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女神劫(第一部) 作者:四十二层(晋江2013-12-08完结)-第10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玄女隐约觉得这事有点不对,一时却也想不起来,只得老老实实将娘娘原话和三清帝说了。三个老头脸上都露出了似懂非懂不懂装懂的表情。
  
  元始天尊道:“请九天娘娘转告殿下,天庭定派人彻查此事。”
  
  玄女心道,我也想转告,可虞渊我进不去。
  
  折腾了一圈,通知过天柱处打架打得火热的天将后,才虚浮地腾着云回了长安。
  
  玄女在冷清的院子里坐了一会,才发现娘娘已经沉睡了,于是她又脚步虚浮地走到外面,天上半日,地下半年,当她随意地走在街上,才发现长安已是满目苍翠艳阳高照。
  仕女们穿着薄薄的春衫,好像一只只立志要开屏却抑郁不得志的母孔雀,而风流公子们则白衣飘飘青衣飘飘花里胡哨的衣衫飘飘地举着扇子宝剑香包鞋垫吟着酸诗:
  
  上春时节雨纷纷
  孤家寡人欲断魂
  借问美人何处有
  牧童遥指三阳春。(就当它是杜甫同志《清明》的前身吧)
  
  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去,才见街边“三阳春”面馆的招牌下,一大一小两个不嫌热的正用同样的姿势埋头吃面。
  两团白狐裘,大的那个风流倜傥美人遮面,小的那个下颌尖尖金眸摄人,同样的令人见之不忘,此刻正同样地吃得满头大汗。
  
  玄女看着风离在板凳上晃来晃去的两条小短腿和一头平整柔顺的银短发,不禁暗暗咂舌,不愧是吸得娘娘都撑不住的小魔头,才短短六个月,竟然给他修出了人形。
  
  这件事她才惊叹了一会,心思就转到另一件事上了:苏糜果然不愧为八荒六合中最奸诈阴险狡猾最不要脸的狐狸,竟然不惜靠自毁形象来博得小公子的好感。想他从前吃饭都要用金盘子、喝水要用玛瑙呗、洗个爪子都要十二种香料,现在居然可以卑鄙到坐在露天的面摊边假装流汗边假装吃面!
  
  她正气愤着,忽然感到异样,一抬头,竟是风离从面碗里抬起头来,对她抿嘴一笑。玄女心中大叫不好,却来不及撑仙障,只得在金眸注视下一步一步朝面摊走去。
  
  刚走了几步,却听见身侧人声鼎沸,接着是整齐划一的马蹄声,那声音刚起,风离的小脑袋就转了过去,玄女顿时觉得身上一轻。
  
  她刚稳了稳心神回过头去,却见长长的街道已经空了出来,百姓都自发立在两侧,长街尽头出现一匹黑亮的高头大马,马上之人眉眼冷峻宛如天神,在他身后是黑压压的一片亮甲。
  史记:武德四年六月甲子日;二十五岁的唐军统帅、秦王李世民身披黄金甲;齐王元吉、李世责力等二十五将随从其后;铁骑万匹;甲士三万人;前后部队高奏军乐;凯旋回到京师长安。
  
  玄女转头看去,却见风离正小手托腮,歪头看着渐行渐近的队伍,而那适才还吃面吃得和山匪似的苏世子,已经换了上原来的痞子气息,嘴角不经意地噙了一丝嘲讽。
  
  等那黄金甲的冷艳主帅行得近了,玄女才发现,他同色甲胄的黑马上,还坐了一个人。
  
  那人金眸银发,眼光过去,万物俯首。
  
  

☆、第六十四章 莫道相见不相识

  昨天有几位亲说没看懂,我在前面先解释一下:
  共工是个有理想的死人,他自从被打得魂飞魄散以后,用了十万年时间的聚集魂魄,到四百年前聚的差不多了,就剩下阿决(也就是当时曹操)身上的一魂一魄,这也是为什么凉凉要抛弃糜竺去保护曹操的原因。
  
  但是这个有理想的共工,他的理想其实不是复活,也不是杀了凉凉报仇,而是取凉凉而代之。他和一个上神狼狈为奸(因为只有上神可以造上神的身体),那上神帮他造了一个和凉凉一模一样的身体。他们的目标就是:让凉凉的神力从凉凉本来的身体,转到他们新造的身体里去,以完成取代凉凉的程序。
  要做到这个,就需要让凉凉的身体虚弱,这样神力就会外泄,所以这个有理想的孩子计划了很多事,包括女娲石上的裂痕,这样凉凉就要砍断自己的小指来修补;包括饕餮劫娘娘,娘娘不得已用血阵;包括忽悠帝江和苏瓠打天柱,这样可以耗费凉凉内里;包括制造机会给闹闹OOXX凉凉,这样凉凉怀了孩子身体更虚弱。
  
  所以这个事早就被凉凉发现了,但是凉凉又舍不得打掉那个孩子,最后就只能去虞渊沉睡修复自己身体上的损伤,但是她又怕对方趁她沉睡伪装成她的样子,才吩咐了玄女那些事。
  
  以上部分就是上一章要交代的内容。
  至于有一位亲说“太乱,有点过了”,这个我是真没办法,这篇文本来就是带了点神话色彩,我可以一直按着李世民怎么成皇帝的历史线路走,没什么悬念也不会乱,但是我估计这不是大家想看的。当然我也可以按常理来,共工出现,凉凉小宇宙大爆发把他干掉,然后和男主还是男配过上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这个我保证三章内完结此文。
  所以觉得乱的亲们,你们只能忍一下了……(逃走)
  以下是正文。
  
  
  那一日,英雄美人,金甲绿裳,战胜的凯歌高奏,两侧的仕女和断袖们于六月艳阳之下爱慕地看向马上年轻英俊的主帅,看着带给他们平安和荣耀的战神。
  百余年后,有文人雅客如白居易之流,以《七德舞》歌颂李世民当年的成就:
  太宗十八举义兵,白旄黄钺定两京。
  擒充戮窦四海清,二十有四功业成。
  二十有九即帝位,三十有五致太平。
  功成理定何神速,速在推心置人腹。
  
  而眼下,这个神速将四方平定的男人,坐在高头大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骨碌碌滚至他马蹄前的幼童,金甲下的薄唇抿了起来。
  
  刚能化成人形的风离跌跌撞撞爬将起来,巴掌长的小胳膊扑了扑身上的小狐裘,等觉得将自己上下里外收拾干净了,才朝着马上之人咧嘴一笑,然后迈着小短腿跑过去,一把抱住了一只马蹄子。
  
  围观的群众此刻心中有如下心理活动:
  第一,孩子的爹娘呢?!
  第二,这孩子死定了,就算秦王殿下不和一个娃娃计较,秦王殿下的千里马可不一定不计较。传说殿下的马难驯得很,除了殿下,别人谁都碰不得。这孩子抱什么不好抱马蹄子,等着被踩死啊。
  第三.他这一抱,刚才那衣服算是白拍了。
  
  玄女适才目光都锁在李世民身后的女人身上,她以仙力向那人探去,只觉仙力触在一层绵延厚重的神力上,确实是娘娘的气泽。可娘娘此刻应在沉睡,难道娘娘只睡了六个月就醒了?她狐疑地抬眼看向马上之人的面上,对方似也感受到她的注视,转过脸来,看向她的目光漠然而又坦然,一如三十二重天上那般模样。
  
  玄女被这目光灼得一个机灵,脑中一时竟也拿不准主意,满脑子装的都是庄生梦蝶还是蝶梦庄生。
  就在玄女回过神来,才发现风离这团毛球已经自己滚到马蹄子低下了,一边一厢情愿久别重逢一般抱着黑马那无辜的蹄子,一边口齿不清道:“马马!阿离要……要骑大马马!”
  
  玄女惊掉了两斤肉,提步想将阿离从整条街上最危险的地方捞回来,却发现秦王和大黑马,都在一眨不眨地盯着马肚子底下的那一小团。
  
  谁都没动。
  
  不知为何,看着他甲胄之下的神情,玄女竟觉得眼睛有一丝酸涩。
  很快,她就明白了为什么,因为那黄灿灿的金甲太晃眼了。
  
  阿离抱了半天,没人理他,嘴巴一扁,就要嚎,头上两只狐狸耳朵也蹦出来了。玄女这时候才实在看不下去这热闹了。
  
  谁料她心里刚一动,苏糜人已经动了。众人只觉眼前一片白,再回神时,那六月还穿白裘的男子已经长身玉立于马前,怀里勾着大难不死的阿离,嘴角噙了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暖风拂过,飞起的是黑马的鬃毛、金甲上的披风、女子身上的丝绦和苏糜偏淡的发丝。
  
  于这一阵风中,白裘的公子神色如常,不卑不亢:“犬子顽劣。”
  
  这一句听到众姑娘耳里,便是一阵悸动:多么有气魄,多么高贵!可惜有儿子了!不过给这般人物做小,其实也是可以考虑的。
  这一句听到众男人耳里,便是一阵感叹:果然要这么不着调的爹才能养出这么不着调的熊孩子啊!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