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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不免经常对我说:“你就开口求沃克一次吧!咱们就求他一次还不行么?凭你和沃克的友谊,求他用外汇券替咱们买一台电冰箱,难道他还会拒绝呀?咱们给他人民币。”连老父亲也说:“我看沃克会帮这个忙的,你开一次口,求求看。”
我想,只要我开口请求,沃克是肯定会答应的。
我向自己发誓,绝不对沃克提出这样的请求,以及类似的请求。
因为有一天,晚饭后,喝茶时,沃克望着我在地板上搭积木的儿子,忽然说:“我第一次到你们家,小梁爽还不会单独玩耍,如今小梁爽已经会叫我‘沃克叔叔’了,可我连一具玩具还没送给他过。”面有愧色。
妻说:“他的玩具可不少啦!”
沃克说:“我下次来,一定送给他一件玩具。”我说:“你何必这么认真呢?”
沃克看我一眼,说:“晓声,你是我结识的中国人中,唯一没向我提出过任何请求的。”
我说:“我们中国有句话——‘君子之交淡如水’,我不愿在你我的友谊之中,掺入任何一点杂质。”
从那天以后,我牢牢记住了沃克的话——“你是我结识的中国人中,唯一没向我提出过任何请求的”。
他的这些话,使我为某些中国人自豪亦为某些中国人悲哀。
有一次我故意问他:“在你结识的中国人中,有请求你帮助他们买电冰箱的吗?”
他说:“岂止是买电冰箱啊!”
他告诉我,有一位什么什么局长,通过什么什么关系认识了他,然后便多次主动请他到家中做客,并把自己的两位女儿介绍给他。再后来通过第三者向他暗示,希望他这位年轻的瑞典博士成为那局长“同志”的大女婿或二女婿。“无论我爱上哪一个都可以。‘两个之中任你挑’——他们的原话就是这么对我说的!”沃克那张英俊的、王子气质的脸上,呈现出极其鄙夷的表情。
我说:“那你就挑一个呗!你不是希望寻找一个中国姑娘做你的妻子吗?”
沃克愤愤地说:“可我是要在中国自己寻找,而不是要别人向我兜售!”
我说:“你应该理解他们的心情!”
沃克说:“我当然理解,简直太理解了!我直言不讳地告诉他们,在那两个姑娘之中,我一个也爱不上!并劝他们死了这条心!我觉得他们是在侮辱我,可你猜他们继而又向我提出什么样的请求?”
我说:“猜不到。”
沃克说:“你认真猜猜。”
我想了一会儿,摇头。
沃克说:“他们请求我,将别的外国人介绍给那位局长的两个女儿!我问他们,中国男人那么多,为什么非要替自己的女儿找一个外国人做丈夫?他们回答得很坦率:‘在北京,局长一级的干部多的是。而且我这位局长快退休了,女儿们没什么大本事,找个外国人做丈夫,将来可以到国外去,幸福有个依靠。’你们某些中国人替自己女儿考虑的所谓的幸福,竟是找一个外国人做丈夫!”
他感到又失口了,连忙看着我说:“请原谅。”我说:“你的话有道理。”也许我的表情过于严肃,沃克的表情也郑重起来。
他思考片刻,低声道:“我今后再遇到这类事情,当面轻蔑他们不过分吧?”
我说:“随你。”
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
一、哪怕只有一丁点权力
一日一个朋友找到我,商议怎样才能为她的两名同事雪耻并伸张正义——她的单位派出一男一女去河北某县催索债务,于晚九时许,在火车站候车时,被突至的“联防队”强行扭到站前派出所,理由是怀疑他们一男一女坐在一隅窃窃私语,有进行“卖淫交易”之嫌。
怀疑不过就是怀疑,没有口供岂能定案?
口供怎样来?——打。
男女二人被铐上手铐,分开来逼供。
几名审讯那女子的联防队员围着她,一个个故作色情相,口出污言秽语,下流不堪入耳。且动手动脚,满足一点点邪狞心理。而隔室,一声声传来男同事遭打时发出的哀号。胆小的女人双手被铐,身遭凌辱,耳闻其声,抖瑟成一团,不由得心惊胆战。逼问什么,供认什么。审讯者们对细节产生极大兴趣。既然他们有兴趣,不回答是不行的,不顺着他们回答也是不行的。违心地顺着他们回答了,他们便发出心理满足的笑。
联防队听说她是本县人,父母家在某村,第二天派人去某村通知其父母,交出一千元钱保人。父母惶惶赶来,交了七百元现金,写了三百元欠条,才保出他们的女儿。
而她的同事,因本地没有熟人可来保他,身上也没带多少现金,继续被铐在桌腿上熬过了半个白天,写下一千元钱的欠条,才获得自由。
我听了不信,那作副主编的朋友的爱人,有天晚上就将那位同事带到了我家。那三十五六岁的女人,没说几句话便哭了起来。朋友的爱人告诉我,她们单位的领导对此事极为愤慨,许下诺言,谁能伸张正义,使执法犯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除了一切费用由单位支付,谁还享受该单位名誉职工的待遇。
我见那女人双腕上有紫黑色的被铐过的肤痕。一问她,事情过去多久了?
说已半个多月了。
半个多月了,肤痕仍那么紫黑,可知当时该是怎样的情形了。
她挽起袖子给我看,双臂上竟有烟头烫过的痕迹。
我问她照过像没有?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要留有证据。
她说她没想到过这一点。她说丈夫是个烈性子的男人,向朋友借了一支双筒猎枪,几次三番地要去找那些联防队员算账,搞得她每天提心吊胆,更操心丈夫别再去闯什么大祸,对自己遭受的虐待和凌辱,反而已有几分麻木了。
问她什么叫“联防队”?
她说在她父母居住的那个县,治安警似乎人数不够用,雇了一些人。
问是些什么人 ?
她说是些农民。
问是些怎样的农民?
说是些在家里不愿种地,出外打工又嫌挣钱辛苦的青年农民。
问当联防队员给钱多少?
说据当地人讲,每日三五元钱而已。但是“奖金”多。“奖金”便是各类罚款。大头儿归派出所,小头儿归他们分。所以,他们多逮人,多罚款,派出所是高兴的,也是支持和撑腰的。故对他们的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甚至采取鼓励和怂恿的态度。因为只有任他们使用他们的方式,才能逼获“保释金”之类的钱。若由警察去公然地干,怕多少会有损形象。而他们干,即使惹出了麻烦,由警察们出面调停、斡旋,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为这件事,我去找过妇联的朋友,朋友表示同情,但亦表示爱莫能助。我问他是不是不信?他说有什么不信的?可妇联每天收到的诉苦信、求助信多了,接待的上访者也多了。想都管,管得过来么?其中控告对象直接便是公检法人员的事件相当不少,妇联不能总是充当代表妇女姐妹和公检法对着干的角色哇?何况,比较而言,我代别人反映的事件,非说严重,也严重不到哪儿去。至多是个需要进行批评教育性质的问题。人家真的批评教育了没有,当事人还是个不知道。
我说那所谓“保释金”总该退给受害者吧?
他说你怎么这样傻?“保释金”不就是他们的奖金么?既然分发了,还能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么?
我不死心,代我的“当事人”——尽管我不是律师,但人家找到我,求到我,无形之中的,我也就成了人家的“代诉人”了——给公安部与河北省有关方面发了几封信,如泥牛入海,空谷无音。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出差从外地回来,妻交给我一张名片,乃是河北省某县县委副书记的名片。事情正是发生在那一个县里。妻说来客是我复旦大学的校友,高我两届,来时还带了些水果之类。
我一想,心内也就明白几分了。
后来,那女人的老父亲,因那一件事的发生,一气之下病故了。她料理完父亲的丧事,自己也病了,便再没找过我那朋友,也再没找过我。我呢,也就从这件注定了不可能真正替她伸张正义的事中自行解脱了。我必须有这点儿自知之明。其实我们三方最终都心照不宣地明白了一点——认了罢。区区小百姓,不认又能怎样?
河北省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在“扫黄”中微服巡视,正巧发现某地书摊公开兜售黄色书刊,进行批评和侦询的时候,却被维护市场治安的警察以扰乱市场治安、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