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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漫之二次元逞凶-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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嚎叫,然后下一辆车兴致勃勃的去连上铁链,准备证明自己的马力十足,在美国,改装汽车简直成了家常便饭,很多人的车库就是男人们的玩具屋。

    王凯来到圆形坑旁边,看着中间的锤子,这个锤子就好像中世纪的产物一样,皮子包裹的把手,粗狂简单的锤头,没有任何花哨可言,也许在锤头两边附近有一些复杂的花纹,但是一点没有让人觉得华而不实,反而增加了锤子的韵味。

    这就是托尔的雷神之锤,也被称作姆乔尔尼尔,锤头部分是是即将衰退的行星中心部分锻造,握柄是世界之树的木材制成,而且附加了强大的魔力,可以引导闪电,而且可以锤飞目标,很少有人免疫,比如美国队长可以使用盾牌抵挡。

    雷神之锤被奥丁赐予给了托尔,在魔法的作用下,除了托尔,别的没有人能够拿起来,可是在漫画中,雷神之锤可是被爆了千百遍,不仅黑寡妇、美国队长、暴风女、小淘气、蜘蛛侠这些人类能够拿起来,马面雷神、幻视、格鲁特、超人,这些外星人也是能够拿起来,如果按照电影里说的,谁能够拿起来就能够统治阿斯加德,那么阿斯加德恐怕要分裂成不少个国家了。

    根据雷神之锤的设定,除了托尔之外,只有心思纯净的人才能够拿起来,电影中史蒂夫这个圣母就能够让雷神之锤稍微移动,至于幻视,那是因为幻视根本不能够算是人,而是一个创造生命,更重要的是,幻视可是拥有无限宝石,无限宝石可是宇宙中最强力的东西,力量宝石就可以轻松摧毁一个星球。

    看着周围这些壮汉争先恐后的报废自己的车辆,王凯就知道,自己想要下去亲手试一下恐怕会很引人注目,还是等晚上再来吧。

    “小伙子,你是外国来的游客吗?”

    一个是自己体型一倍大的白人壮汉在王凯旁边说道,他漏出来的胳膊上是厚厚一层绒毛,加上络腮胡,简直就是一个巨大毛熊,这在美国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情,白人人种本来就是那种重体毛的人种。

    “不是,我是纽约人,听说这里有一个没有人能够举起来的锤子,就专门来看一看。”

    王凯说道,这没有什么可隐瞒的。

    “哦,原来是纽约里的城市人,你们城市人不是不相信我们这些乡巴佬吗?那些电视台的记者可都是认为我们在制造新闻,就是为了赚眼球。”

    白人壮汉喝了一口手中的啤酒说道,他对那些大城市里的人没有好感,这是美国普遍的事情,美国西部或者南部的人认为大城市里的家伙一个个都是奶油做的,而城市里的人认为乡下人都是莽夫,这和华夏的鄙视链可不一样,在华夏城里人可以鄙视嫌弃乡下人,但是乡下人可是没有自信去嫌弃城里人的。
………………………………

第一百五十九章 叛逆的小伙子

    “我更相信我的眼睛,那些记者是没有任何操守的,我不相信他们报道的任何东西,甚至是日期。”

    王凯笑着对白人壮汉说道,在华夏王凯见多了那些没有节操的小便,严格意义来说,他们也是记者中的一员,各种标题党,让人厌恶,所以王凯更相信自己。

    “说的好,嘿,韦伯,扔过来一瓶啤酒,……小伙子,请你喝酒,我叫鲍伯。”

    白人壮汉很欣赏王凯的话,然后对不远处一个守着保温箱的小伙子说道,小伙子立刻从装满冰块的保温箱中拿出了瓶啤酒扔了过来,白人壮汉递给了王凯,然后介绍了自己。

    “你好,我叫王凯,你是这附近的人吗?”

    王凯也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问道。

    “是的,我就是那边那座小镇的人,也是最先发现这里的人。”

    鲍伯兴奋的说道,第一个发现这里的名头可是让他很得意,在乡村,他们有各种各样的比赛,谁把草垛堆得最高,谁用最端的时间剃掉羊毛,谁能够最快抓住猪仔,不管什么样的事情,他们都能够整出一个名次,如果你去一个人的家里,发现了一堆奖杯,千万不要惊讶。

    “那有旅店吗,我需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

    王凯问道,王凯还是喜欢在屋子里睡在床上,而不是搭个帐篷躺在荒野,或者是再飞回缅因州,明天一大早在飞回来。

    “小伙子,你很幸运,我就是开旅馆的,而且也是镇上唯一一家旅馆,本来以为有了这个锤子,会宾客如潮,可是那些记者毁了这一切。”

    鲍伯说道,在这样一个偏僻的小镇,生意最惨淡的恐怕就是旅馆业,来到这里旅行的人可是少之又少,如果不是鲍伯还有一家快餐店,他恐怕早就被饿死了。

    “GOOD,看来我很幸运。”

    王凯说道,既然这个小镇上有旅店,那是最好不过的了。

    “没错,我们都很幸运,希望你能够帮我带起一股旅客潮,让我大赚特赚一笔,证明我在这里开旅店是正确的选择。”

    鲍伯得意的说道,但是王凯觉得,如果鲍伯知道了之后的发展,他就不会这么兴奋了,距离锤子那么近的小镇,应该就是毁灭者和托尔战斗的小镇,那可是被毁于一旦的,鲍伯的旅馆既然在那里,恐怕也难以幸免于难。

    天色渐渐变暗,这些闲的蛋疼的大老爷们才停止了自娱自乐行为,开着自己的破车回去了,接下来就是汽车零件销售点营业额大涨的时间了,相信这些无聊到爆的大老爷们们修好车肯定还会继续来挑战这个锤子的。

    王凯坐着鲍伯的车一起离开,还有那个叫韦伯的小伙子,他是鲍伯的邻居,在鲍伯的快餐店打工,算是一个厨师,但是他和这里的人有点不一样,他渴望去大城市生活,然后找一个大美妞过快乐的生活。

    “王凯,纽约真的有那么多高楼吗?他们每天都要坐电梯,那要花费多长时间在电梯里。”

    韦伯在车上不停的问道,问王凯各种事情,他从来没有远离过家乡,最远的地方就是到隔壁的镇子上高中,高中毕业之后,他就回到了这里,直到现在。

    “所以他们要每天早点起床,免得出现堵车等状况。”

    王凯说道,对于这么一个青涩的小苹果,王凯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他如果去了纽约,一定会被吞吃的渣都不剩的。

    “还会堵车,哇偶,太厉害了,我们小镇从来都不堵车,对了,是不是还有地铁,地下的铁路。”

    韦伯对一切都感觉到稀奇,他想要去大城市,他对大城市的印象都是那些肥皂剧,都是美化过的大城市,黑暗他是看不到的。

    “嗯,是有一些,毕竟纽约太大了,人也多,如果都开车上班,那么大家就别想准时了,所以要用地铁来疏解一部分交通压力,你知道么,纽约的有钱人更愿意在郊区度过他们的假期,这样就不用被纽约的污染和忙碌干扰,纽约也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美好。”

    王凯说道,王凯真的是不忍心看到这个小糖豆掉入到那一潭滚水之中,虽然这个小糖豆已经长开了。

    “没错,韦伯,听听大城市来人的意见吧,那里的人都太狡猾了,他们能够骗掉你身上的内裤,哦,王凯,我可不是再说你,你是我见过的最和善的城里人。”

    开车的鲍伯说道,他知道小韦伯一直以来的梦想,但是鲍伯觉得这简直就是痴人说梦,韦伯太单纯了,就是来到这里旅游的傻城里人,也能够把他骗的团团转,但是又发现坐在副驾驶的就是从城里来的王凯,只能够挽回来一点。

    “没关系,我现在住在缅因州,经营着牧场,我也是乡下人。”

    王凯笑着说道,鲍伯对韦伯还真是关心。

    “不,我已经是大人了,我知道要怎么去做,纽约,那才是我向往的城市的。”

    韦伯还真是像小孩子一样任性的说道,这让王凯只能够在心里回一句,熊孩子!也许有的时候大人说的是唠叨,但是多数的时候,大人都是经验之谈,总比你一个毛孩子有见识。

    “大城市确实是很让人向往的,不过你去了之后,一定要记住,什么都可以丢,就是电话不能丢,如果遇到麻烦,你至少还可以给鲍伯打电话。”

    王凯是不会劝熊孩子的,因为你越劝,他们就越来劲,好像不和你作对就不是熊孩子一样。

    “吼吼吼吼,没错,记住王凯说的话,如果你去纽约,一定要保护好你的电话,对了,警察局也有电话,你要记住电话号码。”

    鲍伯得意的笑了起来,觉得和别人一起打击这个小朋友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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