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忍住立即叫沈莲舟来调配灭虫水的冲动,青璃在静静的看了好一阵之后,终于开口:“是谁?出来!”
不要以为黑灯瞎火她就不知道,这院子里分明还有别人的气息。
见青璃发话了,那不远处的角落里才点燃了一只火折子,打亮了一盏灯笼,一个人影赫然出现,朝青璃走来。
青璃这才看清楚,原来是兰知晓。
这熊孩子……
“四王爷,你在这儿做什么?”青璃奇怪。
这家伙明明才十七岁,但却和他那三个哥哥一样人高马大,站在青璃眼前足足高了半个头。
兰知晓还是笑的那么单纯,一袭浅浅的粉衣让他多了几分萌点,这么可爱的熊孩子,青璃还是第一次见。
“贵妃娘娘,听说你被我哥哥罚来这里思过,所以,弄点萤火虫让你开心一下,忘记烦恼。”
兰知晓一笑会有可爱的酒窝,加之他皮肤白皙,青璃也就打心眼里的接受了他这份好意。
虽然,她也不是什么纯情少女喜欢看什么萤火虫……但,他愿意为她做点什么,也是不错的。
青璃这就福了一福,道:“那真是谢谢王爷了,王爷有心了。”
兰知晓挠挠后脑勺,就巴巴的望着她,说:“那个……我被蚊虫咬了,有没有药膏?”
“……”青璃很无言,这么大热天的也真是难为他了,她侧身让开一条道,说:“王爷你进来坐坐吧,倚翠,你去请沈御医来,为王爷看看。”
倚翠望一眼黑黢黢的院子,接过了兰知晓递过来的灯笼可怜巴巴的走了。青璃请兰知晓进门后,这家伙就一直在抓痒,看他那模样,八成是咬的不轻,而蚊子嘴的穿透力那也是不容小觑。
青璃在这儿也没有什么好招待他的,因此让粉黛倒了用水镇起来的凉茶解渴,兰知晓连喝两杯下去,一边痛苦的挠痒,一边说:“贵妃娘娘,这茶真好喝,明日我能再来讨两杯喝么?”
两杯茶能算什么事,青璃这就说:“等一会儿沈御医来了,你让他给你个药方,随便什么时候都能喝到了。”
“可是,一个人喝多无趣,当然是有人一起喝才舒心啊!”
兰知晓那抓耳挠腮的模样很是搞笑,青璃说不上是不喜欢被他打搅,倒是莫名的觉得这个孩子挺可爱的,当然,十七岁早该到了婚配的年纪,也不能算是孩子了。
反正在这儿,也没有什么说话的人,没事来坐坐也好。
“可以的,明日让沈御医多弄一些来,再让粉黛去附近的镇上买些吃食,一起聊聊。”青璃看了一眼粉黛,示意她记下。
说到去买东西的事儿,兰莫邪这才一拍脑门,惊得一声:“对了!差点忘了重要的事儿,明夜,附近的镇上有集会,可热闹呢,娘娘要是不介意的话,一起去吧?”
“集会?”
“是啊,有许多的小贩会来摆摊,还有烟火看,有很多的小吃,听闻娘娘出身很好,一定没见过这种平民间的热闹集会,那可比宫里过节还要有趣呢!”兰知晓边说着,边从怀中掏了一个小布包来,打开来一倒,全是铜板碎银子:“我攒了不少私房钱,带你一起好不好?”
“……”青璃再次无语,堂堂一个王爷竟然去个集会还要存私房钱,看来,王爷们都被兰莫邪盘剥的很是凄惨啊!
但,他这么热心的邀请,反正闲着也无趣,不如就应下。
或许她还能在集会上买点什么有趣的东西来打发时间,或者是考察下商机,今后离宫,她还是要找个生计的,她已经不想再过刀尖上的生活了。
PS:晚上还有一更咯,差不多七八点的样子~~然后我们家小鞋子也要做幺蛾子了,尽请期待。
第102章 他的宠,只为她像她?!(2更3K)
青璃考虑一番,这就同意了:“好的,既然王爷这般诚挚的邀请,本宫再要推脱,也显得有些矫情了,明晚的集会去就是了。1”
“好!”兰知晓十分高兴,他也不知为何,虽是第一次见这位嫂子,但总觉得格外亲切。
青璃含笑,就是兰知晓的眼神有些奇怪,在她身上扫个不停,令她很不舒服。
难道,是觉得她没有穿好外衣而觉得奇怪?
她可没有什么古人的概念,这亵衣遮得足够严实,倒是一点也不暴露,他有什么好奇怪的樯?
“王爷,冒昧的问一句,难道你是觉得本宫哪里奇怪,才一直这么打量的?”青璃问。
若是这家伙见不得她这个模样,穿上衣衫就好。
兰知晓忙摇头,语气略为忧伤:“不知为何,虽是第一次正面瞧见娘娘,但总觉得娘娘很好的样子,让我想到了我的母后。兢”
青璃回想一番,兰知晓是与兰莫邪一母所出,他的母后,就是已故的丽太后了。
青璃对那位从未见过的“婆婆”有些好奇,兰莫邪从不提及父母,便问:“是么?那王爷的母后,是个什么样子的?”
兰知晓眨巴着眼,在青璃的脸上扫来扫去,然后很确切的说:“不仅是长得像,气质也像,母后也是这副模样,眉儿弯弯,眼睛笑起来很美,鼻子小巧挺挺的,嘴巴也是小小的,其实,母后她长得很娇小玲珑,让人一看就格外的喜欢。”
青璃滴汗扶额头,这熊孩子,他那些形容词完全让她不能联想好不好!
“依我看,哥哥一定是喜欢你长得像母后的,母后她笑起来,生气起来,和娘娘是一个样子的,身高个头也很像!”兰知晓倒是越说越开心了,那天真的笑容倒是一点也没有做作的痕迹,“若是母后在,也一定会这么说的!”
青璃一颗心猛然一沉,她认为这副躯壳还是长得不错的,娇媚勾人,身段玲珑,若是打扮打扮,不说倾城,至少是极品,可经过兰知晓这么一提,她倒是真的怀疑,兰莫邪到底喜欢她什么。
接下来,兰知晓愉快的和青璃八卦了许多的狗血情节,不外乎是从小母后多不喜欢兰莫邪,而他却勤奋刻苦,甚至为了能让母后高兴,兰莫邪还亲自为她梳头。1
兰知晓说的高兴,完全没有发现青璃已经垮下了脸,直到沈莲舟来,他才愉快的转换话题,谈起了这院子里面的蚊虫。
待到兰知晓和沈莲舟愉快的聊着凉茶的配方离去后,青璃再躺下,就连一丁点的睡意也没有了。
她是想不到的,原来,兰莫邪喜欢她,是因为她像丽太后。
长得像一个人何其难得,而这竟然是她获得兰莫邪青睐的原因。
呵,既然他喜欢长得像娘的,又喜欢能给他生孩子的,那就喜欢去吧!
青璃倒真的觉得,从心头将一个人抹去,只要下了决心,就能抹去。
什么兰莫邪的最讨厌了,把他抛去九霄云外吧!
*
第二日一早,青璃一起来就开始洗漱准备,天才蒙蒙亮,就要为兰家的列祖列宗们上香擦灵牌。
青璃睡得好,这里清静,粉黛倚翠便是一脸的睡眠不足了,宗庙后是陵墓,她们两个怕鬼,因此一个晚上都睡不好。
一整个上午,都在做事,中午吃的又极其简单,青菜豆腐以及豌豆汤,一点荤腥都没有,下午又是抄经文,为国祈福,琐碎的事儿格外多,青璃字写得不好,直接鬼画符了事,管事的嬷嬷虽然不满意,但也拿她没办法。
装模作样的用过了和中午一模一样的晚膳后,青璃便坐等兰知晓带她出去放风了。
因她带来的衣物都有些太过豪华,兰知晓很贴心的为她带了普通人家的女孩穿的衣物,两个人直接翻墙而去,连沈莲舟也没告知去向。
当青璃跟着兰知晓骑马到了镇上的时候,已经是热闹极了。
并不算太宽敞的街道上,两旁挤满了小摊贩,烟雾袅袅中,青璃感受到了各种小吃的召唤,两个人将马找了地方寄存好,就开始逛街了。
兰知晓穿着浅色的粉褂子,头上的玉饰也去掉了,看起来简简单单,就像个普通的公子哥,而青璃一袭青色一群,头上只是斜斜的装点了一只朴素玉钗,就像小家碧玉。
青璃倒是很满意这个装扮,穿越而来已经半年,她从未真正的接触过外界。
不是不想,实在是身体条件不允许。
兰知晓拉着青璃介绍各路小吃,看来这堂堂的王爷混的不好,还得靠路边摊打牙祭……
给粉黛倚翠买了一对新款式的团扇,给沈莲舟买了一把文绉绉的扇子,又买了不少吃食,这一路青璃很开心,与兰知晓也十分聊得来,最后,兰知晓可怜巴巴的发觉他的私房钱已经见底,只够两个人再来两碗海味小馄饨之后,青璃果断坐在了路边,坐等吃馄饨。
几根竹竿撑起的简易棚子里,一人一碗,青璃看着兰知晓幸福满满的说馄饨里面有肉的时候,真心觉得这可怜孩子她已经把他当弟弟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