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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寒料峭,更深露重,屋中只剩如豆的灯光伴着洛芙的一夜无眠。
时近破晓,曙光初露。
“笃笃——”有人敲门。
十四转了个身,不予理会。昨夜并无好眠,小芙早上的犹豫和摇摆不定让他心烦意乱,辗转不能成眠。翻来覆去好久才睡着。
“笃笃——”外面的人又敲了两下。
“滚——”十四火大的吼了一声。
“吱。”有人推门进来了。
哪个不要命的狗奴才!十四心情不佳,腾的坐起来张口就要骂人。却不料进来的竟是小芙。
洛芙默默的走到他的床边坐下,低头绞着双手,闷闷的说,“你帮我写封信。”
“写信?”十四不明就里。
“写给如歌和王佩如,把信给他们咱们就离开杭州。”言中无尽低落。
十四呆了一会儿,半晌,终于应了句“哦”。紧紧将她搂在自己怀里,轻声浅笑,“谢谢。”
马车颠颠簸簸的在路上行着,洛芙随身圣驾返京。算算离开京城已经有一个多月了,这次江南之行,有收获,也有失落。如歌对她而言,是很重要的朋友,可以依靠,可以坦白,毫无芥蒂。可上天有时就是这样,会和你开个大大的玩笑,也不管带来的是喜是悲。
但是转念想想,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如果以后真的面临要在如歌和十四中选择,那么带给如歌的伤害也许更大吧!上天给她和如歌都安排了新的生活,那么就让他们都忘记伤悲,创造快乐吧!
洛芙掀开帘布,十四在前面策马而行,他会是自己能身心相依的人吗?她又真的愿意嫁给皇子吗?
正望着十四的背影发呆,不料他也突然回过头看来自己,二人的目光相遇,洛芙双颊猛然一红,急忙放下帘来。
“真没用!到底是不是韩洛夫!”啐了自己一下,洛芙气自己的没用。拍拍脸颊,振作起精神,告诉自己,从今天开始,一定要做回强人韩洛夫!
回去的速度要比来时快上许多,也许是离家一个多月了,大伙儿都归心似箭急着赶路,才花了十多天的工夫就回到了京城。
风尘仆仆地回到十四府中,洛芙心里油然升起一种回家地感觉。这个府邸她虽没住上几天,可现在却是她的家了。泡个花瓣澡洗去满身的尘埃,美美睡上一觉,在享用一顿大厨精心烹制的美味大餐,旅途中所有的疲惫和不快都能抛诸脑后了。
在家修养了一天,十四得进宫向太后、皇后、德妃请安,而她则是迫不及待的跑到了阔别了一个多月的瑰房。
瑰房的生意依然很好,看来她的顾虑也是多余的。茗霞则是出落的愈发能干了,不但把老瑰房的生意打理的风声水气,还总会挤出时间到装修中的新瑰房帮忙,出了不少力。
看到这么能独当一面的茗霞,洛芙索性放开手,转到新房那边去看了。
新房的土木工程已经初露雏形,看多了清代的深宅大院,乍眼看到小洋楼,真是倍感亲切。洛芙一时兴起,叫来工头,比比划划把心中构想的小细节通通娓娓到来,精妙之处,让工头大呼神来之笔。
回到府上,十四已经从宫里回来了,换了居家服,在书房中批公文,李庆见她回来了,忙进去禀报。
十四正埋首在文件堆成山般的桌前,说实在的,这种情景真让洛芙有种哑然失笑的冲动。虽然入清随俗,也逐渐习惯把十四当成一个成年男人来看待,但是说到底也才一个十五岁的孩子,这么正儿八经地批阅折子,感觉像摆家家酒似的。
不过,洛芙可不敢当面笑话他,否则那“老虎”发起威来,还不知怎么“咬”人呢!
“小芙。”十四放下手中的事务,起身向她走来,“去城郊了吧,累不累?”
洛芙起疑地看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我去城郊了?”该不会是从曹寅那儿得了灵感,对她实行定位跟踪吧?
“哈哈哈……”十四大笑出来,“你不会以为我派人跟踪你吧!现在出了瑰房,就是京郊了,你还会去哪儿?我派人去瑰房找你,茗霞说你出去了,料想总是回去京郊花园那边了。”没了白如歌这个“眼中刺”,十四对洛芙的行踪放心了许多。
“哼!你倒是学聪明了!”洛芙也不甚在意,走到桌边,把玩起案上的毛笔和镇纸来。
桌上陈着几张十四素日临的字,洛芙拿起来细瞧,只觉清逸俊秀,细处有娟丽,粗处有疏狂,竟爱不释手。她这个人,对自己可谓自信十足,唯有写字一项,实在羞于启齿。打小老妈拉着她去少年宫练书法,她的屁股就像是橄榄核做成的,怎么也坐不住,总是没练上十分钟,就趁老师板演时开溜了。所以认识韩洛芙的人,都对“字如其人”这个成语产生高度的怀疑。
上次托十四给如歌和王佩如写信时,她因心情不好也没怎么注意,可这会儿洛芙看到十四这么漂亮的书法,羡慕之情难免溢于言表。
十四见佳人喜欢他的字,自然颇为得意,抽出洛芙手中的几张,酷酷的说:“这些不过写着玩的,你若要,晚上写几张好的给你。”
洛芙满意的点点头。
十四心念忽然一动,“我教你练字吧!”小芙从英吉利回来的,写不好这毛笔字原也不怪。
“省省吧!”洛芙现在想起练字还是避如蛇蝎,她对自己的要求只是会欣赏就好。
“你们几个兄弟谁的字最漂亮?”随便八卦一下。
“嗯,不好说。三哥、四哥、五哥和我的字应该都算不错,皇阿玛比较喜欢我们的字风。”十四想了想回答。
“那是不是八阿哥的字最丑呢?”
十四惊异的望着她,“你怎么知道的?”是十三说的吗?
“这个嘛……”洛芙笑而不答,嘻嘻,清穿文里看来的。
十四虽是吃了一惊,但因不是什么大事,也就罢了,转而嬉笑的看着洛芙,难得谄媚的说:“小芙,今天你下厨好不好,我想吃你做的菜。”
洛芙一边点头,一边心思转的飞快,“好啊,我做好吃的给你,你呢,把三阿哥、四阿哥、五阿哥,你自己,还有八阿哥的字全弄一幅来。”
十四原本咧得大大的嘴角,倏然耷了下来,咕哝了一句,“真会算计!”
不过抱怨归抱怨,晚上洛芙的一顿大餐还是让十四觉得物超所值的。酸菜鳕鱼鲜嫩无比、荷叶田鸡清香爽口、桂花蜜枣甜而不腻……真是吃到十四肚饱心不饱,站都站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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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芙的信我会在以后的番外中再写出来。
看了大家的留言,关于如歌的去向还是一半一半,经过再三斟酌,我还是决定让他露一下脸,让大家知道一下他的幸福生活。唉,本人还是烂好人,希望大家都幸福。
第24章 十三福晋
接下去的日子是十四长这么大以来过得最快乐的。每日与小芙一起观花修竹,酌酒赏乐。虽各自也有忙的时候,但总算聚多离少,腻在一起的时间比较多。小芙心情好时,也会不吝厨艺,烧出一大桌新奇可口的菜肴与他共享,害他像上瘾似的,肚子里的馋虫三天两头惦记着。而他要是从宫里得了什么宝贝,也总是第一个想到小芙,急着讨她开心。两人的生活过得糖里蜜里,十四常常睡觉都会笑出来。
四月的时候,康熙下了旨,把十三阿哥胤祥的婚期定在五月初八,眼看只有一个来月的时间了,宫里和十三贝子府中都是喜气洋洋,忙着筹备婚事。
说来好笑,十三本是横眉冷对这件婚事的,可从江南回来后,见了那个兆佳思榆几面,态度竟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亏他先前还气得摔杯子砸花瓶的,现在却乐得什么似的,照洛芙的话就是:男人总是善变的。
那个兆佳思榆,洛芙和十四也见过了,那日十三带她来洛芙的玫瑰园玩,碰巧洛芙和十四都在。洛芙把思榆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番,就差做X光扫描了。依她之见,这个思榆绝非那些扭扭捏捏深闺中人,爽朗风趣,亲和力很强,长得又甜美娇俏,怪不得十三没两下就缴械投降了。别说是洛芙,就连平时对着外人都摆着一张臭脸的十四,都和她相处愉快。
他们几人年纪相仿,谈话自然投机,加上思榆健谈可人,实在讨喜,一来二去,和洛芙混的就像亲姐妹一样了。
一日,十三、十四被康熙留在宫中办事,思榆陪着洛芙在京郊指挥装潢小别墅,折腾了一下午,二人都觉得腹中咕咕直叫,就杀去飘香楼犒劳自己。刚走上楼梯,迎面遇上完颜月如和一个青年男子正从楼上的雅间里出来。
完颜月如看见洛芙也是一怔,随即厌恶的别开眼,冷哼了一声从她身边擦肩而过。可她身后的男子却停住了脚步,直盯着洛芙和思榆看。
除了惹不起的康熙,洛芙向来是不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