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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队安稳地入港,安稳的停泊。船上与港口的工作人员开始忙碌起来,做着下船的准备。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很快,便准备停当。
费雷拉并没有急着下船。
一来他认为有必要先行好好地观察一下这个城市和这里的人群的风貌——尽管现在只是处在它的港口,他依然认为能够看到许多。
第一印象很重要,他想要一个较为精准的。
二来他认为实力最强大、身份最尊贵、地位最崇高的人物就该有所矜持,在最后才出场,接受最盛大的欢迎,享受最热烈的欢呼。而不能像沙隆巴斯,那个粗鄙的商人——是的,即便已是一郡之首,费雷拉仍然坚定地认为沙隆巴斯还只是一个粗鄙的商人,船一靠稳便迫不及待地跳将下去,冲着迎接的人群大笑而去,直如没见过世面的土老帽。
于是,蔑笑着,费雷拉冷眼扫视四周。
风景很快便看完。
出乎意料,这座城市比费雷拉想象中繁荣许多,也文明许多。至少它的城建和管理是挺不错的,各种设施很齐备,很先进,很妥善,看得出一直有精心维护的样子,此外,即便是港口,也没有见到明显的脏乱差的元素——在他到过的大部分城市中,脏乱差几乎就是其港口区域的最大标志了。
此外,严冬中依然停泊着成排成列的许多商船的宽阔港口绝对令人印象深刻。
这里的民众也比想象中的更为富裕饱足,骤眼望去,看不到衣衫褴褛,看不到面黄肌瘦,甚至看不到一个补丁。这让费雷拉对情报中新月城“繁荣富裕”“商业都会”“交通枢纽”“超级港城”等名声有了更清楚的认识,虽然他还是认为眼前的这幅场景很大可能是爱希伦家族为了装扮门面而故意安排出来的一幕浮华盛景。
“这便是北地名城么?看起来还不错的样子,勉勉强强能追上南方的那些真正的大城市吧!”
唔,这是费雷拉的概括评论,这位爷大半生都在南方度过,一直都坚决认为只有南方的那些大城市才是真正的繁荣富裕、文明的、先进的、能够代表潮流引领时代的大城市。
北地?记忆中、印象中都只是个野蛮落后的地区,直到现在他还如此认为。
静候了一阵,似乎另外几家都已下船,见状,费雷拉也就不再耽搁了,扭过头,看着身旁的阿贝拉,诡秘的笑笑,说道:“亲爱的,我们也下船吧!”
阿贝拉妖媚地横了丈夫一眼,也不说话,伸手挽上了他的胳膊。费雷拉哈哈一笑,另一只手扶上了挂在腰间的神器“金芒”的剑柄,意气风发地往船下走去。
下得船,略作停顿,随后,一挥手,便领着队伍向已经久等的“观众们”走去。他的身后,麾下的四大战将一字排开,紧跟他的脚步,兀自以最豪勇的姿态,展示着传奇强者的风采。
此处应有掌声,然而费雷拉并没有听到。他感受到的只有新一轮的指指点点和议论纷纷,就和先前几支人马下船时一个样。微微的皱了皱眉,继续端着脸,面无表情地往前走。后半段路程也没让他满意,全然没有预想中的最盛大的欢迎和最热烈的欢呼,反而只有无礼的怠慢。他看到新月城的那些乡巴佬只管和早先下船的那些人相互寒暄乃至热切攀谈,没有一个人主动上前,恭敬地迎接他这位最尊贵的客人。
「哼!无礼!傲慢!粗鄙!」
好在,没有人能抵御西陲第一美人的魅力,行经之处,无不引起阵阵惊叹,女的双眼放光发出膜拜甚或嫉妒的尖叫,男的则目瞪口呆继而放出轻浮甚至猥琐的口哨,然后立刻被带来的女伴揪起耳朵,连番斥骂。
这一切让费雷拉无比得意。
「惊艳了吧?羡慕了吧?嫉妒了吧?哧!连口水都忘了擦!乡巴佬就是乡巴佬!一辈子也就这次机会能见识到西陲第一美人这等人间绝色的绝世风采了!也罢,看看吧!乡巴佬们!看清楚了!看仔细了!别眨眼啊!看到了没?她是我的!她依偎在我身边!她的体内还流动着。。。。。。嘿嘿嘿~!」
这段让费雷拉不满又享受的简短路程很快便走完,领着队伍,他来到了官方的迎接队伍的面前。当即,他便看到一些有趣的变化。
本来,瑟曼(大公爵)正和沙隆巴斯正热络且愉快地攀谈着,是在叙旧,听说他们是好友,也对,邪恶贵族和粗鄙商人确实可以是一对臭味相投的组合;马卡奥家的那个小胖子(提亚戈)正和一个衣着古怪(燕尾服)的年轻人激烈地互怼着,手舞足蹈面红耳赤还互不相让,嘿,似乎是一对冤家;小费米恩显然比他那被称为“坚定者”的叔叔嫩多了,还在被那两个滑头的政务官(图兰森、何塞)纠缠着;而其他的人员也在和各自对应层级的人物在交流着。
一片热烈而友好的氛围。
然后,一瞬间,氛围静止了,他们忘记了原来在做的事,齐刷刷地,扭头望向同一个方向。费雷拉顿时感觉自己接受到一股汹涌的目光洗礼,这没让他难堪,反倒无比舒畅,虽然知道这些目光十之八九是冲着阿贝拉去的。
接下来,该轮到自己出场了。
松开妻子的手,正了正衣领,展露一个适度的高傲的笑,费雷拉越众而出,昂首阔步地,走上前去,向大公爵伸出了手。
“幸会~!公爵‘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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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时刻,叶孤云的别墅,伊芙的房间。
运功疗伤已持续了几乎又一个一天一夜。房间顶上,白烟缭绕,如云似雾,来自于盘腿而坐的两人。他们身上却是汗水淋漓,全身都已浸透,直如刚从水中捞出一般。叶孤云已经很累很累了,他不是铁打的,更没有仙人般的无穷修为,连续两天两夜不眠不休,大部分时间又在输送真气运功疗伤,虚耗甚巨却没有补充,显然早已超出了他的负荷。但这如何?疲累?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伊芙的伤势!庆幸地,已大为好转。
叶孤云不知道蒂莫梵研制的“原始新生”究竟是什么东西,由什么制成,如何配制,蕴含着什么样的奥秘,他只知道,必须对那位低调温和的元素裔动植物学家脱帽致敬!他在感叹,感叹“原始新生”的神妙无比,其在疗愈方面的药效比自己见识过的甚至只是听闻过的所有丹药都要强大!
復甦圣药,名不虚传!
犹记当时,只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让伊芙服下蒂莫梵送来的“不完整的原始新生”,没想到,十数息后,伊芙便悠悠醒转——叶孤云都没法用言语描述那一刻的狂喜心情!
唤醒?这只是开始。
当他开始为伊芙运功疗伤之时,惊喜地发现,伊芙体内,莫名地多了一股异常旺盛的“生命力”——姑且用生命力来称呼吧!叶孤云真的没法分辨那股奇力究竟算是什么。反正,它一定是“原始新生”带来的,它为后续的艰难的疗伤提供了无可比拟的巨大帮助!
疗伤的第一步是根治经脉的沉疴,拔除血脉的诅咒。叶孤云没法等待了,他不愿意看到伊芙不得不再继续承受这种非人的折磨,多一天多一时多一分多一秒都不愿意。
重整经脉的方式是暴力的。既然是乱成一团不着规律,寻常的整理方法甚至无法理出丁点头绪,那么,自该用最直接也最粗暴的方法,将经脉尽数打碎,然后重新铸就。
这个过程当然是极度凶险且极度痛苦。虽然有着叶孤云的引导,但也需要伊芙亲自调动体内外一切能够动用的力量去打碎、冲散和破开经脉中的每一个淤塞、错乱和截断之处,其中之痛苦,如敲骨,如抽髓,如鞭笞灵魂,若非亲历,绝对无法想象这是一种何等难忍的煎熬。然而,正是在那股旺盛的“生命力”的帮助下,这个过程竟是在有惊无险中的安然度过。
每一次吐血,每一次脱力,每一次昏迷,那股“生命力”就会悄然涌现,几个呼吸之间,就让伊芙有所补充,重整旗鼓,然后再直面考验。这固然是好事(根本上杜绝了意外),但同时也难说是否是一种不幸,因为它让那极致的痛苦到来的更频密,更猛烈,更深刻些(晕都晕不过去,而痛苦却接连而来)。
不得不说,伊芙的意志让人惊叹,叶孤云从来没想到这个平日里柔柔弱弱狡黠调皮满脑子都是各种聪明小算计的小姑娘竟也有这等钢铁般的意志力。
仔细想想,似乎也不难理解。作为苏族人,从小到大耳闻目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