧着酒杯,在这句话说罢后,沈天仙仰起头,透明的酒液,顺着喉咙流入腹中,一饮而尽。
叶欢看着这一幕,忽然心中一荡,沈天仙喝酒的气势,倒真有一种江湖儿女的豪情。
叶欢被这豪情所感染,也同样端起酒杯,将杯中酒灌入口中。
酒液刚流入喉咙,就感觉到一种火辣辣的烫意,叶欢下意识张大嘴巴,诧异道:“这酒好烈!”
“三年新出窖的杏花村,如何能不烈!”沈天仙咯咯笑了:“怎么,叶先生不善饮酒?”
美人轻抿着红唇,眉眼看着叶欢,眼神中若有若无,还带着一种轻蔑。这种风情,无缘亲见的人,怕是不能体会。
叶欢心中一荡,感觉心中再烈的酒意,也被这风情化开。他不想被沈天仙看小,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仰起头统统灌入腹中。
“酒逢知己千杯少,有沈大家这样的美人对饮,便是让叶某淹死在酒池肉林中,也只是乐意,何苦区区半斤杏花村。”
“叶先生果然好气魄。”沈天仙赞了一声,起身向房间的窗户出走去。
酒为色之媒,两杯迷魂汤下肚,叶欢就感觉双眼混混沉沉了。他望着沈天仙的背影,两条长腿在视线中一前一后的摆动,被铅笔裤包裹的小臀,窈窕扭动,吸引了叶欢的所有视线。
叶欢一时,看得也呆了。
“今日八月十八,是一年之中钱塘江大潮最壮观的时候,从这里看去,潮景最好。”
沈天仙说着,便双手拉开了窗户,一瞬间,风雨便透窗而入,沈天仙的长发被扬起,雨水溅在她脸上,沈天仙慌张遮住脸,一瞬间模样有些狼狈。
这狼狈的模样,更是别有一种风情诱人,叶欢从背后看着她飞舞的长发,忍不住赞了一声。
“好美!”
沈天仙重新回来,坐在叶欢面前,头发已经湿漉漉的,胸前的衣服,也被湿了大半。
她瞪了叶欢一眼,眼神中竟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