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抢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
是啊!无论是为谁守丧,三年也足够了。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变得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面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他。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第一章不熟悉的世界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着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接到这封短笺的是京城的豪富世家公子金伴花,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那张白净而秀气,保养十分得法的脸,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痛苦地扭曲着,眼睛瞪着这张短笺,就像是瞪着阎王的拘票。
精致的花厅里,还有三个人,一个神情威猛,须发花白的锦衣老人,背负着双手,在厅中来来回回不停的踱步,也不知踱过多少遍了,所走的路,只怕已可从京城到张家口。
另一个颧骨耸起,目光如鹰,阴鸷沉猛的黑衣人,就坐在金伴花的身旁,双手轻抚着放在桌上的一对精钢判官笔,干枯、瘦长、骨节凸出的手指,在灯光下看来也像精钢所铸。
这两人的面色也是十分沉重,锐利的目光自窗子瞧到门,又自门瞧到窗子,来回瞧个不停。
还有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却只是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他全身上下都瞧不出丝毫特别之处,只有一双耳朵,竟不知怎地不见了,却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锦袍老人走过桌子,拿起那张短笺,冷笑道:“这算是什么?请帖?借条?就凭这一张纸,就想将京城四宝中最最珍贵的玉美人取走……”,他重重一拍桌子。厉声道:“楚留香呀楚留香!你未免也将九城英雄瞧得太不值钱了。”
金伴花愁眉苦脸,嗫嚅着道:“但他就凭这种同样的纸,已不知取走多少奇珍异宝了,他说要在子时取走一样东西,谁也休想保存到丑时。”
黑衣人冷冷道:“哦,是么?”
金伴花叹了口气,道:“上个月卷帘子胡同的邱小侯就接到他一封信。说要来取侯爷家传的九龙杯,小侯不但将杯锁在密室中,还请了大内的高手‘双掌翻天’雀子鹤和‘梅花剑’方环两位在门外防守,可说是防守得滴水不漏,但是过了时候开门一看……唉!九龙杯还是没有了。”
黑衣人冷笑道:“万老镖头既不是雀子鹤,我‘生死判’也不是方环。何况……”,他瞧了那秃顶老人一眼,缓缓接道:“还有天下盗贼闻名丧胆的英老前辈在这里,我三人若是再治不住那楚留香,世上只怕就没有别人了。”
秃顶老人眯起眼睛一笑,道:“西门兄莫要为老朽吹嘘,自从云台一役后。老朽已不中用了,靠耳朵吃饭的人耳朵被人割去,岂非有如叫化子没有蛇耍?”
别人若是如此惨败,甚至连双耳都被割去,对这件事非但自己绝口不提,有人提起,也立刻要拔刀拼命,但他却面带微笑。侃侃而言,还像是得意得很。
那锦袍老人正是京城万胜镖局总镖头“铁掌金镖”万无敌,此刻手捋长髯,纵声笑道:“江湖中人谁不知道秃鹰耳力天下无双,云台一役虽然小败,但塞翁失马,安知非福。装上这对白衣神耳后,耳力只有更胜从前。”
秃鹰摇头笑道:“老了,不中用了,此次若非一心想见识见识这位强盗中的元帅。流氓中的公子,是再也不会重出江湖的了。”
金伴花突然笑道:“闻得江湖人言,英老前辈只要听到一人的呼吸之声,便可辨出那人是男是女,有多大年龄?是何身份?无论是谁,只要他的呼吸声被英老前辈听在耳里,就一辈子再也休想逃掉,无论他逃到哪里,英老前辈都追查得到。”
秃鹰眼睛眯得只剩一线,笑道:“江湖传闻,总有夸张之处。”
只听晚风中隐隐传来更鼓之声,生死判霍然站起,道:“子时到了。”
金伴花冲到墙角,掀开一幅工笔仕女图,里面有道暗门,他开了暗门,瞧见那紫檀雕花木匣还好生生在里面,不禁长长松了口气,转首笑道:“不想三位的威名,竟真的将那楚留香吓得不敢来了。”
生死判仰首笑道:“楚留香呀楚留香,原来你也是个……”
突听秃鹰“嘘──”的一声,生死判笑声立顿,窗外有低沉而极有吸引力的语声带笑道:“玉美人已拜领,楚留香特来致谢。”
万无敌箭步冲到窗前,一掌震开窗户,只见远处黑暗中卓立着一条高大的人影,手里托着个三尺长的东西,在月光下看来,晶莹而滑润,他口中犹在笑道:“戊时盗宝,子时才来拜谢,礼数欠周,恕罪恕罪。”
金伴花早已面无人色,颤声道:“追!快追!”
烛影摇红,风声响动,生死判、万无敌已穿窗而出。
秃鹰沉声道:“那真是玉美人?”
金伴花跺脚道:“我瞧得清楚不会错的。”
跺脚之间,人也跃出,原来这世家公子,武功竟也不弱。
秃鹰却微微摇头,冷笑道:“别人会中你的计,但我……哼!”
眼睛盯着那紫檀木匣,一步步走了过去。
突听身后“当”的一声巨响,他整个人都跳了起来。
原来他白衣神耳乃合银所铸,传声之力特强,这一声大震,直将他耳膜都快震破,他对这双神耳从来最是得意,委实做梦也未想到还有这点要命的坏处,大惊之下,凌空一个翻身,双掌已连环击出,但身后哪有人影。
只听窗外又是“当”的一声,秃鹰双足往后一蹬,身影飞扑而出,窗下“嗡嗡”之声犹自不绝,却是面铜锣。
秃鹰面色立刻惨变。失声道:“坏了!”
疯狂般转身跃回窗内,只见那紫檀木匣还是安然无恙,但另一扇窗子的窗帘,却在不住飘动。
秃鹰石头般怔在那里,面上的神情极是奇特,也不知究竟是哭是笑,口中不住喃喃道:“楚留香呀楚留香。你果然厉害,但你也莫要得意,你足声既已落在我耳中,就总有一天被我找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