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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嘴,你这个白痴!在薇薇安眼里,他的老爸是最棒的!”强尼破口大骂,唾沫星子就要喷到霍菲斯的脸上来了。
“胡说,明明最棒的是她的霍菲斯叔叔,而那个无能而且喜欢打呼噜的老爸才是白痴!”霍菲斯毫不留情的讥讽道。
“等等?”强尼正要继续讨论谁是薇薇安心中最棒的人,突然耳朵一动,好像听到了什么声音。
“怎么了?”霍菲斯看到搭档严肃的表情,有些紧张的问道。
“有马蹄声。”强尼趴在地上,一侧的耳朵紧贴地面,霍菲斯闻言也同样趴了下来。
“没错,是马蹄声,而且越来越近了。”霍菲斯和搭档对视了一眼,两人的手不约而同的摸上了腰间的火枪。
此时的夕阳已经完全看不到踪影,西方只有一大片火红色的云霞,背着霞光飞奔而来的是一匹拥有北原血统的骏马,马蹄踏在荒滩上溅起沙尘,强壮有力。
“嗨!两位先生,很高兴见到你们。”马蹄在强尼的火堆前停了下来,这时候两人才发现骑在马背上的是两个魅力十足的女人。
说话的女人高高瘦瘦,一身牛仔服,贴耳的黄褐色短发被牛仔帽遮挡,银灰色的眸子证明她是马尔洛夫人的后裔。这位牛仔小姐身前抱着一位穿着长裙的贵族小姐,恩,贵族小姐,至少强尼是这么认为的。
只有贵族小姐才具有这种高贵的气质,即使长裙上沾满了戈壁滩上的沙土,但是那种好像阳台上慵懒的波斯猫一样的神态让强尼目眩神迷。
“你们好,两位美丽的女士,请问有什么能帮助你们的吗?”眼看搭档再一次陷入“一见钟情”之中,为了不会丢掉自己的脸面,霍菲斯只能上前与两个女人交谈。
“呃——事实上,我们准备去迷雾森立外的马蹄村,原本以为两个小时就能到达,你知道的,只要根据地图的比例尺算一算就可以,但是……”这位牛仔小姐说话有些结结巴巴,语焉不详,让霍菲斯皱了皱眉。
“但是我们迷路了,这位先生,也许您知道正确的道路,能否指引我们一下呢?”前面的贵族小姐终于看不下去了,接着闺蜜的话说道。
“马蹄村?好像听说过,但是抱歉,我恐怕帮不上什么忙了。”霍菲斯面带遗憾的回答。
“等等!等一等!两位美丽的小姐,我知道马蹄村在那里。”强尼此时大声喊道,霍菲斯双眼一翻,果然来了,这个家伙永远都改不了好色的毛病。
“真的吗?”听到强尼的话,两个女人眼睛一亮,十分高兴的问。
“当然,两位美丽的小姐,我是强尼,一位伟大的冒险家。”强尼伸出刚刚刨灰的手,一张熏黑的脸让他彬彬有礼的动作变得有些好笑起来。
“你好,我叫金,这是我的好友,詹妮。”牛仔小姐弯腰,伸出手和强尼轻轻握了一下。
“金小姐,我确实知道一个叫马蹄村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距离银沙市可不是两个小时的路程。”强尼虽然是在和金说话,但是眼神不时地瞄向那个叫詹妮的美人。
“什么?我可是算过的,你看。”金从马背上的袋子里掏出一张地图,递给了身旁的强尼。
“哦!小姐,我不得不说您应该是被骗了,这份地图上有一大半的地名都是不存在的,而且,就连迷雾森林的方向也出了问题。”强尼有些遗憾的说道。
“什么?被骗了?这——这怎么可能?”金的脸色一红,看到闺蜜质问的眼神,低下头嘟囔道“明明花了很多钱买到的。”
“两位小姐,你们看,这才是真正的约纳洲地图,这里是银沙市,这里是马蹄村……”强尼此时从背包里掏出一大张地图,热情的为两个美女讲解起来。
哦!该死的强尼!你这个白痴!你的脑子被精虫吃掉了吗?霍菲斯此刻真的想一枪把自己搭档的脑子给打出来,但是为了可爱的小薇薇安不做孤儿,他还是控制住了自己腰间的右手。
“哇偶,这个红色的标记是什么?竟然在迷雾森林里。”霍菲斯耳畔传来金好奇的声音,他突然觉得有一股热气直冲脑门,嗡嗡作响。
“啊哈,这个地方传说有一处神恩时代的遗迹,也是我们这次探险的地方。”强尼炫耀的语气终于点燃了霍菲斯的怒火!
“强尼!你这个白痴!”霍菲斯一跃而起将搭档扑倒在地,砂锅大的拳头照着脑袋就抡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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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章 向导
今天的马蹄村特别的热闹,因为今天早晨从村口来了四个城里人。
“那四个城里人都穿着棉布做的衣服,穿着皮靴,特别是那两个城里的女人,皮肤白的和牛奶一样,原来传言是真的,城里的女人每天都用牛奶洗澡……”饭桌上,西芙大婶说着今天早上的见闻,方悦有一句每一句的听着。
自从上一次“消失”了两天之后,方悦被西芙大婶强行拉到了自己的家里,因为海姆一家没有孩子的原因,在村长的安排下,方悦现在已经成为了海姆家的养子。
地下密室里的书已经看得差不多了,每天晚上海姆一家睡下之后方悦都会进去呆一会,一方面可以看看书,另一方面也方便修炼。
“听说来的四个人都是什么探险家,要去迷雾森林里探险呢!”西芙大婶的一句话让心不在焉的方悦顿时提起神来。
“不会吧,他们不拍被妖精吃掉灵魂吗?”海姆大叔脸色发白,因为十多年前村里有两个强壮的猎人进了迷雾森林,结果到现在也没回来,而其中一个就是他的叔叔。
“听他们说有一种叫做火枪的东西,一枪就能打爆妖精的头。”西芙大婶手舞足蹈,对于城里人的语气模仿的惟妙惟肖,配上她胖嘟嘟的身体,顿时整个人都显得萌萌哒。
马蹄村的打谷场,几乎所有的村民都围在了这里。
“我叫强尼,你们害怕森林里的妖怪,我们不拍,大家知道这是什么吗?”强尼从腰间拔出火枪,举到头顶,让所有围观的村民都看清楚。
“是火枪!”有村民回答,之所以他们能认识这东西,是因为强尼曾经在村长家里说过一次。
“强尼这是想要做什么?”金小姐疑惑的对霍菲斯问道。
“别理他,他就是个白痴。”霍菲斯从昨夜到现在就一直没有好脸色。
昨夜。
“金小姐去马蹄村做什么?那里可是非常偏僻的地方。”强尼像一只发情的公狗一样围着两个女人打转,兴致勃勃的挑起话题。
“是这样的,强尼先生,我是双月报社的记者,这次听说有人在马蹄村见到了蛇怪,所以准备亲自去验证一下。”金是个十分活泼开朗的女人,性子跳脱,办起事来也风风火火。
“蛇怪?传说中被蛇怪看到的人就会立即死去,这个见到蛇怪的人可真幸运。”霍菲斯语气里充满讥讽,很明显,只要稍微有见识的人就不会相信这个传言。
“或许那个人见到蛇怪的时候,蛇怪正在睡觉呢?”金小姐鼓起嘴,一脸不悦的说道。
“金小姐,不要管这个家伙,他是个白痴,我这里有个建议,不知道两位小姐是否能同意?”强尼瞪了老伙计一眼,一丝不言而喻,别打扰老子的好事!
“什么建议?”一直没有说话的詹妮开口了,声音十分悦耳,就像刚刚出土的竹笋一样。
“我——这个,恩,就是我们本来就要进入迷雾森林,既然马蹄村就在森林外围,那么,不如我们同行,怎么样?”强尼不知为什么,自己那张面对女人的时候可以吐出各种花言巧语的嘴,现在竟然结巴了。
“好主意,而且天已经黑了,我想强尼先生不介意给我们一顶帐篷吧!”金眨着大眼一脸期待的问道,詹妮似乎也有这个意思,同样盯着强尼的双眼。
“不——”霍菲斯一听这个提议突然站起来,一脸气愤的喊道。
“当然没问题!”强尼像一只猴子一样跳起来捂住了搭档的嘴,一脸微笑的回答。
于是,霍菲斯在帐篷里听了一夜的呼噜声,心里无数次闪过让薇薇安变成孤儿然后自己领养的想法,最终下定决心要这么干的时候,天已经亮了。
于是,马蹄村的打谷场上,霍菲斯带着两个黑眼圈躺在草垛上,双目无神,昏昏欲睡,眼看就要进入梦乡的时候……“碰”!
“看到了没有!这就是火枪的威力!不管是妖精还是恶魔,只要它敢站在强尼大爷的面前,强尼大爷就打爆它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