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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者: 不信天上掉馅饼
大道之极,神通自成,仙神魔无高下。
徐晋,一名曾经杀人无数的刺客在执行最后一趟刺杀任务之时,反遭同门暗算,死后阴魂坠入幽冥地府。在地府又遭欺压,奋起反抗,意外开通了阴阳两界的空间通道,从此穿梭两界,开始了曲折离奇的修真之路。
阴魂修士无肉体,又如何在纯阳界生存?在纯阳界立住脚跟之后,又如何返回幽冥界去?意外沟通的阴阳两界,两界之间天然的优势互补和相互制衡,又能给他的修炼带来何种帮助?这一切,都有待徐晋自己一步一步去揭开。
是成仙、成神还是正位天魔?全在一念之间!
不信天上掉馅饼继《重生之衙内》之后,转入仙侠小说写作的一次尝试。馅饼将一如既往地发扬官场文严谨的写作风格,努力构筑一个前后呼应而又曲折离奇的仙侠故事。
故事好不好看,不敢自夸,但更新必然稳定!
第一卷 第1章 楔子
楚国,江城。
一大群兴奋的百姓簇拥在江城派总舵前,等候着江城派掌门李江城大侠凯旋归来。
江城有李大侠坐镇,的确是百姓之福。
自从江城派在江城崛起,江城就再也没有闹过匪患。江城派弟子们个个武艺高强,在李大侠的率领之下,仅仅三数年间,就将江城左近百余里内的数股盗匪,全都剿得精光。
在这人命贱如草的乱世,江城百姓能够得到李大侠的庇佑,实在是太幸运了。
李大侠的丰功伟绩,令得他受到江城全体百姓的热情拥戴,被称为万家生佛。
半个月前,李大侠率领江城派的弟子们,前往两百里外的乱石岗,剿灭江城附近的最后一股盗匪。其实自江城派崛起之后,乱石岗的盗匪就再也没敢前来骚扰江城的百姓。但李大侠还是坚持要将他们彻底剿灭。剿灭乱石岗的盗匪之后,江城百姓们就彻底安全了。
从李大侠离开江城那天开始,江城的百姓们便在热烈地议论着,看这一回李大侠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将乱石岗的盗匪们剿杀干净。
有人说三个月。
有人说两个月。
甚至有人说,只需要一个月时间,李大侠就能将乱石岗的土匪们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
李大侠可是江城第一高手,还有的百姓甚至说李大侠是当世第一高手,除了那些会飞天遁地的修真仙人,凡世间无人是李大侠的对手。
李大侠出马,区区乱石岗的一群土匪,算得什么?
果然,消息传来,李大侠已经将乱石岗踏平,所有土匪,全军覆没。
江城顿时沸腾起来,百姓们奔走相告,额手称庆。
李大侠就是李大侠,这才不到半个月,就将乱石岗的盗匪剿灭了。
今天,是李大侠和江城派的弟子们返回江城的好日子,无数的百姓自发地涌到江城派的总舵之前,敲锣打鼓,载歌载舞,欢迎李大侠归来。
远远的,一行人鲜衣怒马,疾驰而来。
“是李大侠……”
有眼尖的百姓认了出来,最前面骑在高头大马上的那位英俊男子,正是江城的万家生佛李江城大侠。
“李大侠……”
百姓们沸腾起来,纷纷拍手欢呼。
李江城和一群弟子驰马来到近前,微笑着向百姓们挥手致意。
李江城大侠穿着蜀锦团花袍子,鲜红似火的大氅在身后飞扬,显得俊朗非凡。李大侠总是这么仪表堂堂,似乎他这一趟出去,不是去剿匪,而是携眷郊游,意气风发得紧。
李江城和他的弟子们以及老百姓,谁也不曾想到,就在人群之中,徐晋的手,已经紧紧握住了身边的竹竿。
竹竿是中空的,里面藏着一柄锋锐无比的短刃雁翎刀。
徐晋是一个刺客!
他此番前来江城,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刺杀李江城。
至于为什么要杀李江城,徐晋不知道。他也不想知道。从他记事起,他就是“隐杀”的成员,多年以来,形成了一个习惯★主让他杀谁,他就杀谁。
经过这许多年的磨练,徐晋的神经早已如钢丝般坚韧,比他藏在竹竿里的雁翎刀还要坚韧,几乎从无半分波动。
除了他面对晓兰的时候。
晓兰是“隐杀”帮主的女儿,长得很好看。
帮主说了,只要徐晋完成这趟任务,将李江城杀掉,回去就把晓兰嫁给他,然后将“隐杀”帮主的位置也传给他。
徐晋是个练武的天才,也是个杀人的天才,这么多年刺客生涯,让他学会了很多的杀人技巧。他能混稼各种场合,不露出丝毫破绽,等待最佳的机会,给敌人致命一击。
二十年里,当年和徐晋一起习武,一起训练,一起外出执行任务的兄弟们一个个都倒在了血泊之中,唯有徐晋和闵于兴还活着,并且成长为“隐杀”的最强杀手。
“隐杀”的林帮主已经老了,不想再理帮会中的俗务,所以决定在徐晋和闵于兴中间挑选一个,娶他的女儿林晓兰为妻,继承他的衣钵。
经过反复比较,老帮主选中了徐晋。
在他看来,徐晋的武功更高,为人更加稳重,也更加重情义,晓兰嫁给他,“隐杀”交给他,似乎更加能够令人放心。
这将是徐晋最后一次亲手执行刺杀任务。
徐晋依旧十分平静,没有丝毫紧张之意。
这样的任务,他已经执行过无数次了,连徐晋自己都不记得,到底有多少人,有多少武林高手,江湖大亨死在了自己的手里。
必须承认,李江城是个高手,而且是个极厉害的高手。
徐晋看他骑在马上的气势就能察觉得到。
要杀这样的高手,并不容易。
所以老帮主并不止派了徐晋一个人前往江城。
隐杀一共来了四个人。
除了徐晋,闵于兴和两外两名刺客,此刻也隐藏在人群之中。徐晋看不到他们,但是根据事先拟定的刺杀方略,徐晋知道闵于兴他们三人,会在最恰当的时候出手。
堂堂正正的面对面决斗,徐晋估计自己不一定能战胜李江城。闵于兴更加不可能。论武功,论杀人的经验,徐晋更在闵于兴之上。
故此,闵于兴他们只是负责扰乱李江城的视线,吸引他的注意力,以便给徐晋创造最佳的刺杀机会。
李江城在夹道欢迎的百姓之中,按辔徐行,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只有从他的眼神之中,才能看得出他其实是一个十分骄傲的人。
李江城越骄傲,他就死得越快!
徐晋就是这么认定的。
越是骄傲的人,就越是有许多规矩,纵算在生死刻不容缓的瞬间,这种多年养成的习惯都不会改变。这就是他们的弱点。
在徐晋看来,杀人其实并不难。
只要是人,就会有弱点。
只要抓住了他的弱点,任何人均能被杀死!
哪怕他是绝世高手!
近了!
这时候,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越众而出,将一碗甘冽的美酒,敬献给李江城大侠。
“谢谢老丈!”
李江城抱拳答谢,躬身下来,从老者手里接过酒碗,一扬脖子,便要将美酒喝下去。
就在此时,剧变陡生。
那个老态龙钟的白发老丈,衣袖里忽然射出三支乌黑铮亮的袖箭,直取李江城的胸膛。
李江城此时正仰头喝酒,胸口门户大开,犹如活靶子一般。
眼见得三支袖箭直射而来,李江城忽然举起酒碗一挥,“叮”一连串脆响,三支袖箭被李江城手里的瓷碗一扫而飞。
“噗!”
李江城刚刚喝进嘴里的酒浆,化作一道晶莹的酒箭,激射而至,白发老者丝毫闪避的余地都没有,酒箭转眼之间就射中了他的胸膛,在他胸口破开一个血洞,鲜血如同喷泉一般,溅起老高。
白发老者一声不吭,仰天便倒,身子尚未触地之前,他就已经成为一具尸体。
然而,一柄毒龙般的长枪,自人丛中飞出,横空出世,直取李江城的小腹。这一击,也是经过精心计算的,李江城骑在马上,小腹部正是他的空挡。
在普通人而言,这几乎已是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