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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沙市,北城区。
这里有整个银沙市最大的酒馆,这里有整个银沙市唯一的黑市,这里是流浪汉的家园,暴徒和通缉犯的最爱之地,这里是势力错综复杂,警察几乎从不会在此路过。
然而,今天却出现了例外。
乔恩飞快的穿过这条足以并排通过两辆马车的大街,周围的人看向他的目光让他感到十分不舒服,那种警惕中带着淡淡的威胁,一切的缘由自然是因为自己身上穿着的这身警服。
乔恩敢打赌,如果他在大街上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的话,肯定会在某个隐蔽角落冒出几十个黑洞洞的枪口把他打成筛子。
这该死的地方!乔恩心里暗骂,当然他也就骂一骂,丝毫没有想要管一管的意思,即使他已经成了银沙市的警长,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家族也在这里分了一口肥肉,而自己这个警长的位子,怎么得到的也能怎么丢掉。
很快,他转进了一条小巷,在这里七八个警员已经等了很久了,当然他们没有穿警服,事实上如果不是警局规定警长当值期间必须要穿警服的话,乔恩是绝不会穿着红斗篷在疯牛面前乱跑的!
“这是第几个了?”乔恩看着躺在墙角的尸体,皱着眉头问道。
“第四个了。”回话的是鲍勃,乔恩从警以后的老师,平民出身,到现在依然是一个普通的警员。
“老师,您有什么发现吗?”乔恩和普通的贵族子弟不一样,他不喜欢歌舞和宴会,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说服家里的父母在警局给自己弄了一个警员的职位,所以对鲍勃这位老师非常的尊敬。
“这个家伙是个酒鬼,平时靠着在货栈当帮工赚钱,死亡之前喝了不少酒,周围并没有打斗的迹象,死亡的原因和前几个相同,都是——”说到这里鲍勃立即停了下来,周围的几个年轻的警员脸色都已经发白了。
“有没有对周围的人进行询问调查?”这句话一出口乔恩就知道自己犯蠢了,这里是什么地方?北城区!警察在这里是有生命危险的!
“没有,你知道的,乔恩警长,我们可不敢在这里表露身份。”果然,鲍勃的回答不出他所料。
“好吧,回头我会找几个线人询问一下这里的情况,大家先回警局,辛苦了。”乔恩捏了捏眉头,他在这里站了一小会,就有好几拨人围了上来,为了几个警员的安全,他只好先打发他们回去。
线人是每个警员的私有物品,他们能告诉警察一些正常情况下得不到的消息,当然,线人为警员提供消息可不是无偿的,获得消息的警员会根据其价值而付出相应的奖赏。
所以,每一个线人对于警员来说就是一个经济上的负担,一般的警员是没有钱去养线人的,当然乔恩例外,他的私房钱足以买下整家货栈!
夜晚,和七八个线人谈了一天的乔恩疲惫的回到了温斯特庄园,细心的仆人为他取下外套并掸掉灰尘,老管家则领着他进入了大厅。
大厅里,一家人正在享用晚餐,家主麦德拉·温斯特看见长子回家,一张脸顿时像结了冰一样,而温斯特夫人则热情的招呼着儿子就座,催促女仆添一副餐具。
“亲爱的哥哥,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你最喜欢吃的松仁奶酪已经被我吃光啦!”按照贵族的礼仪,餐桌上除了家主,其他家族成员是不能说话的,然而金·温斯特才不在乎这些规矩。
温斯特家的小公主,金·温斯特小姐从一出生就备受伯爵大人的宠爱,为了实现金小姐想要成为银沙市第一位女记者的愿望,伯爵甚至高价买下了双月报社!
“松仁奶酪?那东西甜的要死,我才不喜欢吃呢。”乔恩总喜欢和自己的妹妹吵嘴架,这能让他感到自己变得年轻起来,忘了说,他现在已经三十二岁了。
“说谎!上次你还偷偷在厨房里拿走了一块,让玛丽找了好久呢!”玛丽是庄园里的厨师长,最拿手的就是制作甜点。
“你胡说,明明是你偷吃的,我可是亲眼看见你拿走了一块。”乔恩反驳道。
“你——你才胡说!”金小姐有些心虚的低下了头,狠狠的舀了一勺浓汤。
第一轮对决,温斯特家的长子获得胜利!餐桌重新恢复了平静,但是经验丰富的仆人们知道这只是开始而已,只要金小姐还在餐桌上,这里就永远无法安静下来。
事实上,伯爵夫人早就从厨师长那里了解到,厨房里丢失的松仁奶酪有两块,但是她十分乐意见到兄妹两个斗嘴,有的时候她还能插两句。
“对了,听说最近市里出现了一个吃脑子的恶魔?是不是真的?”金小姐似乎忘了刚刚的惨败,元气满满的对成为警长的哥哥问。
“什么吃脑子的恶魔?没听说过。”说实话乔恩是反对妹妹去做记者的,一般来说记者这个行业是最容易遭遇危险的,当然,很多时候并不是危险找上他们,而是他们往危险的边缘凑。
“怎么可能?很多市民都在讨论,他们可是亲眼看到被吃掉脑袋的流浪汉的尸体,你们警局没接到报案吗?”金小姐喋喋不休的问道。
“那只是普通的杀人案而已,凶手只是凶残的人类,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恶魔这种东西?”乔恩显然不想自己这个好奇心过重的妹妹牵扯进来。
“这个世界上当然会有恶魔,我可是说过,我在迷雾森林里进入了一个神国,并且在里面见到了一个凶猛的、邪恶的怪物!……”金小姐得意洋洋的开始讲述她人生中第一次冒险的经历。
餐桌上的温斯特伯爵津津有味的品尝着牛排,当女儿讲到精彩的地方,他会停下手中的刀叉默默听一会儿,餐桌另一边的温斯特夫人则与自己的儿子对视了一眼,纷纷露出无奈的表情。
很显然,金小姐真正的意图并不是城市出现的那位吃脑子的恶魔,而是在餐桌上再一次炫耀她的传奇经历。
………………………………
第116章 夜幕中的北城区
北城区的酒馆里,即使是午夜也依然热闹无比,在货栈搬了一天货的单身汉看着酒馆中央搔首弄姿的舞娘,毫不掩饰自己的欲望,大口大口的吞着麦酒,口哨声此起彼伏。
这是一个老盗贼,他的右手已经萎缩,皮包骨头,因为年轻时练手活留下的暗伤,本来他的手再也不能摸到东西了,但是幸运女神光顾了他,在他饥肠辘辘的时候捡到了一袋金加隆!
足足十一枚金加隆!在酒馆花了一枚品尝了传说中的女妖之喉,他准备去附近的芙罗塔夫人那里,用掉所有的金币,好好享受这个北城区有名的小寡妇。
黑暗的街道,一阵轻微的冷风吹过,老盗贼不由自主的抖了抖,醉意也消退了一些,秋季要到了,是不是该花些钱买一身厚实的衣服?
还是算了吧,买了衣服去芙罗塔夫人那里的钱就不够了,老盗贼摇了摇头,就在他紧了紧衣服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却发现自己面前不知什么时候出现了一个披着斗篷的陌生人。
“你要做什么?”老盗贼紧张的握紧了自己装金加隆的钱袋,左手暗中伸入腰间,在北城区,没有实力是活不了多久的。
披着斗篷的人影似乎并不想回答老盗贼的问题,他瞬间伸出手,一把抓住了老盗贼的脖子,老盗贼虽然能够反应过来,但是他的身体太老了!
对方的胳膊比普通人至少要长一半!老盗贼感受到脖子上令人窒息的力量,并没有多少惊慌,侧身!左手的精钢匕首瞬间刺出,正中对方的心脏!
叮!!金属撞击的声音传来,对方穿了护甲!老盗贼猜测到。但是他并没有因为这次偷袭的失败而放弃,只见他的左手灵活的翻了个圈,由下而上切向了掐住自己脖子的手臂!
叮!!又是金属撞击的声音,怎么可能!!老盗贼这时候才慌乱起来,可惜敌人不会给他继续攻击的机会,只见那只充满力量的手掌一捏,老盗贼的脖子瞬间被捏碎!
啪!枯瘦的尸体落在地上,牵起了一堆尘土,然而披着斗篷的人影却并没有在意这些,他缓缓掀开兜帽,月光下,一个如同昆虫一样的头颅显露出来。
这是一个怪物,没有传说的怪物,轻轻蹲下,将尸体的头颅捧在手中,细长的口器缓缓伸出,刺入后脑,如同一个享受美食的食客,静谧的月光下如此的诡异。
“不许动!”一声大喝破坏了寂静的街道,一个穿着风衣的中年男人举着火枪对准了地上的怪物。
乔恩是幸运的,因为一起来北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