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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错。”刘月打个响指,道:“雇主的信任建立在佣兵团信誉好的前提上。以护送商队类任务为例。商队的主人,为什么要雇佣卫队护送呢?”
烈天还没说,云逍遥抢先替他答了:“当然是害怕货物在路上被盗匪劫走了,或者是穿越森林山地等野外特殊地带遭遇魔兽的袭击。”
“非常正确。货物越贵重,就越怕被盗匪劫走,相应地,愿意请护卫花费的钱财就越多。但问题是,谁能保证,这些被花高价请来的护卫,不会突然摇身一变,变成劫夺货物钱财的强盗呢?”
“说一句不太中听的话。很多冒险者小队都有各种职业的武修甚至是魔法师,其中还包括了盗贼。正因为这一点,所以冒险者小队向来是为平常人敬而远之的一行人。您如果是一个商队主人,需要雇佣护卫护送商队出行,难道会选择去找包含盗贼以猎杀为生的冒险者,而不是直接去武者公会遴选优秀护卫吗?”
烈天沉吟道:“你说的没错。就算是我们小队的信誉向来比较好,想来也不会有商队敢找我们作护卫。”
“但如果佣兵团的团长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孩,情况就另当别论了。其一,这几天我和逍遥一起接任务,不舍昼夜竭尽所能,算是积累了一些信誉。其二,同样,假设您是商队主人,您发现找来的佣兵团竟然是一个十一岁的孩子带领的,或者,您只能找一个十一岁孩子带领的佣兵团来护送商队,您最担心的会是什么?”
“应该是安全****。可能会怀疑佣兵团的能力,怀疑有没有足够的实力安全护送成功。”
刘月添加道:“这么说还不准确。更准确的是,第一感觉肯定是比较荒唐。一个十一岁孩子带领的人,能干成事吗?真的不会把事情搞砸?”
“所以呢?”烈天没明白过来。
“所以,虽然会怀疑我们的实力,但是,对我们的戒心能够降到最低。人的思维都是有惯性的,如果连一个十一岁孩子带领的佣兵团能不能护送成功都不确定,还会考虑,对方见财起意的可能性吗?”
两人被刘月这一句话打醒了:“对啊!”
刘月胸有成竹道:“能不能成功护送是要靠真正的实力来证明的。由我来担任团长,最大的好处是,能够最大程度地消除雇主的戒心。”
“可如果,我们的实力得不到雇主的信任,雇主会另寻他人吗?”
刘月的嘴角又一次扬了起来:“这就又回到方才提的那个问题来了。作为一种新生事物,佣兵存在的规矩尚没有人制定。在这种情况下,就算有其他的冒险者小队或者武者公会成员出来组成佣兵团,他们想要消除雇主的戒心这一点是最难的。相反的是,我们的佣兵团偏偏能靠我和逍遥的年纪这一点大做文章,尽可能地被放心。也就是说,就算有别人敢冒充我们佣兵的头衔,他们永远不是可以被信任的对象。”
“于是就能产生一个良好的循环。我们的身份让雇主消除戒心,但就算对我们的实力有所怀疑,他们也只能选择我们。换句话说,凭借我们俩的年纪,我们在几年之内,都只能是唯一能得到信任的佣兵团。”
刘月讲完了这些,有些口干,端起桌上的水杯,喝了一大口。
放下杯时,却发现面前的两人都用异样地眼光看着他。他摸摸自己的脸:“这是怎么了?”
烈天哽着嗓子道:“你真是个奇才。”
第二十一章:成立
刘月竟然真的说动了烈天率领冒险者小队加入了他们。
几天前两人打赌,刘月说,如果能让烈天他们加入佣兵,云逍遥就要输给他二十个金币。照现在的情形看,云逍遥知道自己肯定是输了。但,他也心服口服。
刘月做到了简直天方夜谭的事情。
烈天与两人攀谈的那天,被刘月严谨的逻辑论述和毒辣敏锐的眼光深深震惊了。他当时就明白,眼前这个看似只有十一岁的孩子,恐怕是一个天才级别的谋士。
而自己的冒险者小队成员分工明确,职业很多,偏偏就没有这样一个聪明绝顶的人。
当天初步商量之后,烈天就决意加入佣兵团,改变自己和冒险者队员们的谋生方式。不过,这种大事,他必须还得跟队员们商量一下。于是又过了两天,刘月才等到烈天彻底确定的消息。
即将加入佣兵,那么刘月和云逍遥便算作“自己人”了。烈天在酒馆里给他们也安排了住处,并且包了他们的一日三餐。这种意外之福让总有些难以心安的云逍遥也眉开眼笑。自从两人发现挣钱不易开始,一日三餐饮食标准大幅降低,有时候一整天连一块肉都不曾吃。
而被烈泉酒馆招待的待遇可就高了。刘月估算,两人每天一顿饭的伙食费就有一金之多。
要知道,在市面上,一个金币可是能买到供常人吃半个月的普通干粮。
“墨子,咱们佣兵团成立当天,需要办点什么活动,来宣传一下吧?”
有感于刘月的超凡智慧,烈天也以“墨子”称呼刘月。不过相比于云逍遥,前者是把“子”作为尊重的敬称,后者则是以轻蔑的意思来嘲讽他。
“嗯,必须的。烈天,你那里有多余的魔晶魔核吗?”
“有不少,但基本都是最低阶魔兽身上的魔晶魔核,很小,就算大批量地卖也得不出很高的价钱。”
刘月道:“那就拿出一部分来。咱们先去做一块牌子立在酒馆门口,然后把那些魔晶魔核镶嵌到牌子上去。”
刘月的想法总是天马行空。用魔核来装饰一块牌子,其奢侈的程度不亚于用猎取来的魔兽皮毛铺作地毯。但左右想想那些魔晶魔核留着似乎也卖不出大价钱,刘月这么做一定有他的道理。烈天一口答应下来。
“对了,烈天,什么时候让我和大家都见一下面吧。现在,我对以后咱们佣兵团的情况还没什么了解。”
烈天点点头:“晚上吧。我下午去召集一下,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晚饭时间大家应该可以全部聚齐。”
烈泉酒馆内,常驻着几个最早跟随烈天的队员,刘月已经认识。不过根据烈天所说,他们冒险者小队总计二十八人,在酒馆居住的只有八人,其中还有三人这几天一直没有出现在酒馆里。换句话说,刘月对以后要“带领”什么样的一群人,所知甚少。
晚饭时间,果然如烈天所说,一行人在烈泉酒馆大堂齐聚。
“来,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就是佣兵团的团长,也是以后我们的团长,莫墨。”
刘月向众人躬身:“很荣幸见到诸位。不才莫墨,大家也可以叫我墨子。”
“嗯。这位是云逍遥,虽然年仅十一岁,其魔武双修造诣竟已经均在三阶之上。以后他也会担任佣兵团的副团长。”
十一岁武修四阶魔修三阶,这种恐怖的天赋把在场的冒险者们都吓了一跳。相比之下,刘月的双手剑三阶实力简直不足为提了。
刘月的事情在上一次烈天聚集队员商议决策的时候就告诉过。对于他的能力,队员还是基本认可的。
“这几位你已经认识,我就不介绍了。这位,站在我身边的金发大帅哥,叫铂斯。”
铂斯站前一步,面带微笑向刘月行了个礼。刘月细看,铂斯身材修长,皮肤白皙,相貌俊秀,但眉宇间亦流露出一股逼人的英气。更不知怎地,虽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却让刘月觉得,这个金发铂斯身上,仿佛有一种天生的翩翩气度。
这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要是放在自己上辈子那个世界,不成为顶级偶像巨星绝对是星探们瞎了眼。
“你好,在下铂斯,六阶剑修,很高兴认识你。”
铂斯向刘月伸出右手。他的手部皮肤相当细腻,但可能是常年握剑的原因,掌心已经有了厚厚的茧子。
“你好。”
“嗯,这位,身材魁梧的汉子,叫熊雄。这家伙是格斗家,力气却比一般格斗家还要大得多,大得恐怖。有一次喝醉了酒,他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了肉酱。”
刘月吓了一跳。一拳把一头公牛打成肉酱?这家伙是人吗?
介绍时候听起来虽然吓人,但实际上,熊雄是一个看上去相当憨厚的汉子。在烈天介绍他的时候,他冲刘月傻笑了半天,一只手放在脑袋后面,分毫没有要握手的意思。
看他这个表现,烈天解释道:“你别误会啊墨子。这家伙力气太恐怖,又控制不好,他不跟你握手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