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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抬头一看,见前面不远的地方站着一个人,此人身穿华丽的衣服,傲慢的表情在脸上凝固,但英俊的外貌和仪表并没有掩盖住他粗鄙的出生,以前困苦的生活在他身上流下了太多的痕迹。众人很感兴趣的看着这人,这人粗大的关节显示了他有一身很好的功夫,但这并不能让艾名等人感到担心,因为他们随便一人出去就能他打的满地找牙。
杨小五很不高兴,他没想到只稍微走开一会,自己手下就被人撂倒在地了,是自己的手下太弱了?可要知道在螳螂城当混混也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啊,在全民皆武的年代,如果没有一身好的功夫,能震得住那些平民老百姓吗?不能。那就是对手太厉害了?可看着眼前这几人,小的小,老的老,很是不起眼,他们能有什么本事?但现在他并不想考虑这些,最重要的事,这中丢面子的事一定要找回场来,否则,如何在螳螂城里混啊。何况,这帮人是从黑市里走出来的,那更不能放过了。
“朋友,太不给面子了吧……”杨小五阴沉着脸说着,但他还没把话说完,就感觉一阵风起,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只非常大的鞋底子迎面而来,结结实实的印在了他的脸上。他想说的话被憋回了肚里,身体倒飞,空中洒下了几点鲜血和几颗黄棱棱的牙齿,飞啊,飞啊,飞出去了十几米后,倒在了地上。杨小五最后想的是,好大好变态的鞋底子,然后和他的手下一样,昏了过去。
风大展不屑的将踢出去了脚收了回来,用手拍拍一尘不染的裤脚,才放在了地上,接着开始了走路,谁耐烦听一个小人物的唠叨啊,没本事就不要挡道,以为他是谁啊,欠揍。艾名和四姐妹跟在风大展身后走着,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风大展,还真没看出来这老展的脾气这么大,难得难得。
自从杨小五倒地后,就再也没有人敢找艾名等人的麻烦了,众人很顺利的回到了酒店。但他们也知道,这个地方不能待了,那帮人虽然本事不高,但毕竟是地头蛇,谁知道会出什么下三烂的手段来捣乱啊,所以众人回到酒店的第一件事就是收拾包裹走人。
地龙梭当然是不想坐了,那玩样虽然安全,但绝对城不上舒适,所以众人的选择是马车。这次他们打算买一辆马车玩,这样的好处是可以随便走动和谈笑,而且避免了行迹被有心人很容易的找到。马车很好找,遍地都是,但摆在艾名面前的是去什么地方的问题。他在绚云洞中和众姐妹只商量了出洞以后要先到什么地方去,可现在已经到了桑歌帝国了,下一步该怎么办呢?没想到。风大展这个领路人又要走了,这个对艾名是个极大的损失,在没有目的地的情况下,风大展的作用显而易见。这些问题盘绕在艾名的脑海里挥之不去,但这些问题并没有影响到众人的行动,既然没有目的地,那么就先到另一个城市里好了。
四姐妹却没有艾名的苦恼,自从知道了风大展要走,坐着马车又没有什么事可干,她们的兴趣就转移到了风大展以往的经历上了。看着刚才风大展大显神威,踢的众混混屁滚尿流,样子是那么的威风,四姐妹当然兴奋里,尤其是相对比较暴力的秋菊,竟然和风大展讨教起踢人的脚法来了。
风大展显然并没有把注意力注意到四姐妹的问话上,他现在很犹疑,他对艾名的态度有点拿不准。艾名到底让不让自己走呢?从艾名平静的脸上根本看不出什么来。这让他很着急,如果艾名不放他走的话,他是不敢私自离开的。艾名虽然不是那种心狠手辣的人,但可以从艾名平时的为人处事的态度上可以看出来,艾名并不是那种出身高贵的人,应该是凭着机缘一步一步爬上这个位置的。这种人对风大展来说,反而是最可怕的。能爬到艾名这样的地位,如果是一味的善良,那显然是不可能的,艾名小市民的习性,最善猜疑和优柔寡断。如果风大展私自离开,最大的可能是引起艾名的敌视,风大展自问以他的本事,如果艾名横下心来对付他,那将一件很麻烦的事情。何况,以艾名的绰号是“艾蛆”上看,艾名也善良不到哪里去。
风大展有一句没一句的搭着四姐妹的话,无意中将自己生平最得意的事情讲了出来。逐渐的,他的兴趣也被提了上来,老年人嘛,总是喜欢回忆,尤其喜欢在头听众的状态下讲述自己以前的事情。
听着风大展顾做平淡的讲述着自己的往事,艾名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去。不能否认,风大展闯荡江湖怎么多年来经历的事情还是很精彩的。对于见识浅薄的艾名和四姐妹来说,风大展的经历无疑是一个传奇,尤其当他讲到人性的险恶和计谋的诡异的时候,总是能引起众人的阵阵惊呼,这些惊呼对风大展来说可以说是莫大的鼓励,于是他越说越精彩,越说越激动,将生平经历的那些故事如竹桶倒豆子般全部讲了出来,甚至还将不是在他身上发生的事件生搬硬套的挪到了自己身上。
艾名津津有味的听着,对于盗贼这个行当,他了解的并不多,现实世界这种行当早已变的很是稀少,虽然有大量的电视电影来描述这些人,但都把他们当成一种神通广大,无所不能的人物来描写,反而让人们对盗贼这个行当有一个错误的认识,认为只有有很大本事的人才能当上盗贼,而事实也确实如此,一个不学无术的人是当不了盗贼的。因为现在的人们所有的金钱都是通过身份证件来进行交易的,金钱只不过是一个概念而已,而要偷其它的东西,显然得不偿失。虚拟世界的盗贼呢,艾名倒是见了不少,以他在傲江城生活的过程为类,傲江城作为吐方帝国的首都,人口庞大,龙蛇混杂,盗贼并不少见,但艾名见过的也只是小偷小摸的那种,不过是在街上摸两个包,摘三个杏什么的。可在风大展口中,他这个盗贼却和他们大大的不一样,每一次行动,事先都要经过周密的调查,详细的研究才会动手,这些事情对于头脑有点简单的艾名来说,是他最喜欢听的。
这时候,风大展开始讲起了了生平最得意的一件事情,正是这件事情,奠定了他成为这大陆上两大神偷之一,“追日风噬”中“风噬”的称号。这个故事最值得精彩不在于偷到了什么,而在于偷的是谁的东西。
故事很简单,话说百多年前,风大展已经是大陆上很有名气的盗贼了,他所交往的人,当然是和他的行当有关系的人了,这些人无非是一些和他一样的盗贼或者是销赃的商人。有一天,风大展喝醉了,于是和人打赌,说要偷一件举世无双的东西来证明他的本事,在朋友的起哄下,他动身了。这时候的他已经喝的迷迷糊糊,什么都不怕了,而他当时所处的地方正好是帝释宫的山下,要偷举世无双的东西,帝释宫里的东西当然要算是一份了。在风大展的讲述中,他是那么的英勇无畏,躲过了帝释宫重重的防卫,最后在帝释迴天的眼皮子底下偷把帝释迴天专用的夜壶。
四姐妹是听的津津有味,在她们小时侯就已经听到过风大展的威名,而这威名的来源也正是因为他偷过帝释迴天的夜壶,这次能听见他亲自讲述当时的情景,能不刺激吗?帝释迴天是谁?那可是大陆上家喻户晓的人物,对普通人来讲,就是神仙那。能从帝释迴天眼皮子底下偷到一把夜壶,是何等的不简单。要知道,除了风大展偷到的夜壶以外,还从来没听说过还有人能出帝释宫偷到什么东西,即使想偷,也不敢那。
风大展暗松了口气,偷偷抹了一把汗,都怪自己一时口快,为了逞能,讲开了自己偷夜壶的故事。可已经开讲了,就不能停下来,否则非起人疑惑不可,幸亏眼前的这帮丫头和小子都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否则非从中听出破绽来。风大展住口了,不再讲故事了,言多必失啊,这个道理他还是懂的。看着眼前这帮小丫头崇拜的眼神,风大展陶陶然起来,被人崇拜的滋味就是好受啊。其实他心知肚明,偷帝释迴天的专用夜壶哪里有他说的那么简单啊,虽然自己已经很将其中的过程讲的如何曲折离奇了,但要真和他讲的那样实施起来,纯粹是找死。风大展以前从来没有和人提起过他是如何偷到夜壶的,而人们也很知趣的不会去过问偷夜壶的过程,因为那是商业秘密。反正有夜壶这个明证,证明是帝释迴天的专用夜壶也就足够了。那夜壶的底部刻有帝释宫特有的徽章,最让人注意的是,那徽章的旁边还刻有一只捣药的兔子,那捣药兔子的图案,是帝释迴天私人物品上专用的图案那。
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