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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星纪元-第3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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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芝又从头上拔下一支金质头饰:“这个是纯金镶石榴红宝石,上面有饰品界艺术大师‘罗拨斯·酷特’的亲笔签名,这也是大师本身比较满意的一件作品,我想可以抵两百金币了。当然,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可以跟我去可西城我家里取钱。” 
  以鹰敌多年的眼光当然看得出这件头饰的价值远不止两百金币,喜出望外道:“没问题!当然没问题。”一面把林乐推给这个花了大价钱的买主:“这小子归祢了!” 
  林乐一时立不住脚,差点倒在兰芝身上,忙脚步一沉,钉子般硬生生的站在她身前,扮出自认为最温柔的笑脸:“嗨,很高兴认识祢,我叫达修·罗德。请教小姐芳名?” 
  兰芝笑道:“你好,我叫……” 
  旁边的梅姨突然拉了她一下:“小姐!”又冷冷的对着林乐:“你是下人,不需要问小姐的名字。只要知道,这是你主人!” 
  林乐垂下头,适时的表现出一个秀族该有的姿态:“是!”心里却暗骂道:“八婆,以后有祢好看的。” 
  交易完成,鹰敌自去和吴胖子算佣金,兰芝也带着林乐和梅姨离开了拍卖场,场外虽然还有不少好奇者围观,不过总算顺利的挤了出来。 
  三人一兽出了炼修城,准备前往兰芝的家,可西。 
  因为身上所有的钱都拿来买林乐,现在这个魔界贵族小姐身边是一个钢蹦也没有了:“梅姨,我们怎么回去?”兰芝开始担心起来。 
  管家却不怎么在意,反而对着林乐百般告戒:“以后,你就是米亚达家的专属奴隶,也许因为你是个秀族,大家会对你另眼相看,不过你始终是个下人,要懂得分寸。不该管的事,不管。不该知道的事,不许打听。还有,你会作为小姐送给米亚达大人的礼物在三天后的生日宴会上送出,这几天我们虽然要赶路,不过你必须趁机学会贵族礼仪──米亚达是个尊贵的种族,你的一举一动都会是公众瞩目的对象。我会随时提点你,明白了吗?” 
  可怜林乐被这一大段话弄的晕晕乎乎的,只好不停的点头称是。 
  兰芝有点看不下去,开口道:“梅姨,祢别吓着他了。”又对林乐笑道:“你叫罗德是吧?以后我就叫你阿德吧,你别担心,米亚达家不是那么可怕的。” 
  梅管家叹着气摇了摇头,这个小姐总是对下人和气温柔,可对那些年轻的贵族追求者不假辞色,真是令人担啊。 
  林乐对这个平易近人又长的颇漂亮的贵族小姐大生好感。其实一直以来潜心武学之道的他几乎没有和女生交往的经历,所以这算是第一次和女性那么接近,若不是脸上扑得厚厚的妆还没卸掉,恐怕一张大红脸立刻就要露出来了。 
  他有点不好意思的支吾道:“是,小姐,那个……我小名叫阿乐。您也可以叫我阿乐。” 
  “胡闹!”梅管家怒道:“哪有小姐叫你小名的事!不知轻重!” 
  “没关系,梅姨,我就叫他阿乐吧,这样好听点。” 
  主人发话,梅管家悻悻然的住了口,一双眼睛却狠狠的盯着林乐,似乎要把他吃下去。 
  林乐被她看的心中发毛,扯开话题问道:“小姐,我们去哪?这样走着去吗?”三人已经走了半个多钟头,林乐功力深厚是没什么感觉,不过两个女人却都有点香汗淋漓,气喘吁吁了。 
  兰芝擦了把汗,解释道:“我们去可西城,我家在那里,本来可以坐车去的,不过我把钱全部用来买你了。还好这里离可西不是太远,大约走个两天就可以到了。” 
  “那这两天我们吃什么?”左顾右盼没有看到食物的影子,林乐忍不住担心起来。 
  “……” 
  “天,又要吃烤肉了。”林乐在魔物森林吃野物吃的嘴唇开裂,本想到这里尝一下魔界小吃,谁料好东西没吃到,居然又要开始这种悲惨的生活:“苦啊!” 
  炼修城外的荒漠中,三人一兽,慢慢的走向西方。 
 
 
 
  
 ~第十一章 狼盗~
 
  从炼修城到可西城大约有三百公里,近两百公里属荒野地带,寸草不生。 
  此时正值旱季,不见雨滴已经三月有余,幸好环炼修城蜿蜒而下的魔界第一大河脢金河支流众多,源头更是在固体水储备极丰富的北部极寒之地,未受什么影响,倒是引得两城之间这一段路颇有点荒荒大漠的味道起来。 
  这段路人烟稀少,除了固定的班车几乎不见有什么交通往来。当然,看似平静的表面下却并非真的那么安宁。 
  傍晚,血色的太阳渐渐西沉,空中的繁星开始显山露水,把调皮的眼睛向着魔界的众人眨着。 
  兰芝一行赶路一天,也有些累了,便找了处还算干净的地方安顿下来。 
  一天的交往,林乐和这个贵族小姐已经熟到可以微微脱略形迹的地步。虽然梅管家的风言风语还是有些让人受不了,不过和美女说说笑笑的旅途毕竟远胜于一人在魔物森林里对着那些恶心的魔兽们大开杀戒。 
  此时,篝火已经燃了起来,火焰劈啪的轻爆和着静谧的夜空,兰芝温和的笑脸,群组成了一副绝美的画面。当然了,不和谐的音符无论到哪都会存在的。 
  “罗德,添火!难道要让小姐亲自动手吗?”梅管家那尖厉的声音不合时宜的响起,她总是不肯叫他“阿乐”。 
  林乐与兰芝相视一笑,随便拣了几根碎柴扔到火堆里。 
  “阿乐,你从小就生活在山里吗?你父母呢?”同样的问题已经问过三遍了,白天还可以用诸如赶路取水之类借口搪塞,现在却被逼的毫无退路,只好硬着头皮开始瞎编,当然基本的说辞已和白牙统一过了,至于细节嘛,就得现场发挥了。 
  “我不知道自己出生在什么地方。”开头就已经很有悲剧效应──被遗弃的无根孤儿是很多艺术题材争相描写的对象:“当我被发现时,我已经在中央山脉一带摸爬滚打了大约五年。” 
  果然,兰芝眼中开始流露同情的神色,连讨厌的梅管家也竖起耳朵仔细的听着。 
  林乐的语调变的更加深沉:“没有人知道那五年我是怎么过的,我自己也不知道,只知道,当中央山脉的土居们发现我的时候,我和猿猴在一起,没有语言,没有表情,也没有感觉。猿猴并没有因为我是小孩而对我特别优待,第一个发现我的人──也就是我相依为命十五年的爷爷──看到我时,我正和一头成年猿为争抢一颗山果大打出手。我不是它的对手,若不是爷爷及时把我救下来,恐怕也不会有现在的我了。 
  “爷爷花了一个月才把我从死亡在线拉了回来,后来他说:‘你的命,是山上的草药救回来的,要不是你富泽深厚,爷爷也救不了你’。不过我到现在也不知道留着这条命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到了七岁才学会人的语言,学会人的礼节。再后来,凭着天生对山野的熟知,我成了一个好猎手。爷爷死了,我接过他的猎枪,靠自己的双手在山脉村落里生活下来。” 
  “阿乐。”兰芝按住林乐的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对不起,我不知道……” 
  成功!林乐心中暗爽,很配合气氛地低下头。因为忍着狂笑的冲动,他的声音听起来也有些异样:“没关系,我已经习惯了。” 
  兰芝以为他是在强忍心中难以抑制的悲伤,温柔的握住林乐的手,安慰道:“别伤心,一切都过去了……” 
  林乐颤抖着点了点头,似乎要说什么,又欲言又止的叹了口气,恰倒好处的恢复了平静。 
  “你们饿了吧?”林乐站起来,又往火堆里添了点木枝:“我去打点吃的来吧。”身边的干粮早已告罄,晚饭却还没着落。 
  两女也饿了,当下同声道好。 
  梅管家问道:“这边有什么能吃的野味吗?” 
  “我也不清楚,先看看再说吧。”虽然不是什么真正的猎手,不过魔物森林里的几个月也充份锻练了林乐野外生存的能力,打点吃的东西当然难不倒他,而且身边还有点盐,不至于吃淡而无味的寡肉。 
  以这边的生态环境来说,有水自然也不会缺少野生动物。只不过不知道是魔界的生物特别狡猾,还是初来乍到的林乐不熟悉这里生物的习性,绕着河岸转了几圈连根野味毛也没看到。只好对两人叫道:“你们等着,我去远一点看看。” 
  “小姐,他会不会逃跑啊?”梅管家开始担心这两千金币会不告而别。 
  “不会的,我相信他。”兰芝自信满满。 
  林乐离开没一会,不远处突然响起了一阵密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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