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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眼尖地发现收藏又涨了不少,抱着一丝丝期盼点开魔方的文,竟然看见了自己的书的推荐!
魔方给她的留言很简单,只有几个字:支持你!——魔方君。
但就是为了回复这几个字,因为每次都拟好大纲所以从不卡文的她,删删减减又增添,足足用了一个小时写好,才按下回复键。
回复的内容由简入繁由繁入简,也很简单:竟然被注意到了,真高兴!魔方君,我很喜欢你的文章!
☆、Chapter。65 只知道天道酬勤
留言这东西,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只是一周的时间,两个人就莫名其妙地开始相互推荐对方的文章,相互频繁地留言。
唐清知道自己的心理,却读不懂魔方想什么和他这么做的原因,尽管如此,她依旧默默庆幸。
当时她不懂这个叫喜欢。
作为一个非常现实的人,她没有网恋这样荒谬的想法。她想过以后的她,可能会接受父母安排的相亲,找一个相对条件看得过去的男人结婚,不因为爱情,只因为责任。
水清则无糖没有自己的读者群,她加了魔方的读者群。而当时她用的QQ号也和现在的不一样,当时她没有让身边的人知道她写作,又想着有一天用QQ和读者交流,所以在建立雷鸣帐号的同时建了一个新的QQ号,也叫做小号吧。
两个人互相加了好友,为了交流一些写作心得。唐清是打心眼里自卑,因为她觉得她入站的时候,魔方已经是一个作者了,不但是前辈还是偶像,这完全不是可以交流心得的等级啊!
睡懒觉的魔方:怎么称呼你比较好?
水清则无糖:清糖……吧。
睡懒觉的魔方:好的,清糖你好,我是魔方。
唐清的网友多了很多,她开始知道一些二次元的东西,因为小说和动漫慢慢懂了很多奇奇怪怪的知识,知道了黑了木耳湿了芭蕉,学会用许多的网络语言,也不再是一开始那个每一章都规规矩矩写文认认真真查字的小新人。
她知道很多女生把偶像封为男神,于是她也改了自己给魔方君的备注。
结果……?结果就没有结果了!
一个多月聊着聊着这位仁兄本性就暴露了,哪里是男神,分明就是男神经病!时常闷骚时而傲娇,跟刺猬一样老是扎人,嘴毒腹黑文采好,简直是极品!
看着那么淡漠的一个人怎么就不是人呢?
唐清变成了魔方君练毒舌的对象,连着连着唐清也步入了毒舌这条不归路。从开始的毫无反抗之力,到偶尔顶嘴一两句,到机智地反驳过后后继无力,到能平起平坐互相讽刺很久最终落败一毫。
一天,讽刺过程中,魔方:你是不是喜欢我啊?
唐清第一反应:怎么可能!
接着两人又吵了一会儿偃旗息鼓各自收兵,回去码字。
那天唐清又卡文了,脑子里反反复复想着的都是魔方,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最严重的一次。她喜欢他?怎么可能!她喜欢他!她喜欢他……他那么可恶她怎么能喜欢他?这要是喜欢上了绝逼是万劫不复日日被吐槽啊,谁能扭正那家伙对好基友扭曲的爱啊!
唐清和魔方互称基友,好哥们,因此唐清觉得魔方根本没把自己当女的看。在认定自己喜欢他之后,吵得更猛烈,越来越不懂得何为淑女,以此掩饰自己奇葩的暗恋。
又一次争吵,激得双方互相爆照,均是现拍的近脸照。
唐清被魔方的样貌震惊,黑色短发是很蓬松的自然卷,五官精致,睫毛细细长长地散开像是两把小扇子,鼻梁高挺,嘴唇的颜色很漂亮形状和弧度都很优美柔和,有一粒小小的唇珠,不仔细看看不出来,皮肤白皙,看着就很细腻好掐的样子。
他的左边眉毛上方有一颗小小的痣,下巴略尖看起来很受的样子,眼眸微垂懒懒散散的。气质很符合唐清的YY,但是容貌不对啊!
图片是很大很清晰的近脸照,灯光打在他的脸上看得清毛孔,根!本!没!有!修!
你长这么帅当什么作者,跟我们抢饭碗是吧!
☆、Chapter。66 女孩心思你不懂
那些外貌形容都是后面唐清多次翻出照片仔细看过才组织的语言,实际上当时第一眼看见魔方照片,感觉是惊艳,但是反应过来发出去的是:你去卷发了?
睡懒觉的魔方:爷这是自然卷,羡慕吧。
水清则无糖:死卷毛!
睡懒觉的魔方:呵!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其实唐清很害怕从他嘴里听到哪怕是开玩笑的讽刺,被喜欢的人批评容貌那绝对是非常难受的事情,庆幸他没有那么做。
卷毛是个懂得收敛的好孩子。
第三本书完结后唐清遁出雷鸣去了霄湘,和卷毛依旧保持联系但是没有告诉任何人,并且告诉卷毛不要告诉任何人,因此卷毛挺不爽的。
为什么?有一种地下情见不得人的感觉啊!再说又不是情人,就是朋友而已。
微生理清思绪算是懂了,唐清喜欢睡懒觉的魔方,但是这个和拍照有什么关系呢?她隐隐约约好像知道一点,却不完整:“那为什么要拍照啊?”
唐清撇嘴:“之前跟他吵架,他说我注定没人要。姐姐我很受伤你知道吗?喜欢他这么久这脑残货不知道就算了,还说我没人要!所以我决定和帅比合照一张告诉他我有人要,奈何身边都是恐龙,所以……囡囡你简直就是救星啊!”
“那么帅的男票,看你也不是爱得瑟的人,不会拍照故意秀恩爱什么的,所以就借我废物利用……啊呸!物尽其用一下吧么么哒!我知道你最好了,我身边丑男太多真心找不到可以和死卷毛媲美的,矮油!你就满足一下我的虚荣心吧,我和他私聊的照片不会传出去的,不会给你带来什么的害处的。”
“所以你就是因为他说你没人要不理我们那么久?”
“对啊。”看见微生脸又黑了,唐清急忙抱住她一只手臂晃啊晃,“矮油,我们都是会习惯把糟糕的一面留给最亲近的人嘛,再说人家暗恋那少女心啊……真的不是故意的,发四下次不会了!真哒!答应我嘛,答应我嘛!~”
微生:“别撒娇,恶心。抱着我手臂蹭你胸干嘛,贫乳,没手感。”
唐清:“……”
唐清:“哎呀好烦呐讨厌!”唐清是绝壁的骨感瘦,什么叫骨感瘦?脸蛋刚好多一分太少,没有赘肉少一分太多,但是,同时没有胸!这也是当初她和卷毛相互爆照,为什么要求近脸照。才不是因为想看对方具体什么样或者炫耀自己皮肤好,而是……不想被人家笑平胸啊!
其实平胸什么的,唐清并不自卑。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胸不平何以平天下!但她就是不希望卷毛知道,反正两人又不会见面。
以前看小说,看身边的人,她总是笑,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真的低吗?恋爱中的女人智商真是低啊,女孩子谈恋爱那么自卑干嘛?在一起了就应该把好的坏的一面都展现给对方,自信大方地呈给对方完完全全的自己,不矫揉不做作。
玛丽莲梦露那句话怎么说的?好像是,接受不了你最糟糕的一面的人,也没有资格得到你最好的一面,差不多就是这样的意思。
如果最终要在一起,那么肯定有必要知道完全的对方,不然不喜欢的话早晚还是要分开的。所以何必掩藏自己,过得那么累?在一起,别的不说,最主要的是要自在不是吗?
暗恋的女生也是一个道理,把自己包装的那么漂亮,假设在一起了,如上,假设没在一起,那更没必要伪装自己了。
但她现在是真的懂了,不管有没有在一起能不能在一起,也不是为了在一起,只是希望自己在他眼中的形象,能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变好。
微生以表诚意,当场应下,然后约唐清下午就出去逛枫桥,结果唐清打死不同意,说她只能在枫桥五天,五天过后就要回临安,先拍完照得瑟完才有心情玩。
于是微生当即打电话跟兀玺说了情况,兀玺内心想法是,为何微生朋友都这么奇葩?为了这么一件事大老远跑过来简直是……
答应了。下午就来。
☆、Chapter。67 我在我男朋友家
唐清看见兀玺并没有犯花痴,表现得十分淡定,让兀玺高看了一眼。他不觉得女生都应该对他犯花痴,虽然很多女生都是这样包括上次那个,但是他就是觉得不对他犯花痴的女生人好,不为美色诱惑,适合当微生的朋友。
为什么?自信呗!
其实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