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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小看我的警惕性。
我摆摆手,道,“为什么之前没遇见你呢?非得等我戒烟了之后,你才出现,上天待我不厚道啊!算了,就不抽了吧!”
将他那只靠近我的手稍稍用力地推向他的胸前,年轻小子不自然地回收了那两支烟,自顾自地靠在一旁,从兜里掏出另外一包烟来,从里面抻出一支,点燃,烟味瞬间弥漫了起来。
我就说么……
此时,我的眼前猛然出现了一个熟人,一个在火车上遇见的熟人,一个我最不想见到的熟人。
那个大叔在不远处眼神如勾地朝我掠过,腿脚利索地向我走来。
难道是生了我的气么?
我毫不理会地望向窗外,渐渐的,他离我越来越近。
火车轰隆隆地驶过山野,路边的电线杆迅速向后倒退,我饶有兴致地看着此情此景,却是被突如其来的一个拳头,将脸打了个正着。
我被袭击了,或者说我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着,不过我没选择躲避,因为即使我放弃抵抗,以那肥圆的身躯,大叔对我是造不成丝毫威胁的。
我缓缓扭过了头,夸张地做了几个表情,朝他笑道:“还好还好没被打坏啊!”
大叔先是一惊,继而怒意横生,一边嚷嚷着,“叫你当众让我难堪”一边肥胖的手再次向我袭来。
在吸烟区吸烟的人们,像是看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都纷纷退避一旁,却是与我们保持着一定距离,以便能更好的观赏,还有的人甚至还拿出了手机,调到录像功能,对我们进行了远程拍摄。
这么大人了,还学地痞一样在街头打架,我摇了摇头,看都不用看,直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叮当人不让世界充满爱无止竟然跟我这样说话的速度,举起手来轻易地将他的手停在了空中。
大叔愕然了起来,他没想到我会这样简单地停住了他的动作,于是,拳头再次发力,却丝毫不能再动弹一步,继而放弃了攻击,想要从我手中抽出拳头,却讶*发现,自己的手在我手里时却丝毫使不上劲力,勉强挣扎了一会儿,终于服软地说道:“放开我!”
“靠!”我冷哼出一个字来。
是你丫的攻过来的,连一句对不起都不说,就想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啊?老子是不会便宜你的!
大叔骇然地看向我,不知我会有何种动作。
“就不准备道个歉么?”我嬉笑着说道。
大叔左右为难起来,半晌,终于妥协而却毫无诚意地说道,“对,对不起!”
嗯……算了,一般年纪的人了,就不和他计较了,换做是个年轻人的话,我一定会好好教育教育他的。
我放来了他的手,说了一句电视剧里经常说的话,“你走吧,以后别让我再见到你!”
大叔在我松手的一刹那抽回了自己的手,看着满手的淤青不禁一阵失色。
“快回自己的座位上吧,小心座位被人抢了哦!”
大叔临走的时候,我故意眯着眼调侃地说道。
就这么一句话,让周围的很多人唏嘘不已,我不禁惶恐起来,仿佛我们两人非得有个人头破血流才好,这都什么人啊!
我靠在吸烟区的角落差不多两个半小时了,离下车还有不到十五分钟的时候,我从口袋里掏出电话,按下了三个数字。
“喂?这里是警察局么,我怀疑有人在兜售含有非法添加剂的香烟,地点是*******,希望能你们能在火车到站的时候冲上火车对其逮捕,嫌疑人的特点是,染得屎黄的非主流头发,一身朋克服装,重点是,此人消瘦异常,容易辨认,时不时在吸烟区里出没……”
我就是美貌与智慧并重,英雄与侠义的化身——唐伯虎,哦,不对,是易章弋!
第一百零一章源头
火车到站的时候从车下匆匆走上来几个身着警察制服的人,想必那就是我一个电话请来的‘神兵’吧!
我想,如果那小年轻知道是我‘打的小报告’,他会不会冲过来咬我一口呢?
总之,这一站是我的终点站,此番人生我与小年轻至此再不相见,我不会觉得我亏欠着他什么,相反的,我会因为自己的这次壮举而会乐上一整天的。
小年轻在我紧缩愁眉的注视下跟着警察叔叔到警察局里喝茶去了,我顿了顿,也抬脚下了火车。
幸好我之前有问过林子夜邦姆家的具体地址,不然的话,谁知道等找到他会是在什么时候。
站在路边又苦等了十多分钟,十五分钟一班的公交车姗姗来迟,我从钱包里摸出一枚崭新的硬币,将其投掷到投币口处,蹬着台阶走上了车。
“经过一个路口的话,再坐五站大概就能到邦姆所在位置的方圆五百米之内……”我对着手机上自己写的地址喃喃自语地说道。
索性,这趟公交车上没有多少人,我大可以选择一个自己认为舒适的地方坐下,看看此地的繁华。
我喜欢坐在最末排地势相对较高的位置,也就是后面五个座位中间的位置,莅临此处,大有君临天下的派头,想来以前皇帝坐在龙椅上俯视群臣也不过就是这种感觉了!
不过不一样的是,皇帝受百官朝拜,而如果公交车一个紧急刹车,我便会从‘至高位’上滚落下来,落得个给‘群臣’跪拜的下场。
既然考虑到这种情况的话,我还是不要过分执拗,就坐在稍微往下一点的地方好了。
于是,我选择了一个离后门不远的地方,泰然而坐。
说来,公交车还是很方便和安全的,至少是在今天,没有发生像是在火车上那样暴力的现象,也不像是在平常,在人挤人的公交车上上演色狼猥亵,小偷上梁的戏码,总之一句话,一路上要多太平有多太平。
终于,大致半个小时后,我下了公交车,按林子夜的话来说,也就是那个离邦姆家方圆五百米内的地方。
……
“有你商店……”我抬起头,低喃着面前这家便利店的店名,感叹一句,“真有意思……”
我迈步走了进去,邦姆惯例坐在柜台后的一把藤椅之上。
邦姆见我到来,先是将手上的手机稳稳当当地放在一边然后才开了口。
“小弋?你怎么会来的?”邦姆向我问道。
从第一次来这里到现在也不过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频率似乎是太快了一些,不过邦姆所不知道的是,此行我的目的为何。
“帮穆大叔,我是有要事和你说的!”
一言以蔽之,随即,我将太尊纳戒旋动,一阵突兀过后,林子夜便瞬间躺在了地上。
“这,这是?!”邦姆眉头一皱,离开了藤椅站起身来,慌忙走向前去,伏在地上看着昏睡不已的林子夜,再次问道:“小弋,小娃娃怎么了这是?”
“我还想问你呢,要不是我朋友将她从外边捡回了来,我还不知道她发生这种情况了呢!”我无奈地说道。
于是,我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全全向邦姆告知,邦姆的眼神至始至终没离开过林子夜半秒,仔细地观察林子夜的情况,之后,猛然想到一件事,将其与林子夜昏睡的这件事联系了起来,得出一个结论。
“小娃娃之所以会昏睡,怕是‘同生共体之术’所产生的反噬的缘故,‘同生共体之术’连我们这些经验丰富的老人都不敢去轻易尝试,其所带来的反噬效果也会因不同的妖,会有不同的表现,真是搞不懂她,她一个小辈,居然能为一个陌生人付出这么多,果不其然她什么都不懂啊!”邦姆意味深长地说道。
显然,邦姆之前是听林子夜说过她为了一个地球人而施展了‘同生共体之术’的这件事,我估摸着当时应该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因而即使被邦姆一顿批评之后也就不了了之了,不过,邦姆说她‘什么都不懂’,所以,我就要反驳了。
“不,子夜才不是什么都不懂呢,相反的她什么都懂,她善良,可爱,温柔……等等,反正优点数不胜数,怎么可能像你说的那么不堪呢?”我质问邦姆道。
“呵呵,小词儿倒是一套一套的,不过也不无道理,算了,我就不和你计较了,现在当务之急是将小娃娃弄醒才是!”邦姆捋了捋下巴上的胡子,一边用手摸向了林子夜的额头。
我着急的问道:“要用什么方法来把她弄醒呢?”
邦姆含糊其辞道:“这我也不知道,我说过,同生共体之术的反噬对每个妖都会有所不同,而其变化多端也不可同日而语,我现在只恨我自己不是学医的,不然的话,才不会被这种小情况弄的束手无策呢!”
“这么说你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站立起身,怒视着邦姆说道。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我此行不是白来了么?我唯一可以仰仗的人居然以一句‘他不会医术’来将我的希望浇灭,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