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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觊觎你?”温晴天噗地笑出声,“不过你长得是挺好的,一看就是没吃过苦头,爹疼娘爱,顺顺当当长到现在的孩子。真是有福气呀!”
钟小魁吐出一个骨头,斜睨他:“说得这么语重心长。看你高大健壮的体魄,玉树临风的气场,永不靠谱的言行,也不像是苦水里泡大的孩子呀。”
“你觉得你像你爸爸还是像你妈妈?”温晴天突然问了个怪问题。
“这重要吗?”钟小魁奇怪地看着他,两个大男人深夜蹲在深山的篝火前,讨论这种幼稚的问题,真心的诡异!
温晴天慢吞吞地翻动着滋滋冒油的香肠,咂吧着嘴说:“人家都说,儿子通常像妈妈。”他把目光挪到钟小魁的脸上,以赞美的口吻说:“你妈妈应该是个美人。”
他当然赞成,他妈妈的确是个百里挑一的美人。不仅如此,她还有个会让世间所有女人嫉妒的特质——不老之颜。从他有记忆起,母亲的容貌就没有任何变化,青春貌美这块珍宝,不离不弃地眷顾着她。
一个能将来自秦始皇陵里的镇墓神兽收为宠物的女人,当然是有故事的。但从小到大父母对于他们自己的事,对他讲得很少,他妈妈只说,当年在一个不对的时间不对的空间里,遇到了不对的人,却又偏偏应了那负负得正的道理,反而什么都对了,于是就有了他钟小魁。他父母的“当年”,他在年幼时追问过许多次,但他们永远都一笔带过,只说,他们有他们的世界,作为他们的儿子,只需知道自己是钟家最年轻的继承人,承担起自己的天赋之职,就够了。天赋之职。。。。。。经了这一年的事,他应该比谁都明白这个,上天赐予他的姓氏与能力,以及职责,根本不是坏事,冷静一看,就算没有父母的“逼迫”,他早晚也会走上他应该走的这条路,辟邪降灵,护卫人界,在最普通的外表下,做最优秀无畏的术师。
这些道理,他都懂了,也想通了。可是,为什么仍旧在排斥呢?脑子里就像分列出了另一股力量,把属于他自己的思维,不露痕迹地朝另一个完全相反的方向扳去。以前他还以为是自己不愿被家人安排未来而别扭,可到了现在,他隐隐觉得不是这么回事。。。。。。
一阵凄厉的狼嚎从暗处传来,比之前任何一次都清晰,雪后的夜空,干干净净,一弯弦月缀在薄云之后,细微的月光颤悠悠地飘到冰牙之上,却像受了惊的手指,又惊慌逃开了。
“这个时候还有狼?”钟小魁问。
“你怕?”温晴天反问。
“任何一只狼都不是倾城的对手。”钟小魁淡然道。
篝火边,倾城蹲在温晴天旁边,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烤香肠,舔嘴,摇尾。钟小魁戳它的脑袋:“称赞你的时候,就不能稍微做出一点匹配的高姿态吗?”
温晴天看了倾城一眼,不易察觉的笑意一闪而逝。
“说到狼,你听说过贪狼么?”篝火在温晴天的眸子里跳动,遮盖了他的眼神。
“贪狼?”钟小魁想了想,“北斗第一星的别称?”
“不是那个。”温晴天笑着看他,“贪狼,是一种真实存在于世间的动物。只产于阿尔金山上。”
“有什么不同?”钟小魁挑眉,他无意掠过的目光,从温晴天的眼睛里,看到了一抹奇异的动荡。温晴天抬头,长过脖颈的黑发幽幽发光,仿佛夜空之下的另一片夜空。
“所谓贪狼,生时是狼,可化为人。。。。。。”
4。
几块散发着热气与血腥的骨肉被扔进坚固的铁笼,落地的刹那,数条黑影从笼中一拥而上,争抢厮夺。小小一方囚笼,总在这个时候变成杀人不眨眼的战场。
他一直在战场之外,因为不争不抢,所以总是挨饿。
这样的态度,他能活到现在,是上天的眷顾。
被抓到蓝渠小筑的这些日子,唯一能让他有所期待的,就是她亲自来囚笼喂食的日子。他能从空气里听到罗裙摇曳的声音,其实这时候她离大门都还很远。
狼的听觉是极好的,别人的耳朵在意食物与敌人,一切与生存下去有关的声音,可他却只在意一条罗裙的动静。他救了这条罗裙的主人。
那天,山里下着不大不小的雪,她衣衫单薄,右腿染血,在冰硬的地面上爬行,后面跟着的,是住在附近的,一直脾气很差、被捕猎人的箭射瞎一只眼睛的黑狼。
他不喜欢黑狼,就像他不喜欢吃人一样。对的,他的食物除了野兔与老鼠,便是植物的块茎。一只半素食主义者的狼,被排挤是很正常的,他没有同伴,比他强的,看不起他,比他弱的,怕他。
站在那块结满冰牙的地里,他从其中一根后头探出脑袋。每年他都会在最冷的那几天,到这块“出生地”来转转,戴着微弱的希望。
她咬牙前行,没有喊救命,星星一样明亮的眼睛,一直望着冰柱后头,他的脸——他是这么觉得的,觉得她从没有方向的逃匿中,找到了目的地,就是他。
一个即将被野狼吃掉的弱女子,居然对着他笑了,呵气成冰的天气里,这样的笑容,珍贵得像是一个从不降临的春天。
他第一次跟同类打架了。雪地在他们的利爪下翻出黑色的土,如同被剖开的鱼腹。
他没有把握可以赢,因为他老吃不饱,太瘦。但结果是,黑狼熟了,另一只眼也瞎了,被他撞到坚硬的冰柱上,粗大的冰柱断了,牙齿一样咬下,黑狼压在下头,一命呜呼。他的右腿也血肉模糊,走一步,雪地上就开出一串红花。
其实,当他一步一步走向她时,他构思过接下来会发生的一切,甚至包括她紧抱着他说谢谢,然后带他回家,他成为了她的伴,在另外一个世界幸福平实地生活。
只是,他确实想多了。等候他的是一张用银丝织成的网,上头有荆棘一般的短刺,扎到肉里是麻的,越动越痛。何况他也没有力气挣扎了。
凭空冒出的男人,利索地收紧了网。他失去意识前的最后一眼,看见的,是她若无其事的爬起来,掸去裙上污物,以及男人印在她唇上的,奖励般的吻。
羊妈妈说过,尽量做些好事,如此,来世就不用变成牲畜,任人宰割。他觉得自己可能做了一件好事,但结果是,他掉进了网里。以这样的方式离开了阿尔金山,他还是有点悲伤。
5。
“夫人,客人到了,老爷请你过去。”侍女恭敬地说。
“嗯。”温纫雪懒懒应了一声,继续看窗外那片十年不变的亭台水榭,鱼戏莲叶。
几只倦鸟擦着斜阳飞出去,莲塘里咕噜咕噜冒了几个泡。这片荷塘里的莲花,世间独一无二,纯透的湛蓝,在每片花瓣上自由渲染,花开四季,从无凋零。但凡见过他们的人,无不称奇。蓝渠小筑,由此得名。
对那些讨要这些蓝莲种子的访客,蓝渠小筑的主人,她的夫君桑擒云,总是婉拒,他说——天下只有我能养出这样的奇花。温纫雪当然是赞同夫君的,因为这天下,只有他桑擒云能将源源不绝的“养料”放到荷塘深处,这里的每一处茎根,终年饱吸,才能开得出这样的尤物。
她不曾细数过,这些年来,总有上百颗人心,被沉到荷塘吧。有什么养料,能比过一颗颗鲜活的心。
今天,蓝渠小筑里终于来了“上宾”,不光桑擒云高兴,她也是。他们都等了很久。
来蓝渠小筑的人只有两种,一种观花饮酒谈风月,另一种就是养料,或者即将成为养料的人。前者是蓝渠小筑最好的掩护,大家都道这里是世外桃源,主人悬壶济世,性情慷慨温雅,又有嵇康之貌,连小筑主人的夫人,也非凡俗妇人,起舞弄月,揽云为裳,有缘一睹之人,无不以为见了九天仙子。能在这般地方与这样的人相交,真真是美事一桩。至于“后者”,就没什么可多说的,蓝渠小筑是属于他们的,最美好的坟墓。
温纫雪起身,坐到梳妆台前,尾指懒懒地沾了一点胭脂,点在唇上。镜中白如净雪的美人,因这区区一点红,轻易地妩媚妖娆起来。嫁给桑擒云十年,她允许别人称呼她夫人,但不允许称她桑夫人。
夜色渐浓,繁星点点,初夏的虫鸣在小筑的每个地方响成了一首简单而催眠的曲子。
招待贵客的大厅里,灯火通明,桑擒云举起酒杯,向同桌一个年近四旬的男子道:“今日有缘与刘公子一见,乃桑某至大之荣。这段时间,就请刘公子与小公子安心住下。待事态平息,大祸已过,再各归各位吧。”说罢,一饮而尽,再斟满,对刘公子身边的黑脸壮汉道:“全赖燕兄往湖县一遭,才成了大事。大恩不言谢。请!”说着,他又看着壮汉臂上的刀伤不无担忧,“只是燕兄的伤。。。。。。”
“何足挂齿!”黑脸大汉一口饮尽,大笑道,“不过是少喝了几口酒,精神不济,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