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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
作为一个教书匠,读书写字,本是自家的功课,时间一久,就变成了习惯。每天如果不看几页文字,几天不写上几个字,心里就空得慌。据说,古代有写了文字,不求人知而藏之名山的,近人也有宣称,写东西只为自娱自乐,根本不想发表的。不过我从来没有这么高的境界,除了曾经写过的情书和偶尔写过的日记之外,写了就想发表,比较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想把文字变成铅字,换些钞票。小的时候,曾经有一个时期,自己的理想就是长大以后能够卖文为生。
理想化为现实,或者梦想成真,其实是个很煞风景的事情,尤其是像我这种不那么有品味的梦想。你会发现原来你的梦想居然是这样一种具体的劳作:在媒体的催促下,隔几天就要交作业,生命不息,作业不已。于是突然悟到,为什么佛家要用“业”这个概念,来概括说明人觉悟前的行为意识,真是生命有涯,苦海无边,作业难休。
当然,没有人强迫我,如果我能横下一条心,把钢笔和电脑都扔到垃圾堆里,把书一把火烧了,从此披发入山,或者下海,也不是不可以。可是,我做不到。古人有把读书人比成吞砒人的,那时候没有鸦片之类的毒品,没事给自己找病的人就小剂量地吃砒霜玩,时间一长就成了瘾,明知道对自己身体有害却还要吃。读书的行为,有点类似,有上瘾的感觉。曾经看过一个外国的小说,说是在法西斯德国时期,某博士被纳粹抓去,不上任何刑罚,也不关集中营,好吃好喝,就是不许看书,几乎活生生憋死;后来冒险偷了看守一本关于国际象棋的书,在关押期间没日没夜地研究,从来不知棋的他,等到自由来临的时候,已经成了举世无双的高手。小说也许是虚构的,但我对书的痴迷,却的确是文化革命的时代,革得遍地找不到书这种情景逼出来的。
余生也晚,“文革”爆发的时候,我才9岁。不过,不幸的是,正好在这个时候,我刚刚学会看书,不光看有画的小人书,还能看有字的大本书。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体验,刚刚学会某种“本事”的时候,往往是最为着迷的时候,跟刚学会骑自行车,刚学会下棋一样,都劲头大得不得了,黑里白里就想这个,任谁也拦不住。可是,大家都知道,恰在这个时候,全国上下开始烧书了,一个“封、资、修”,就把几乎所有我们能看的书全伙囊括了,古代的都是封建主义,外国的都是资本主义,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是修正主义。就连家里有马恩选集,都会被指责说是不突出毛泽东思想,有教条主义之嫌。革命开始的时候,跟着大孩子屁股后面看热闹,不用上课,天天玩,打群架,还挺兴奋,可是时间长了,没有东西看,总觉得饥渴得慌。没等革命的热火劲过去,我们一些同病相怜的小伙伴们开始私下传起了书看。这些书,都是烧余抄剩的孑遗,有心人冒险藏起来的,不过都挺好看,有小说,也有别的东西。由于属于非法行动,而且狼多肉少,每本书传到手上的时候,规定的阅读时间都很少,少到了苛刻的程度,一本500页左右的小说,居然给你的时间只有3个小时。好在,那个时候,饥渴到了近乎疯狂地步的我们,看书个个都像是吞,可以一页一页囫囵个地咽下去。算起来,我肚子里大部分的外国小说,以及中国古典小说名著四大部中除《红楼梦》之外的三部,都是这么看完的。当然,比起那些能看到内部灰皮书的人来,我们在黑龙江农场所读到的东西,肯定属于小儿科,不过,那却是跟我生命的那一段息息相关的惟一精神食粮。
就像杰克·伦敦笔下那个饿坏了的水手,获救后总是掩饰不住对食物的疯狂欲望一样,我眼下对书的感觉,多少有点饥渴久了之后的变态。最大的毛病不在于总是要看书,而是看得快,看得杂。待到能写或者写了有人要的时候,看了以后,就还要写点什么。2005年结集的随笔集《历史的坏脾气》,由于出版日期大大拖后,所以,这本书刚刚卖了几个月,我发现一年积攒下来的东西,又可以出一本了。
现在这本集子里,虽说大多是写给报刊的专栏文章,其实还是读书的感想,东一点,西一点,点到为止,每篇都不长,每令读惯了长文章的朋友感到不解气。《历史的坏脾气》出来的时候,我跟朋友开玩笑说,这书放在卫生间里最合适,方便一次,差不多就可以看完一篇。我的东西,大雅之堂肯定是上不去的,而且我也不想上去,在单位,地位很边缘,做的事也很边缘。写随笔也就是图大家一乐,如果乐了之后还能想起点什么,当然更好。
这样说,也许一向对我有学术上期许的人们,尤其是我的学生,会感到有些失望,说怎么这个张鸣怎么这么俗,怎么离学术越来越远?当然,学术我还是会碰的,大块的文章偶尔也会写上一篇两篇的,像从前在《读书》上发的那种,别人看来学术性比较强的随笔,也还会写。但是,我虽然身在高校,却从来没有把自己定位于一个学者,所以,对我来说,写东西就是要说事,借事讲道理,其实并不太在乎说的这个事和道理算不算是学术。对做历史的人来说,首先必须追求真实,不能不顾事实,没有根据地乱说;其次要写得明白晓畅,让人读了舒服;当然,道理讲得也能令人信服,而且若有所悟,那么,就更好了。我一向认为,在中国,思想的缺失显得比学术的落伍更加严重。在千人一面、千口一词的境况里,一个稍有个性的人,常常会感到窒息,打破这种窒息,对我来说,就是时不时地发一点不合时宜的怪论。其实,也只是看起来怪,本是用常识的理性判断出的常识而已。可惜,现在国人已经把常识忘记了。
两只老虎跑得快
中国的抗战,产生了特别多的英雄,也产生了特别多的汉奸,最大的两个汉奸,要算是汪精卫和陈公博。虽然这两个人做汉奸时,能控制的区域,不过长江三角洲周围巴掌大的地方,但在名义上,他俩却是中国最大的傀儡政府的魁首。虽然在为虎作伥、跟日本侵略者合作方面,做的不见得比别的汉奸更多,但影响却最大。抗战胜利后,将他们钉在耻辱柱的最顶端,应该是名实相符的。
汪、陈二人政治上是搭档,生活上也是好朋友。原本汪精卫出走的计划,陈并未参与,可是到了汪已出走,日本人却改变前约,不给汪一个体面的台阶,而原来参与密议的高崇武、陶希圣竞相逃离的时候,陈却从香港来到了上海,一头扎进了“火坑”,说是要够朋友,讲义气。
汪精卫是国民党的元老,也是国民党的能臣,他和胡汉民两个,原是孙中山的左膀右臂。国民党统治时期,大家每周都要背诵的“总理遗嘱”,就是汪的手笔。辛亥年广州起义失败,汪精卫愤而进京,刺杀摄政王,“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谁不钦敬?汪更一表人材,风流儒雅,不知引得多少闺秀名媛仰慕。胡适曾经说,如果汪精卫是个女人,他会死心塌地地爱他。当然,是男子,也爱。汪夫人陈璧君体态臃肿,相貌一般,但汪精卫却一直洁身自爱,连丁点的绯闻都没有过。那时,国民党内,渔父(宋教仁)之才,兆铭(汪精卫)之德,都是大家公认的。汪精卫投敌后,国民党内元老一片哗然,差不多都会提到那句诸葛亮骂王朗的话:“卿本佳人,奈何做贼?”有痛恨,也有惋惜。
在国民党的革命谱系里,陈公博出道要晚得多,此公先是追求共产主义,中共建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12个代表中间,就有他一个。只是进得快,退得也快,会还没开完,就闻警开溜,一直溜到美国去留学。留学回来,才混进国民革命的队伍。陈再作冯妇之后,很快就得到汪精卫的赏识,从此收入帐下,成为汪系国民党的干将。跟汪不同,陈公博是才子型的人物,大块头的理论文章能写,诗词歌赋也来得;最关键的是,醇酒妇人从来少不了,下野时如此,当政时也如此,而且从来不避人,夫人也不因此而喝醋吵闹。泡歌女,捧戏子,养情妇,风流韵事多得到了让人惊掉下巴的地步。据说曾写过一首夫子自道的诗:“天下荒唐第一,古今才智无双,燕赵吴越孤心赏,任凭他人短长。”说得相当实在,此公的确是走到哪儿,风流到哪儿,燕赵吴越,不论多情的楚娃,还是“天下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