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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看我,好半天才说。“我赚麻烦,不自由。”
说完这话,我们两个又无语了。唉,还真是酒逢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可是不说话就走呗,他也不走,就坐轮椅上和我大眼瞪小眼,我严重怀疑他是故意来让我难受的。
“你……有没有考虑是什么人要修理你?”我小心翼翼的问。既然不说话。也怪不得我多嘴问到核心问题了。
问这样的话,他大概会支吾两句就离开了吧?哪想到他点点头。毫不掩饰地道,“一定是时代或者城园的人,我现在正和他们争夺全球十大奢侈品的亚洲巡展权。”
“真是低级的笨蛋。用这么卑鄙的招数。不过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直接给你一黑枪,那样不是更省事吗?”我的猜测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
“那样谋杀的味道就太浓了,你应该知道,做奢侈品这一行最怕的是丑闻,如果这么打死了我。我父亲绝不会善罢干休。”他平静地说。好像是说别人的事,与他无关似的。“反而,弄成像是寻衅滋事的样子就好多了,就算大家心知肚明,表面上也闹不大。”
“你不和警察讲,是怕丑闻牵涉到CES吧?”我问。
“你不笨。”他说。
我真想拍他,有这么夸人的吗?说话这么不中听,怪不得那个照片中美女喜欢林泽秀,不喜欢他。然后,我们又没话了,而他还是不走,似乎发誓在在我身边变石头,于是我只好拼命找话题。
“你身体恢复的怎样?”我相当和气的问,但简直是没话找话。
“还好。”
“疼吧?”这不废话吗?整个人像个血葫芦似的,不疼才怪。
“还好。”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公司?”他一辈子不去才和我意。
“下周。”“不会吧?这么快!”我差点惊跳起来,“你还没有完全康复呢!”
“谢谢关心。”他语言僵硬,但脸色不错,看来是人都喜欢别人爱他,哪怕是平时讨厌地人。
其实我只是不想那么快上班,打算明天到我的诊所去待上两周,给宠物看诊坐都会也可以。可是林泽丰这么重地伤,过几天都能工作了,我继续休假岂不是很说不过去?
“你毕竟是我救的,我希望你没有一点问题再去上班。”我吞吞吐吐的说着口不对心地话,“再说你的脸……还有你坐在轮椅上,你不怕人家嘲笑你,恨你的还会幸灾乐祸吗?”
“这个我倒不怕,但是奢侈品公司要注重的形象,我是不会到公司去的。”他机械地和我一对一答,一点也不带感情色彩,哪怕一点点挖苦、一点点讽刺也没有,
“我在家工作。到于你,可以再休息一阵子。来之前,我问过医生了,他说你地脚要完全走路,至少还得两周到一个月。我看,你休息一个月好了。”
我一听这个,差点跳过去吻吻他的手背。
这才是个好老板地样子嘛!而那个无良的医生也有点用处,他故意把我的伤说得很严重,是为了让我多住院,没想到我因祸得福,得到了那么久的假期。果然我娘又说对了一句话:有福之人不用忙,我家小新就是个有神气的。
“不过……”他话题一转,“说到公司形象,你那天穿的衣服……我个人是很欣赏,但是到公司上班的话,还是你以前的着装风格比较恰当。”
我一时没明白他这话的意思,半天才反应过来,他是说我收礼物那天早上的中档服装。不过,他在观察我吗?也是的,敌人间的彼此观察和思念确实超过了朋友或者情人之间。
之前,我们可是敌对的人。
“不可爱吗?”我随口问。
然后我看到了奇迹,他居然有点点尴尬,那张永远高贵强势,没有半分正常人类表情的脸出现了人性化表情,“可爱。”他吐出两个字,确切的说是像被逼出来的,“可是不适合。”
这个人,真是个工作狂外加刻板拘谨过分!什么事都以公事为先,然后才考虑个人。看来这世界上是有可怜人的,需要广大平凡而善良的女性去拯救。
“好吧,你是老总,说什么都好。”我耸耸肩,满不在乎的说,“不过我觉得奢侈品也不能总追求华丽的冰冷贵族感,活泼轻松也是一种时尚呀。CES像一个森严
的王宫,里面的人都是宫廷达人,虽然上流社会是每个普通人追求的,但偶尔甜美一点,我觉得更能吸引人的关注,公司不是要争夺更大的潜在市场吗?”
其实我是胡说八道的,但这番话他却听的认真,似乎还给他带来了一点启迪,“你可以拿个可行性报告给我,如果这建议被采用,会付给你高额奖金。”
快得了,我只是个医生,而且还是兽医,哪会做什么可行性报告!
我下意识的站了起来,脚一触地就感觉一阵刺疼。然后,我,于湖新,把自己想像为美丽勇敢化身的神经侠女仆倒了,而且,可怕的是,不得了的是,我倒在了一个重外伤的病人身上,砸翻了轮椅,两个人玩滚滚,但却是在病房的地上。
天哪!我又做了什么!
………………六六有话要说…………………
这一章比平常多一点,所以时间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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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谢谢。
第七章 超龄灰姑娘
女上位。
天旋地转后,我终于目可视物,清楚到看到现在的情况。他疼得呲牙咧嘴,我趴在他身上不停的道歉。活该啊,谁让他装硬汉,疼成这样却不吭一声。再趴会儿!
“好啦,不知者无罪,但是能不能请你先下去?”他尽量保持平静,但我看到他额头上有青筋在慢慢鼓起,显然已经在发怒的边缘了。
“行,当然行,我没注意到现在的情况,如果我注意到了,肯定不压着林副总您。如果我根本没注意到,您也不能怪我。而且,我刚才推倒您也不是故意的。”我以唐僧的叙述方式说话,但却没有唐僧的后知后觉,在他暴吼之前,从他身上跨下来,先膝盖着地,然后坐在地上。
他也坐起来,被打断的肋骨虽然已经恢复了,显然还比较脆弱,还有那大大小小的伤口虽然也拆了线,但新皮肤还嫩着呢,所以被我压过之后,他应该不太舒服。
不知道是不是我贱骨头,他刚才非常礼貌、甚至一本正经的对着我时,我感觉手足无措,现在他脸上乌云密布,戾气慢慢散发,我反而自然了很多。果然和他相处
时,我还是比较本我,相当的本,本到连这么多年的五讲四美三热爱精神也全部放弃,假如能气得他半死,我就很有成就感。这是不是很变态的爱好?
他地腿上还上着夹板。同样不能走路,所以我们一对天残地缺就穿着病号服,盘膝于地,坐而论道。
我们互相瞪着,却没有什么对立情绪,因为都在想。要怎么在不惊动护士的前提下爬上轮椅呢?所谓力从地起,腿脚有伤的话,真的很麻烦的。
我四处张望,看有没有外力可以借助,但向门边一瞄。忍不住“咦”了一声,之后心中涌上一股不知道是冷是暖的暗流,对林泽丰道,“那个是……”
“送你地。”他显得很不自在,“确切的说是赔给你的。”
我不说话,带点好奇的看着他。
那是一双鞋。非常漂亮的白色高跟露趾凉鞋,如果我没看错,是一个什么什么公司(名字太古怪我背不下来)地最新一季的限量版产品。白色的蕾丝、完美的鞋型,每一根带子、每一个搭扣都那么美丽,其实鞋子也是一种艺术品呢。
重要的是,它非常非常非常的贵,一双地价钱能买我那天扔掉的那种鞋一车。
而这双鞋子虽然不是透明的,但那精巧而有隐约感的蕾丝却使鞋让人看来有一种梦幻感。好像天上有一道光线照在上面。这是灰姑娘的水晶鞋,好像在说。来吧,穿上我,我带你去找王子。
不过可惜的是,我从来不爱王子与公主的故事,很小的时候就一直梦想和孤独地牧羊人到深山老林中去过与世隔绝的生活。因为那样不用上学了。
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一直赖在这儿不走了。因为他把鞋盒藏在了轮椅地背面,耗了半天也没找到好机会说出送我鞋子的话。其实这有什么。直接拿给我,说:这是我为了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而送给你的。
这不就得了?!有那么难吗?或者是因为我们之前立场对立,而且连番争吵,让他觉得不好意思面对我,这才如此紧张的?
“谢谢。”好半天,我才说出两个字。
他略显局促,有点不耐烦,似乎要解释他这举动没有特殊含义,只是感谢而已,“那天你救我时,脱了鞋子当武器,后来还因为光脚而受伤。所以,我觉得应该赔偿你。你真是古怪,一打架就脱鞋子,这是你地暗器吗?”