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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着去投胎(伪重生)+番外 作者:肿舵主(晋江2013-05-29完结)-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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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动机郑颖当然门儿清,只在心里冷笑,这种殷勤甚至比直接恶语相向更侮辱她的自尊。 
  常乐自然没去凑这个热闹。他知道郑颖这时候最需要确定他的态度,但是对方越是迫切越是要模棱两可欲拒还迎,更不能把自己放低到那些没脸没皮的捡漏者一个档次。
  常太太也打了电话过来,显然也是得了消息来探探儿子的口风,不过她并没有直抒胸臆,常乐没主动提起郑颖,她便只是嘘寒问暖一番。
  常先生是从小看着郑颖长大的,一向欣赏这个女孩子,不至于因为少不更事时的一段风月就对她抱有太大成见,但常太太私下里还是有点犯嘀咕。他们夫妇俩既然意见都相左,那么更没必要立时让儿子表态了。
  


☆、穷爸爸富爸爸

  郑颖从小到大收到过的礼物不计其数,从十二岁开始就时常收到限量版的大牌包包,珠宝首饰,手表,成年以后则是千篇一律的车,饶是郑家的车库再大也经不住三不五时地往里塞。 
  这世界上还真没什么东西能打动她。
  然而此刻她却窝在郑宅二楼偏厅的贵妃榻上,望着面前的咖啡桌上一盒玛德琳小饼发呆。
  点心是清晨的时候送到府上的,来人没有留下只字片语,郑颖问起去应门的小保姆阿春,只说是个高高的年轻男人,再问长相,小保姆支吾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是眼神发亮双颊微红。
  不是他还会有谁?除了他又有谁知道她最爱的点心不是浪漫绮丽的马卡龙而是这种朴实无华的贝壳状小点心?
  郑颖越发肯定了自己的怀疑,那个人的确有一副会让怀春少女心如撞鹿的好皮相,但是事到如今他故技重施又是想达到什么目的?她不甘地想,难道在他心里她就蠢到这种地步?他就那么笃定她会一二再再而三地被他愚弄?
  这种来源不明的吃食,如果不是送到不经事的阿春手上而是碰到王叔,可能转头就扔了吧。
  郑颖自嘲地笑笑,自己还真就有他料得那么蠢,现在才会对着眼前这盒点心出神,而不是毫不犹豫地把它倒进垃圾桶。
  她曾经设想过他们未来会遇到的种种障碍,却唯独没有怀疑过他的真心。事后想想那不是最显而易见的事么?可是眼前的这盒点心让她回忆起那段最单纯美好的时光,他刚在巴黎落脚,而她被父母断了经济来源,只能在课余打工攒钱买打折机票去看他。
  直到如今她还清楚地记得下飞机的那个冬夜下着很大的雪,他把她的双手捧在他并不温暖的掌心,她亦记得他为她做玛德琳,明明出门走几步路随便哪个饼房都能买到,他却执意要亲手烤制。
  最后点心烤焦了,糊成一团都看不出来贝壳的形状。慌乱之间他的手背被烤盘燎了一下,起了好长一条紫血杠。
  那天她就着咖啡吃了整整一盘外焦里生的玛德琳,她第一次吃那么难以下咽的东西,却一个都不舍得剩下。
  眼前这一盒却很完美,火候和色泽都刚刚好,悠悠地散发着塔希提香草特有的花香,她却没有半点胃口。难道就没有一点真心吗?这不知是她第几遍问自己。
  突然响起的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她国内的号码只有为数不多几个人知道,她瞥了一眼,是常乐。其实她这几天一直在等待他的反应,但此时却迟疑了。手机响过数十声,似乎还有继续下去的趋势,她才接起来。
  “玛德琳好吃吗?”他的声音里有微微的笑意,郑颖似乎能看到他上扬的嘴角。
  “嗯。。。。。。”她不忍心驳了他的期待。
  “第一次做,不知道合不合你口味。”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玛德琳?”话出口她就有点后悔。
  果然,常乐声音里的笑意更浓了。
  “小时候你爱吃甜食,伯父伯母不准你吃,你就央求我偷偷带你去红房子,每次你挑的都是这个,不记得了?”
  “记得,”被他一提醒她立时想起来了,脸上有笑荡漾开来,“那时候我刚换完牙又蛀了好几颗,牙医气得脸都绿了。”
  “可惜没过几年红房子就拆了。”
  “是啊,你还笑我把人家吃垮了。那时候真好。。。。。。什么烦恼都没有。”
  无忧无虑那个是你,常乐心里冷笑,但是嘴上却道:“只要你愿意的话还是可以回到那时候,我陪你。”
  郑颖一时词穷,两人便静默了一会儿。
  “。。。。。。你今天下午在家吗?”半晌之后郑颖问道。
  “你要我在我就在。”
  “我记得你小时候没那么油嘴滑舌。”
  “我记得你小时候也没那么犀利,嘴巴甜得很,哥哥哥哥地不停叫。”
  “说正经的,我回国带了礼物给伯父伯母,前两次都忘了给你,下午我过来一趟拿给你吧。”
  “他们知道又要夸你知礼数外加数落我了。”
  郑颖放下电话,拈了一个玛德琳放到嘴边,似乎下了莫大的决心才咬了一口,味道和想象中的一样对,她慢慢吃完一个,接着又是一个,不知不觉中吃完了一盒,惊觉胃里撑得难受,一拧眉,便有两行泪滑落。
  “真叫人刮目相看啊。。。。。。”常乐挂了电话楚翘还在意犹未尽地闻着面前那盘刚出炉的玛德琳,“哪个姑娘不被你追上简直天理不容。”
  “是乖女儿教得好啊,多亏你提醒我,不然那些陈年旧事我还真想不到。”
  他们却不知道事情发展得这么顺利是恰巧沾了侍酒师的光。
  “话说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我们常家人只要愿意学的事情没有做不好的,大概是基因问题。”他笑得开,酒窝便显得很深,“你都闻了半天了,我还是把它收去倒了吧。”
  常乐有轻微整理癖,见不得有盘子杯子遗留在茶几上或者餐桌上。 
  “别啊!”楚翘挺胸罩住盘子。
  “怎么这么护食。。。” 这宠溺的口吻倒真像是个宠女儿的爸爸。
  “这叫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你这种大少爷说了也不懂。”
  “哦?”他抽出把椅子在她身旁坐下,支颐望她,“乔生的养女还穷,那你告诉我怎么才算有钱啊?”
  楚翘突然听到四叔的名字不由一惊:“你怎么知道我是乔生的养女?”
  话毕她也觉得这话问得多余,有钱有渠道,想知道一些事情是很容易的。她得多天真才会想不通常乐会去起她底。
  “就这个巴掌大的地方,你以为叫这怪名字的人很多么?”
  她狠狠白了他一眼。
  四叔有钱是不假,不过她小时候还是过过一段穷日子,不至于缺衣少食居无定所罢了。
  “对不起,我不该提你不开心的事。”
  “没关系,”楚翘大度地一挥手。
  她是真的不介意,她天生不是那种吟风弄月伤春悲秋的性子,神经粗壮,感情不够细腻。
  她妈妈抛下她和她爸爸的时候她才刚满周岁,留下的照片都被她爸爸扔的扔剪的剪,楚翘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我从小没妈,五岁的时候我爸。。。呃。。。死了。。。” 
  也不是不会难过,毕竟已经记事了。楚翘记得五岁那年她生了场大病,浑浑噩噩了好一阵,醒来的时候只见到守在病床前的四叔。一开始的时候她也缠着四叔问,他只哄她说她爸有事去了很远的地方。
  这一哄就是好几年。时间一长他们每天的一问一答都像是例行公事,已经失去了任何意义:
  “四叔,我爸什么时候回来?”
  “快了快了。”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小学四年级上半学期的第一堂语文课,楚翘照例没写完暑假作文,新来的语文老师见这大块头姑娘眼神凶狠面目可憎,完全不是那个年纪的小萝莉该有的形象,便决定树她典型来立威:“你是叫楚翘吗?为什么不写作文?明天叫你爸妈到学校来一趟!”
  下面便有唯恐天下不乱的熊孩子带头起哄:“楚翘没有爸爸妈妈!她爸爸妈妈不要她了!”
  楚翘在同学中人缘一向不好,这种话也不是头一回听到,但是这一天不知道怎么突然开了窍。
  那天放学回到家见了四叔她照例问:“四叔,我爸什么时候回来?”
  四叔正验看某个败家子拿来抵债的金算盘,头也没抬:“快了快了。”
  “你骗人!我爸他不要我了!”
  四叔把金算盘往红木台子上重重一拍,猛地站起身,缺了尾指的右手高高抬起,看见她倔强地抬着头,瞪大的眼睛里噙着眼泪,叹了一口气,终究没舍得打下去。
  这是楚翘记忆中四叔最接近管教她的一次。
  那天晚上四叔带着她披星戴月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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