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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放这些天来忙里偷闲没少学,尽管那些碟片无处可放,但至少书还是随地可看的,对于街舞中的一些很牛叉的动作,也算是了解了一些。
目光转向一旁呆愣中的孙含菲,江放故意问道:“很顾忌说出我的名字吗?它很丑陋?”
“不,不是这个意思。”孙含菲怎么也想不到,这种关头江放竟然会如此问自己。
“那就告诉这执迷不悟的小瘪三吧,尽管我的名字目前也不过象征着一个不起眼的小丑而已。”
“呃”,孙含菲木讷的点了点头,“他叫江放。”
江放闻言满意的点点头:“江放,一个不起眼的小丑,却永远不甘心沦为小丑,总想着就算是小丑,也该成为小丑中的皇帝。现在你知道了,怎么样?是不是很失望?是不是觉得有必要修改一下以后展现霸道的方式和策略,别一上来便询问对方名字,毕竟遇到国家领导人和天王巨星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事态发展到现在的地步,可谓完全出乎翁宁山的想象和预料。
翁宁山之前十分肯定的以为,凭借自己的样子和架势,完全可以在很早就想泡的孙含菲面前好好展示一番,让这个让孙含菲为其跳舞的家伙,乖乖跪倒在自己面前,并做一只可怜兮兮的小狗,穿过自己臭气烘烘的裤裆,然后胆战心惊浑身哆嗦的喊自己一声“山哥”。
高鹏雨,胡胜欢,也就是跟随翁宁山左右的两个家伙,表情不比翁宁山好到哪里去。
第二十一章 将雪茄点燃
第二十一章 将雪茄点燃
取出一支烟,似已成为自然的过程
取出一支雪茄,无非是目标规格不同罢了。
当雪茄被夹在手中,或许有些潇洒安静
却潇洒的十分落魄,安静中隐埋无奈的狂野。
此时突兀地一团火,朦胧里夹杂着汹汹地杀气
火与烟的合并,宛如一场预谋,瞬间饯行。
点燃一支雪茄,仿佛是点燃一团红色的伤
抽雪茄的过程,可以理解为与雪茄接吻。
。。。。。。
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横的,横的怕愣的。
都说这是一个疯狂的世界,事实上,很多情况下,疯狂的并非这个无辜的世界,而是世界里的人。在翁宁山他们三个本就不怎么硬的家伙看来,能够遇到软的,那就潇洒的狂妄一回,若是遇到一个非但不软而且看起来有点硬有点横又有点愣的家伙,无疑是一个非常哭笑不得的事情。
无一例外,江放现在的样子和架势就足以让他们哭也不是笑也不是。
通常在这种情况下,只余下了两个选择,一个是拉下面子就此作罢,另一个是放开犹豫痛痛快快干一场架。事实上,在目前这种情况下,留给翁宁山等三人的选择只剩下了一个,那就是干架。毕竟江放之前已经说了,刚才翁宁山犯了两个不可饶恕的错误。
于是,一场突如其来的狼与狼之间的战斗,顺应自然毫不夸张的上演。
最先出手的是翁宁山,这点毋庸置疑,实在是翁宁山与江放之间的距离最近,估计不到一公分的样子,而江放的衣领依然被翁宁山紧紧攥在手里,尽管翁宁山一直在使劲浑身解数想要将眼前的江放提起,如同在家提起那只枕边的柔毛熊猫,或者那只已经生锈的变形金刚。
事实上,最先出手的并非翁宁山,而是江放。
原因不难解释,当翁宁山的拳头被江放迅疾闪开,然后最先挨揍的无疑就是翁宁山。
一拳,很凶猛的一拳,比江放躲避翁宁山的拳头还要迅疾,狠狠落在翁宁山高挺的鼻尖上,想象中那种非常鲜明的“bang”的声音没有出现。电影中的东西现实中不一定有,而现实中的东西往往比电影还虚幻和难以置信。好比这一拳,瞬间就将翁宁山的两行鼻血放了出来。
如果是电影,很可能是一拳将翁宁山放倒在地,然后鲜红的鼻血才缓缓爬出,跟爬虫似的。
如果是电影,在翁宁山不断飙鼻血的时候,后面的高鹏雨和胡胜欢,很可能会怔怔的望望翁宁山,在刹那间显示出呆滞的样子,然后为了电影的剧情需要,好让动作指导继续发挥他的作用,哪怕是故作勇敢,也得硬着头皮冲杀上去,甚至于板凳、折叠凳、酒瓶、酒杯,通通运用。
事实上,高鹏雨和胡胜欢二人确实呆滞了,木讷的站在原地,望着翁宁山“帅气”的飙鼻血。他们甚至想到了《天若有情》里刘德华骑摩托车带着吴倩莲一路飙鼻血的镜头。可惜,他们本可借此好好长长身上的志气,却糊里糊涂的错失机会,当那些镜头从脑海中闪过,他们依然呆滞在原地。
不是刹那间的呆滞,而是久久的呆滞,直到他们的“山哥”将该飙的鼻血都飙光。
然后眼睁睁看着江放快步走上前来,飞身就是两脚,纷纷被踹到在地上。
电影里应该会发出两声惨叫,事实上,此刻的沉默比惨叫更能彰显出他们的胆怯。
“果然是小瘪三”,江放本以为今日可以好好干一场架了,好好放纵一番几年积压下来的血色,暗忖,对方再弱毕竟是三个人,单从外观上分析,个子和身材无疑都是很不错的,可结局摆在眼前的时候,江放无疑是失望的,而非沾沾自喜傲慢得意自己有一身足以震住三个不实青年的身手。
江放很清楚,自己能有如今的身手,那可是经过千磨百炼得来的。
说的通俗一点,无非是自己干了不少场轰轰烈烈的架,对干架的技巧掌握的多一些罢了。
“记住,别以为个子高别人那么一点点,故弄玄虚的技巧高别人那么一点点,就可以将别人当成提升自己颜面的跷跷板,遇到我这样的妖孽,最后栽跟头的指不定是谁。”江放不屑一顾的瞥着仍摸不清头脑的三人,然后顺手拉起同三人一样呆滞却饱含不同心情的孙含菲,走出“花花世界”。
同样的一个名词,在不同地方不同时间都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
好比“王冠”,眼下是指安徽一种雪茄。
取出一根138乘48毫米的雪茄,而不是从前的那种五块钱一包的“黄山”,别看它是雪茄,事实上价格不比五块钱一包的“黄山”高到哪里去。这种规格的“王冠”,乃塑料盒包装,一盒十支装卖十八块,由于江放这些日子来跟“常来常往”批发部的老板混熟了一点关系,十五块便拿下。
精确的说,这种“王冠”,平均每支只卖一块五毛钱,自然算不得什么好烟,更算不得什么好雪茄。
江放一直以为,自从自己染上了烟瘾,取出一支烟,似已成为自然的过程,当然,对数量庞大到足以骇然莫测的广大烟民来讲,取烟的过程似乎都已经成为自然。而当雪茄这种另类货色被夹在手中,或许还会显得有些潇洒安静,却潇洒的十分落魄,安静中隐埋无奈的狂野。
至少江放以为,点燃一支雪茄,仿佛是点燃一团红色的伤。抽雪茄的过程,则可以理解为与雪茄接吻。那么,是江放吻了雪茄,还是雪茄吻了江放?是江放的主动,还是雪茄的主动?这都不是值得深究的话题。
在江放的记忆里,时常穿插着这样一组画面:当某个女孩遇见他的时候,他正在与烟接着吻。当某个女孩离开他的时候,他与烟的吻还未尽。当某个女孩忽然回头的时候,烟的嘴从他的嘴中滑开。当某个女孩再次离开的时候,又一根烟与他接吻。
江放的泪常常是被烟催出的,一粒一粒,落满了苦涩。而好不容易挤出来的笑,也只能是苦笑。
毫无疑问,钱欣曼算是其中一个典型的代表。
当一支烟尽的时候,往往泪还未尽,满心房的昏黑也未尽。此时,江放只能任凭一点红色的伤,一步一步将一根烟折磨成一个烟蒂。从飞腾着的苦痛中,江放似乎总能隐隐约约间窥见死亡的乌影,它把这根烟笼罩,不余丝毫缝隙。
烟是值得钦佩的,因为它用无声来顽抗,而不用号啕去投降。烟蒂也是值得钦佩的,因为它用无声,给一根烟做了最庄严的埋葬。同理,雪茄或许也是值得敬佩的,有着一般香烟所具有的这种精神。
毕竟剥了雪茄的外壳,它依然是一支烟。
“你经常干架吗?”原本十分厌恶烟味的孙含菲,对江放吐出的烟雾竟然不觉得有多熏人了。
江放嗯了一声,将雪茄从唇间挪开,夹在手中:“以前经常打,这几年不打了。”
“以前?以前你还是少年呢。”不难看出,能说出这样的话,孙含菲显然已经清醒。
江放再次嗯了一声:“谁说少年就不干架?会干架的浪子,都是从小干到大的。”
孙含菲学着江放的模样嗯了一声,余光瞥了眼大街旁渐渐亮起来的霓虹灯,奇迹般的带着一点腼腆道:“说起来,都是我不好,非但收了你昂贵的礼物,还害你干了一场架,都说红颜祸水,这话果然不假。”
红颜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