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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六后,这里成了一片废墟。当时的惨景使许多当地老户记忆犹新。
梁文秀老人当年只是个三、四岁的孩子,其父当年是土龙山地区三保五甲甲长。他在世的时候经常对孩子们及其他人讲日军血洗九里六的罪行。
1934年3月10日,九里六的老乡听说日军在北半截河子一带一天就血洗了8个村屯,还要对土龙山全区进行血洗,人们都提心吊胆。后来,一连下了几天大雪,积雪一米多深,道路堵塞,车马难行,人们的心才稍稍放下。可是刚通车的3月19日早8时许,有3辆日军军车从阎家方面开来。看样子是日军的侦察车。当时屯里有驻守的抗日武装,他们把日军停在屯里的两辆汽车打坏了。屯边的那辆车跑回湖南营报信去了。当日下午2时许,日军又开来四、五十辆汽车,对九里六进行了大反扑。抗日民众救国军带领部分老百姓撤出九里六。日军见屯里枪声不响了,乘半夜冲进屯子,他们手拿汽油火把,见房就点,连下屋、猪圈、狗窝、柴草垛都不放过。整个屯子火光冲天,日本兵借着火光,见人就杀,没死的就补捅一刺刀,钻进炕洞的人都被揪出来,用刺刀捅死,躲在草垛里的人被活活烧死。
大半夜的血洗,九里六的房子全部烧毁,尸横遍地、惨不忍睹。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日本法西斯的暴行(10)
许庆老人说:
我今年67岁,日军血洗九里六时,我13岁,住在下九里六南2里多地的山坡上的姑姑家。3月19日上午天还挺晴,过午就下起雪来了。大约两点多我听到汽车声,爬上土墙一看,日军来了48辆汽车,车上架着机关枪、大炮,大约有千把人,不大一会儿,双方就接火了,战斗打得十分激烈,从下午一直打到半夜。后来抗日军撤走了,日军闯进屯子开始烧房子,当时大人哭、小孩叫、猪叫狗咬,牛马在圈里烧得乱叫乱撞,真是令人心惊、惨不忍睹。
天刚放亮时,日军开始了大搜查、大追捕,对逃难的群众尾追不放。他们追上逃到东南山根下的28名群众,用草绳子把人一个个捆起来,叫并排跪在地上,然后用机枪都给打死了。接着日本兵又把东山坡的老王家围了起来,老王家是3间大草房,80来名群众躲在里面,危急时刻,一个老头走出屋,想向日军为大家说情,没等开口,就被日军开枪打死了。屋里人谁也不敢再出来,日军就把门窗封严,用机枪往屋里扫射,然后放火烧了这所房子。事后,房框里只见一大堆烧焦的人骨露着白碴,横躺竖卧,好不凄惨。
李福申老人说:
我今年已76岁,下九里六经过那次大难的人只剩下我一个了。那年我25岁,家住在下九里六屯东头山根底下,日本兵是从西头进来的,听到炮响, 我们全家就从东头跑到上九里六,幸未遭杀害。北山根下的老麻家,听到炮响,大人小孩都往外跑,日本兵发现后,用枪把他们都打死了。事后我到现场,看见他家十几岁的小女孩死后手还捂着眼睛,可见,是在恐惧状态中被日军枪杀的。老人被挑死在炕上,女人抱着孩子被挑死在炕下,男人挑死在门前,一家12口横躺竖卧在血泊之中。康希久一家7口人,躲进猪圈,也未能逃脱敌人的魔掌,全部被枪杀。梁俊峰一家12口人,也被日军用刀都挑死在屋里,两个20来岁的大姑娘,被他们祸害后也被枪杀。余永录一家躲在萝卜窖里,敌人发现后,用机枪都给突突(扫射)死了。其余人家,除了不在家的没遭到杀害外,没有一个幸免。
日军撤走的第二天,我们回去收尸,当时看到遍地是死尸,到处是血腥味,尸首能认出来的就单埋了,认不出的一起埋掉。那时人死得太多了,究竟谁死了,谁伤了是说不清的。但能在敌人屠刀下活过来的人,据我知道只有4个,一个是老徐头,嘴巴被子弹从左边穿到右边,算是幸存者;另一个是王贞,他的大腿被打个眼子,当时昏死在血泊中,日军走后,他醒过来逃到河地高家街;再就是老金家娘俩,在炮轰时,她们躲在一条土墙下,尘土把娘俩身上盖了一层,没被日军发现,算是拣了两条性命。
日军在九里六的暴行,据桦南县政协文史办根据当地老户提供的情况和县志记载统计,被日军杀害的群众有600多人,全家灭绝的近一半。烧毁房屋700多间,死伤牲畜100多头(匹),毁掉粮食20多万斤。
土龙山农民暴动是日本侵略者野蛮推行移民政策促成的。在镇压这场暴动中,关东军出动的飞机使“土龙山附近十七个村庄被炸平,五千多农民被炸死”。从3月12日起,日军的疯狂报复和野蛮屠杀就开始了。据桦南县政协文史办的调查材料,土龙山惨案中,日军先后血洗村屯12个,烧毁70余万斤粮食,死伤牲畜290余头。日军用机枪扫射、刺刀捅、战刀砍头,以及火烧、水溺、严刑拷打等多种手段杀害我同胞。那一幕幕的惨景使幸存者不能忘怀。这次大惨案的幸存者和见闻者的回忆,使我们仿佛又看见了当年日军的残暴,土龙山无辜百姓的惨死,历史怎能忘记?
第五部分:血腥屠杀——关东宪兵队及其暴行矫正院 万人坑 无人区(1)
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罪行,除推行“三光政策”这一较为突出的表现形式外,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本节通过矫正院、万人坑、无人区三个较为典型的表现形式,揭露以关东军为首的日本法西斯在统治东北期间的罪行。
一矫正院
矫正院,全称矫正辅导院,有的叫做“保护监察所”、“更生训练所”等,虽然名称各异,其实质是一样的。1943年9月,日伪当局公布了《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标志着日本法西斯在东北推行矫正制度的法律基础的确立。
矫正制度是日本法西斯为维护其殖民统治和进行侵略战争的产物。1941年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以后,所谓“日满一体”的体制进一步加强。为了确保“大东亚圣战”,日本法西斯不断加强对海外殖民地的统治和掠夺资源。对于关东军来说,维持伪满统治的稳定,加紧掠夺东北资源,成为十分迫切的问题。关于维持伪满统治稳定问题,虽然在关东军的强大武力围剿之下,大规模的抗日武装斗争有所减缓,但由于日本法西斯的残酷统治,人民生活更加困难,各种问题不断出现,社会不稳定因素仍在增长,因此关东军认为需要采取更为有效的治安对策。关于掠夺资源问题,日本占领东北后,就将东北作为侵略战争的战略基地。在关东军的控制下,伪满当局制定了两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和“北边振兴计划”等战争计划,以确保侵略战争的需要。为此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加以保证。虽然日伪当局在“七·七”事变后就颁布了《国家总动员法》和《劳动统制法》(1938。12),推行强制的战时劳动体制,但仍无法满足劳动力需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于是日伪当局决定,在强化政治统治的同时,通过各种刑法以解决劳动力不足的问题。这也是《保安矫正法》和《思想矫正法》出笼的一个重要背景。
为了达到巩固伪满政权,获取充足劳动力以保证掠夺的需要,两个“矫正法”别出心裁地打着预防犯罪的名义,提出通过“保安矫正”、“预防拘禁”等措施,“以资达到治安保持之目的”。为此,对于“有犯罪之虞”者,必须进行矫正。所谓“有犯罪之虞”者,包括“浮浪”、“劳动嫌忌者”和“可能犯有政治罪者”等。这里提到的“浮浪”和“劳动嫌忌者”,表面上是指无业者和流浪者,实际上是为搜刮劳动力找借口。总之,只要被认为“有犯罪之虞”者,都会被押送到矫正院,接受无限期的“精神训练”,即长期服苦役。这个“大东亚圣战决战下的行刑及保安拘留制度”,既是日本法西斯镇压中国人民的残酷手段,又可以获得大量无偿的劳动力,满足侵略战争的需要。
为实行矫正制度,日伪当局在原伪司法部刑事司的基础上设立了司法矫正总局,任命原刑事司长中井久二任局长。该局除接管原刑事司所掌管的伪满监狱(刑务所)行政外,主要是推行矫正制度。其主要工作就是在东北各地设立矫正辅导院。最初一批矫正院设在奉天、哈尔滨、鞍山、本溪湖、抚顺等五个城市,以后又陆续在鹤岗、密山、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