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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宅急送(出书版) 作者:裟椤双树-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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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明珠,龙鳞铺之宝石,技法如神,堪称稀世珍宝。
这款式,这龙纹,这气场,钟小魁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有分量的衣裳,以他的历史知识来看,这衣裳十之八九是龙袍级别,而且中国历代帝王之中,又以秦始皇最喜黑色。。。。。。等等,在一个跟中国文明毫无瓜葛的海外孤岛上,一个“外星人”,为何会收藏一件龙袍在这里?
“这龙袍有两件。”甜署慢吞吞地说,“一件在这里,一件,秦始皇穿进了他的陵墓。”
钟小魁呛得练练咳嗽,连眼泪都要掉出来了。
“也是,像你这样的傻孩子,一定是不信的。”甜署呵呵一笑,“可是,我真的不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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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朱笔,在高悬的地图上,将“韩”、“赵”、“魏”、“楚”、“燕”、“齐”逐一划去,风云不惊,志德意满。宫墙外的晚霞,如血游弋。
“送你的礼物可收到?”他放下笔,看着那个默默坐在地上、眼望宫门之外的男人,这个永远都穿着那一身黑色的盔甲,哪怕上头已千疮百孔。
“嗯。”他目不斜视,“但那个不适合我。”
“我的承诺,一直有效。”
嬴政看着躺在锦盒之中的龙袍,下月便是登基大典,他命世上最巧的匠人,缝制了两件一模一样的,一份在这里,另一份给了他。
弟有江山,兄必其半。这是他们来到这个星球,这块土地,这座宫殿的当天,他给的承诺。
他们是亲身的兄弟,但那已经是极遥远的事了,在另一个叫做“绛”的地方。
那个地方比起这片山河,委实贫瘠太多,终年苦寒,遍地玄底绛光的岩石,除了他们自己,再也没有任何活的的东西,也许,他们都不能算做活的,只是一群有思想,能自由活动的物体。他们的家园,没有四季,昼夜不分,唯一一条河水常年覆冰,要用很多力气才能取出一点点水,河岸两旁每隔半年才会长出一种块状植物,这是唯一的食物,也是“绛”星上的两派居民们,永远争夺的对象。他跟他的弟弟,是西岸的人,他们带领着自己的兄弟,与东岸的同类厮杀,就算为了那一点点可怜的粮食。如果别的生物知道“绛”上的家伙们,久为了一点食物操戈相向,会笑掉大牙也不一定。

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们跟别的生物是不一样的,别人也许会处心积虑地让自己活的更好些,而他们,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绛”上的搏杀,是宇宙里最单纯也最残酷的斗争。可是,他从未退缩,不管在战斗中受到多严重的打击,也不管这场战斗持续到什么时候,他告诉他的弟弟,他的同族——心放大一些,事情自然就小了。
艰苦的环境,无休的战争,不论放在宇宙的哪个地方,都是摧毁一切的利器,但在他这里,没有人抱怨过一句,甚至从没有人露出低落的情绪,他们就像零散的铁块,被他这个首领牢牢地吸在一起,一种永远看不见绝望的凝聚力,是可怕的,足以支撑他们在每一次人仰马翻的战斗之后,仍对未来有憧憬,想象着河水解冻,两岸丰收,如此,便再不会打仗,所有人都只见笑容,不露愁眉。
他说过,不管东岸的敌人如何嚣张,他一定会去别处找回能再“绛”的土地上生长的食物,一定会找出改善这个环境的办法。
不到两年时间,他建造出了能离开这里的工具,“绛”上这些散发着红光的石头,蕴含着旁人无法想象的能量,虽然他不能变为食物,可是,能带来食物,以及别的一切有益的东西。
总的要走出去,才有机会。
他说的这句话,被他的弟弟牢牢记住了。
就这样,他偷走了这个用绛石的力量制成的三棱体,照着他从哥哥那里偷听来的使用方法,离开了他出生的地方。
当他稀里糊涂地落进那个蔚蓝色的星球时,当他的双脚触到这座城池时,他发现一切都不一样了,他不再是绛星上那个身型高大、面容粗犷的石头巨人,而是一缕轻飘飘的烟尘,在这个灯火明亮,丰饶富足的城市里飘荡不止。 他如此好奇,如此兴奋,四处游走观看,却因为心中那一点对陌生处的畏惧,不敢触碰任何东西,直到他飘进了一座复杂精致的府院,见到一个正在伏暗酣睡的幼童,手里还捏着半个喷香的、看起来很好的圆形东西,他饿极,才不顾一切上去取那吃食,谁知他刚一触到那孩童的手,整个人便被吸了进去。
待他惊醒过来时,镜中已然不是他自己,而是这细皮嫩肉的小娃娃了。在他咽下那个被这里的人称之为“饼”的东西之后,在他第一次知道睡觉的地方可以如此柔软温暖之后,他短暂的慌张结束了。
绛星上的石头人,成为了地球上某快古老土地上,一座叫做邯郸的城市里,一个叫做嬴政的孩子。
照顾过她的人都悄悄在背后说,这孩子太聪明了,将来必有一番作为。他知道从他一进入这个地球人的身体开始,这个躯壳原本的主人就已经死去了。他太弱小,不能抵挡一个有一颗石头心的侵略者。
直到他当上秦王,在雍城的落日下,偶尔还会抚摸自己的心口,他的手掌下,有一颗从不跳动的心。
他早已爱上了这里,冥王星的背面,已经成了一场被遗忘的噩梦。他是嬴政,永不更改。
在不必为果腹之物与人争斗,只要他开口,锦衣美食取之不尽;在不用担心哪天会被东岸人的武器击成碎片,只要他开口,谁的人头都是囊中之物,这才是他应该过的生活,他的哥哥,那个死守在锋星上,为了一个根本看不到的明天而坚守的家伙,太蠢了。
他还要更多,不止一个秦国,这个星球上有太多有意思的东西了,他要君临天下,要九州臣服,他要做万人之上的神。可是,现实给他上了很好的一刻。
他的攻城掠地,连吃了三次败战,他的军队,居然连小小的韩国都拿不下来。
不过,他如此聪明,怎可能没有解决之道。
他去了灵山,那是雍城最高的地方,以祭天之名,不需任何人跟随。
据说,那天晚上,城中许多老百姓都看到天上的云朵中,有奇怪的红光透下,还伴着轰轰的雷声,然后就下雨了。结果到了翌天早晨,大家发现,落在地上的雨滴竟变成了一小块一小块的黑石,也浮着一层红光。
但很快,秦王便下令将全城的石头都收走了。
有人说,早些年,在邯郸也曾下过类似的雨,也有人看到天上有红光。
三棱体所造出的载体,在穿过大气层时,会脱落一层石屑。化成雨水落下,待温度降低之后,又会凝固成石,这是他之前没有考虑到的技术问题。而他更没有想到的是,他的弟弟会用他们专有的方式,主动给他传来信息,告诉他,之前是他贪玩,不小心启动了三棱体,到了一个叫地球的地方,还成了那里的人,他希望哥哥能带上他们的族人,一道来这里,比起那个荒凉的锋星。地球才是真正的宝地。
他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亲弟弟。他在河岸思考了三天, 当他看到仅有的粮食被东岸的人一点不留地抢走时, 当为此而受伤的手足仍在痛苦呻吟时, 他走回去,对三百来位一直跟随他的同伴说:“我们去地球!”
无人反对,首领做的决定,永远是正确的。跟着他走,从不会出错。绛星渐渐被抛在了身后,他跟身边这群生死与共的同伴,以及他们的家眷说:“以后会很好。”是的,会很好。
祭天完毕后,嬴政没有离开灵山,以夜宿山中,需加强护卫为理由,下令三百将士以及一些宫女夜上灵山。七天之后,嬴政帅一众人下山回宫。
至此之后,嬴政在攻打六国的漫长道路上,胜多败少,势如破竹,都说秦国有王翦这样的战神之将,真是天命所归,嬴政称霸,不过朝夕之事。
区区九年时间,六国统一,他定都咸阳,称己为“皇帝”。
晚霞渐渐暗下去,咸阳城的繁华,机会要越过深深的宫墙。他转过身,身上的战甲发出喀喀的响声,说:“那龙袍不适合我。”
嬴政,他曾经的弟弟告诉他,攻打这些国度就跟攻打东岸的人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建造一个完美的家园,那时,他初来乍到,真的这么以为了。
虽然他很不习惯这个人类的身体,可是为了所有人期待的将来,他听从了弟弟的安排,三百人划分成三十个小队,不动声色地放入各支军队之中,绛星上的人天生勇猛,力大无穷,且最大的优势是,普通的刀剑就算插入他们的要害,也不能损伤半分。
他们是人,但,是一个只有石头心的假人。
有了王翦这样的大将运筹帷幄,有了这三百同族的浴血奋战,焉有不胜之理。 可是,越到后头,他觉得哪里不对了。
那些在一场场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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