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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和平年代的小伙伴们还是安心念书吧。不要以为看了几部《古惑仔》之类的港产片,往胳膊上画几个HelloKitty就是黑社会了,你以为这样就很威风,很英雄?让我来告诉你真相吧,监狱里面最多的这种一脱衣服就满身动物图画的人,不过他们要剃光头,要失去自由,要与世隔绝,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里不能与家人团聚,无法享受爱情的滋润、父母的关怀。
要当英雄,首先要看时势。
综观我们这一代的少年英雄,大部分是在考场上产生的,他们大部分通过知识改变命运,从草根阶层到学术的顶尖;还有部分诞生于各种好声音等选秀场,从路人甲一下跃进到男一号。
这些战场虽然同样有“杀戮”,但没有硝烟的弥漫和生命的陨落,伴随着欢呼、赞美、谩骂、妒忌,在万众瞩目之下而生,我们给予了他们一个更为时尚的称谓——偶像。
而嬴政就是当时最受瞩目的偶像,比起来自哪个星星的明星都要闪亮,但是闪亮过头了。
我们现代人在挑偶像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力,我可以粉你的围脖,也可以取消对你的关注,我可以喜欢星星的你,也可以喜欢星星的他。而作为一个偶像最需要的就是人气,一个成功偶像日常所开展的中心工作就是不择手段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以博得粉丝们的喜爱,从而提升自己的人气。
而嬴政这个偶像比较霸道,他并不允许老百姓有什么选择权,他是统一中国后最耀眼的一颗明星,更要做全国唯一的一个偶像,嬴政要垄断粉丝的爱好,他要求所有人只能关注他一个人的**、微信,只能给他一个人点赞、好评。因为有这样的霸王条款,他的粉丝们自然也不能喜欢其他明星,更不许说其他明星的好话,哪怕是已经过气了的明星。
嬴政统一六国初期,原六国的杂志很多,但书中的内容都是歌颂原六国君王的新闻报道,虽然嬴政刚刚出道成为新晋偶像,陆陆续续也有关于他的新闻上了头条,但原六国君王的粉丝团太过于庞大,许多粉丝还保留着之前他们的偶像的歌颂杂志,茶余饭后拿出来看一下,回忆一下过去的美好——啊!齐王是多么的英俊啊,啊!燕王还和我合过影呢。。。。。。
这种情况对大秦帝国的新起之秀是非常不利的,大家都不做他的粉丝,都不喜欢他,他的地位如何巩固呢?为了迅速拉拢大批的粉丝团,增加人气,嬴政把有关六国前君王的新闻报道的杂志全烧了,不让你们看,从此之后的新闻从头条到结束就只有我嬴政一个,你们的偶像也只能是我一个。
所以,在秦朝的当时的史书除了《秦纪》以外,其他歌颂被统一的六国君主的史书一律烧掉,避免复国思想的泛滥。这就是著名的焚书事件。
第二年,书烧得差不多了,自己的新闻也逐渐登上了各大杂志的头条,嬴政又开始进攻网络平台,开始向全国粉丝在自己围脖上每日更新自己的工作内容,偶尔玩玩自拍炫一下,还时不时发布一些治国理念和法律制度要求粉丝团点赞。
由于一部分粉丝的不配合,不点赞就不说了,部分带有愤青属性的知识分子和学者还留言批评施政理念的不当之处,说到激愤时还开了国骂。嬴政一早起床,满心欢喜刷围脖就被喷得一脸的口水,顿时大发雷霆,随后马上找网警追踪IP地址找出发贴批评的愤青粉们,开展了骂粉抓捕行动。
这次行动共抓捕了460人,统一且高规格在咸阳举行了隆重的活埋仪式。这段历史在当时还上了头条新闻,好像标题叫什么——《嬴政粉丝见面会地陷460名拥趸挤爆天堂》。
这就是秦朝的坑儒事件,史上合称“焚书坑儒”,它是嬴政不择手段提高自身名气的一个体现,也是嬴政皇朝覆灭的开始。
☆、第9章 陈胜、吴广的偶像派演技
历史证明,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束缚人的思想,即使是热火和泥土,也燃烧不尽思想的升华,掩埋不了观念的迸发。嬴政所主持的焚书坑儒事件,是野蛮、不人道政治管理手段,这种暴行的持续实施,激起了百姓的反抗,引起了秦朝末年的社会动荡。
还有一个问题,秦朝统一后纷争停息几十年,百姓不用抽壮丁去打仗了,都忙着结婚生子,当时政府有没有计生部门去开展季度的查环查孕工作,自然也没有杜X斯,百姓都把人类的繁殖能力发挥到了极致,导致了人口猛增。
此外,嬴政从13岁开始砍人,从小学习的都是武林秘籍和兵法阵图,自己很能打很强大,不料数理化学科却没跟上,以致当了皇帝主持全面工作之后,只懂打杀,却不太懂得算账和盘活经济,自然也没能调动老百姓的生产积极性,导致了农民严重失业。引发满街都是饿肚子的群众,人没饭吃的结果还是那个词,官逼民反,全国农民大起义爆发了。
打头阵的,是著名的起义家陈胜、吴广。
这两位哥们的起义很有意思,他们原本都是农民,失业后没饭吃,只好给国家征兵入伍吃部队饭活命。与陈胜、吴广同批次参军的一共有900人,估计他们俩长得比较帅,被征兵办委任为这批士兵的正副团长。
凑够人数之后,队伍出发,秦朝的两个官员带着报名参军的队伍一路步行到渔阳(北京市密云县)的驻守部队报到。
世事难料,新兵部队在行军途经大泽乡(安徽省宿州市)的时候,突然电闪雷鸣,天降暴雨。这场雨下天昏地黑,泥石流翻滚,道路都封死了,队伍走也走不动,肯定要迟到了。按照秦朝当时的法律,新兵入伍迟到是死罪,他们当中的898人都很害怕,只有陈胜和吴广两人冷静下来琢磨一件事:反!
经过商议,他俩想出了一个办法,自古以来老百姓的观念都是顺应天意,那就抓住老百姓的这种心理,人造一个天意出来。
说干就干,陈胜找来一条帛条,一咬食指,奋指疾书在上面写下“陈胜王”三个血字,随后抓了条大鱼,把带字的帛条塞到鱼肚子里面去,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这条鱼丢到了部队伙食采购员买的鱼堆里面去。
事情的发展顺理成章,炊事员开始杀鱼做饭,在熟练的刀法之下,一条条鱼被开肠破肚,正当炊事员陶醉于自己精妙绝伦的宰鱼伎俩之时,一块帛条带着鲜血突然从划破的鱼肚里弹射而出,炊事员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抓住打开一看(果然好身手),“陈胜王”三字赫然跳了出来,然后军中就开始疯传这事儿。
陈胜趁热打铁,开始若无其事地走在队伍的中间,感受着众人对他的异样目光,有的怀疑,有的敬仰,他知道时机已经成熟。
当天晚上,部队驻扎的密林周围突然响起阵阵怪声,士兵们被惊醒,纷纷竖起耳朵细听,慢慢那怪声逐渐清晰起来。
哇塞,怎么是中文?夜幕底下,蝉鸣鸟叫当中,“大楚兴,陈胜王”这两句话像复读机一样不断响起,不时喊声停了下来,只见密林后面的吴广同志喝了口水,清了清嗓子,继续开始高呼。
第二天清晨,陈胜又若无其事地在队伍当中转悠,这次士兵们的怀疑和崇敬的眼神逐渐转变成了埋怨。也难怪,士兵们被他的名字吵了一晚睡不着觉自然对他有点意见,可是这些又好像是上天的旨意,没办法,还是老天最大,只好顺应天意,下定决心跟个这家伙干了。
随后陈胜吴广干掉了带队的两名官兵,号召农民反秦,历史上首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行动就此展开。
后来的结果大家都知道了,这哥俩迎战的是秦朝的正规军,好歹也经历了三个月下连队的。而陈胜他们是连新兵营都没进的农民。镰刀和砍刀开干,一个吃素一个饮血的,失败也是情理之中。
不过陈胜、吴广为秦朝灭亡点燃了导火线,他们的精神是可嘉的,点个赞吧。
导火线点燃了,也点燃了原来被秦国所灭六国贵族们的复兴之梦,农民拿着镰刀都反了,我们有钱有人还这么窝囊?反!
☆、第10章 宁折不屈的霸王
这次轮到谁?西楚霸王项羽是也!
项羽这人论资排辈算上去还是楚国大将项燕之子项梁的侄子,官家子弟。他们接着陈胜、吴广的导火线继续点火,继续开始反秦。
项羽手上有精兵,都是下过连队的,而且也拉拢了一大批农民军,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这条定律在秦朝末期就给运用到了极致。
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