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寻欢道:“没有?”
虬髯大汉喉头哽咽,已说不出话。
李寻欢淡淡一笑,道:“我早就知道我绝不会有这么好的运气,他被人囚禁了十余年,身上怎么会还带着解药呢?”
虬髯大汉握紧拳头,打着自己的脑袋,喃喃道:“我若知道是谁杀了他,就有希望了,他的解药也许就是被那人搜走的!”
李寻欢闭起眼睛,满面俱是空虚落寞之色,道:“也许是的,也许不是……”
韩文突然笑道,道:“可是他中的这些暗器都是极常见的,江湖中人人都可能用这些暗器,五芒珠虽本是方外人用的,但近年来也已流俗。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不过——凡事都有例外!想想,有没有人可以办到?”
李寻欢蹙眉:“嗯?”;
他呼吸沉重,竟似已睡着了,或许他对别人的安危,念念于怀,但对自己的生死,他却全未放在心里。
虬髯大汉还在不停地敲打着自己的手,忽然跳了起来,大喜道:“我知道下手的人是谁了。下手的人只是一个人,这十三种暗器全是他一个人发出来的。”
韩文挑了挑眉毛,笑了:“他中的这十三种暗器。无论任何一种都可以置他死命,但那人却硬要将十三种暗器都钉在他身上才过瘾,这种残酷毒辣的疯子,江湖中哪里还找得出第二个。”
李寻欢叹了口气,道:“不错,只有一个,就是千手罗刹!妙郎君到头来还是要死在女人手里!”
虬髯大汉拍手道:“对了。除了千手罗刹外,别人也无法将十三种暗器同时发出来……”
他忽然顿住语声,瞪着李寻欢,道:“你早就看出来了?”
李寻欢嘴角泛起一丝苦笑,道:“看出来又有什么用呢?千手罗刹行踪飘忽,早已不知走到哪里去了。我们反正是找不着的。”
虬髯大汉厉声道:“我们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
李寻欢摇了摇头,道:“不必找了,你只要找些酒给我喝,让我坦然而死,我已经很感激你,我现在已很累……非常累,只想好好地休息休息。”
虬髯大汉噗地跪了下来。热泪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嗄声道:“少爷。我知道你已很累了,这些年来,你从来也没有一天快乐过,只有悲伤和愁苦,这的确比任何事都容易使人觉得劳累。”
他忽然紧紧扶起李寻欢的肩头,大声道:“但少爷你绝不能死,你一定要振作起来。你若就这样不明不白地死了,死后还要背负着浪子、酒鬼的恶名,老爷在九泉之下也不会瞑目的。”
李寻欢紧紧闭着眼睛,眼角的泪珠已凝成冰珠。
但他嘴角还是带着微笑,道:“浪子、酒鬼,也没有什么不好,总比那些伪君子、假道学好得多了。韩先生!你说是吗?”
韩文撇撇嘴,道:“也许吧!谁知道呢!”
虬髯大汉满面热泪,嘶声道:“可是……可是少爷你本该是天下最有作为的人,你的好处谁也比不上。你为何定要如此自暴自弃,自伤自苦,为了林诗音那女人,这值得吗?”
李寻欢目中忽然射出了光芒,怒道:“住口!你竟然叫她的名字?”
虬髯大汉垂下了头,黯然道:“是。”
李寻欢瞪了他半晌,又合起眼睛,叹道:“好,你要找,我们就去找吧,可是天地茫茫,我们剩下的时候已不多了,你要到哪里去找?”
“我想!我已经找到她了!”,虬髯大汉刚想背负起李寻欢,突然间,韩文开口了。
他正在仰着头,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掉在他身上,他随手一拂,手中的这片积雪上竟凝结着血花!
积雪的枯枝上,竟还有个人。
一个死人!一个赤裸裸的死人!女人!
她被人塞在树桠里,全身已冻得僵硬,一枝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李寻欢他们只注意到雪地上花蜂的尸体,全没有留意到她,虬髯大汉双臂一振,苍鹰般扑了上去,将她卸了下来。
只见她脸上已结着一层冰霜,看来就像是透明的,使人完全看不出她的年纪,只能看出她生前是个很美的女人。
李寻欢惨然一笑,道:“我们果然找到她了,这只怕也算皇天不负苦心人吧。”
虬髯大汉紧握着双拳,恨恨道:“千手罗刹虽然毒辣,但这人杀了她后,为何还要剥光她衣服……”
李寻欢叹道:“这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
虬髯大汉眼睛一亮,道:“不错,据说千手罗刹最重衣着,她身上穿的衣服,都是以金丝织成的,还缀着明珠、美玉。”
李寻欢苦笑道:“鹿角若无茸,羚羊若无角,也不会死于猎人之手了。”
虬髯大汉道:“但这人杀她,本是为了金丝甲,他得到了金丝甲这样的武林异宝,还不肯放过一件衣服,如此贪心的人,世上只怕也不会有第二个。”
李寻欢道:“不错,只有一个……”
这次虬髯大汉却抢着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
李寻欢笑了笑,道:“你再拔起她身上这根短矛看看。”
这只短矛制作极精,上面还镶着块翡翠。
李寻欢道:“施耀先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他会舍得将如此值钱的短矛留下么?”
虬髯大汉皱眉道:“江湖中用如此华贵兵刃的人本就不多,这莫非是那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留下来的?”
李寻欢道:“一点也不错,这正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
虬髯大
汉道:“这两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同炉,又怎会凑在一起的呢?”
李寻欢笑道:“潘大少是有名的派头奇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施耀先怎会不做?”
虬髯大汉一拍巴掌,展颜道:“这就好办了,在这么冷的天气里,潘大少绝不肯骑在马上挨冻,更不会走路了,他一定要坐车,只要坐车,我们就追得上!”
“有意思!都是有意思的人!咱们出发吧!”,韩文笑着,笑的很高兴,为什么?因为他终于碰到有钱人了!他对有钱人一向是很——喜欢的!喜欢他们的钱!
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若是以往,只怕他现在已经不为这种事情操心了,因为这段时间已经足够办妥了;在,没办法啊!这个穷乡僻壤的破地方!干!
第五章
林外雪地上果然还可隐隐辨出车辙马蹄。车轮之间,竟有八尺,他们乘的显然是辆很宽敞的大车。
这种车子虽舒服,却不会走得太快。
虬髯大汉精神一振,放足狂奔,这次他追踪就容易多了,只需沿着大道而行,因为八尺宽的大车绝对走不上僻道。
这时天色已暗了下来,道上全无人踪。
虬髯大汉施开身法,奔行了顿饭工夫,他身上虽然背负着一个人,但步履仍极轻健,谁也想不到有如此轻功的人竟会为人奴仆,而且,轻功如此高明的人,也绝不会是江湖的手机之辈。
又奔行了片刻,他忽然发现前面的路上积雪平整如镜,最少已有两三个时辰没有人走过了。
那大车怎会忽然失踪了呢?
虬髯大汉怔了半晌,又折了回去。这次他已走得慢些,而且分外留意,折回了半里路后,他就发现大车的车辙半途拐人了一条岔路。
方才他没有留意这条岔路,因为这路两旁,古柏森森,还有石翁仲,显然是通向一个富贵人家的陵墓。
他实在想不到大车会拐人这条墓道死路上来的。
这果然是条死路!
大车就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已不见了,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已倒毙在雪地上。
车厢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重裘,面色惨白,年纪虽已有四十左右,但胡子却刮得干干净净的中年人。
只要看他手上戴着的那价值不菲的翡翠戒指,就知道此人必定就是“金玉堂”的败家子潘大少。
他身旁还有两个妙龄少女的尸身,也和潘大少一样,都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车旁的三人却是被掌力震伤内腑而死的!
这又是谁下的毒手?
虬髯大汉皱眉道:“莫非是施耀先……”
他话未说完,又发现陵墓石碑旁也倒毙了一个人的尸身,头上光秃秃的全无寸发,仰面倒卧在冰雪上。两只手却还紧紧地抓着,像是临死前还想抓紧一样东西,却什么也没抓住。
这正是施耀先,但却再也无法自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了!
李寻欢忽然叹道:“一个人狂嫖滥赌都没关系,可千万不能交错朋友,否则就难免要和潘大少一样,死了还不知是谁下的手。”
虬髯大汉道:“少爷你……你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