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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奴役中国人民所形成的万人坑。可以说,日本侵略者不仅对活人进行残酷的迫害,而且对死者也采取非人道的肆虐,万人坑就是最好的证明。下面通过几个典型的万人坑,揭露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
1白家堡子惨案及其万人坑
这是一个典型的屠杀型万人坑。
白家堡子是吉林省通化县兴林乡的一个村屯。1936年7月15日,日本侵略者以讨伐为名,在这里屠杀了平民百姓400余人,制造了骇人听闻的白家堡子惨案。参见《通化文史资料》第1辑。
“九·一八”事变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奋起抗击日本侵略者。东满地区是抗联一军的活动地区。兴林乡大部分地方是当时河里后方基地,医院、被服厂等后勤部门都在这里,部队整训等也都到这里来。于是兴林乡地区便成了日伪的眼中钉。1936年日伪制定了“治安肃正三年计划”,其中对东满的讨伐是一个重点。
1936年7月,我抗联部队在雷家门沟伏击了日军的讨伐队。日军认为白家堡子周围方圆50里是“通匪区”,决定对这一地区进行报复性讨伐。7月14日,日军通过地方保甲的排长,欺骗老百姓第二天都到大荒沟去开会,给老百姓分粮食。但一般老百姓担心不知日本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都没打算去。
次日晨,日军中山大尉带领一个中队,突然闯进白家堡子地区,见人就抓,用绳子捆住,赶往大荒沟一带。一些反抗不走和行动不便的孕妇、老人等,当时就被杀死了。中午,日军将抓捕的400多老百姓集中到大荒沟警察署院内,分批进行刑讯,一些被宣布为“通匪”者,当即就用刺刀捅死或勒死了。然后日军分批将百姓押到刑场,用刺刀杀死,尸体如山。最后剩下不多的人被赶到东山根,日军用机枪扫射,全部杀死。在这次屠杀中,日军残忍地用刺刀挑破孕妇的肚子,将婴儿挑在刺刀尖上玩耍。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矫正院 万人坑 无人区(3)
第二天,警察派人到东山根去掩埋尸体,先后挖了九个大坑,掩埋尸体总数为374具,加上原在家被杀者和重伤后死亡者,总计杀害平民百姓400多人。解放后,通化县人民政府于1965年在白家堡子建立了死难同胞纪念碑,在碑后建一座水泥围砌的坟丘,将死难者的尸骨埋在了里面。1983年12月,吉林省政府将白家堡子惨案地列为吉林省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让人们牢记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恶。
2丰满万人坑
吉林市南20公里有一座闻名遐迩的水力发电设施——丰满发电厂。高91米,长1100米的重力拦江大坝,拦住了滚滚的松花江,使坝上形成了一个长达200公里的人工湖——松花湖。丰满大坝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期间,自1937~1943年,用了长达6年的时间建成的。这座被日本侵略者称为“亚洲第一工程”的施工现场,正是日本帝国主义奴役和残害中国人民的罪恶之地。可以说丰满大坝是由中国劳工的血泪和尸骨堆成的。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将东北作为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急于开发动力资源。经过勘查,选定丰满为最佳位置,并很快制定了建设计划。1936年关东军两次指示伪满政府,提前修建第二松花江丰满水力发电所。1937年9月,这项工程正式动工。根据工程设计,坝体为210万立方米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重力型大坝,最高水位标高266米,最低水位标高248米,总储水量125亿立方米;坝下厂房内安装最大为7万千瓦的巨型发电机10台(第一期完成8台,第二期完成2台),总发电量为120万千瓦。如此庞大的工程,在当时机械化程度不高的情况下,需要的劳动力是相当多的。据伪水利电气建设局的一份资料披露,为修建丰满发电所,每天要有12万劳工被分成日夜两班劳动。另据伪吉林省永吉县警察局警务科副野田茂供认,从1936年10月至1943年9月,7年使用劳动者2250万人次,平均每天使用1万~12万人。总计使用劳工约8万人左右。伪满史料丛书《日伪暴行》,第535~536页;《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7页。
一项工程使用如此庞大的劳工群,在世界上是罕见的。他们或是被欺骗或是被强抓来的。
(1)1941年以前,主要是从关内骗招劳工。
1937年关东军决定由日本法人大东公司负责供应修建丰满发电所所需劳工。该公司在丰满设立了吉林工人管理所。在天津设立了招工处,进行欺骗招工。据许多丰满劳工幸存者回忆,欺骗手法之一是,谎告做工地点。如1939年大东公司以到青岛做工为谎言,从上海欺骗陈文连等150余名劳工。1940年5月,以到天津做工为名,骗招金孝发等500多名劳工。《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8页。欺骗手法之二,以假编的优厚待遇为诱饵,引平民百姓上钩,如宣扬到丰满修“水磨电”可以发大财,有大米、白面吃,住单身宿舍,带家属给安家费,每天可以挣到一块多钱等等。《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8页。许多人在这种骗人的诱惑下,怀着过好日子的心愿到寒冷的东北,结果是招工时所说的条件一条也没有实现,反而将性命扔在了丰满大坝。除在关内骗招劳工外,在吉林等地也用了同样方法骗招。
(2)收编保安补充队,充作劳工。
“七·七”事变后,日军将冀东保安补充队(国民党地方武装)缴械收编,收编后说:凡是愿意到锦州修马路的可以留下,每月开双饷,修完后负责将大家送回唐山。当时有约2000名士兵被骗,由大东公司将这批人装进闷罐车,连锦州的土地一下都没踏,就被押到了丰满。《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69~170页。
(3)强制使用勤劳奉公队和摊派劳工。
日本法西斯在国民组织化过程中,于1942年11月颁布了《国民勤劳奉公法》和《国民勤劳奉公队组织令》,规定不能被征为“国兵”者,都有义务参加“勤劳奉公队”(即所谓“国兵漏”),从事每年4个月“国民皆劳”的无偿劳动。从1943~1945年日本投降,每年都有大批的勤劳奉公队在丰满劳动。摊派劳工也是根据“国民皆劳”体制,强行按行政区划要民众出劳役。据统计,每年有250万人被强征从事无偿劳动。《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70页。在丰满邻近的旺起乡,就有百余人被摊派到丰满做劳工。摊派时规定干6个月,实际上干了8个多月。而且不止摊派一次,有的被摊派多次。《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72页。
(4)驱使犯人,抓“浮浪”,充当劳工。
日伪统治者肆意抓人,扣上各种罪名,将许多人投入监狱,这些囚犯成了他们任意驱使的“无料劳力”(即不付报酬的劳力),而且从事危险和繁重的劳动。据当事者回忆,1939年在丰满大屯采沙场,经常有400~500名犯人在劳动,他们身穿囚衣,有的戴着脚镣。此外,日伪当局还以抓“浮浪”为名,滥捕平民百姓充作劳工,有的被抓后送到矫正院,强迫劳动,有的抓住后直接送到丰满工地。农民刘福田就是在住店时被日伪警察抓住,送到了丰满充作劳工。
这些被骗招、被强征、被抓来的劳工,在生活条件和劳动条件极其恶劣的情况下从事着繁重的劳动,遭到日本侵略者的残酷迫害。仅从劳动情况看,在地面筑基工程中,冬季机械无法作业,全凭劳工一镐一镐地刨。为加快工程进度,日伪当局强迫劳工掏洞取土,但不采取保护措施,所以塌方事故此起彼伏。据刁歧山回忆,有一天,“掏窟”时出现塌方,100多人被捂在土坑里,小鬼子知道了不让救,这些人全被压死了。《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92页。据劳工徐子臣亲眼所见,1943年一次塌方,就有30多名劳工死于非命。《日军暴行录:吉林分卷》,第173页。高空作业同样令人毛骨悚然。随着大坝增高,劳工必须爬到坝顶作业面干活,其危险性极大,劳工要求装软梯以保证安全,日本人概不予理睬,结果经常有劳工从坝上摔死。张英林是死里逃生的一人,他回忆道:“每天爬呀爬,最高爬过17层,每层20米高,手攀在木框上火辣辣的,手指已僵硬得不能弯。等到手挽着上面的一根立柱,迈腿跨上去,心这才落下底,可是再往下一看,心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