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天,闹钟响了,我关了,想再眯一下,等着自然地睁开眼睛发现已经九点钟了,猛地从床上跳起来。
可是人要倒霉,真的是什么事情都会碰到,下楼梯,嘴巴和土地公公接吻了。车等了n久都不见来,上了公车,又是上班高峰期,堵车是很正常的事情。
下了车子,已经是十点钟了,看到马路是绿灯死命地冲上去,等我正要穿过马路的时候,灯闪了,管不了什么,我一咬牙飞快地往冲上去,当我到了马路中间时,红灯亮了,我太快了,刹不住了,在我前面的车子来了一个急刹车,我离车子不多十厘米的距离,那种惊心动魄的画面,让我的心跳立马非正常的速度跳动着。
我朝着车子的人笑着说了一声“对不起!”
他的车子和我都没有事情,应该没有什么事情吧!我正想走人,车主气势汹汹地下了车子,走到了我的面前,开口就骂“贱人,你是要赶着去投胎吗?”
我也知道自己理亏,就只能低着头说“我赶着去上班,给你造成麻烦,我很抱歉。”
男人没有因为我的抱歉而消气,反而更加不依不饶了“你说一声对不起就行了,我的车子要是坏了,你赔得起吗?”
看热闹的人也越来越多了,有人在偷偷地说“这可是奥迪q7”可能看出男人是非富即贵的人物,围观的人没有一个人敢得出来说话。
男人那副牛哄哄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就像是吞下了一只苍蝇,那么恶心。我迎上了男人的眼问“先生,你的车子不是没有坏吗?”说完,我想从人群出来,不想和这种无理取闹继续纠缠。
我的胳膊被男人拉住了“你这样就想走人了?”男人死命捉住我的胳膊,就要往车子里拉,一边骂“b子,你嚣张是吧!老子弄死你。”
在众目睽睽下,男强拉着我要我塞进车子里,我大声地叫着,可是没有一个人有伸出援手的意愿,我朝着男人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男人松开了手,朝着我的脸就是一巴掌。
他的力度太大了,我的脑袋都冒星星了。我突然觉得是报应,前不久我刚打了别人一巴掌,现在轮到我了。
男人拎着我,直接就要往车子里扔,我的力气怎么可能抵得过一个男人,就在我以为没救的时候,几位交警走了过来,拦住了男人问“你这是要干什么?”
男人回过头很轻视看了交警一眼“你少管老子的事情,你知道老子是谁吗?”说完就要伸手掏出手机。
另一个交警夺走了男人的手机“你喝酒了吧!给他酒精测试。”
两个人交警上来,制住了在挣扎的男人,强制让男人做测试。查出了男人是酒驾,一个年轻的交警笑着对我说“小姐,他酒驾,主要的错在他,你可以走了。”
看着眼前的一幕,我很诡异,不过事情解决了,我当然赶紧溜人了。从人群里出来,我正想通过马路,也不知怎么了,我猛地回过头,一辆车牌号6666的奔驰,从我的眼前开过,我立在那里站了很久。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上一页返回目录下一页
☆、第二十三章 蜀都酒店
茶楼一个月会有两天休假的,通常我会睡到自然醒,一般都是下午两三点了,去外面买一些生活用品,然后就在家里弄一桌子的好菜,好好地犒劳自己一下。
最近和茶楼的厨房阿姨学会了熬冬菇煲鸡,闻到了屋子飘着香味,其实我是一个很喜欢亲手做菜的人。从小就觉得能亲手做菜给自己爱的人吃,那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我和李修哲在一起的时候,也会做满满的一桌子菜,但是那种夸奖我的情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也不会有我做菜,你洗碗的分工,李修哲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一个地主,我洗碗的时候,他优哉游哉地在一旁,很专业地指指点点,那里不干净了,还有油垢,剥削我的劳动力,等我干完家务活了,好不容易休息了,他就开始剥削我的身体。通常不是啃得精光,就是只剩下骨头。
哗啦!哗啦!水流的声音把我从回忆里拉了回来,水满了,从水盆里流出来了。关了水龙头,我对自己自嘲的笑了笑。这些年,不是早就把李修哲这个人抛在脑后了吗?
汤好了,我关了煤气,见天色也深了,心里不解郑珍怎么还没有回来,她今天不用加班,这个时间点应该回来了。
拿起了电话,打给了郑珍,她在电话里支支吾吾的。我一听就不对劲,口气就严肃了“你现在在那里?”
“蜀都酒店,今天是钱总的生日,钱总对我一直都不错,我不好意思拒绝,我。。。。。〃
一听,我就焦急了,郑珍这个丫头看似很聪明,可是也就是二十一岁的女孩子,那里知道外面的险恶。也没有耐心听下去,朝着电话的郑珍命令着“你马上给我回来。”
“但是我。。。。。”电话传来男人的杂色,郑珍就把电话挂了。她发来了一条短信说自己会照顾自己的,没事。我再打电话过去,那边已经是关机了。
我拿了自己的钱包就往外走,拦下了出租车,报上地址。司机刻意地看了我两眼,我也没有什么精力去辨别他其中的涵义,再打了一个电话给郑珍还是关机。
我和郑珍是在牢里认识的,我是以故意伤人罪,而她是卖淫,说来她也是倒霉。她从农村里到这一个城市,什么都不知道,她有一个朋友也是从村子里出来了,傻乎乎地被朋友忽悠,第一次出来卖,就被逮住了。她是这六年来,唯一一个会真心对我好的人,我也不是母性泛滥的人,只是在这一个冰冷的城市,能有一个给你温暖的人太珍贵了。
车子在如同古代皇宫的建筑停了下来,我盯着那个用牌匾上金灿灿的蜀都酒店四个字有点发昏。我从吕小媚的口中得知,它是六月份刚开业,才一个月的时间就成为市里有钱有势人的聚集地了。
我站在门口一会儿,才敢得迈着步伐往里走。问了一下柜台小姐,钱总的包间在那里。柜台小姐看了我两眼,有点不屑,不过还是告诉了我包间。
我直奔目的地,当我打开包间的门时,发现里面已经没有人了。这时郑珍打来了电话说饭局结束了,她回去了。
我呼出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自己的紧张的心情。转身就往回走。
迎面走来了一个男子,朝着电话里骂“妈的,不是说808吗?改成顶楼了。”男人挂了电话,抬起头和我的相视相撞了。他裂开了嘴巴,一脸痞气地笑着问“笑笑,你也是走错楼层了。”
没看完?将本书加入收藏我是会员,将本书放入书架复制本书地址,传给QQ/MSN上的好友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上一页返回目录下一页
☆、第二十四章 奇葩
我顿时就站住了,望着男人很久,都没有认出他是谁,男人走到我的面前拍着我的肩膀说“我是莫少文。你不记得了?”
我再细细地看一眼他,以前的莫少文是一个大块头,体重接近二百五斤,现在他高高瘦瘦。他看出了我的迷惑,伸手揽住了我的肩膀“哥帅吧!”满脸的骄傲,还夸张的撸了一下自己额头的刘海,他的那个动作,和我记忆里的人重叠了。
噗嗤一声,我笑了。两个人走到电梯,我按了向下,对他说”同学聚会,我就不去了。”
对面的电梯打开了,莫少文直接拉着我进了电梯,教训的口气说“你来了,就来了。大家难得见一面。”
我和他说了自己有事情,还有工作,什么理由,他都把我驳回了,出了电梯,我撒腿就要跑,他捉住了我,就像是拎着一个小鸡。这一个画面,我也不陌生。
有一次我和李修哲吵架,两个人冷战,一个星期都不说话,也不理睬彼此。我去q大找姚洁,莫少文遇上了我,就问我“你来找哲哥是吧?”我说了不是,他也不理我,就拉着我到了李修哲的宿舍楼上,什么都不顾拉着大嗓门大声地喊着“哲哥,嫂子来找你了。”
那个时候,还没有多少人知道我和李修哲在一起,莫少文的一喊,几乎整个楼的人都探出了脑袋,然后一起大声喊着“李修哲,你老婆叫你。”然后笑成了一片。
李修哲从楼上走了下来,脸居然是泛着淡淡的绯红,有点别扭似得。到了我的面前板着一张脸冷睇着我问“你找我有什么事?”那个拽样子让人直冒火。
我火大开口要说自己根本就不是找你的,莫少文插了一句“嫂子刚才和我说她想你了。任务完成了,我先走了。”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