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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担保:以今日秋水亭在天下武林的地位,若受此质,必有接受的道义与理由。否则剑决生死事,谁肯交付秋水亭?”
众人一听有理,独孤天威气焰顿消,摸摸鼻子喝酒。
耿照解译阿傻的道玄津手语,继续道:“我大哥先是十分生气,想了一想,忽然问:”
我若答应决斗,可否以这名女子为代价?‘使者面露难色,也想了一想。“当日在山庄,秋水亭派来的书生使者思索片刻,回答道:“庄主,人是活物,不比刀剑金银,敝门若转了给庄主,与贩卖人口何异?传出去须不好听。这样罢,不若庄主也抵押一物,将此战的抵押品明姑娘换去,我们就当作没这件抵押。
“明姑娘目前正在沉沙谷作客,敝门奉为上宾,不敢怠慢;庄主战后,不妨亲至敝门云客居,劝说明姑娘同去,在文书记录上,此战的代价便是庄主所质之物,决计不现‘明栈雪’三字。庄主以为如何?”
阿傻的庄主大哥想了一想,听来似乎不坏,点头道:“如此甚好。依先生之见,我该押什么比较好?”
使者道:“明姑娘天香国色,世所罕有,敝门才接受为质;要换掉这件抵押,不能用金银俗品。我听说贵庄藏有一柄稀世宝刀,传落百年、削铁如泥,以此刀为质,可抵绝代佳人。”
“荒唐!家传宝刀,岂可轻易与人?”
阿傻的大哥怫然不悦。
使者劝道:“庄主有所不知。庄主若然得胜,便可优先以微薄的报酬购回所质,按秋水亭规定,镌有大匠落款、属名世器物者,至多得以一百五十两白银购回。相对时价,这笔花销可谓聊备一格,不过形式而已。莫非庄主不舍得?”
阿傻的庄主大哥心中一算,百五十两的确是便宜,这秋水亭果是公证事业,非是市侩敛财,于是一口答应下来。
阿傻年纪虽小,却不像兄长那般宽心,隐约奇怪:那人的武功只得先父的一点皮毛,为何一意求战?秋水亭的换质建议十分复杂突兀,似应深究其背后的动机;还有她们俩深夜挖坟的目的……总之,每件事都透着古怪。
但大哥不听他的劝告,笑着说:“我一定把你大嫂带回来,让我们一家团聚。你别担心。”
阿傻心底一抽,不禁低头,胸口像打翻了五味酱,说不出什么滋味。
◇ ◇ ◇
“不用问,你大哥肯定是输啦。”
独孤天威大笑:“哪有这么笨的人?人家一直要的东西、死命想着你这么去做的,肯定有诈!说不定那厮是个绝顶高手,躲在你家扮灰孙子,等的就是上场一刀、将你兄长了帐!”
“我大哥最后是输了。”
阿傻静静比划。
“临上场前,大嫂和他见了一面,悄悄在他耳畔说几句。我大哥那样温和的人,却陡地变了脸色,决斗时仿佛失心疯,发狂也似的猛砍猛劈,招招欲置那人于死地;据说那人起先居于下风,后来越打越见章法,使开一模一样的刀路,在最后关节险胜我大哥一招。
“我大哥怔怔发呆,连那人当着他的面、拿出一百五十两买走了家传宝刀也没反应,大嫂也随那人去了。那人笑着说:”
你若不服,我再给你个机会。你回家苦练半年,再到秋水亭来挂牌挑战,我决计不躲不逃,等你把义父的刀给赢回去。‘“我大哥回到家里,发了一顿脾气,把所有东西砸烂,还将庄客都揈了出去。后来,他每天除了练刀什么都不做,家里的仆役们十分害怕,都说庄主发疯了,接二连三离开了庄子。大哥他,再也不和我说话……”
耿照微微一怔,闭上了嘴。他忽然明白,阿傻大哥失常败阵的原因。
明栈雪——阿傻那有着美丽面孔、美丽胴体,以及美丽名字的嫂嫂——在临上阵的前一刻,用世上最最恶毒的武器,揉碎了庄主大哥的心,令他悲愤欲狂。——除了义兄,雪儿还偷了其他男人哟!那人夜夜要我,令雪儿欲死欲仙,比义兄还教雪儿神魂颠倒。他……那儿又细又长,每一回……都像要扎进心窝子里,好……好尖好狠、好麻人,好……好爽利……“你的好弟弟呀……”
她微闭美眸,轻咬他的耳垂,似有几分不舍、几分回味:“真要插死雪儿了!”
惨遭背叛的庄主大哥走上了心爱弟弟的老路,将自己的心封入幽冥。
唯一支持他继续下去的,就只有“取回父亲的刀”这个强烈的信念。
苦练半年之后,他亲上沉沙谷折戟台,挂牌挑战那个夺走一切的人。
“庄主可有匹配此战之,能物供抵押?”
秋水亭的主事恭谨问道。
他从衣囊里取出一封黄柬。那是庄园的房地契,与宝刀一同,传下十余代;如今虽已破落,昔日旧人俱都星散,仍是他们兄弟俩最后的栖身之所。
那人变得与半年全然不同,并非是华丽的衣饰或昂贵的玉扳指,更不是夜夜独占那再也不来观战的绝代丽人的满足欢快,而是一种难以言喻的慑人之威,踏步退敌、双目如电,仿佛一动便会迸出无匹锐气,刹那间将敌人一分为二……——那一种,名为“霸气”的可怕武器!
日夜苦练家传绝学的庄主大哥谨慎起来。
这半年间,他所挑战过的武林名家远超过三代先人的总和,这才发现自己的刀法造诣堪称上乘,经过无数实战历练后,他已经很久都没有输过;以“精纯”二字胜过半路出家之人,是他自前次败战悟出的致胜关键。
这一次,两人比拼到两百招后才分出胜负。
在旁人看来,阿傻的庄主大哥招数精炼、内力沉雄,每一式劲发七分,还蓄三分后劲,其势如猛虎,变招却又不失灵动;虽无籍籍之名,堪称当世一流刀客,比之半年前简直判若两人,左右观战无不称奇。
唯一失败的原因,就只有对手太强而已。
阿傻的庄主大哥难以置信,呆呆坐在场边。
那人取走了庄园,依旧撂下一句:“你若不服,三个月后,咱们秋水亭见。”
而阿傻两兄弟的厄运才刚要开始。
一年后,阿傻的大哥——现在他不是庄主了——在沉沙谷的折戟台,输掉了他们能想到的一切,银钱、祖产、家传器物……全都没有了。纵使阮囊羞涩,每次提出的抵押越见寒酸,秋水亭总是爽快地答应,而那人绝对依约现身决斗,然后潇洒地取走盛在牌下红盘里的抵押之物,以极少、极少的金钱代价。
阿傻的大哥并未变弱;相反的,除了名气,东境几乎找不到能在他刀下走过十合的刀客,他的刀越练越绝,越练越狠,那是一刀十屠、几无可撄的决杀之刃,一旦出手便无法回头。
他无法取胜的理由只有一个。
那就是对手委实太强,而且变强之速如有神助,竟还超过了他。
渐渐的,那人在江湖闯出了名号。
他手持阿傻父亲的家传宝刀、使的是阿傻家的不传绝学,住在历代先祖传下的老宅庄园里,重新聘过了庄客护院……他摇身一变,成为阿傻家这代唯一的血脉,是出类拔萃的、青出于蓝更胜于蓝的出色刀客,拥有列祖列宗难望项背的惊人武艺。从前庄园附近的老乡里都被赶走了,阿傻和他大哥的事根本无人知晓,更遑论遗忘。
“阿海,我们……不能再等了。”
不知从何时起,大哥又开始同阿傻说话,只是仍不看他而已。
“我不知道能不能打赢他,那人的武功进境……快得只能说是邪门。”
大哥沉声道,小心啜着黄油葫芦里的小半壶劣酒——如果那种混浊的灰青液体能称做“酒”的话。阿傻尝过一回,呛得连胃酸胆汁都呕出来,滋味怕还比那酒水好些;除了烈得刮肠,简直一无是处。
“但我们不能再等了。再耗下去,他只会越来越难打。”
大哥珍而重之的把葫芦塞好,细细将葫芦嘴、指掌之间溢出的酒汁舐干净,小心挂在腰际。
以前庄子里的老酒窖藏有许多百年佳酿,但阿傻的大哥滴酒不沾;这个瘾,是这两年餐风露宿时才养成的。“如果我死了,这仇便到此为止。你不懂武功,就当没这些事罢;隐姓埋名,好好的,把日子过下去就好。”
大哥背了只方方正正的蓝布包袱,提着一柄钢刀。除了黄油葫芦以及那身草鞋衫裤,他身上已没有其他的东西。
阿傻没听从大哥的吩咐逃命,悄悄跟着他来到沉沙谷。
那人早等在台前,双手抱胸,傲然睥睨,这几年来他已隐然成为一方传奇,百战长胜、风采照人,益发不可逼视。阿傻遥遥躲着,谷中风刀不息,这么远的距离就算长耳朵也听不见,但他眼力很好,竟能读出唇型,恍若亲临。
这两年间什么都变了。唯一没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