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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问沈梦柔会不会芭蕾舞、名族舞之类跳起来轻缓优雅一点的舞蹈,但是她并不想把自己也是穿越女的身份给暴露了,毕竟双穿这种事,如果是异性也许会好一些,同性怎么样也会有些膈应的。同一种资源,并不是每个人都乐意和别人分享的,毕竟谁不想做独一无二?
只是迟疑了一秒便否决了自己的想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想到这里沈星澜沉吟了一会儿才象征性地问道:“不知沈姑娘要如何将康康舞和《水调歌头》结合在一起?”
沈梦柔一愣,她倒还没想过这个问题。边唱边跳?作为一个审美观尚算正常的现代人当然知道这个组合相当诡异,一时倒不知道怎么说好了。
“沈姑娘的表演我也看过了,确实新颖出众,虽然出场让人惊艳,恍若仙人,可是后半部分只是站在舞台中间干唱,难免有些单调。中秋晚宴毕竟是皇宫夜宴,向来精致,追求完美,自然不能像你们上次那个‘匹克’一样。”沈星澜缓缓道,“所以沈姑娘上次的表演,可以借鉴却不能照搬,要知道这次要面对的观众不一样。所以,沈姑娘擅长的康康舞和《水调歌头》势必要结合在一起。
“开头的部分我们可以和上次在怡红院的表演一样,只需稍作改动让它更精致即可,沈姑娘在落地站稳后就开始跳康康舞,只是动作放慢,合着《水调歌头》的调子。等歌一唱完,紧接着就跟入康康舞要用的音乐,由慢转快,在最快的部分结束。
“不知沈姑娘意下如何?”
听沈星澜这么说,沈梦柔也找不到话来反驳她了,至少听起来是个很可行的办法,虽然心里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冒出一种十分古怪的感觉,但还是点了点头。
“不知沈姑娘上次是怎么从那么高的地方飞到舞台上的,难道是借助了什么工具?”虽然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她还是照例问了一下沈梦柔。
“你说那个啊!”沈梦柔拿手掩住嘴角得意的弧度,“也没什么,不过是吊威亚罢了,在我的家乡十分常见。”
她本来想本地“土著”沈星澜一定会对此十分好奇。不料沈星澜只是了然似的颔首:“吊威亚是么?我让人去怡红院把东西买回来就是。”想买弄人家不给机会,咬到铁板的沈梦柔忽然有点气闷,还要说些什么,只听沈星澜接着说道:
“等会儿我会让宫里最好的能工巧匠,裁衣能手,绣娘巧儿等手艺人和宫廷乐师总长来见你,有什么需求就跟他们说吧,想大燕国最掐尖的能人在这里,一定可以尽量满足沈姑娘的要求的。”
开玩笑,她才不担心女主的表演没道具咧!在这个完全不科学的玛丽苏世界,只要是女主要的东西,不出现的可能性是百分之九十九,剩下的百分之一的不可能大概也许是作者弃坑了。据传说,某个玛丽苏穿越到古代皇宫里成了王妃,不得太后喜欢,为了博太后一笑决定在宴会上弹钢琴!可怕的不是在中国古代弹钢琴,而是她在她和某工匠大概比划了几句之后工匠就心领神会造出了钢琴!读者都想问写这文的作者,你难道不怕鲁班气得半夜来找你么喂?!
虽然这个例子有点损,但也充分表明了一点,那就是只有女主想不到,没有女主得不到啊!所以沈星澜需要担心的就是这个女主在现代舞会晚会马戏表演看得不够多,没有灵感去压榨工匠可怜的脑细胞。
沈梦柔作为本文的女主,当然把剧情“NPC”沈星澜为她想的主意,提供的东西归结于自己人品好,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暴胎,以及这个世界上果然是好人多之类的理由,完全没想过某只心怀不轨的家伙纯粹是为了省事儿把事情都推给别人,很哈皮的目送某只步伐欢快的离开了安心殿。
沈星澜把目前最大的问题解决了一半,整个人都忍不住放松了许多,踩着轻快的步伐离开安心殿,准备回她的公主府好好补个美容觉。
大燕国国力强盛,国库充实,皇宫自然也打造得雕梁画栋朱阁碧绮,叫人赏心悦目。来到这里快一个月的沈星澜道现在才有机会来好心情的慢慢欣赏,心情就像洒在走廊上的晨光一样灿烂。
由于忘记避开狗血事件高发地——御花园,她被某个不知道为什么能在皇宫随便晃荡的人给看到了。这个人不用说,自然就是男二轩辕佩绝。
这个御花园设计的极为别致,有一个花丛环绕的人工湖,沈星澜站在湖边欣赏风景,从轩辕佩绝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她在水中的倒影。沈星澜今天穿了一件樱色的宫装,剪裁简单却不落俗套,她本就容貌极盛,这一身更显得她若娇花照水,人比花妍,确实是美极。可惜的是轩辕佩绝一直把她当成满脑子只塞了白棉花的花痴女,是对他痴迷到甚至让他感觉不舒服的存在,所以就算再美,除了增加他骄傲的资本以外,在他心里仍然要打上个大叉。
不矜持的女人,就算身份是公主也一样廉价,在男人心里不分猥琐不猥琐都更向往圣洁的白莲花。要知道一个男人只要没丑到能吓死一头水牛,他都会偶尔自信心爆棚到觉得自己英俊潇洒风流倜傥一树梨花压海棠,更何况是轩辕佩绝这种确实闪闪发光的孔雀男。
作为一个还没有搅入爱上女主这条不可逆定律的男二,他的智商到目前为止都是没有问题的。在他那天晚上在沈星澜手上栽了跟头以后,迅速去查了天字一号雅间可人的底细,一开始怡红院的人还可以恪守本分,不透露客户隐私,但是架不住里子面子都被人刮的光溜溜脑子发热的轩辕佩绝一气之下甩出的四千两银票,还是透露了雪姑娘被人送到了公主府的消息。
得到这条消息的轩辕佩绝彻底不淡定了,简直可以说是毛骨悚然!这个草包公主的爪子已经伸得这么长了么?不光偷偷跟踪他,还干涉他的那些风月之事,这个女人到底知不知道廉耻两个字怎么写?妇纲何在啊!
如果沈星澜知道他的想法,一定会十分郑重地告诉他:作为一个《千字文》只背到天地玄黄的人,确实不知道“廉耻”两个字怎么写。至于妇纲的问题,她不介意让尾巴小分队找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给他套上麻袋狠狠揍一顿,让他了解一下夫纲何在。
当然现在,在脑补十分丰富的轩辕佩绝脑袋里,正充满了对雪姑娘的无限同情与愧疚,在他看来,就沈星澜嚣张跋扈的个性,花了那么多金子把“情敌”买回去一定是妒火中烧,可劲儿的折磨楚楚可怜的雪姑娘。而他必须把人救出来,如此美人就这样香消玉损是他绝对不忍看见的。
正在他观察沈星澜的同时,沈星澜也看到了他,两人大眼瞪小眼地看了一会儿,正在沈星澜纠结是要按照原著的个性上去犯花痴,还是直接无视地走掉的时候,轩辕佩绝就朝着她的方向走过来了。
这下,真是避无可避了……
6翻滚吧剧情 踹你下水
轩辕佩绝走过来不过十几尺的路程,沈星澜却觉得分外难熬。
这个人长的很不赖,没错吧?这个人工作稳定薪水优渥,没错吧?这个人有车有房父母双亡,没错吧?这个人性格温柔深情款款,没错吧?完全符合现代相亲大妈的审美标准有没有?但素就这24K黄金单身汉的任何优势条件都和她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就算最后跟自己扯上了关系还害得自己五马分尸尸骨不全死不瞑目,光是用脚趾头想都要激起沈星澜一身鸡皮疙瘩。
所以说女主的东西都是她的催命符么?
这具身体的原主的灵魂时常像还没死透一样,在听到轩辕佩绝这四个字的时候仍然会忍不住偷偷地悸动,仿佛是在做最后的挣扎,叫嚣着自己存在的证据。
沈星澜面无表情地望着向她一步步走来的这个眉目如画的男子,心中充满了迷惑,不知道是不是在担心自己受到剧情的干扰最终还是沦陷在这个人的魅力之下,尽管他看起来像和煦的春风一样,美好得叫人向往。
当然下一秒,从那双漂亮的薄唇中吐出来的话就彻底打消了她对美男仅存的幻想:
“长公主好雅兴,今天居然难得没有睡到日上三竿?”
= =!
什么英俊潇洒啊,什么温柔多情啊,在这一刻统统在沈星澜的大脑里碎成了玻璃渣渣。果然,这些优点只能在女主身上显形么?以前看小说的时候,觉得男主男配对女配的不屑一顾都是理所应当的,而现在都要有自己来忍受了。
所以说玛丽苏文里的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