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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心动-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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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女人的心事难懂,小女孩更是如此,他不知道怎么就惹了李心蓝要哭。
“你……你这人……怎么这样……这么霸道……人家分明和你没有那种关系!”李心蓝终究没有忍住,小声地抽泣着,又觉得在比自己小的秦安面前哭很没有面子,委屈不已。
李心蓝急得跺脚,然后跑到一旁,蹲在了围墙边。
“傻瓜……”秦安也蹲了下来,随手摘了一根狗尾巴草,在李心蓝的脸上磨蹭着,“我要不把我和你的关系说的亲密点,人家凭什么帮你啊?”
“什么意思?”李心蓝止住了哭泣,手指拨开狗尾巴草,怔怔地看着秦安。
“如果我和你没有什么关系,唐书记就算知道你被屠钢骚扰,可是人家凭什么帮你啊?非亲非故的。但他既然认为你和我有那样的关系,你被骚扰,他却不管不问,那他就是不近人情了。懂了吗?”秦安解释着,狗尾巴草不依不饶地扫着李心蓝流在脸颊上的泪水。
李心蓝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知道秦安不是对她起了什么坏心,被狗尾巴草撩拨的脸颊痒痒的,忍不住笑了起来。
“瞧你,又哭又笑的,也不害羞……”秦安突然觉得这话有些耳熟,似乎是马景涛和叶童版本《倚天屠龙记》里赵敏的台词。
回到家,秦安惊喜地发现,来客人了。
一袭乌黑柔亮光泽的长发走到任何地方都是焦点,那张因为弯着眉,习惯地翘着唇角的脸蛋总是散发着自然的亲近感,她略微有些拘束地坐在沙发上,优雅的吊带上衣亚光雪纺的质地让她多了一份轻盈妩媚,这样的一个女子,如果出现在习惯了用“电视里走出来的漂亮人儿”来形容出挑美丽女子的青山镇,那绝对是独一无二,让人过目难忘的……安水。
“安水姐,你怎么知道我家在这里?”秦安的喜悦自然地涌了出来,没有半点做作,在他的记忆里,安水应该是他领着回家的,而不是主动跑到了这里。
“总觉得在秦家老宅住着,却不来拜访下叔叔,阿姨,有些太失礼。也没有打招呼就跑了过来。”安水笑着和在一旁打量她的秦淮和李琴解释,她刚到一会,也是算着秦安要放学回家了,“路上碰到一个大叔问路,他说知道你家,就骑车载我来了。”
“嘿嘿,像安水姐这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美女自然是车见车载了……”秦安丢下书包就坐在了安水旁边,看着她那柔润的肩头下妩媚的锁骨,那金色的金属吊带原本应该是俗气的象征,在她身上却是如此完美地衬托了她的气质。
“尽胡说八道。”恭维的话听得多了,被秦安这个十三岁的小弟调侃,安水依然有些羞涩,语气中不自觉地带着一份嗔意,让秦安恨不得将她这摸样贴在心头,在梦里也回味着这份美。
“秦安啥时候和你这么熟了……在这里吃晚饭吧,我去做菜。”李琴见儿子和客人熟悉,自然地留客,虽然说和安水没有直接的亲缘交往关系,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又是晚辈,谁见着不喜欢?
秦安虽然吃了一顿了,这时候却绝对不会说,否则知道他已经吃了,安水就不会再留下来用晚饭了。
“打扰了。”安水笑着应道,对秦淮说:“秦安的英语水准很不错,完全可以在高中以后开始准备申请国外的大学。”
这时候能够留学的都是极其荣耀出息的事情,更不用说高中毕业直接考国外的大学了,秦淮对秦安没有寄托这么大希望,但安水的话却着实受用,他自然地认为儿子在英语上的天赋,是继承了自己的优良基因。
“现在还早,以后再说。安小姐,我听向山说你家其实是他台湾公司的大股东是吧?”秦淮也听秦向山说起过安水,秦向山感叹,秦家没有合适年龄的第三代啊,要不然撮合下,安水这媳妇可真让人稀罕!
“向山叔才是大股东,我家也就是凑个份子等着分红,公司的经营管理都是向山叔负责,我只是高中毕业后在台湾公司打工,向山叔一说回大陆,我就呆不住了,早就想来这边看看。”安水只觉得手心一暖,秦安的手指头塞了过来,他居然当着秦淮的面,握住了自己的手。
心想着虽然和秦安说过给他当小女朋友的胡话,但要是在秦淮面前过份亲昵,只怕会讨得秦安父母的不喜,当自己是个轻浮的女孩子,有些紧张地想抽出手来,秦安却拉起安水,“爸,安水姐是来找我玩的……和你说话,她得装着一副大人样,累的慌。”
秦淮微微有些尴尬,却没有产生安水担心的那些情绪,自己这个儿子他算是看明白了,见着漂亮女孩子就粘,也未必就是起了什么心思。
“不……我有事和叔叔说。”安水坐在沙发上,起了身子,却没有让秦安拖到他房间里去,从小包里拿出了一个存折,递给了秦安。
“嗯?安小姐,你这是……”和绝大多数人一样,秦淮对存折这类东西比较敏感。
“这是我给秦安准备的存折账户……”安水看了看秦安,“秦安还没有和你们说?”
“什么事?”秦淮的声音严厉起来,瞪着秦安,这小子小聪明多,可千万别想出什么歪门邪道去骗人钱财啊。
“我写了一本小说,让安水姐给我找出版社……安水姐的意思大概就是,出版社如果帮助我出版,就能赚到钱,她会给我转到这个账户。”秦安翻了翻存折,是自己的名字,他记得这时候还没有实行实名制,去银行开户很简单,取钱也只要有存折和密码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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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等我长大(求推荐)
一本书吃一辈子的年代已经过去,作家这个名头已经不那么吸引人,书籍已经褪去了那层神圣光芒,少年作家依然是近乎梦幻传奇的说法。
秦淮知道儿子的英语水平不错,这和写一本英语小说却是两码事,当秦淮从安水手里接过那不太厚的一本记事本时,看到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时,却感觉格外沉重。
一个中国人可以把汉语说的很顺溜,但有几个人能用汉语写一本小说?同样的道理,秦淮觉得自己的儿子在做一件足以让所有人对他刮目相看的事情。
“好……我不清楚外国人喜欢什么样的故事,但你能够写出来,爸已经感到很高兴了。”
秦淮没有细看记事本就将它还给了安水,脸上的笑容让渐入中年,带着几分沧桑的脸庞上堆起了皱纹,满是欢喜。
许多年后,秦淮已经拥有了一所规模不小的私立学校,他站在顶楼,俯瞰自己的校园时,心满意足的神情让秦安发笑,他说道:你觉得这就是你事业的巅峰了吗?不要太容易知足了。
“我的事业,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已经达到了巅峰,毕生无法超越。”秦淮望着准备接班的儿子,搂着他的肩膀,继续打量着宽阔的校园,“所以,我早就知足了。”
每每想起这一幕,秦安的眼睛就有些湿润,看着现在的父亲,尽管在他心目中自己就是调皮捣蛋的小混蛋,但只要自己有了一点点成就,一点点的了不起,他就是父亲最大的喜悦,最大的成就,一生都为之骄傲。
秦安和安水走进房间,安水看着沉默下来,而露出那份让人疑惑地成熟,严肃表情的秦安,“你不会怪我把这事让你爸妈知道吧,我想他们会很高兴的,儿子的成就没有必要瞒住父母。”
“怎么会?”秦安笑了笑,“你知道我最崇拜的人是谁吗?”
“谁?”安水倒是有些奇怪,像这样聪明,跳脱,还有些桀骜不驯的孩子,崇拜的对象应该是什么样的传奇人物?
是意大利18世纪传奇式的花花公子卡萨诺瓦,还是在雕塑,发明,哲学,音乐,生物,地理,建筑,军事上都堪称天才的达文西,又或者是近代最有争议的大科学家特斯拉?
“我的爷爷和外公。”秦安给出了一个让安水最出乎意料的答案。
“先说我外公吧,他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文革时期他是村支书,革命委员会的人要来造他的反,他拿着从日本鬼子手里夺来的军刀守在家门口,愣是没有人敢上前一步。那个时候大家都穷,吃饱了就不容易,外公坚持着让大舅读完了中专,让我妈读完了师专,让他的其他三个儿子都读完了大学,在他们村子里,外公的孩子不是最有钱的,但外公的脊梁骨是挺得最直的,因为他的孩子都是文化人,读书人,明事理,通人情。他不是因为自己的孩子出息了而底气十足,他是因为自己,因为自己尽到了一个父亲的责任,把孩子们养育成才,这比他自己打拼下再大的事业都要更加满足。”
秦安顿了顿,“至于爷爷,也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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