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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看看叔。”季开明本就是开车送他们来的。
三人进病房,闲聊几句,季开明就走了。二哥送着他出去了……
欢喜跟大伯母在边上作陪,主要是大伯母跟罗妈在说闲话。大伯母特能说,一点小事都能说得热闹的不行。她这会儿主要就说海。其实她也就远远的望了两眼,都不没往近了走呢。但她就能说得十分精彩,让人心神驰往。
罗爸躺着,也不知道听没听到,只动不动就拿眼看欢喜。
欢喜不望他,她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从来没亲近过,记忆里,跟这个爸爸说话统共加一起,都能数得过来。现在就更没什么可说的了。
二哥送人一送就是半个小时,等回来,就把欢喜叫了出去。
“昨天我忘了问,你那个对象,他安排那些,对他有没有影响?”他刚才从季开明那里知道,他们对他的安排。心里是又酸又涩,老大一老爷们,差点就哭出来。在外面溜半天,才将泪给逼回去,转回头就开始担心了。“都是做哥的没出息,还要你去求人,让人看轻你。以后再有这事,你别管。家里这么多男人呢,总能撑过去的。”
从昨天开始,欢喜对这个二哥就开始改观了,今天听了那些话,更让她觉得,过去的她,对这家人的了解还不够深。
“影响应该不大。”也就是还有,毕竟是动了关系的。“至于以后,二哥不说我也不会再去求人了。成不成的,就这一回。”
二哥到是松了口气:“就算以后你两成了,也不能总麻烦他。咱们家世本就差点,要是再总麻烦他,对你不好。”
欢喜突的想到:“二哥,这半年,你怎么不给我写信?”
二哥皱眉:“说到这个,我还要问你。之前给你寄东西,写的信,怎么都没个回音。突然就断了……要不是妈从大伯家知道你什么都好,我都想过去……”他的声音突的一顿:“我最后一次给你写信,是八月初九,到你那估计就八月十几号,寄过去的还有一□□子……你收没收到?”
欢喜摇头:“没有……”
二哥露出一个似哭非哭的笑来:“是了,肯定是没有。我就说,妈那几天怎么手里突然宽泛起来了。”难怪每一次他说要给阿喜寄东西,他妈就说有东西要一起去寄,每次都正好大哥要去镇上,让他顺便带去就行。难怪,难怪……他一时间有些不懂,他妈怎么就这样呢?
他家确实穷,可也没穷到那份上吧?如今日子越来越好过了,日子越来越有奔头,怎么就这样了呢?
“二哥。”欢喜只一想,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没关系的。”
罗二哥摇了摇头:“是我不当心,要是早点……你放心,以后,不会再让他们来烦你了。大哥那里,我也跟他说过了,他人不坏,就是,就是抹不过大嫂去。他那条命是大嫂救的,对着大嫂多少有些气弱。”
这就难怪了!她就说么,她大哥怎么那么迁就大嫂呢。
两兄妹该说的说了,虽然一时间还亲近不起来,可到底也不像以前那样,完全的陌生人。生疏不说,甚至是防备的。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他们就全都离开了。
病房里,有罗妈一个人就够了。
虽说这个妈爱哭了点,耳根子软了点,脑回路也略清奇了点。但到底是农家人,做活还是十分麻利的。照顾起人来,更是没得说。何况,李青阳还雇了个护工,重的脏的都给做了。
所以,欢喜就跟大伯母去了李青阳给二哥安排的地方。
如无意外,以后很长一段时间,他们都会住在这里,趁着现在认认门,到是应该的。
☆、第一百七十一章
罗大哥一家走了,罗妈被罗二哥捏住了死穴。本来还担心罗妈会再出夭蛾子,这会儿看来,该是不会再出岔子了。欢喜是真的大大的松了口气。
接下来的安排就顺顺当当的了。有李青阳在前面铺就了大道,再有季开明保驾护航,欢喜除了自己家这点糟心事,别的再无需要她操心的。
手术安排了最好的人手,药用得最合适的。半天过去,手术非常成功,直接推回原来病房里用药。
照顾病患,依旧罗妈亲力亲为。欢喜到底做人家闺女的,虽然不愿亲近,可该做的也做,天天去看,刚能吃东西了,她就问清了医生关于罗爸的禁忌,一天三顿的煲汤送过去。
她还从季开明家,搬到罗二哥那里。吃喝花费全是她掏的,也顺便帮衬二哥一家。
二哥二嫂每天也会去医院,只是二哥已经去季开明那里练车去了,准备在罗爸出院前,把驾照也拿到手。之后,就可以直接上班,半点不耽误。
而欢喜也趁着这段时间,从二嫂和孩子那里,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弄了个清楚明白。
说起来,这事儿还得从很久以前说起。
据说,罗老爷子临死的时候,自觉对不住欢喜,给欢喜留了笔钱。当着一家老小的面说明白了,这钱全都得用在欢喜身上,上学就当学费,平时吃喝,也从里面拿。等将来她要是出嫁了,那就给她当嫁妆。能花用到当嫁妆,可想而知,这笔钱绝不是小数目。
老爷子当然也没全给孙女一人,毕竟其他人也是他的子孙。他一辈子的心都放在婆婆身上了,这会儿婆婆过身了,他不用给自己留半点,自然是全分了。
给欢喜的那份是大头,大伯一家没人知道,但罗爸罗妈以及大哥二哥知道。
欢喜之所以能从小学,一路上到高中,除了她自己努力,就是这笔钱的功劳。否则,以罗妈的性子,是断不会让她花这些冤枉钱的。
老爷子打算的挺好,想着欢喜是他们亲闺女,钱也不用他们出,他们总不能亏待了闺女。放心的撒手西去,却忘记了,人心是最不可测的。
一开始的时候,这笔钱,罗妈就以欢喜小,又不懂事,软和好骗等理由,将这笔把持在手里。这也正常的很,不说农村了,就是城里,大人帮着小孩管压岁钱也是天经地义的。更别说,这么一大笔钱呢。
但从那时开始,知道有这笔钱的,都不知道这笔钱还剩多少。反正那些年下来,欢喜该上学上学,吃喝用全都跟家里一样。没比别人好,但也差不到哪去。
最初也没想动这笔钱,但随着家里添丁,日子偶尔的不顺,或有不凑手的时候……就难免打这钱的主意。
开始的时候,胆小的罗妈不敢轻动,她跟罗爸商量了。“家里急用,先垫一下,以后有了,再添上。”这是人之常情,谁手里有难的时候,找人借着周转一下,也是正常。于其找外人,动自己亲闺女的钱,自然是更方便的。
于是就动了。
有了第一次,就有了第二次。
先是先用了再还上,后来还的慢一些,再慢慢的,就不再提还这事儿。
理由都是现成的,左手转右手,在左手还是右手有什么关系?最后还找了个借口,反正将来也不会亏待了她。
可用的越来越多,最后就是想还也还不上了。不管是心虚也好,还是真的不在乎,罗爸罗妈就当没这笔钱了。罗妈开始的时候,还跟罗爸商量,后来她自己也用得挺顺手。
但欢喜还在上学,等到了高中的时候,这笔钱就没剩多少了。可上大学是绝对不够的……罗妈就找原主深谈了一次。然后就是那个未婚夫上门,让欢喜不要考大学了。
就二嫂说,“妈跟那个混账说,要是你上大学,大学的钱就由他出。要是不上,还能给笔嫁妆。所以,那混账这才上门……可谁知后来出了那事。要不是你二哥气不过,上门堵他,都不知道这里面有妈这事。”
接着欢喜就来了,身体还没好,就麻利的离开了家里。
但关于这笔钱,却还有后续。
罗妈答应给的那笔嫁妆,就是老爷子留下钱的最后一点,大概也就十块钱这样。但难得的是,里面有一对金戒指。
这事儿不知怎么的,就让大嫂知道了。
等欢喜这边一走,大嫂就闹着要分家。大嫂那个折腾劲,真是谁也拦不住。而且从心底里说,小辈到是赞成分家的。随后就是分家,大嫂就提出,将那对金戒指给分了。两人一家一只,十块钱留给老人。
这便是对不起欢喜了。
二哥心里难受的要命。这个家里,从小到大也就二哥对这个妹妹最在乎。小时候,就是他从他妈怀里抢回来的,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是二哥时时盯着,生怕他妈趁她不注意,把人丢了。送她进山里的时候,也是趁着二哥不在,不然还真不定能送走。
等到欢喜出来,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