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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颖!”柯里惊道。
女郎点点头。
在柯里的学生时代,叶颖曾经与他在同一所学校读书,并在灵异研究会的活动中建立了深厚友谊。但是作为转生的女神,叶颖选择了永无止境地在时间中旅行的生活。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当年的伙伴们最终也分道扬镳,没想到一别就是近三十年。而如今的柯里,已经是负责调查离奇案件的特别小组的组长,这当然和他当年的经历不无关系。但即便如此,他和他所率领的小组还是被一个案件所困扰,然而就在这时候,叶颖又突然出现了。
“这么多年不见了,你还是老样子……而我,”柯里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满是胡茬的下巴,苦笑着说,“老了,老了啊……岁月不饶人啊!”
“永远的青春,永远在时间的洪流中搏击,是你无法理解的。这其中有欢乐,自然也有苦恼。”叶颖用甜美的声音说道。
“是啊,我们这些凡人是理解不了的。”柯里自嘲地说。
叶颖没有接这个话茬,而是直插正题:“没错,你们遇到的就是麻烦的连环杀人案——我是指那个无头案。而那个最近被杀死的只是个神经病,虽然他也作了一连串杀人案,但破不了案只能证明办案的警察有多么无能。”
“是吗?你这么说,我还欣慰点——至少我还不算太无能。”柯里苦笑道。
“你其实也没好多少!”叶颖笑着说,“嘿嘿,无能不无能要床上见分晓——我开玩笑的。”
“反正你来了我就不怕了!”柯里说。
“不过破这个案还你出点力……”叶颖神秘地一笑。
与此同时,在某个豪华公寓的夹层中。
望着浸泡在药水中的一颗颗头颅,她不禁露出得意的笑容。“岁月虽逝,但容颜不老,这就是我亲手调制的药水的功效。在这药水里面,饱含着我的爱与恨……”她轻轻揭开玻璃瓶的盖子,嗅了嗅,脸上呈现出满足的神情。在拂去一个个盛有头颅的容器上面的浮土后,她恋恋不舍地扫视了所有容器一遍,然后转身离开了密室。她将嵌在墙上的电灯按钮向左扳动三次,密室的门自动旋转关上,门的位置上只剩下一个香水陈列架。在射灯的照耀下,盛满各种颜色香水的晶莹剔透小瓶闪闪发光,彰显出主人的尊贵和品位,但谁也不知道它们背后也整齐排列这盛满液体的容器,那里面浸泡的却是人头。
这里就是香水界名人——皮小姐的家。虽然皮小姐在表面上是个善于发掘古代秘方,调配出过很多获得大奖的知名香水的贵妇,但谁又知道,她并不是人类,而是一具成功融入人类社会、并生活了几千年的僵尸呢?
她从架子上选了一种香水放入精致而小巧的挎包,然后打电话叫了车,来到郊外一间不起眼的酒吧。
“请出示您的会员卡,小姐。”服务生彬彬有礼地说道。虽然他早就认识皮小姐,但必要的手续还是不能少的。在这间活跃着生存于都市中的魔物的俱乐部中,繁文缛节是必不可少的。“我们之所以能混迹于人类而不被发觉,就是因为我们处处谨慎。”这间俱乐部的创始者兼老板曾经这么说。的确,魔物也要遵守都市的规则,不然人类就会查觉他们的身份;而一旦被察觉,人类也不管他们是否对自己构成威胁,马上会呼天喊地、恐慌不已,而各色魔物猎人也会纷至沓来,对魔物的生存构成威胁。
“如果你想继续享受都市中的平静生活,那就遵守我们的规矩。”老板对所有成员都这么说。没错,他们并不是十恶不赦的歹徒,也不是面目狰狞的妖魔鬼怪,他们只不过是些贪恋红尘的魔物。在其他魔物眼里,他们竟然和人类融洽地生活一起,绝对是出格的;而人类若是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立即就会翻脸,哪怕前一秒钟还在恭维外表是成功人士的他们。“一旦暴露身份,我们就会成为一群没人看得起、没人会接受的可怜虫,所以一切都要小心、再小心。”这是老板经常感叹的话。
几杯酒下肚,皮小姐已经有了几分醉意,她一边捶着桌子,一边对老板诉苦:“我最近一直在不断地问自己……我真的融入上流社会了么?什么金钱、名誉、地位,照理说我是一样不缺,可是我为什么还是感到寂寞和孤独?”
“又在说傻话,你醉了……”老板含情脉脉地望着她,他认识皮小姐已经有几百年了,虽然因为种族的关系(他是修炼成形的野兽)不能真正去爱她,但至少在心中把皮小姐当成是情人。
“不,我没醉……这点酒量都没有,我可就白活了……想当年,我在长安城当过一阵歌妓,可比现在的什么天王巨星都红啊!”皮小姐痴痴地笑了,“太多fans的吹捧,上流社会的应酬……这些都不能满足我空虚的心灵……我的心啊……”
“你是说,你需要感情?”老板“扑哧”一下笑了,“世上有这么多痴情的妖魔,多你一个也不算多!”
“别笑话我!”皮小姐哼笑着,“我真的厌倦了这虚伪的生活……我想过真正想过的生活却不能,结果只能再度放纵自己……”
“放纵?难道你又去……”老板严重闪过一丝不安,“你不是答应过我,不再做那件事了吗?”
“50年前我是答应过你……可那是你当时说要娶我……”说到这里,皮小姐竟然掩面而泣。
老板将皮小姐搂到怀中,轻轻抚摸着她的秀发,说道:“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但你可以把我当成是可以倾诉一切的……朋友……”
“我爱一个人,就想要他的头……恨一个人,也想要他的头……”皮小姐在老板怀中低声哭泣。恍恍惚惚中,她觉得自己再度回到了记忆中的那个岁月……
盛唐时的长安,繁华无比。各国的使臣,都来朝贺天朝大国,也带了花样繁多的货物进行贸易。
她坐在装饰华美的八抬大轿中,在一大群年轻小伙子的尾随簇拥之下招摇过市。拥有如此魅力,她一点也不感到奇怪,因为她是得到多年的僵尸。她轻轻揭开轿子侧面的帘子,从人群中寻找着中意的人。那个人,即要有娇好的面容,又要有强健的体魄,这样他的血才不会难喝。
一阵驼铃声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那是来自波斯的驼队,他们经过长途跋涉,从丝绸之路将异国情调带入大唐,然后再换回大唐的种种特产。她一向喜欢胡人的器具和歌舞,这次却在想:“胡人的小伙不知怎样?”
正当她探出头,漫无目的地张望时,正好碰到领头波斯的小伙那热辣辣的目光。自以为阅人无数、经验丰富的她,脸刷地一下红了。“我的心为什么跳得那么快?难道我真的……喜欢他了么?”
最初的触电,代表着良好的开端。天资聪颖的她,很快就学会了波斯语,跟小伙子无话不说,两人很快坠入爱河。
“你真美,比波斯最美丽的姑娘还要美。如果她们是地上的花朵,你就是天上最明亮的星星。”热情开朗的小伙子约她一起看星星,指着天上最明亮的星星表达心中的爱意。
“可是,你如果知道我是……”在喜悦之后,她有些忐忑不安,如果小伙子知道她是僵尸不是人,他还会爱她么?
不料,小伙子没等她回答,就捂住她的嘴:“不管你的身份如何,你就是你。我喜欢的不是你的身份,而是你本人。”
那一夜,她喜极而泣。
于是,两个人定下终身,前往波斯完婚。
天有不测风云,不知道是谁发明了这个词,也不知道是谁在这个词中下了最恶毒的诅咒。就在她为未来的郎君取水的一眨眼功夫,一群沙漠中的强盗像旋风般突然而至。她只看到心爱的郎君尸首分离,倒在血泊中。当盛水的皮囊掉落在地上的那一刻,燃烧在她心中的怒意,使她失去了理智。
“复仇”占据了她的心灵。
就在强盗们还在盘算这个漂亮女子能卖到多少钱时,她露出了本来面目。青黑色的皮肤、遍身尸斑、长爪獠牙、白毛横生,这一切无论在哪国人眼中,都不会是正常的生物。
强盗的头子吓得身子一歪,从马上一头栽了下来,但这并不能平息她的怒意。“我好不容易有了一个亲人,却这么就失去了……”她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了强盗头子的脑袋。然后,她疯了似的,将强盗们一个个咬死,把头吐在地上。
当她等着猩红的眼睛,转向同来的旅伴时,有人跪在地上哀求:“看在一路同行的份上,求你放过无辜的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