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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老,你这瓶仙人须,能不能分我半瓶,我愿意出钱买下。”
“这……”李长风面露犹豫。他现在已经知道仙人须的好处,怎么肯割爱。
药长师道:“李老不用担心,这仙人须中的精华不是一瓶酒可以消化尽的,我取走半瓶,你继续加酒,每日一小杯,能饮一年,才能完全吸收仙人须的精华。”
“一颗千年桃树的精华尽在仙人须中,用仙人须泡酒,这精华又转移到你的体内。”药长师道:“李老,你可真让我羡慕呐,有这瓶仙人须在,保你十年之内,没有疾病缠身!”
嚯!
众人倒抽一口凉气,直到现在,大家才明白仙人须的价值。十年之内,百病不侵,对一位老人来说,是何等重要。当真的无价之宝!
可现在,送出这份无价之宝的人,却被大家赶走了。
众人低头无语,脸色十分难看。其中最难看的便是李青雅,本来叫赵长乐来,就是为了挤兑叶欢一番,可现在一副假画,一份无价之宝,被挤兑的无地自容的,却是李青雅。
药长师已经如此客气,李长风再拒绝,也说不过去了。
药长师拿出一个酒瓶,飞速的将瓶中酒倒干净,眼巴巴望着李长风分给自己半瓶。
当酒液倒出那一刹那,众人都深吸口气,恨不得将空气中的酒香完全吸入鼻中。
药长师取过一个瓷勺,滴了两滴酒在瓷勺中。
“大家请看。”
所有人都被药长师这话吸引住,只见药长师倒悬瓷勺,勺中两滴酒汇在一起,凝成一滴。
大家惊讶的看到,虽然瓷勺倒悬,但是勺中酒却不落下,可是重重凝在一起。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众人瞠目结舌。
药长师呵呵笑道:“这便是挂杯,酒中精华太多,粘在杯上却不落下。”
在众人注视的目光中,药长师仰起头,将勺中两滴酒吞入口中。
他闭上眼睛,久久回味,似乎不舍得将酒消化一般。
良久,他眼中落下两滴热泪,长叹一声道:“此生能饮一滴仙人须,死而无憾。”
“叶大少,叶大少……”就在这个时候,房门被推开,露出一颗圆鼓鼓的脑袋。
身子未跨进房门,话已经像爆竹一样,说个不停。
“叶大少,叶大少,这可是当兄弟的不是了,我是实在不知道你在兄弟的地盘消费,你来了,怎么也不与我说一声,兄弟特意过来给你赔罪。”
众人都被这声音吸引,回过头来,只见一个肥胖的身躯站在门口,满脸堆笑,手中提着一瓶红酒。
雷浩?
李远征疑惑的看着雷浩,这雷浩便是富江酒店的老板,李远征与他有一面之缘。但自己的面子,实在不值得他上门送酒。他口中的叶大少,又是何须人也。
雷浩是偶然见到叶欢带着花小卿在前台讨药水纱布,一问才知道,他在这间包厢消费。这还了得,他忙取了一瓶珍藏的红酒,过来敬酒。
来了一看,包厢里却没有叶欢的人影。雷浩困惑的眨眨眼睛,道:“叶大少呢?”
所有人都看着这个胖子,有人认得他,有人不认得他。李青雅低声问李青梦,道:“姐姐,他是谁呐?”
“是这里的老板,叫雷浩,在龙城很有势力。”李青梦低声道。
“喂,你要找那个叶大少啊?”李青雅问。
“叶欢呐!”雷浩道:“除了他之外,龙城谁敢称叶大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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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难得有情郎
第七十六章
“叶大少?”李青雅呐呐说出这三个字,眼中尽是难以置信。
“叶大少呢?不在嘛?”雷浩眨眨眼睛。
李远征道:“雷少既然来了就坐会儿,叶欢刚走。”
雷浩在包厢内扫了一圈,没发现叶欢的踪影,他将手中的红酒揣起来,道:“可惜了,我还说陪叶大少一块喝点呢。”
李青雅扫了一眼,发现雷浩怀里揣的是价值至少两三万的白马红酒。这叶欢究竟是什么人,竟让这富江酒店的老板雷浩,一听说他在这里,忙颠颠儿的跑过来,还拿出如此昂贵的红酒招待。
李远征却明白,这雷浩外号笑面瘟神,虽然见谁都乐呵呵的,但却是属铁公鸡的,一毛不拔。旁人想要占他一点便宜,实在难如登天。可为了叶欢,他竟然肯拿出这么贵的红酒。
这叶欢,究竟是什么人?不是说只是一个父母双亡的高中生嘛?
“雷少,坐坐再走不迟。”李远征拉住雷浩,笑着道:“雷少,这叶欢是您朋友?”
雷浩道:“当然是朋友,从小到大的玩伴,发小,铁打的交情!”
“啧啧。”李远征心中暗叹:“能被雷浩说出这句话可不简单,雷浩是有名的笑面虎,对谁都称兄道弟,是个人都可以说是雷浩朋友。但雷浩亲口承认的朋友,还真没有几个。”
众人互相看看,皆是一头雾水,这个来历不明的叶欢,到底是何许人也。
李远征笑问道:“雷少,这个叶欢,到底是什么人?”
雷浩一怔,道:“你们和他一座吃酒,不知道他是什么人?哎,罢了,时过境迁,有些事你们不知道。叶欢现在是梧桐中学的校长……”
“校长……”李青雅眼睛立刻睁大,不是说是学生嘛,怎么突然变成了校长。而且他才多大年纪,怎么就有能力成为一所中学的校长。
雷浩走后,一座众人鸦雀无声。每个人心里都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本来以为叶欢送的礼物拿不出手,可药长师却证明那是无价之宝,本来以为叶欢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儿,却没想到他身后又如此深厚的背景。
若是早知如此,众人绝不会对他如此不尊重。
李长风看着手中的那瓶仙人须酒,能保十年百病不侵,现在酒依然在,送酒的人却走了,而且还和对方结下这么深的怨恨。
唉……
李长风长叹一声,忽然觉得五脏六腑翻滚不停,似乎有一股热气往上撞。
嘭!
忽然之间,李长风眼前一黑,仰面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爷爷!”
“爸!”
……
纷纷乱乱的声音响了起来,有人大喊:“快叫救护车,快叫救护车……”
李青梦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拔打电话,猛地一楞,她忽然想起叶欢临走说的那句话:……就算你们跪着求我,我也不会出手!
难道他早就知道会有这一幕!
……
酒店的天台之上,叶欢和花小卿坐在一起。
“你刚才好厉害,把他们都震住了,呵呵,好威风!”花小卿咯咯笑着,用拳打叶欢的胸口。
一轮明月高挂天空,月光垂落,洒在二人身上,有风吹来,夜风微凉。
叶欢脱下外套,披在花小卿肩上,道:“哭出来吧,哭出来会好受些……”
花小卿脸上的笑容僵固住,握紧的小拳头举在空中,像是被施了定身法一样。她紧咬下唇,眼泪一滴一滴落下,忽然扎进叶欢怀中,呜呜哭了起来。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伪装,在都市森林中行走,戴着一副面具,自以为百毒不侵,坚不可摧。
可有时候,某人的一句话就会击破你的所有防御,露出那颗早已伤痕累累的内心。
花小卿趴在叶欢肩头哭泣,泪水将叶欢的衬衫浸湿,叶欢拍拍她的肩膀,道:“有多久了……”
“好久,好久了……”
“五岁那年,我被我妈妈送到叶家……”两人并肩而坐,花小卿将头搁在叶欢肩膀上,安静述说:“那时候我谁也不认识,看到李青雅在玩一个小熊玩偶,就走过去,陪她玩。李青雅把我推在地上,对我说:这是我的,你不许碰!”
“我那时候还小,什么都不懂,就和她打了起来。妈妈打了我一巴掌,对我说:你以为这是你自己家嘛?”
“从那天开始,我就再也没见过我妈妈,也是从那天开始,我知道自己是一个没有家的孩子。”
“吃东西,我要吃别人不喜欢的,我不喜欢吃香菜,李青雅也不喜欢,所以李家人都不让她吃香菜,但直到现在没人知道,我不喜欢吃香菜。穿衣服,我要选他们不爱穿的……”
“我其实很感激他们,真的很感激,毕竟是他们把我养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